食堂物资中标结果公示(大连长兴岛综合服务有限公司2024)



[中标公告]大连长兴岛综合服务有限公司食堂物资采购项目(E包)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大连长兴岛综合服务有限公司食堂物资采购项目(E包)中标公告

Report

大连长兴岛综合服务有限公司食堂物资采购项目(E包)

工程编号

DFZW24-076

工程名称

大连长兴岛综合服务有限公司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标段编号

DFZW24-076-5

标段名称

大连长兴岛综合服务有限公司食堂物资采购项目(E包)

采购单位

大连长兴岛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大连大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目录

其他服务

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25日 09时30分

项目辖区

长兴岛

建设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公式开始时间

2024年06月26日

公式结束时间

2024年06月27日

中标单位情况

排名

第一名

中标单位名称

瓦房店市金谷商厦小白日杂批发部

注册资质

证书编号

企业资质

工期

0

中标价格

89.00

中标价格单位

%

质量评定

评审得分

企业业绩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1.本项目中标人:瓦房店市金谷商厦小白日杂批发部(报价折扣:89%);大连惠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报价折扣:91%)。
2.备选供货单位:大连鲲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折扣:89%);大连市双兴综合批发市场祥春商行(报价折扣:95%)。
3.若2家中标人所报折扣不同,则2家中标人应以2家所报折扣最低的折扣签订合同。
4.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结束后,在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报价不变,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二年)。
5.废标单位:大连功诚工贸有限公司。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未对“★”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评审。
6.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每个中标人按定额5000元收取。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dl.gov.cn/TPFront/?COLLCC=603694969&
2.在业务模块中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物资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