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扩建工程桩基检测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华东政法大学2024)


一、项目编号:310000000240418192240-00106316
二、项目名称: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改扩建工程桩基检测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改扩建工程桩基检测服务
1279933.00元
上海雷谷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薛路651弄100号1号101室
86.5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改扩建工程桩基检测服务
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改扩建工程桩基检测服务
本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周期、服务质量和保证通过相关验收、满足工程进度承诺等方面的承诺以及保证措施方案。
要求中标人自接到招标人的进场通知后,必须与现场施工进度协调一致开展检测作,并按照要求数量和质量标准分阶段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成果,还必须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向政府行政主管管理部门申办有关手续的要求
限自发布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止。
满足设计与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以及上海市政府主管部门规定所需的一切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陆成,陈懿,邹国志,蒋新黎,曹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所规定的 服务类 招标的收费标准(折扣率为 8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79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东政法大学
地 址: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
联系方式:62071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钦江路88号东楼6楼
联系方式:63820186*8126;JJ139170508@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莉
电 话:63820186*8126;JJ139170508@163.com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332.4K

附件信息:

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改扩建工程桩基检测服务.pdf1.7M

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改扩建工程桩基检测服务投标文件,第45页共189页14、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上海雷谷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华东政法大学(单位名称)的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改扩建工程桩基检测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改扩建工程桩基检测服务(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雷谷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1人,营业收入为2672.96万元,资产总额为1278.2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雷谷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6月26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024-0244-rg采购编号:0024-W000101564项目名称: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改扩建工程桩基检测服务采购人:华东政法大学招标代理: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6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平台投标操作流程第四章政府采购主要政策第五章项目招标需求第六章评标方法与程序第七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第八章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第九章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操作须知第一章投标邀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华东政法大学委托,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改扩建工程桩基检测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其他:2.1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2.2供应商须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的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2.3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投标;2.4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2.5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为期)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6投标单位需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同时具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包含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桩的承载力检测和桩身完整性检测);同时具有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颁发的《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评估证书》(须包含地基基础乙级及以上);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改扩建工程桩基检测服务2、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2024-0244-rg3、采购编号:0024-W000101564: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该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校区河东区域内除博士后公寓和四尽斋外的13幢建筑,分别在A、B地块各新建一座学生公寓综合楼(其中A地块设置学生宿舍、教室、食堂、会堂、游泳馆、其他体育用房、地下车库兼人防等;B地块设置学生宿舍、教室、食堂、地下车库等),并同步实施相应室外总体工程。项目拆除总建筑面积28366.37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8046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551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950平方米。5、采购属性:服务类6、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7、交付地址: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河东区域内,包括A地块(顺义路2号)和B地块(光复西路1433号)8、服务期限:工程计划施工周期暂定为15个月,涵盖试桩至地下室结构完成。实际检测日期根据施工进度另行通知,随叫随到。要求中标人自接到招标人的进场通知后,必须与现场施工进度协调一致开展检测工作,并按照要求数量和质量标准分阶段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成果,还必须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向政府行政主管管理部门申办有关手续的要求。9、采购预算金额:150万元10、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3)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4)支持监狱企业发展(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24-06-05起至2024-06-1300:00:00~12:00:0012:00:00~23:59:59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06-2610:00:00,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备注:招标代理将在投标截止前统一对投标文件进行签收,投标单位完成投标后,无需与招标代理联系签收。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1、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2、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八、联系方式采购人:华东政法大学联系人:卫老师联系电话:62071560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钦江路88号东楼六楼邮编:200233联系人:许莉电话:021-63820186*8126电子邮箱:JJ139170508@163.com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序号项目内容1采购项目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改扩建工程桩基检测服务2采购人华东政法大学3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采购内容详见第五部分项目需求5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投标邀请“一、合格的投标人”中要求的供应商6现场踏勘不组织7答疑如有疑问请于2024年6月14日11时前,发邮件至:JJ139170508@163.com,补充文件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投标单位邮箱(如有)。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缴纳2万元投标保证金,具体缴纳和退还详见《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操作须知》,完成缴纳后,须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上传保证金凭证,未上传保证金凭证的会导致被云平台系统判定为投标失败。9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后90天内有效10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为网上投标,投标单位在投标阶段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采购结束后,采购单位如需中标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应无偿提供。1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与开标时间、地点投标方式:网上投标(网上投标文件须为经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由投标人在网上招投标系统提交。网上投标详见“第三章《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平台投标操作流程”开标方式:本项目为网上开标,请投标单位按电子平台显示开标时间按时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开标操作,超过开标时间30分钟未完成开标签到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做无效投标处理。1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3本项目预算公开,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5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则视作无效。本项目预算公开,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5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则视作无效。14图纸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ds0dLwWDTFnTtF0152QKg提取码:kkmg请自行下载图纸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ds0dLwWDTFnTtF0152QKg提取码:kkmg请自行下载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1.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1.4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定义2.1“采购项目”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2“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2.3“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4“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5“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2.6“乙方”系指中标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投标人。2.7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2.8“电子采购平台”系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3.合格的投标人3.1符合《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3.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及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3.3被省级或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禁止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4.合格的服务4.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4.3《项目招标需求》要求提供有关产品的,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产品的来源地,并按照《项目招标需求》的要求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信息发布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结果公示、未中标通知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投标人的风险,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7.询问与质疑7.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工作进行全面管理,解决桩基检测技术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桩基检测的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3、向乙方提供桩基检测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用水、用电、接驳点(电费由乙方承担)。4、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各承包单位的关系,并协助解决材料堆放场地,费用由乙方承担直接向总承包单位支付。5、按相关规定办理桩基检测技术服务所需证件、手续,提供有关的资料。6、及时对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7、在乙方出具报告及相关文件后,甲方应在15日内予以确认。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确的,视为甲方已经确认并接受该桩基检测结论。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桩基检测期间的全面管理。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本桩基检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2、开展检测工作五个工作日前必须提供经评审通过的检测方案,报甲方、设计及监理审后方可开展工作。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工作,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的防火、防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4、乙方应做到文明工作,处理好与其他在建专业施工队伍的关系,同时遵守甲方现场施工的管理规定,保证工作场地的清洁卫生符合相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到完工清场。5、乙方如在桩基检测过程中损坏甲方现场的其他工程成品或半成品,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在观测复核结算款中扣除。6、乙方进行桩基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进场,须提前1日将该仪器、设备之品名、规格、生产厂家及误差范围等资料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场工作。7、乙方在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并经甲方确认后应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及提供相关资料。若乙方未及时提供前述资料,甲方可相应顺延付款时间。8、每次桩基检测工作完成后,乙方应在当天与甲方办理工作确认。9、乙方作业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并赔偿相应损失。第八条对检测结论异议的处理甲方对检测结论有异议的,可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论与原检测结论相同,由甲方支付复检费用;反之,则由乙方承担复检费用。复检结果由提出复检方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第九条违约责任(一)经甲方确认后甲方逾期支付检测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未支付费用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二)因甲方未履行义务需经甲方确认而造成乙方无法按时保质地完成检测业务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原因造成上述错误的除外。完成检测业务的时限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三)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检测报告,每逾期一日应按相关检测项目检测费用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四)检测报告信息错误、未按照约定检测依据进行检测或者检测结论判断错误的,乙方应进行更正或免费重新进行检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由甲方原因造成上述错误的除外。(五)其他违约责任:有关部门备案。检测合同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合同变更后的20日内,向原合第十二条附则√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应当在检测合同签订后的20日内,将合同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1.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方式:1.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附则乙方应当在检测合同签订后的20日内,将合同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检测合同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合同变更后的20日内,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页为签署页)甲方:乙方:住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单位电话:单位电话:传真:传真: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人:联系人手机:联系人手机: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70—,第九章★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操作须知V2.31、接收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1)帐户名(人民币):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开户银行:工行中山广场支行(银行行号:102290017039)(3)帐号(人民币):10011703190067482612、投标保证金咨询(1)地点:中国上海钦江路88号东楼626室前台处(2)时间:中国境内每个法定工作日的正常工作时间(北京时间9:30时~11:30时和13:30时~16:30时)(3)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63820186*80113、投标保证金编号及金额(1)本项目保证金编号:2024-0244-rg(2)本投标保证金:2万元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一)提交方式为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贷记凭证、电汇、网上支付、银行保函。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本须知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提交保证金的汇款附言中请务必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编号”;2、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应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本须知的规定。3、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得委托分支机构代为提交。4、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须知要求金额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得超额提交,更不得提供虚假、无效的票函。5、投标人不得使用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提交投标保证金。6、当投标人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银行保函的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保函的格式应采用附件二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投标保证金,—71—银行保函”原件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携带,否则按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要求处理,银行保函采用示范样式(详见附件)。7、当采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或支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期的3个工作日之前,投标人代表携带支票,到本须知第3条的指定地点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手续;在办理过程中,投标人代表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的经办人明确申明:项目编号和投标保证金金额等信息。8、中国境外(含中国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下同)的投标人也可以授权中国境内的某单位采用本须知所列形式代替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通过一家在中国境内的银行直接开具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当采用前一种方式提交时,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携带授权书原件,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标书要求处理。格式如本须知附件一所示的授权书。(仅适用于境外投标人)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中标人:在评审结果公示后,招标人和(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缴纳中标服务费(如有)后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中标合同后,且在未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和(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时退还:中标人登录“教建咨询”微信公众号上传中标人与招标人签署的加盖中标人公章(红章)的合同扫描件后向原账户退还。(2)未中标人:招标人将在中标公告发布后5各工作日内,在未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和(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时向原账户退还。(3)对采用网上转账、贷记凭证、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或支票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退还的同时还将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向投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利息。对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只退还保函正本,不支付投标保证金利息。6、其他(1)本须知如被具体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所引用,即成为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2)对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等情况,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3)当投标人选投一个招标项目的多个包件或标段时,须用附表方式注明每个包件或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如投标人未具体注明其所投各包件或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且合计的保证金金额又不足时,评标委员将按其所投全部包件或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均不符合要求来处理。(4)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发生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73—附件一: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授权函(填入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授权人”)授权(填入被授权单位名称)(以下简称“被授权人”)代表本方提交(填入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本授权书下被授权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等同于授权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所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投标保证金提交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均照样适用,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不会就此提出任何异议。本授权书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包括授权人同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始终有效。授权人:(填入投标人名称)授权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署投标文件的代表签名: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加盖公章)附件二:—74—,投标保函(银行保函)格式鉴于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____年___月___日递交了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投标书(以下简称“投标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办公地点]注册经营的_________________[银行名称](以下称“本行”)在此承担向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名称](以下称“招标代理”)支付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责任,本行及本行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承担此责任。本行以公章签发本保函的日期为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担保义务的条件是:1.如果提交投标书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a)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b)提交履约保证金(若有);或(c)未在中标公告发布后30天内或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支付中标服务费。如果招标代理在书面要求中指明由于发生了上述条件内的任一情况而应该支付给招标代理的数额,则本行接到招标代理的第一次书面要求就支付上述数额之内的任何金额,并不需要招标代理证实他的要求。本保函在与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本行不要求得到延长有效期的通知,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上述期限内送到本行。银行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保证人:(加盖公章)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7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扩建工程桩基检测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