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非机动车、二轮摩托车停放管理 自行车、二轮电动车、二轮摩托车停放管理中标结果公示(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局2024)
一、项目编号:JSZC-320612-JSGH-G2024-0033
二、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非机动车、二轮摩托车停放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南通龙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1320612569176940K
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朝阳路机电综合楼北起含过道第16间
86.94(均分制)
1038887.83元
采购包2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南通天一物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91320600755056600U
天空之城3号楼1212室
85.77(均分制)
10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南通市通州区自行车、二轮(含三轮)电动车、二轮摩托车停放管理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服务范围内的非机动车、二轮摩托车停放管理,并协助市容市貌环卫责任区的管理工作,服从区城管局的各项工作安排。
服务时间:暂定1年,在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可以续签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注:本项目如遇区委区政府政策性调整,服务合同中止,中标方不得提起索赔等相关事项要求)。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纪烁、丁乾鑫、邢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单位地址:通州区
联系人:丁乾鑫
联系电话:182605261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高新区金通路7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59629037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596290377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南通市通州区非机动车、二轮摩托车停放管理项目采购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自行车、二轮(含三轮)电动车、二轮摩托车停放管理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12-JSGH-G2024-0033采购单位: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局代理机构: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一日招标文件备案表编制人: 日 期:2024年 月 日采购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4年 月 日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4年 月 日第一章磋商邀请受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南通市通州区自行车、二轮(含三轮)电动车、二轮摩托车停放管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南通市通州区自行车、二轮(含三轮)电动车、二轮摩托车停放管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6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612-JSGH-G2024-00332.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自行车、二轮(含三轮)电动车、二轮摩托车停放管理项目3.预算总金额:221.42万元4.最高限价:1包人民币110.71万元(人民币),2包人民币110.71万元(人民币)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采购需求:需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本项目分两个包进行采购,响应人可选择多个包进行响应,但只限中一个,已中1包的单位不参与2包评审。分包情况如下:1包:金新街道区域(1)通吕运河以南范围:南至金乐二号横河(文贤路),西至新江海河(金海路),北至通吕运河(文河路),东至金乐路。(2)银河西区范围:南至通吕运河,西至石江公路,北至金西中心横河,东至坚石河。(3)主城区范围:南至通吕运河,西至竖石河,北至金沙横河,东至金霞路。(4)城东新区范围:南至通吕运河,西至金霞路,北至运盐河、金沙横河,东至国道G228。2包:金沙街道区域(1)银河西区范围:南至金西中心横河,西至石江公路,北至龙盛大道,东至竖石河。(2)主城区范围:南至金沙横河,西至竖石河,北至古盐路,东至金霞路。(3)金东新城范围:南至金沙横河、运盐河,西至金霞路,北至古盐路,东至东三总沟。6.合同履行期限:暂定1年,在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可以续签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注:本项目如遇区委区政府政策性调整,服务合同中止,中标方不得提起索赔等相关事项要求)。7.项目类型:服务。8.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本次采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2.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2.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2.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国信CA全省通用。南通地区“CA数字证书”的办理:南通市政务中心四楼,电话:18951314963。2.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2.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2.6请潜在供应商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五、公告期限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次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七、本次磋商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局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朝阳路19号联系人:丁先生联系电话:1826052616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05室联系人:吴先生联系方式:15962903775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0513-590019500519-8672280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成交服务费。4.3成交供应商需支付采购代理费5000元。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5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部分、磋商响应函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11、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1.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分项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12.2磋商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磋商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6、磋商有效期16.1磋商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六十(60)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17、磋商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8.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9.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6.3.2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9.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响应文件的拒收20.1采购人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响应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21.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1.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2、响应文件解密22.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3、磋商小组23.1采购人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2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2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4.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4.3在项目评审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4.4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评审过程中的的澄清25.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6.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交易中心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26.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6.3.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6.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6.3.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26.3.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6.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3.9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6.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6.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27、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1磋商程序27.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7.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27.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27.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3.3除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3.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成交28、确定成交单位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8.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3.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8.3.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3.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3.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8.3.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8.3.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询问、质疑均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一章。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成交通知书30.1成交结果确定后,交易中心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并至交易中心现场领取纸质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0.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标的物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第三章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包)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自行车、二轮(含三轮)电动车、二轮摩托车停放管理项目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2024年月日2024年月日,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局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对南通市通州区非机动车、二轮摩托车停放管理项目(以下简称管理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包)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服务范围内的非机动车、二轮摩托车停放管理,并协助市容市貌环卫责任区的管理工作,服从区城管局的各项工作安排。二、服务期限:暂定1年,在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可以续签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注:本项目如遇区委区政府政策性调整,服务合同中止,中标方不得提起索赔等相关事项要求)。三、中标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计人民币小写:¥,大写:(上述价格为含税价格,由乙方交付)。甲方根据考核结果按月向乙方支付,督查考核扣款从支付款中扣除。甲方考核按日查月结的方式,每月25日前(休息日顺延)将当月考核情况汇总后给乙方,乙方在考核情况汇总表上签字盖章确认后,凭正式发票按月支付结算,当月支付额=中标价÷12—当月考核扣除款。四、服务范围:1包:金新街道区域(1)通吕运河以南范围:南至金乐二号横河(文贤路),西至新江海河(金海路),北至通吕运河(文河路),东至金乐路。(2)银河西区范围:南至通吕运河,西至石江公路,北至金西中心横河,东至坚石河。(3)主城区范围:南至通吕运河,西至竖石河,北至金沙横河,东至金霞路。(4)城东新区范围:南至通吕运河,西至金霞路,北至金沙横河、运盐河,东至国道G228。2包:金沙街道区域(1)银河西区范围:南至金西中心横河,西至石江公路,北至龙盛大道,东至竖石河。(2)主城区范围:南至金沙横河,西至竖石河,北至古盐路,东至金霞路。(3)金东新城范围:南至金沙横河、运盐河,西至金霞路,北至古盐路,东至东三总沟。五、服务要求:1.道路(主次干道、背街后巷)两侧及其支路路口100米可视范围内的非机动车、二轮摩托车停放管理,乙方聘用的维护停车秩序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停车人员),停车人员(含乙方项目管理、巡查、考核、停放车辆人员),停车人员要主动引导车主自行有序停放在划线指定区域,未停放在划线指定区域的车辆由停车人员进行有序停放,周边没有划线指定区域的须相对集中统一停放整齐,车辆需分类、同向、整齐,按指示方向有序停放,车头方向一致,车身与路牙垂直。2.路段分为A类路段与B类路段。其中:A类路段为平时日常重要考核路段。B类路段为机动巡查考核路段,在上级视察、观摩、测评、检查、考核等重大保障任务时,必须安排足够的停车人员进行停放管理,A、B路段须做到“三定”定人、定时、定岗,路段停车人员“三定”安排方案及信息须报甲方备案。六、考核管理:为充分发挥管理员主观能动性,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甲方通过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来规范非机动车、二轮摩托车停放管理服务范围、内容、标准和要求,监督、检查、考核中标单位做好非机动车、二轮摩托车摆放日常管理服务的各项工作。(详见考核办法)七、安全责任:乙方应加强停车人员的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乙方在管理服务工作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乙方自行负责承担停车人员工作的全部安全责任和由此引发的经济责任。乙方及其聘用停车人员劳动关系、安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合同履行期内,非机动车、二轮摩托车停放等管理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八、履约保证金:为保证本合同履行,乙方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小写:¥:50000元)。履行本合同到期,乙方未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或者未违反考核办法相关要求的,甲方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采购人若无故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或者违反考核办法相关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各类保障、检查考核中,因未按要求维护停车秩序,管理不到位而失分,对相关政府部门或者区级以上政府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2.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3.未按合同约定的劳动用工要求聘用管理项目的停车人员的。4.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考核办法相关规定的。5.无故拖欠聘用的停车人员工资的。6.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九、甲方的权利义务1.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2.指导、考核乙方工作及管理。十、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合同约定,严格执行考核办法。聘用管理项目的停车人员年龄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2.乙方应按国家规定为聘用的停车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乙方须为聘用的停车人员统一配备:马甲、袖标、口哨、帽子。4.乙方管理项目的停车人员工作期间需配备齐全,着装整齐,仪表仪容良好,言行举止规范、文明用语。5.对特殊车辆(锁龙头、车身重、体型大)乱停乱放的,难以移动的乙方要配备专业移动作业工具或机械设备。十一、其他约定事项甲方遇有重大保障活动任务,甲方负责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工作,确保保障活动开展进行。十二、招标文件、经评审的投标文件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文件(含澄清、补充通知、供应商承诺)等均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十三、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争议,供需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考核方各执一份,备案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署盖章、签字后生效。附件:通州城区自行车、二轮(含三轮)电动车、二轮摩托车停放管理考核办法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发包人保留对合同修改和完善的权利。通州城区自行车、二轮(含三轮)电动车、二轮摩托车停放管理考核办法为规范通州城区自行车、二轮(含三轮)电动车、二轮摩托车停放管理项目(以下简称管理项目)的管理服务,监督、检查、考核南通龙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项目单位)的日常服务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客观、准确评价管理项目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可根据实际管理服务运营情况作相应调整)。一、考核目的:认真履行合同,加强管理项目单位及维护停车秩序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停车人员)责任心,调动停车人员积极性,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二、考核组织:由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局市容督查科,南通市通州区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机动中队分别负责进行考核。二、考核方式1、由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参与,相关部门和上级领导交办,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局市容督查科周考核,南通市通州区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机动中队日巡查考核与月考核。2、考核单位将每次考核结果当天发布在共同微信群里,告知被考核单位管理负责人,被考核人当天未提出异议的,将作为当日的考核结果计入考核结算。3、考核按日考核月结算的方式,通过交办信息、市容督查科和机动中队的考核结果汇总,累计相加作为当月考核结算结果和扣分依据。每月25日前(休息日顺延)将当月考核结算情况汇总后给被考核单位,被考核单位在考核结算情况汇总表上签字盖章确认后,凭正式发票按月支付结算,当月实际支付金额=年中标合同金额÷12—当月考核结算扣除金额。4、实行A、B路段管理考核机制,扣分总值不设上限。日考核部分:属于A类路段的每扣一分扣除管理项目单位现金¥:20元,属于B类路段的每扣一分扣除管理项目单位现金¥:10元。月考核部分:每扣一分扣除管理项目单位现金¥:10元。考核扣分评分内容详见附件《通州城区自行车、二轮(含三轮)电动车、二轮摩托车停放管理考核扣分评分标准》。5、考核设有加分项目,在迎接重要检查、测评、考核中未出现问题,以及受到上级领导表扬的给予适当加分。三、考核要求1.自行车、二轮(含三轮)电动车、二轮摩托车停放管理需建章立制,管理项目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的维护停车秩序管理制度;2.自行车、二轮(含三轮)电动车、二轮摩托车按要求在停放点进行规范停放,加强停放点或停车位设施的日常维护,保持点位的干净整洁,对机动车、垃圾桶、晒衣架等与自行车、二轮(含三轮)电动车、二轮摩托车无关的设施占用非机动车位的要予以及时劝导;3.管理项目单位要认真细化落实A、B类路段“三定”定人、定时、定岗的要求,及时报备“三定”方案和工作计划作为考核管理依据;4.管理项目单位聘用的停车人员需要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身体健康。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管理项目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即工资、福利和养老保险等;5.管理项目单位支付聘用的劳动者(停车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停车人员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其它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管理项目单位要充分考虑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逐年递增。四、路段分类路段分类主要分为A类路段与B类路段。其中:A类路段为平时日常重要考核路段,要定人、定时、定岗;B类路段为机动巡查考核路段。在相关部门或区级以上视察、观摩、检查、测评、考核等重大任务时必须安排足够的停车人员进行管理。1包:金新街道区域A类路段:希望路(胜利桥—金桥路)、新世纪大道(通吕公路—金沙横河)、通海路(朝霞路—清河路)、金霞路(清河路—通吕公路)、珠江路(朝霞路—金桥路)、湘江路(杏园路—碧华路)、清河路(金霞路—希望路)、银河路(湘江北路—希望路)、碧华路(湘江北路—希望路)、朝霞路(澜沧江路—新世纪大道)、杏园路(湘江北路—希望路)、金桥路(G228—希望路)、太湖路(澜沧江路—双霞路)、尚德路(五一桥—碧华路)、崇德路(杏园路—行根路)、弘德路(金桥路—成贤路)、成贤路(希望路—弘德路)、华山路(朝霞路—杏园路)、新世纪大道(世纪大桥—金乐二号横河)、人民东路(希望路—金汇路)、钟秀东路(希望路—金汇路)、文昌路(希望路—金乐路)、文盛路(希望路—金汇路)、金汇路(人民东路—文贤路)。B类路段:服务区域范围内A类路段的剩余路段,以及行根路、西湖东路、洞庭湖路、希望路、崇德路、车塘口巷、古亭路、文博路、湘江路、澜沧江路、通吕公路(石江公路—G228)、金乐路、金汇路、金欣路、金山路、金川路、金海路、文河路、文景路、文贤路等。2包:金沙街道区域A类路段:金霞路(工农桥—古沙路)、建设路(大庆路—通掘路)、交通路(大庆路—翰学路)、希望路(胜利桥—通掘路)、大庆路(金霞路—希望路)、新金路(金霞路—金洲路)、为民路(金霞路—希望路)、通掘路(希望路—古盐路)、翰学路(交通路—古沙路)、翠园中路(新金路—古沙路)、朝阳路(新金路—古沙路)、公园路(交通路—建设路)、虹南路(五一桥—为民路)、东市街(翠园路—新市巷)、金虹路(张园路—拖桥路)、毓秀山路(张园路—新金路)。B类路段:服务范围区域内A类路段的剩余路段,以及南山路、青年巷、城建巷、翠园路、学林路、新市巷、花行桥巷、古木巷、古盐路、古沙路、为民路、新金路、康宁路、北山巷、北川门东西巷、剧场巷、龙富巷、鹤颈湾巷、虹西巷、松龄巷、报社巷、公园路、湘江北路(运盐河—古盐路)、运盐河路(金霞路—湘江北路)、金洲路(金西中心横河—龙盛大道)、金富路(银河西路—延寿路)、金虹路(银河西路—张园路)、毓秀山路(银河西路—龙盛大道)、延寿路、张园路、拖桥路、三姓街路、银河西路(竖石河—石江公路)、石江公路(金西中心横河—龙盛大道)等。五、考核实施本考核办法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附件:通州城区自行车、二轮(含三轮)电动车、二轮摩托车停放管理考核扣分评分标准附件:通州城区自行车、二轮(含三轮)电动车、二轮摩托车停放管理考核扣分评分标准分类考核标准和要求扣分标准每日考核部分停车人员工作期间仪表仪容良好,停车人员做到配备:马甲、袖标、口哨、帽子。每人每缺一样扣除2分,最高扣除8分每日考核部分工作时间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起扣除1分每日考核部分停车人员工作期间中午不得饮酒每人次扣除5分每日考核部分停车人员管理中言行举止不规范、文明用语每发现一起扣除10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责令服务管理单位予以辞退,同时扣除管理服务单位25分每日考核部分停车人员须坚守岗位,不得离岗,脱岗,串岗离岗、脱岗每人次扣除4分,串岗每人次扣除2分每日考核部分有划线指定区域的,车辆须按规定位置以及要求停放(无压占盲道,无倒地,车辆需分类、同向、整齐有序,车身与路牙垂直)发现不达标的每辆车扣除1分;每日考核部分周边无划线指定区域,车辆按要求相对集中停放(无压占盲道,无倒地,车辆需分类、同向、整齐有序,车身与路牙垂直)发现不达标的每辆车扣除1分每日考核部分通知、检查、考核交办的事项,须及时按标准和要求整改到位交办后超过15分钟未回复、未及时整改的,每辆扣除0.5分,并以15分钟为间隔累计扣分每日考核部分停放区域或停车点位须保持干净整洁发现一处不干净整洁的扣除1分每日考核部分停放点乱堆乱放物品、机动车、垃圾桶、晒衣架等占用非机动车位的,未及时主动劝导或报告的每发现一次扣除2分每日考核部分各项保障任务不按照区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要求执行到位的每辆/件、次扣除2分每日考核部分做好管辖区域内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的劝导、举报工作,并配合执法管理人员进行管理。未进行劝导、及时举报并配合管理的每处扣除0.1分每日考核部分相关部门或上级交办、市民投诉、群众反映,经查证核实的;被媒体曝光的,未及时整改的每辆/项扣除2分;被媒体曝光的扣除20分,未整改的扣除25分每日考核部分区级以上视察、观摩、检查、测评、考核中出现问题每项扣除20分(均以A类路段计算),另外每辆车扣除5分每月考核部分违反安全生产、劳动用工及保障、治安管理规定有一项扣除20分;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关系每月考核部分管理项目单位人员聘用管理、教育培训、巡查考核、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应急措施等规章制度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教育、管理、措施到位规章制度不健全的,每缺一项扣除5分,未落实规章制度的扣除10分;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每起扣除10分每月考核部分每日记录巡查和考核工作日记,情况记载详实工作日记记载不详实的,每一起扣4分;每缺一天记录的扣除10分每月考核部分配置专人进行巡查和考核未配备专人的扣除10分;未进行巡查和考核的扣除5分每月考核部分能够积极配合区城管局开展市容管理和保障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不能完成的扣除25分;不积极或消极怠工的扣除15分每月考核部分报备每月路段停车人员“三定”分工和工作计划,须在当月的25日前及时送交机动中队;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报送其他考核须报备的资料不按时报备送达的扣除4分;每延迟一天的扣除10分每月考核部分在通知月度考核结算结果后,管理项目单位负责人须在四日内完成签字确认以及报送正式发票不及时签字确认、报送正式发票的扣除4分,每延迟一天的扣除10分,计入下一月度考核分值每月考核部分管理项目单位及停车人员须自觉维护社会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每发现一起扣除25分;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关系每月考核部分管理项目单位在被考核中,当月考核结算扣除金额达到了月度(年中标合同金额÷12)金额的5%、10%、15%的达到5%以上,通知责令改正;达到10%以上,考核办公室约谈,同时缩短合同期两个月;达到15%以上,考核办公室约谈,同时缩短合同期三个月;连续六个月内有两次达到15%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关系每月考核部分在市级以上重大任务保障中,因未按要求维护停车秩序,管理不到位而失分,对相关政府部门或者区级以上政府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关系每月考核部分管理项目单位须为所聘用的停车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缺一人扣除20分,并责令限期补办,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补办的,超期限每人/天扣除20分至补办到位奖励部分在区级以上重大视察、观摩、检查、测评、考核保障任务中未出现问题的每次加20分(奖励部分的加分分值¥:10元/分)奖励部分受到局领导、区级以上肯定或群众赠送锦旗赞扬的每次分别视情加10、20分奖励部分居民对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的满意度达到较好以上的加20分第四章项目需求一、服务内容:中标人负责服务范围内的非机动车、二轮摩托车停放管理,并协助市容市貌环卫责任区的管理工作,服从区城管局的各项工作安排。二、服务期限:暂定1年,在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可以续签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注:本项目如遇区委区政府政策性调整,服务合同中止,中标方不得提起索赔等相关事项要求)。三、服务范围1包:金新街道区域(1)通吕运河以南范围:南至金乐二号横河(文贤路),西至新江海河(金海路),北至通吕运河(文河路),东至金乐路。(2)银河西区范围:南至通吕运河,西至石江公路,北至金西中心横河,东至坚石河。(3)主城区范围:南至通吕运河,西至竖石河,北至金沙横河,东至金霞路。(4)城东新区范围:南至通吕运河,西至金霞路,北至金沙横河、运盐河,东至国道G228。2包:金沙街道区域(1)银河西区范围:南至五号横河,西至石江公路,北至龙盛大道,东至圣石河。(2)主城区范围:南至金沙横河,西至竖石河,北至古盐路,东至金霞路。(3)金东新城范围:南至金沙横河、运盐河,西至金霞路,北至古盐路,东至东三总沟。四、服务要求:1.道路(主次干道、背街后巷)两侧及其支路路口100米可视范围内的非机动车、二轮摩托车停放管理,主动引导车主自行摆放在划定线区域,不在划定线区域的车辆由管理员进行摆放,周边没有划线区域的要统一停放整齐,车辆需分类、同向、整齐,有序停放,车头对外,车身与路牙垂直。2.路段分为A类路段与B类路段,其中A类路段为平时日常重要考核路段。B类路段为机动巡查考核路段,在区重要检查、考核时必须安排足够的人员进行管理,A、B路段要定人、定时、定岗,方案报甲方备案。五、考核管理:为充分发挥管理员主观能动性,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甲方通过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来规范非机动车、二轮摩托车停放管理服务秩序,监督、检查中标单位做好非机动车、二轮摩托车摆放日常运营管理各项工作。(详见考核办法)六、安全责任:乙方应加强人员安全作业培训、管理,乙方在管理中做好安全防范、安全工作,确保工作安全。乙方自行负责人员工作的全部安全责任和由此引发的经济责任,乙方及其聘用人员劳动关系、安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合同履行期内,非机动车、二轮摩托车停放管理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一、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1、商务技术标(80分)商务技术标技术标部分项目实施方案(40分)1、针对道路两侧自行车、二轮(含三轮)、二轮摩托车停放秩序的管理方案整体性评价,服务管理各项承诺明确,具有可操性和监督性等方面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合理得10分,欠合理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2、评委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管理方案整体构想的创新性、充分性和符合性、完善、可行,各项工作程序、标准、频率合理,各项措施得力,具有较好的统筹协调能力,执行力强进行综合打分,方案合理得8分,欠合理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3.有A路段、B路段管理人员安排的具体部署方案,责任分工,有侧重,确保每条路都有管理人员;方案合理得8分,欠合理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4.对管理范围内车辆非本人行为而倾倒的、倒地后损坏的现象有处置(扶起来)的措施,方案合理得5分,欠合理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5. 对特殊车辆(锁龙头、车身重、体型大)乱停乱放的,难以移动的乙方配备专业移动作业工具或机械设备,以及管理措施。方案合理得5分,欠合理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6、评委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理解和熟悉程度,是否具有详细的组织方案进行综合审,方案合理得4分,欠合理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商务技术标技术标部分企业荣誉或评价(6分)2021年1月以来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或业主好评证明的有1个得3分,最多得6分,没有提供不得分(提供奖项或业主好评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商务技术标技术标部分管理机构及制度的合理性(10分) 管理机构设置合理、高效、精简,有明确的管理构架和各部门的职责。工作流程完整、科学。方案合理得5分,欠合理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商务技术标技术标部分管理机构及制度的合理性(10分) 管理、激励、监督、反馈等规章制度及健全规范,体现高档次、高标准、科学合理,实际操作性强;方案合理得5分,欠合理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商务技术标技术标部分人员培训和管理(10分)定期组织业务知识培训和工作技能培训,认真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各类人员配备齐全、合理、科学,人员培训有计划、内容、目标,方案合理得4分,欠合理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商务技术标技术标部分人员培训和管理(10分)人员录用与考核有标准、有措施奖惩淘汰制度。方案合理得4分,欠合理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商务技术标技术标部分人员培训和管理(10分)各类人员上岗仪表、态度标准统一的方案合理得2分,欠合理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商务技术标技术标部分日常管理服务措施及承诺(4分)在三车管理执勤过程中有明确的常规性、委托性及特约性便民利民服务内容,较完善的便民措施,以及在三车管理中发生人员安全问题的责任和费用的承担责任承诺:方案合理得4分,欠合理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商务技术标技术标部分应急管理(5分)在三车管理服务中对处理各类突发事件(车主、店主、群众的不理解,谩骂、动手撕扯等行为)有详细的措施预案,针对突发事件所制定的应急预案完善、周密、可行,人员职责到位。方案合理得5分,欠合理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商务技术标商务分5分企业业绩(5分) 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磋商响应人完成同类业绩合同得5分。注: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考核合格证明须加盖业主公章。2、投标报价(2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价格权值为20分。3、确定成交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时,价格低者为成交供应商;价格亦相同时,由采购人抽签决定成交供应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响应文件目录1.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材料2.磋商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4.法人授权书5.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磋商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磋商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磋商人依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10.中小企业声明函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性条件材料12.投标函13.磋商分项报价表(格式自拟)14.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5.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技术文件材料16.磋商人根据采购文件打分项,提交的材料格式附件如下:开标一览表磋商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磋商编号:标段: 投标总报价小写: (人民币:元)日期:年月日磋商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磋商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磋商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磋商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的号采购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磋商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磋商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采购人验收。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磋商人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签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标段:**)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非机动车、二轮摩托车停放管理 自行车、二轮电动车、二轮摩托车停放管理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