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研提升项目技术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4)



2024-2026年教师教研提升项目技术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0873-2401FW1L0100(招标文件编号:0873-2401FW1L0100)
二、项目名称:2024-2026年教师教研提升项目技术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国发天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8号院2号楼16层1616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2024-2026年教师教研提升项目技术服务项目
下浮率(%):0.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国发天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4-2026年教师教研提升项目技术服务项目
平台为该项目提供各个流程的操作端口和服务,分为前台和后台两个联动端口平台。
一是为本项目提供可支撑的技术平台,便于各学段及相关学科的异步教研、同步教研、示范课、专递课堂等相关活动正常开展;二是为每个项目县配备相应的技术与服务人员,进行平台使用培训、开课/听课技术支撑等服务;三是根据项目需求对平台进行日常维护与功能更新。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执行期限为叁年
将全国名师资源引入欠发达地区,使县域骨干教师的教学能力得到快速提升,众多孩子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有效化解了乡村薄弱学校开不齐课、教师上不好课的难题,助推乡村教育质量稳步提升。为构建教育新生态,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提供助力。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锋、孔瑾、李静、杨洪义、曾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以本项目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算方法和标准,以服务类标准按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1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中标供应商请在本公告发出后前往我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并请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收据或电汇凭证办理退还保证金等事宜。落标供应商请在本公告发出后前往我公司领取落标通知书,并请在本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收据或电汇凭证办理退还保证金等事宜。2.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国际商务服务片区支行
银行账号:6232593799009139398
3.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76.86分。
4.中标单价:
小学阶段:¥700,000.00元
初中阶段:¥600,000.00元
高一高二阶段:¥600,000.00元
高三阶段:¥300,000.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心写字楼B座1706        
联系方式:孙老师,010-66093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            
联系方式:蒋旭、陈清、丁玲、陆炜、刘湃,010-59893113、3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旭、谢杰、韩寿国、杨硕、刘欣、陈清
电 话:  010-59893113、3126、311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2026年教师教研提升项目技术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27日 17:11

评审专家名单
韩锋、孔瑾、李静、杨洪义、曾杰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旭、谢杰、韩寿国、杨硕、刘欣、陈清

项目联系电话
010-59893113、3126、3115

采购单位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心写字楼B座17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孙老师,010-66093021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蒋旭、陈清、丁玲、陆炜、刘湃,010-59893113、3112

附件:

附件1
2024年教师教研提升项目技术服务招标文件-发售稿 .pdf

2024-2026年教师教研提升项目技术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禁复制项目编号:0873-2401FW1L0100采购人: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5月0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采购需求..........25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9第五章合同文本.............3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7严禁复制1第一章投标邀请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2024-2026年教师教研提升项目技术服务项目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一、项目编号:0873-2401FW1L0100二、项目名称:2024-2026年教师教研提升项目技术服务项目三、采购预算:600万元四、招标内容1.本次招标共1包:包号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备注12024-2026年教师教研提升项目技术服务项目1平台为该项目提供各个流程的操作端口和服务,分为前台和后台两个联动端口平台。前台端口:面向所有教研活动的参与者,提供用户注册、登录、个人信息管理、课程浏览、课程报名、课程学习、课程评价、互动交流、资源下载等功能。同时,平台应支持多种终端设备的访问,如PC、手机、平板等,确保用户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参与教研活动。后台端口:面向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提供用户管理、课程管理、资源管理、活动管理、数据统计、数据分析等功能。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后台端口对前台的教研活动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后台端口还应提供丰富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工具,帮助管理人员了解活动的参与情况、用户反馈等信息,为后续的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在项目结束后,中标人应提供完整的项目总结报告和技术文档,为项目的后续本项目执行期限为叁年本项目按实际订单据实结算,采购预算预计每年人民币600万元,采购方不承诺按预算足额采购。12024-2026年教师教研提升项目技术服务项目1发展提供参考和支持。本项目执行期限为叁年本项目按实际订单据实结算,采购预算预计每年人民币600万元,采购方不承诺按预算足额采购。(1)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如有多包,可投一包或多包,但不得拆包,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服务投标。2.招标内容及用途:为教师教研提升项目提供全流程全数据伴随式采集的技术平台和人工服务。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为本项目提供可支撑的技术平台,便于各学段及相关学科的异步教研、同步教研、示范课、专递课堂等相关活动正常开展;二是为每个项目县配备相应的技术与服务人员,进行平台使用培训、开课/听课技术支撑等服务;三是根据项目需求对平台进行日常维护与功能更新。具体招标内容和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次招标是否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本项目为未预留份额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的,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享受10%-2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该投标人4%-6%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价格百分比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X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和要求1.购买时间:自2024年5月21日起至2024年5月27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2.购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03室。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包,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人民币50元。七、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接受投标时间:2024年6月1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14时(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开标时间:2024年6月12日14时(北京时间)八、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投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04会议室。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04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采购人信息(1)采购人名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心写字楼B座1706(3)联系人:孙老师(4)联系电话:010-6609302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3)邮政编码:100088(4)联系人:蒋旭、刘湃、陆炜、陈清、丁玲(5)联系电话:010-59893113、3115、3126(6)传真:010-598931194十、公告发布和期限1.本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媒体上发布。2.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3.本项目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严禁复制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1采购人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2采购预算600万元/年3.3最高限价小学阶段:70万元/县/年;初中阶段:60万元/县/年;高一高二阶段:60万元/县/年;高三阶段:30万元/县/年。4.1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经审计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资信证明原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资信证明原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4.1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材料或声明。(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据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需要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其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购买招标文件。。4.3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及资格条件否4.4是否允许投标人分包否4.5是否安排现场踏勘否5.1是否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5.3中小微企业选取标准小微企业选取标准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X财库(2017)141号以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进行划分,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微型企业,应根据招标文件附件9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附件10的格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小微型企业。注: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同时,对于上述所要求证明文件无法提供的,可单独做出说明并加盖公章。14.4是否接受可选择或调整的投标和报价否15.1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9万元(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4)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之一:1)电汇、支票、汇票,并附“投标保证金说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附件11);2)由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担保函”(格式详见第六章附件12)。(5)开户银行及帐号收款单位: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国际商务服务片区支行银行账号:6232593799009897540请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交纳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16.1投标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开标日起计算)17.2投标文件数量(1)投标文件正本1份;(2)投标文件副本4份;(3)开标一览表正本1份(单独密封提交);(4)电子文档1份(应为盖章和签字后的正本PDF扫描件)。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7.2投标文件数量注:资格证明文件须单独装订成册(1份)。投标文件中也应有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26.3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具体扣除价格百分比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1履约保证金无33.1中标服务费(1)中标服务费以本项目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算方法和标准,以服务类标准按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招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招标服务费。可用转账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服务费。开户银行及帐号:收款单位: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国际商务服务片区支行银行账号:9550880207344600102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7.2其他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只认可加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两者对投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投标文件加盖项目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我们拒绝该投标。本文件中的“签字”指签字人亲笔签字或加盖签字人的人名章费率中标金额服务招标100万元以下1.5%100万元-500万元0.8%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5000万元-1亿元0.1%1亿元~5亿元0.05%5亿元~10亿元0.035%10亿元~50亿元0.008%50亿元~100亿元0.006%100亿元以上0.004%9附件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严禁复制57附件11:投标保证金说明函致:(填写代理机构名称)项目编号:1.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元,以支票/汇票/电汇方式支付。2.在担保期内,贵公司根据下列事实中的任何一点,即可无条件地扣留保证金。(1)我方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2)我方在收到中标通知后30天内,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3.保证金自开标之日起生效,直到投标文件有效期后30天内有效或贵方与我方书面协定的延长期后30天内有效。4.请贵方于本保证金有效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回我方。5.我公司开票信息如下:(1)开票单位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开户银行及帐号: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此说明在以汇票或支票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时候需要提交)58附件12:投标保证金担保函(如已提供投标保证金,则不需再提供此保函)编号:(填写采购代理机构):鉴于(填写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填写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编号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回投标的;2.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时,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3.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时,不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4.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时,不按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的。(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元整(小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59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60附件13:履约保证金担保函编号:(填写买方名称):鉴于你方与(填写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执行的。(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元整(小写)。(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提供服务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服务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611.保证期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62附件14:技术要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品目号:服务名称: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内容与数值投标人的采购需求响应内容与数值备注(偏差说明)注: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内容给予响应,以投标服务所能达到的内容予以填写。2.除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求以外,投标人对于该章其它条款的响应,只须在本表上填写响应有偏离的条款。投标的服务有超出招标要求的需求内容,也可在本表列明。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63附件15: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严禁复制64附件16: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严禁复制65附件17: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严禁复制6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师教研提升项目技术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