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湿地保护利用规划》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024)



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编制《海口市湿地保护利用规划(2025-2035年)》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NZCGP2024-014(招标文件编号:HNZCGP2024-014)
二、项目名称:编制《海口市湿地保护利用规划(2025-2035年)》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中森国际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4号林调局二号楼中林商务楼115室
中标(成交)金额:79.3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中森国际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海口市湿地保护利用规划(2025-2035年)》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启勇、王会、李晓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文件及代理协议约定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2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     
地址:海口市第二行政办公区17号北楼5004室        
联系方式:伍先生 0898-686203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人民路街道57号金融仕家4号楼1305室(营销中心上最高层)            
联系方式:黄工 0898-66267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0898-6626760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编制《海口市湿地保护利用规划(2025-2035年)》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
海口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27日 17:5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启勇、王会、李晓慧

总成交金额
¥79.3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6267607

采购单位
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第二行政办公区17号北楼5004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伍先生 0898-68620350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路街道57号金融仕家4号楼1305室(营销中心上最高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黄工 0898-66267607

附件:

附件1
报价一览表及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014-编制《海口市湿地保护利用规划(2025-2035年)》项目(终稿).pdf

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编制《海口市湿地保护利用规划(2025-2035年)》项目项目编号:HNZCGP2024-014本项目投标总报价(大小写一致)(小写):¥793000.00本项目投标总报价(大小写一致)(大写):柒拾玖万叁仟元整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注:1、报价须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本次采购以人民币进行报价,报价单位为元。2、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投标人成本、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等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3.“报价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供应商名称:北京中森国际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06月24日磋商最后报价表(附件12)磋商最后报价表项目名称:编制《海口市湿地保护利用规划(2025-2035年)》项目项目编号:HNZCGP2024-014磋商报价总价(小写):¥793000.00磋商报价总价(大写):柒拾玖万叁仟元整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承诺的其他条件无注:1、磋商最后报价应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2、在开标时,供应商携带此磋商最后报价表,开标现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通知开始磋商最后报价时,供应商方可填写磋商最后报价表,并递交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供应商名称:北京中森国际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邮冬雪(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06月24日14、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的(项目名称)编制《海口市湿地保护利用规划(2025-2035年)》项目采购活动,货物/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编制《海口市湿地保护利用规划(2025-2035年)》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北京中森国际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86人,营业收入为4216.6万元,资产总额为4659.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北京中森国际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公章)日期:2024年06月24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59编制《海口市湿地保护利用规划(2025-2035年)》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NZCGP2024-014采购单位: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代理机构:海南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6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采购需求..................-23-第四章评审办法和程序............-25-第五章合同文本..................-33-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8-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编制《海口市湿地保护利用规划(2025-2035年)》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路街道57号金融仕家4号楼1305室(营销中心上最高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NZCGP2024-014项目名称:编制《海口市湿地保护利用规划(2025-2035年)》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800000.00元(最高限价:800000.00元)最高限价: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采购需求:编制《海口市湿地保护利用规划(2025-2035年)》项目,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部分”;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等相关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1-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④若为个体户/自然人: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含)以上或相当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7)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以上信息截图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8日,每天上午09时00至12时00,下午14时30至17时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地点:海口市美兰区人民路街道57号金融仕家4号楼1305室(营销中心上最高层);报名时须提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个体户/自然人: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2-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需核对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提供法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3、方式:现场购买;4、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1、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提交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1,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五、开启时间、地点1、开启时间:2024年6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开启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1,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地址:海口市第二行政办公区17号北楼5004室联系方式:0898-6862035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海南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市美兰区人民路街道57号金融仕家4号楼1305室(营销中心上最高层)联系方式:0898-6626760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工电话:0898-66267607-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采购人名称: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地址:海口市第二行政办公区17号北楼5004室项目联系人:伍先生联系电话:0898-686203502采购代理:海南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市美兰区人民路街道57号金融仕家4号楼1305室(营销中心上最高层)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898-662676073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磋商公告4磋商文件的澄清: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5磋商文件的修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6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应由以下内容组成,实际响应中如有必要,供应商可对未涉及的部分予以补充:一、商务部分1、投标响应函(附件1)2、报价一览表(附件2)3、采购需求偏离表(附件3)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4)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附件5)6、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凭证(本项目不作要求)7、供应商简介(如有)8、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9、履行合同具备能力的承诺函(附件6)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附件7)11、无联合体、分包、转包承诺函12、诚信投标、诚信履约承诺书13、类似业绩一览表(附件8)14、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9)15、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附件10)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1)1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如资质证书、获奖证明等)6二、技术部分供应商自行编制,其文件格式自定。磋商最后报价表(附件12)注:供应商编制上述文件时,本磋商文件第六章已提供格式的文件须按格式要求填写。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8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备选方案:不接受111.磋商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作要求);2.磋商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并符合下列规定: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等非现金形式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数额;3.磋商保证金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应符合以下要求:(1)受益人为采购人。(2)磋商保函随着响应文件一起密封提交。(3)磋商保函应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户名:海南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海口海甸支行营业部账户:267539993749注:1、用途须注明简要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本项目不作要求);1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3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壹份(PDF格式)提供U盘。注:电子版PDF格式需为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签字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1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磋商公告15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应将投标响应函、报价一览表密封在一个报价信封内,单独递交。16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17开标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18出现以下情况将导致供应商的投标被拒绝:1.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3.投标响应函或响应报价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4.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离;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9磋商评审小组由3名专家组成,专家按规定在海南省综合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该磋商评审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人。20推荐成交候选人3名21采购预算:8000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22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如果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评审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1.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3(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2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10%,微型企业扣除10%。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注: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琼财采〔2022〕-8-3、采购需求偏离表(附件3)采购需求偏离表说明:请供应商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有关项目技术、商务要求及服务要求等,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该表。响应文件有正、负偏离均应在下表中列明。若无偏离,请标明“完全响应”。序号项目/条款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情况1234…未列入本表的条款全部接受完全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2、偏离情况说明分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分别表示优于要求、满足要求、不满足要求。-44-8、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50-9、履行合同具备能力的承诺函(附件6)承诺函项目名称:编制《海口市湿地保护利用规划(2025-2035年)》项目项目编号:HNZCGP2024-014致:海南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1-10、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附件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项目名称:编制《海口市湿地保护利用规划(2025-2035年)》项目项目编号:HNZCGP2024-014致:海南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2-11、无联合体、分包、转包承诺函致:海南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HNZCGP2024-014)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现声明:我公司在本次采购过程不组织联合体参与投标,并且不分包、转包,如有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3-12、诚信投标、诚信履约承诺书致:海南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磋商文件全部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二、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四、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五、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六、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七、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4-13、类似业绩一览表(附件8)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完成项目质量备注附:提供相关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5-14、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货物/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6-15、附件10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享受政策优惠的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如不是监狱企业则不需提供此项16、附件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如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提供-57-1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如资质证书、获奖证明等)二、技术部分供应商自行编制,其文件格式自定。-58-磋商最后报价表(附件12)磋商最后报价表项目名称:编制《海口市湿地保护利用规划(2025-2035年)》项目项目编号:HNZCGP2024-014磋商报价总价(小写):磋商报价总价(大写):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承诺的其他条件注:1、磋商最后报价应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2、在开标时,供应商携带此磋商最后报价表,开标现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通知开始磋商最后报价时,供应商方可填写磋商最后报价表,并递交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湿地保护利用规划》项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海口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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