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店派出所改造提升中标结果公示(壶关县公安局2024)
一、项目编号:1404272024BCS00100
二、项目名称:壶关县公安局集店派出所改造提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河南垣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五龙镇淇滨大道1号
报价:2303370(元)
83.03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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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壶关县公安局集店派出所改造提升项目
壶关县公安局集店派出所改造提升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李新
豫 241141563528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小琳,陈浩,宋亚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壶关县公安局
地 址:长治市壶关县
联系方式:0355-8770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壶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壶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壶关县文体馆南侧)三楼
联系方式:155036612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磊
电 话:15503661265
附件信息:
2磋商文件.doc389K
中小企业声明函340.8K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壶关县公安局集店派出所改造提升项目项目编号:1404272024BCS00100壶关县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6月14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报价人须知前附表4第三章报价人须知6一、总则6二、磋商文件7三、响应文件8四、响应文件的加密上传及解密10五、磋商采购程序10六、签订合同13七、服务费14八、保密和披露14九、询问和质疑15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18第五章资格审查内容及综合评分标准19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2第七章工程量清单25第八章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29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壶关县公安局集店派出所改造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6月2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4272024BCS00100项目名称:壶关县公安局集店派出所改造提升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30.641万元最高限价:230.628902万元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报价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筑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2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方式: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交五、开启时间:2024年6月2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4、技术支持热线:95763;5、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视为无效报价。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壶关县公安局地址:壶关县府前街6号项目联系人:秦女士联系方式:159450534482.采购代理机构及项目联系人信息名称:壶关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壶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壶关县文体馆南侧)三楼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先生乔先生电话:1359327985615503661265第二章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报价人应具备的其他特定资质条件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质条件:投标报价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筑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本包是否接受代理商参与磋商:否2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六项以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为准。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此项内容不需要供应商提供。1.查询地址:“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查询截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磋商文件开启当日;3.查询内容:“信用中国”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附件形式留存政采云系统。二、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按照本章序号1“其他特定资质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三、涉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内容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1)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2、响应函及附录3、报价一览表4、项目管理机构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报价人及项目经理业绩及资信8、磋商文件要求或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章。4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230.628902万元6现场勘查(或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不召开)7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草案条款。8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1、工程内容中含《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的,必须符合要求,并单独做出承诺(格式报价人自拟)。2、工程内容中含《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要求优先选用,并单独做出承诺(格式报价人自拟)。3、采购人与符合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的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付款期限、付款方式方面给予支持,同时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4、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 (1)报价人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价格折扣。 (2)报价人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施工设计”中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5、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应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9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报价要求(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报价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10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自2023年5月1日起,项目质疑全部实行在线质疑。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11其他要求磋商小组认为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标准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 30 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2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第三章报价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2“集采机构”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壶关县政府采购中心”。2.3“报价人”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集采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2.4“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2.5“电子签章”指编制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山西CA数字证书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报价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经授权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电子签章。2.6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7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3.合格报价人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报价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工程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3.4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6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报价人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4.磋商费用报价人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集采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内容5.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章内容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报价人须知;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第五章资格审查内容及综合评分标准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七章工程量清单;第八章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5.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序号8的规定。5.3开标后对报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报价处理。5.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报价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集采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集采机构解释为准。5.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集采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报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登录“山西政府采购网”以电子形式,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6.2磋商文件的澄清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以电子形式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出的关于本采购文件的澄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澄清发出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3报价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以电子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6.4采购人可以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以电子形式修改采购文件。报价人应注意及时浏览“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出的关于本采购文件的修改,因报价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报价人自行承担。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5报价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以电子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三、响应文件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报价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等中的说明以及报价人与集采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报价人承担。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和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按要求加密上传。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工程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响应文件的编制、上传及要求按第一章相关规定执行。8.1.1开标一览表格式由系统固定格式生成,报价人须将本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报价金额、项目经理、项目完工日期、质量承诺等内容同时填报于开标一览表,加盖电子签章后在系统内上传。8.1.2若单个序号的工程中包含多项明细的,可自行设计报价明细表,加盖电子签章后在系统内上传。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有格式的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八章。8.5磋商报价8.5.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应包括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8.5.2报价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报价人报出的总价为工程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8.5.3报价人必须整包进行投报,不得拆包分项投报。8.5.4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8.5.5报价人应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8.5.6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磋商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8.5.7对于有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报价人自行设计表格,填写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9.响应内容填写说明9.1报价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磋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报价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9.3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9.4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9.5报价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6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报价人承担。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序号4的规定。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1.2报价人在电子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或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四、响应文件的加密上传及解密1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2.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解密,报价人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报价无效。12.2集采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报价人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3.1报价人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3.2报价人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上进行,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13.3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报价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磋商采购程序14.成立磋商小组14.1集采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4.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磋商文件的确认和具体的评审磋商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评审报告。14.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集采机构负责。15.确认磋商文件磋商小组对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磋商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进行书面确认。16.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磋商小组确认本磋商文件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随机顺序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17.响应文件审查17.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7.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报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7.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7.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报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3.2磋商小组要求报价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系统中提出,报价人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需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形式进行响应。17.4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将及时告知有关报价人。17.5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17.6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响应人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报价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报价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8.确定参加磋商的报价人18.1磋商小组按照第17.1条对报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后,要依据磋商文件对每个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且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估与比较,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报价人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报价人参加磋商。18.2磋商小组根据本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人进行磋商。19.磋商19.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报价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报价人平等的磋商机会。19.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报价人签到的顺序进行。19.3磋商内容包括报价、资信业绩、完工期、质量保证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报价人就某些磋商事项做出明确的承诺,承诺内容需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保存,并加盖报价人电子公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9.4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序号7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草案条款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报价人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5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序号7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草案条款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报价人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20.最后报价20.1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提交,报价人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规定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是报价人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若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将不对未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1.确定成交供应商2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综合评分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以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1.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22.评审复核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3.磋商保密23.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报价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3.2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4.关于报价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报价人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审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报价人承担。25.采购项目终止2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A、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B、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C、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报价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5.2项目终止磋商后,集采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六、签订合同26.成交通知26.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集采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报价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2集采机构对未成交的报价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6.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7.签订合同27.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7.2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7.3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商务条件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七、服务费集采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八、保密和披露28.保密报价人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9.披露29.1集采机构有权将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的有关人员披露。29.2在集采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集采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报价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报价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报价人/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0.询问30.1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集采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潜在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30.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集采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报价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1.质疑31.1自2023年5月1日起,项目质疑全部实行在线质疑。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报价人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1.2质疑供应商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支持格式:DOC、DOCX、PDF、JPG、PNG、GIF)。在线质疑由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提起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等。质疑函内容包括:(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1.3对磋商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集采机构进行书面答复。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1.4集采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报价人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四)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五)质疑答复人名称;(六)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1.5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31.6质疑函(格式)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壶关县公安局集店派出所改造提升项目二、商务要求1、施工完成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2、施工地点:甲方指定。3、付款方式:合同款支付按照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现行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三、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四、验收标准验收严格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根据《采购法》41条、《实施条例》45条、74号令24条等规定,结合项目实际确定采购标的验收要求。涉及费用的须明确承担方。本项目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合同约定,承包人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序号规程、规范、标准名称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5《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6《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7《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8《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9《建筑桩基技术规范》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15《电缆线施工及验收规范》16《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本项目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合同约定,承包人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完成工程施工。五、其他磋商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线上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第五章资格审查内容及综合评分标准一、评审标准(一)评审原则和方法磋商小组在评审时,依据磋商报价和各项商务技术等因素对供应商及其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1、磋商报价;2、所提供工程方案的合理性;3、所提供工程与磋商文件服务要求的偏离;4、供应商的综合实力和各种服务能力等;5、财务状况和经营信誉;6、供应商的业绩情况;7、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本次磋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报价、商务和服务、技术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按照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不保证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磋商小组在评审时,依据最后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等因素量化指标对磋商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分见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资格检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评审标准备注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内容齐全,报价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2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投标报价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筑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涉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内容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齐全,报价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说明1、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查看原件,如不能提供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2、提供的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视为无效。3、资格检查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清晰、真实、有效。5、上述表中所列内容如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相关规定有不符之处,以行业相关规定为准。(三)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内容审查及标准序号内容评审标准备注1报价人代表的证明(1)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内容齐全,报价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2响应函及附录内容齐全,报价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3项目管理机构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并加盖报价人电子公章。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并加盖报价人电子公章。5施工组织设计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并加盖报价人电子公章。6报价人及项目经理业绩及资信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并加盖报价人电子公章。7磋商文件要求或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如有,请上传8最后报价1、不接受超出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的报价。2、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并加盖报价人电子公章。3、若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将不对未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审查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规定,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上述表中所列内容如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相关规定有不符之处,以行业相关规定为准。二、评分细则评分因素及分值评分标准说明报价评分(30)本项目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价格部分施工组织设计(60分)1.施工方案(22分):(1)工程施工总体方案 6分(2)关键部位施工方案 6分(3)材料供应和进出场方案 4分(4)雨季施工及降排水方案 4分(5)夜间施工方案 2分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60分)保障措施(23分):(1)质量保障措施 5分(2)安全保障措施 5分(3)环保保障措施 5分(4)消防保障措施 5分(5)降噪保障措施 3分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60分)3.计划安排(15分):(1)拟投入劳动力 5分(2)工期计划 5分(3)机械设备 3分(4)项目班子配备情况 2分技术部分业绩及资信(10分)报价人及项目经理业绩(10分):以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近五年内签署且完成的报价人(报价人自身或项目经理)同类型合同为准。必须提供以下内容: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2分,否则不得分,最高得10分。商务部分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要求:1.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章),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要求:2.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要求:3.1监狱企业参加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报货物的价格折扣。3.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报标的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本项目涉及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4.1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4.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4.3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5、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供应商需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6、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报标的物如属于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产品,需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7、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7.1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6%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2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7.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8、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8.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响应无效;8.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第二部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采购人: 合同编号: 供应商:合同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结合政府采购工程实际,甲乙双方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基础上就有关内容协商一致达成补充条款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款的支付及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交纳:1.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大写:小写:2.合同款支付按照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3.本项目不收取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二、竣工验收与结算:1.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供应商按照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签署《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书》。2.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凭《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书》和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按合同进行工程款资金结算。3.合同履约验收程序同时按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购〔2018〕1号)执行。三、下列文件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1.本合同书2.成交通知书3.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4.响应文件(含澄清文件)5.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6.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文件及更正、变更公告)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工程量清单;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1.工程竣工结(决)算;12.市财政部门审查意见;13.《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书》;14.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四、争议解决:采购人与供应商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长治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1.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1.合同经供应商、采购人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加盖公章,报县财政局采购办备案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五份,供应商持一份,采购人持一份,壶关县政府采购中心存档一份。壶关县财政局采购办和国库股各备案一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补充协议”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若按规定需使用格式合同的,则另行签订。采购人:供应商:单位性质:□行政 □事业 □社团供应商规模:□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签订时间:签订地址:签订地址:附:“政采智贷”告知事项凡符合要求且自愿选择“政采智贷”的成交供应商,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点击“政采智贷”,进入“山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页面,按照《山西省“政采智贷”业务操作指南》办理该项业务。同时,参与“政采智贷”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信贷合同偿还债务。第七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1.1编制依据:1.1.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1.1.2山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1.1.3国家或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1.1.4本磋商文件及其补充通知和答疑纪要;1.1.5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等;1.1.6其他相关资料。2、磋商控制价2.1磋商控制价的编制依据:2.1.1《计价规范》和《实施细则》;2.1.2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2.1.3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和常规的施工方案;2.1.4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费用定额》和相应的计价办法;2.1.5磋商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2.1.6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2.1.7省、设区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定期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信息;2.1.8其他相关资料。3、磋商报价说明3.1磋商报价应根据磋商文件中有关计价要求,自主报价。3.1.1《计价规范》、《实施细则》;3.1.2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3.1.3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3.1.4企业定额及费用标准或者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费用定额》;本磋商文件和磋商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修改文件;3.1.5磋商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3.1.6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3.1.7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2.1.8其他的相关资料。3.2磋商报价要求:3.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3.2.2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3.2.3工程量清单中报价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3.2.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和《实施细则》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3.2.5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和“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中列出的材料、工程设备,磋商报价时应严格执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计算规则。3.2.6报价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机械消耗量及单价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等到达施工现场指定落地或堆放地点之前的全部费用。不包括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费用,磋商报价时均应考虑,其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3.3“磋商报价汇总表”中的磋商总报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磋商报价汇总表”中的磋商总报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各项费用的合计金额一致。并应按山西省《实施细则》附录规定的统一格式,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人工及主要材料、机械消耗量及单价表”。3.4措施项目报价要求3.4.1措施项目包括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措施。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报价人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报价。可以计量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报价人所填报价格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3.4.2施工组织措施清单中的生活临时设施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属不可竞争性费用,报价人报价时不得随意调整,其余可参照定额执行或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各分项成本。3.5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规定:3.5.1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不包括计日工金额。3.5.2暂估价分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其中的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按项报价原则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列出的金额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除计取税金外,不得计取其他费用。3.5.3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子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或参照定额规定并计算计日工金额。除计取税金外,不得计取其他费用。3.5.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磋商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所列格式自主报价。3.5.5规费和税金按“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项目并根据山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和经省、市标准定额管理部门核定的费率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3.5.6管理费应由报价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报价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3.5.7磋商总报价是报价人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报价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其成本。3.5.8工程量差异调整报价人应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包括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每个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报价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报价人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采购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或修改文件。如果采购人在检查报价人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或修改,或者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或修改,但报价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差异不得再提交采购人答疑和修正,并不得改变采购人提供的原工程量清单或补充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即使按照施工图和磋商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子目,只要在采购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报价人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磋商总报价的计算。4、其他补充说明无5、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第八章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一、报价人提交响应文件须知1、报价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报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目录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二、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三、涉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内容………………………………………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中报价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本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上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投标报价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筑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三)涉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内容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报价人电子公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要求:(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报价人:(报价人电子公章)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工程项目为3%),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承诺(若有的话)1、工程内容中含《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的,必须符合要求,并单独做出承诺(格式投标人自拟)。2、工程内容中含《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要求优先选用,并单独做出承诺(格式投标人自拟)。格式自拟企业名称(电子公章):日期:商务技术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报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目录一、报价人代表的证明…………………………………………………………二、响应函及附录……………………………………………………………………三、报价一览表………………………………………………………………四、项目管理机构………………………………………………………………………………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施工组织设计………………………………………………………………………………七、报价人及项目经理业绩及资信…………………………………………………………八、磋商文件要求或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须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中报价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1、报价人代表的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报价人:(电子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壶关县政府采购中心: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报价人住址)的(报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报价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报价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年月日附报价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2、响应函及附录响应函壶关县政府采购中心:(报价人全称)授权(报价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上述报价中,包括:分部分项费RMB¥________________元措施项目费RMB¥________________元2、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____天(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3、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4、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5、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6、我方承认响应函附录是我方响应函的组成部分。7、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施工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8、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时,报价将被拒绝。9、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10、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11、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报价人中,确定参加磋商的报价人没有任何异议。12、对贵方在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3、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报价人代表姓名:报价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报价人:(电子公章)年月日响应函附录承诺书___________________(集采机构名称):___________(报价人名称)在此声明,我方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均系我方法人行为,各类资信情况及扫描件均真实和准确;拟派往________(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___________(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一旦我单位成交,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保证并配备已报项目管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承诺完成本工程施工。如上述信息存在不真实和弄虚作假情形,我方愿放弃成交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报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年月日三、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人名称:单位:元/人民币投报包号首次报价项目经理项目完工日期质量承诺(质量标准)包 大写: 小写:报价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四、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原服务单位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二)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专业在建和近五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 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三)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在建和近五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 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报价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七章工程量清单)格式中的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磋商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报价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六、施工组织设计1.报价人应根据磋商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综合评分细则及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方案。(2)保障措施。质量、安全、环保、消防、降噪、文明等措施。(3)计划安排。拟投入劳动力、机械设备、工期计划和项目班子配备情况。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报价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报价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报价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 途面积(平方米)位 置需用时间七、报价人及项目经理业绩及资信(一)报价人近五年完成的部分同类型工程情况表(二)项目经理近五年完成的同类型工程情况表(三)报价人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部分项目情况表(一)报价人近五年完成的同类型工程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二)项目经理近五年完成的同类型工程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三)报价人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八、磋商文件要求或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三)涉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内容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壶关县公安局(单位名称)的壶关县公安局集店派出所改造提升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壶关县公安局集店派出所改造提升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南垣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96人,营业收入为47.533988万元,资产总额为107.08471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报价人电子公章)河南垣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6月25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要求:(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小微企业·企业名称:河南垣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信息争议申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11503MA9N6H6CX9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林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建筑业成立日期2022年11月18日行业公共建筑装饰和装修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暂无享受扶持政策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室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2260310政府网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集店派出所改造提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