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波广播发射机中标结果公示(山西广播电视无线管理中心2024)



山西广播电视无线管理中心设备更新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499002024ACS00953
二、项目名称:山西广播电视无线管理中心设备更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陕西如意广播电视设备有限公司
咸阳市秦都区咸兴路7号
总价:1488000(元)
96.72

2
上海研达电视广播器材设备厂
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大道1599号第3幢三层H区
总价:510000(元)
91.95

3
湖南高视云网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鹿洞街道香雪桥社区亿力豪庭3栋1020号
总价:506000(元)
88.81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1
包1:528台购置1部100KW中波广播发射机和1部50KW中波广播发射机
100KW中波广播发射机
SG762
1
1000000
100KW AM104S5-I

2
包1:528台购置1部100KW中波广播发射机和1部50KW中波广播发射机
50KW中波广播发射机
SG762
1
488000
50KW AM503S5-I

3
包2:228台购置10KW调频广播发射机2部
10kw调频立体声广播发射机
研达
2
255000
YD-103A1

4
包3:328台购置10KW调频广播发射机2部
10KW调频广播发射机
众传数字
2
253000
ZHC618F-10000W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建亮,裴建杰(第1、2、3包采购人代表),霍桂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改革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的货物类标准75%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6706.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广播电视无线管理中心
地 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18号
联系方式:0351-83029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万邦中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27号时代广场5层514B
联系方式:0351-3920208、136334533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娟、郝林雨
电 话:0351-3920208、13633453334

附件信息:

山西广播电视无线管理中心设备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161.8K

中小企业声明函302.6K

中小企业声明函202.8K

中小企业声明函197.0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山西广播电视无线管理中心设备更新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山西广播电视无线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02日 16:59

评审专家名单
杜建亮,裴建杰(第1、2、3包采购人代表),霍桂利

总中标金额
¥250.4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娟、郝林雨

项目联系电话
0351-3920208、13633453334

采购单位
山西广播电视无线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太原市迎泽大街3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1-8302934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万邦中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27号时代广场5层514B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51-3920208、13633453334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山西广播电视无线管理中心设备更新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4ACS00953(WBZZ-202408018)采购人:山西广播电视无线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万邦中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0二四年六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0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24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9第六部分合同原则40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44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山西广播电视无线管理中心设备更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99002024ACS00953(WBZZ-202408018)2、项目名称:山西广播电视无线管理中心设备更新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2600000.00元。其中:包1:1560000.00元,包2:520000.00元,包3:520000.00元。5、最高限价:2600000.00元。其中:包1:1560000.00元,包2:520000.00元,包3:520000.00元。6、采购需求:(1)本次采购共分3包,采购的主要内容为:包1:528台购置1部100KW中波广播发射机和1部50KW中波广播发射机;包2:228台购置10KW调频广播发射机2部;包3:328台购置10KW调频广播发射机2部。注:上述采购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2)范围包括: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维护、用户培训、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7、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8、交货地点:包1:528台(晋中市张庆村);包2:228台(太原市庙前山,海拔1865米);包3:328台(临汾市洪洞县兴唐寺乡霍山老爷顶,海拔高度2346米)。9、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4年06月20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06月26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3、方式: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五、开启时间:2024年07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线上开启(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本次磋商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上发布。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交换热线400-881-7190;5、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西广播电视无线管理中心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18号联系方式:0351-830293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万邦中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27号时代广场5层514B联系方式:0351-3920208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孙娟、郝林雨电话:0351-3920208、13633453334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细 目内 容1采购人名 称:山西广播电视无线管理中心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18号联 系 人:王雪联系方式:0351-8302934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西万邦中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27号时代广场5层514B联系人:孙娟、郝林雨电 话:0351-3920208、136334533343项目名称山西广播电视无线管理中心设备更新项目4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的现行规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6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7响应文件的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8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2600000.00元。其中:包1:1560000.00元,包2:520000.00元,包3:520000.00元。最高限价:2600000.00元。其中:包1:1560000.00元,包2:520000.00元,包3:520000.00元。注: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9磋商保证金金额:包1: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元)。包2: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包3: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开户名称:山西万邦中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太原平阳南路支行银行账号:351905165010301联行号:30816103904210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构成: 3 人,其中:评审专家 2 人,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 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专家库随机抽取 11供应商现场出席不要求12磋商小组现场出席要求13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14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如:上传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15电子响应文件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磋商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6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磋商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5.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在评审过程中,当政采云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6.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17(1)资格证明要求文件*(1)磋商响应声明书;*(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见格式“承诺函”)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格式“承诺函”)*(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见格式“承诺函”)*(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见格式“承诺函”)*(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格式“承诺函”)*(9)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10)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可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影印件)。(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注:其中带*部分的为实质性响应内容,缺失或无效的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17(2)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文件(如有)(1)节能产品明细表(2)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3)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4)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5)中小企业声明函(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监狱企业声明函(8)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声明函(9)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17(3)商务技术文件(1)供应商情况介绍(2)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货物清单页等)(3)货物主要技术参数(4)商务条款响应表(5)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6)实施方案(7)项目实施人员(8)售后服务承诺(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17(4)报价文件*(1)报价明细表注:其中带*部分的为实质性响应内容,缺失或无效的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18现场踏勘不组织。19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节 能产 品凡涉及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标注“★”品目”的货物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19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环保标志产品货物中有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的将按照“第三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给予优先采购。19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信息安全产品货物涉及《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供应商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19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中 小企 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19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中 小企 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9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中 小企 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9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监 狱企 业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9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福 利企 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0信用记录查询查 询渠 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0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当天,以磋商现场查询结果为准。20信用记录查询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2.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2.3“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也是磋商结果的最终确认方。2.4“产品”系指乙方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3.3供应商应当遵守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磋商文件所规定的特定条件:3.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须知前附表。3.3.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须知前附表。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磋商;否则,相关磋商均无效。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公布,所有已下载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及时查看,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的信息滞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内容6.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六部分合同原则;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不能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变更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下载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7.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向所有已下载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的文件。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文件为政府采购政策性评审认定内容,若不适用,可不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报价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9.2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条、第15条要求提交响应文件。9.3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1.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响应声明书;(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见格式“承诺函”)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格式“承诺函”)(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见格式“承诺函”)(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见格式“承诺函”)(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格式“承诺函”)(9)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10)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可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影印件)。(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文件(如有)(1)节能产品明细表(2)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3)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4)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5)中小企业声明函(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监狱企业声明函(8)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声明函(9)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3.商务技术文件(1)供应商情况介绍(2)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货物清单页等)(3)货物主要技术参数(4)商务条款响应表(5)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6)实施方案(7)项目实施人员(8)售后服务承诺(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4.报价文件(1)报价明细表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9.4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9.5磋商保证金(1)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条。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供应商的响应文件。(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付。(3)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须将所有合同送采购人,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0.磋商报价(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2)磋商响应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等一切税金和费用。(3)供应商报价均不得高于采购预算金额,超出后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不论第几轮报价超预算(最高限价)均视为废标。(4)采购人不接受可选择的磋商方案和报价。供应商对磋商报价若有说明应在磋商报价表特别说明事项处予以说明。(5)有关本项目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磋商将被视为非响应性磋商而被拒绝。(6)最低磋商报价不作为成交的保证。11.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1.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1.2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商务、技术(服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时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11.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1.4开标一览表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11.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2.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2.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采购人作出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应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响应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8.4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3.3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4.1响应文件应使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供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按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具体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使用说明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的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政采云平台技术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881-7190)。14.2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标准电子印章并经单位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本人签名章,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14.3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14.4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签到核实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磋商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6、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标记、密封上传的;(2)未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的;(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响应文件;(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未通过响应文件有效性审查的;(5)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6)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7)其中带*部分文件缺失或无效的;(8)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9)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五、采购程序17.成立磋商小组1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磋商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组成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总成员的三分之二。17.2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7.3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磋商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7.4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从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17.5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组成员所作出的磋商意见无效。17.6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原磋商小组所作出的磋商意见无效。18.初步审核18.1开标后,磋商小组成员将审查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响应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响应文件的评审在政采云系统中进行。19.磋商19.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9.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9.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补充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9.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以电子形式进行,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内将电子最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对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19.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同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系统中上传放弃最终磋商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退还其磋商保证金。19.6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成员有权拒绝该响应。19.7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0.评审20.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0.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0.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符合19.4条的,可推荐2家)。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1.编写评审报告21.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获取磋商文件情况、磋商日期和地点等)(二)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三)评审程序和评定标准;(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五)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六)评审结果,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七)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及理由(本项目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等。21.2评审报告及评审结果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21.3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2.评审复核22.1磋商小组要对评审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对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的、采用政策性因素进行价格扣除的报价等进行复核。22.2复核中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相关部门。23.确定成交供应商和评审办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4.磋商保密24.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法律法规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25.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六、签订合同26.成交通知26.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6.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7.成交服务费27.1采购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改革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的货物类标准75%计取。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27.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28.签订合同28.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8.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报价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8.3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28.4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备案。七、保密和披露29.保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0.披露3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0.2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八、询问和质疑31.询问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2.质疑3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2.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在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山西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位置:“首页-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九、供应商违规处罚3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公开报价后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5)在磋商期间,影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一、资格性审查要求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基本资质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声明书进行审查1.1提供磋商响应声明书证明文件1.2证明文件内容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基本资质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进行审查2.1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2.2证明文件内容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进行审查3.1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3.2证明文件内容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法定代表人签署和磋商无须提交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3.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授权人签署是否在授权书有效期内;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等。4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7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8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9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的符合性进行审查9.1提供磋商保证金提交凭据;9.2磋商保证金须按照磋商文件前附表要求。否则,响应无效。10采购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二、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条款响应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1.1提供商务条款响应表;1.2响应表内容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1.3对照本文件要求对合同履约期限、交货地点、质量标准等对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未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无效。1商务政策性要求的审核对照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标准”要求进行审查。1商务响应文件的签署及盖章审查响应文件的签署及盖章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1商务其他实质性要求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视为无效磋商响应。2技术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2.1提供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2.2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内容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2.3对照本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的标“★”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或磋商小组共同认定属于响应文件存在重大偏离的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做无效响应处理。3报价对供应商提供磋商报价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3.1提供报价未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情形;3.2报价内容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3.3报价内容存在漏项、缺项、错项;存在有超出预算金额等情形的,响应无效;3.4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响应无效。说明: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2.响应文件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形的,可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澄清;如响应文件中所涉及内容全部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三、响应无效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无效。四、评分细则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且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依据最后报价、各项商务、技术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并填写打分表。综合评分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报价、业绩、技术要求等内容。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加价格得分,为各供应商总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二、评审细则1.分值分配(1)报价部分30分(2)商务部分10分(3)技术部分60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分值1报价部分(3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30%×1000-30分2商务部分(10分)1、同类合同案例(6分) 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供应商自身合同为准,要求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货物清单页及项目结算凭证发票影印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得1.5分。本项最高得6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0-6分2商务部分(10分)2、企业实力(4分)供应商具有与采购设备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或采购设备获得过国家或行业相关证书的,每具有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0-4分3技术部分(60分)1、主要技术指标满足情况(20分)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中货物的技术指标要求与响应文件中货物的技术指标进行对比后打分;所投货物技术指标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要求的,得20分。每有一项非实质性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0-20分3技术部分(60分)2、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技术方案评价(14分)根据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技术方案进行评价,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涵盖的主要功能描述、关键功能的实现方式表述、如何确保技术方案中系统的扩展及后期延展性等内容; (1)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方案主要功能描述全面明确,可清晰说明设备参数满足本次采购要求,对设备关键功能的实现方式描述细致,并有相当数据、测试等佐证或有使用方评价的,服务方案自出厂检验、运输、安装、测试等全面详述的,得14分; (2)制定的方案主要功能描述全面较为明确,设备参数可查实但较为混乱,关键功能的实现方式有描述,但数据、测试不详实或使用方评价一般的,服务方案自出厂至交付使用环节有失漏但不影响细化后可执行的,得10分; (3)方案功能描述含糊不清,关键功能的实现方式仅有描述,服务方案缺失或可执行性差的,每有1处扣1分,本项分值范围1-10分;(4)无相关方案或未针对本项目制定相关方案的不得分。0-14分3技术部分(60分)3、项目整体培训方案评价(6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培训团队、培训时间内容进行评价。 (1)能针对本项目全面具体详细描述对采购人提供深入的培训,针对性编制课件和安排具体培训讲师、承诺培训时间5天以上且对培训效果评估的,安排技术人员实操培训的,得6分; (2)能提供较为详细的技术培训方案,有通用性的课件,承诺培训时间在3-5天,培训方案针对性不强,对培训效果是否达到预期未有预案,不承诺实操培训的,得5分;(3)有相关培训方案,但培训方案描述不清晰、承诺培训时间在3天(含)以下,影响培训质量的,最高得4分,培训时间每减少1天,扣1分,未提供相应方案的不得分。0-6分3技术部分(60分)4、项目整体售后方案评价(6分)(1)质保期限:以采购人要求的质保期限为评分依据,质保期增加两年加1分。(2)售后服务承诺: A: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详细完整或优于采购需求,方案科学合理,售后服务技术支持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保障服务响应便捷、及时的,得5分; B:售后服务方案部分内容较为详细,方案安排较具备合理性,保障服务响应较便捷、及时,得3分; C:售后服务方案内容有欠缺,方案不合理,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不满足采购需求,保障服务响应不及时的,得1分; D:未提供不得分。0-6分3技术部分(60分)5、项目团队配置情况(4分)(1)项目配备总负责人,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身份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以及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得1分,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不得分;(2)根据除项目总负责人外,其他项目班子人员配置程度,能够全面性地描述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身份证明、职称、从事本工作年限等进行评价,材料齐全的得2-3分;有相关资料但不全或配置不太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0-4分3技术部分(60分)6、产品易用、易维护评价(4分) 从产品维护时间、零配件获取、产品操作等方面进行评价:(1)产品维护时间短、操作简单、零配件充足易获取等相关说明材料齐全的得2-4分;(2)有相关说明材料但不全或不太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0-4分7、产品与台站现有设备兼容、通用性情况评价(6分 )(1)对所投发射机与现有设备核心器件及主要备品备件的兼容和通用性情况进行评审,与现有设备核心器件及备品备件完全兼容得4分,部分兼容得1-3分,完全不兼容得0分。(2)根据对台站原有核心发射机保养方案及微机软件升级情况评审0-2分。0-6分各供应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最后响应报价各项得分总和即为该供应商的总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包1:528台购置1部100KW中波广播发射机和1部50KW中波广播发射机一、项目概况山西广播电视无线管理中心528台有1部100KW中波广播发射机和1部50KW中波广播发射机严重老化,无法满足“三满”播出要求,为确保安全播出,拟为528台购置1部100KW中波广播发射机和1部50KW中波广播发射机。采购单位:山西广播电视无线管理中心项目预算:人民币约156万元2、采购范围1.采购清单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100KW中波广播发射机1部双激励器配置250KW中波广播发射机1部双激励器配置2.采购内容: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维护、用户培训、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工作。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完成发射机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发射机与天馈系统、信号源系统、供电系统联接所需的硬馈、弯头、信号线、电源线(具体型号、长度等与采购人联系确定)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发射机安装、调试和运行所必需的部件和消耗材料,即使在设备清单和需求中未有列出或数目不足,供应商也要在应标的时候补足。其他可能需要完善的设施条件,应标时也要充分考虑。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充分了解现场使用环境,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三、技术参数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要求数量单位1100KW中波发射机一、通用要求1.工作频率:819kHz(频率间隔9kHz);★2.产品符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 GY/T225-2007《中、短波调幅广播发射机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规定的甲级标准或以上;供货时需提供出厂技术指标及性能检测报告;3.发射机通用性强,维护方便,大部分元器件可以互换,整机电路设计先进,指标优良,主要单元电路通用,工作稳定可靠;4.发射机设备材质、元器件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射频部分接插件等须镀金处理,插接式电路板镀金焊接,连接部分采用整板镀金工艺,以保证良好的电性能以及抗氧化、耐腐蚀性能;5.发射机具备远程控制和自动播出功能,用户界面采用不小于10寸的真彩触摸屏,触摸屏可以实现发射机所有的操控功能,能显示发射机的所有运行参数,具有网络通信接口和串行通信接口(RS232或RS485/RS422),远程控制和数据采集方便高效;要求免费开放接口协议,以便自台监控系统对发射机远程控制;6.具备微机控制器的同时并保留传统的全套控制、显示和保护功能;7.合成磁环铜线外套四氟套管;8.具有功率等级设置功能,保留机械表头,便于观察;9.中波发射机输出网络具备负载调整和调谐调整的功能。发射机槽路采用真空可调电容器进行调谐、调载;10.发射机要求双激励器(主备);★11.发射机应具有国家****的《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带★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如不满足,导致投标无效。二、技术参数要求1.工作频率:在526.5-1606.5kHz范围内2.调制方式:DAM;3.额定输出功率:100kW(最大输出为额定输出功率的110%);4.功率调整范围:0~110kW连续可调;5.工作环境温度:-10℃-40℃;6.工作环境相对湿度:0-90%不结露;7.供电电源:交流三相四线制,380V±10%,频率50Hz±2Hz;8.冷却方式:强迫风冷;9.功率因数:≥0.9;10.整机效率:≥82%;11.频率容限:≤1Hz;12.音频输入:具备AES/EBU数字音频输入:110Ω卡侬接口;模拟音频:600Ω平衡,-10到10dBm可调;13.射频输出阻抗:50Ω或75Ω(阻抗和输出端口由用户任选);14.电压驻波比: <1.25;15.正峰调制能力:>100%;16.频率响应:-0.5dB~+0.5dB (60Hz-4.5KHz,95%调制度);17.谐波失真:≤3% (60Hz-4.5KHz, 90%调制度);18.信噪比:≥60dB (1KHz,100%调制度);19.载波跌落:<±3%;20.谐波及杂波辐射:≤-65dB;21.调幅不对称度:≤3%(1KHz,M=0.95);1部250KW中波发射机一、通用要求1.工作频率:612kHz(频率间隔9kHz);★2.产品符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 GY/T225-2007《中、短波调幅广播发射机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规定的甲级标准或以上;供货时需提供出厂技术指标及性能检测报告;3.发射机通用性强,维护方便,大部分元器件可以互换,整机电路设计先进,指标优良,主要单元电路通用,工作稳定可靠;4.发射机设备材质、元器件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射频部分接插件等须镀金处理,插接式电路板镀金焊接,连接部分采用整板镀金工艺,以保证良好的电性能以及抗氧化、耐腐蚀性能;5.发射机具备远程控制和自动播出功能,用户界面采用不小于10寸的真彩触摸屏,触摸屏可以实现发射机所有的操控功能,能显示发射机的所有运行参数,具有网络通信接口和串行通信接口(RS232或RS485/RS422),远程控制和数据采集方便高效;要求免费开放接口协议,以便自台监控系统对发射机远程控制;6.具备微机控制器的同时并保留传统的全套控制、显示和保护功能;7.合成磁环铜线外套四氟套管;8.具有功率等级设置功能,保留机械表头,便于观察;9.中波发射机输出网络具备负载调整和调谐调整的功能。发射机槽路采用真空可调电容器进行调谐、调载;10.发射机要求双激励器(主备);★11.发射机应具有国家****的《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带★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如不满足,导致投标无效。二、技术参数要求1.工作频率:在526.5-1606.5kHz范围内2.调制方式:DAM;3.额定输出功率:50kW(最大输出为额定输出功率的110%);4.功率调整范围:0~55kW连续可调;5.工作环境温度:-10℃-40℃;6.工作环境相对湿度:0-90%不结露;7.供电电源:交流三相四线制,380V±10%,频率50Hz±2Hz;8.冷却方式:强迫风冷;9.功率因数:≥0.9;10.整机效率:≥82%;11.频率容限:≤1Hz;12.音频输入:具备AES/EBU数字音频输入:110Ω卡侬接口;模拟音频:600Ω平衡,-10到10dBm可调;13.射频输出阻抗:50Ω或75Ω(阻抗和输出端口由用户任选);14.电压驻波比: <1.25;15.正峰调制能力:>100%;16.频率响应:-0.5dB~+0.5dB (60Hz-4.5KHz,95%调制度);17.谐波失真:≤3% (60Hz-4.5KHz, 90%调制度);18.信噪比:≥60dB (1KHz,100%调制度);19.载波跌落:<±3%;20.谐波及杂波辐射:≤-65dB;21.调幅不对称度:≤3%(1KHz,M=0.95);1部四、商务要求(一)交货期限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2.交货地点:528台:晋中市张庆村。(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需方向供方支付50%的预付款;供货完成后,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向供方支付剩余50%。每次付款前,供方需开具与付款金额同等额度的增值税发票。(3)服务需求(1)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质保期为24个月;(2)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免费包换或保修(运输、保险、材料、维修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3)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排除故障;质保期外,供应商需在24小时内响应,及时提供售后服务;(4)提供备品备件的报价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备品备件的名称、单价、规格型号等,格式自拟;提供10年备品备件服务期,并承诺配件价格不高于当时的市场价格;(5)安装、调试及质保期设备维修,供货商自负往返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等;(6)供应商负责在厂家生产基地免费举办技术培训班,时间不少于3天,培训人数8人(培训期间的交通费和住宿费由采购人承担,其余费用由供应商承担);(7)每套系统提供三份中文说明书、图纸及电子文档,图纸与实际系统必须相符。(四)其他需求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完整的所投发射机方框图,分别标明主、备激励器的型号、产地、发射机的供电方式以及功放管的产地、数量、型号,功率分配、合成方式、输出接口及设备所采用的防雷措施。包2:228台购置10KW调频广播发射机2部一、项目概况山西广播电视无线管理中心228台有2部10KW调频广播发射机严重老化,无法满足“三满”播出要求,为确保安全播出,拟为228台购置10KW调频广播发射机2部。采购单位:山西广播电视无线管理中心项目预算:人民币约52万元3、采购范围1.采购清单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10KW调频广播发射机2部双激励器配置2.采购内容: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维护、用户培训、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工作。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完成发射机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发射机与天馈系统、信号源系统、供电系统联接所需的硬馈、弯头、信号线、电源线(具体型号、长度等与采购人联系确定)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发射机安装、调试和运行所必需的部件和消耗材料,即使在设备清单和需求中未有列出或数目不足,供应商也要在应标的时候补足。其他可能需要完善的设施条件,应标时也要充分考虑。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充分了解现场使用环境,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三、技术参数调频广播发射机技术参数要求序号设备名称参数描述数量单位110kw调频立体声广播发射机一、通用要求★1.发射机功放模块要求具有热插拔或热备份功能,能互换使用,当某个功放模块损坏时整机仍能保持不停播并维持较高功率运行; ★2.采用多个电源模块均流供电,互为热备份,具有热插拔功能,冗余度要高;当某个损坏时,仍能维持整机满功率运行;★3.发射机具备自我保护、故障自我诊断功能;具有防雷和保护(过压、过流、欠压、过温、驻波比过大、过激励)装置;4.支持发射机工作状态的实时监控和报警功能;发射机具备遥控遥测接口,对发射机工作状态进行监测(远程/本地);要求免费开放接口协议,以便自台监控系统对发射机远程控制;5.通过控制面板可方便设置开关机时间,实现定时开关机,能实时显示发射机及功放模块的工作状态;当控制系统故障时,发射机应具备应急启动功能;★6.采用风机强迫制冷设计,风机须采用热备份冗余配置;7.发射机外形为单机柜,制造工艺精良;机柜宽度不大于800mm;检修维护时无需开侧门;8.满足24小时连续播出及无人值守工作;★9.发射机应具有国家****的《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带★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如不满足,导致投标无效;带 项需提供清晰彩色实物图片。二、技术参数要求1.输出功率:10KW;2.RF输出阻抗:50Ω;3.输出接口:EIA 3-1/8″直馈;4.工作频率:87-108MHz(228台2部发射机为宽频带发射机)5.发射频率在87-108MHz范围内连续可调,各项指标均能满足整机额定功率工作;6.载波频率允许偏差:±1000 Hz;7.残波辐射:<-75dB且<1mW;8.寄生调幅噪声:<-50 dB(无调制);9.电源电压:AC380V±15% / 50Hz,三相四线;10.工作温度:0-45℃(满足实际环境需求);11.相对湿度:≤95%(不结露);12.工作海拔高度:不小于2400米;13.连接附件:3-1/8″硬馈管采用T2精拉紫铜管,符合EIA标准规格;3-1/8″弯头外导体采用T2精拉紫铜管,内导体采用铜镀银。三、技术指标要求整机技术指标应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GB/T4311-2000)和行业标准(GY/T169-2001)。供货时需提供出厂技术指标及性能检测报告。四、激励器技术要求1.发射机需配置主备双激励器,并具备自动/手动切换功能;2.输入接口:1路 AES/EBU音频输入,卡侬头;具备模拟左右声道输入,卡侬头;1路RDS输入,BNC接头;3.射频输出频率范围:87MHz-108MHz(频率可调) ;4.射频接口:1路RF射频输出;1路监测输出。2部四、商务要求(一)交货期限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2.交货地点:228台:太原市庙前山,海拔1865米。(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需方向供方支付50%的预付款;供货完成后,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向供方支付剩余50%。每次付款前,供方需开具与付款金额同等额度的增值税发票。(4)服务需求(1)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质保期为24个月;(2)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免费包换或保修(运输、保险、材料、维修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3)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排除故障;质保期外,供应商需在24小时内响应,及时提供售后服务;(4)提供备品备件的报价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备品备件的名称、单价、规格型号等,格式自拟;提供10年备品备件服务期,并承诺配件价格不高于当时的市场价格;(5)安装、调试及质保期设备维修,供货商自负往返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等;(6)供应商负责在厂家生产基地免费举办技术培训班,时间不少于3天,培训人数4人(培训期间的交通费和住宿费由采购人承担,其余费用由供应商承担);(7)每套系统提供三份中文说明书、图纸及电子文档,图纸与实际系统必须相符。(四)其他需求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完整的所投发射机方框图,分别标明主、备激励器的型号、产地、发射机的供电方式以及功放管的产地、数量、型号,功率分配、合成方式、输出接口及设备所采用的防雷措施。包3:328台购置10KW调频广播发射机2部一、项目概况山西广播电视无线管理中心328台有2部10KW调频广播发射机严重老化,无法满足“三满”播出要求,为确保安全播出,拟为328台购置10KW调频广播发射机2部。采购单位:山西广播电视无线管理中心项目预算:人民币约52万元4、采购范围1.采购清单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10KW调频广播发射机2部双激励器配置2.采购内容: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维护、用户培训、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工作。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完成发射机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发射机与天馈系统、信号源系统、供电系统联接所需的硬馈、弯头、信号线、电源线(具体型号、长度等与采购人联系确定)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发射机安装、调试和运行所必需的部件和消耗材料,即使在设备清单和需求中未有列出或数目不足,供应商也要在应标的时候补足。其他可能需要完善的设施条件,应标时也要充分考虑。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充分了解现场使用环境,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三、技术参数调频广播发射机技术参数要求序号设备名称参数描述数量单位110kw调频立体声广播发射机一、通用要求★1.发射机功放模块要求具有热插拔或热备份功能,能互换使用,当某个功放模块损坏时整机仍能保持不停播并维持较高功率运行; ★2.采用多个电源模块均流供电,互为热备份,具有热插拔功能,冗余度要高;当某个损坏时,仍能维持整机满功率运行;★3.发射机具备自我保护、故障自我诊断功能;具有防雷和保护(过压、过流、欠压、过温、驻波比过大、过激励)装置;4.支持发射机工作状态的实时监控和报警功能;发射机具备遥控遥测接口,对发射机工作状态进行监测(远程/本地);要求免费开放接口协议,以便自台监控系统对发射机远程控制;5.通过控制面板可方便设置开关机时间,实现定时开关机,能实时显示发射机及功放模块的工作状态;当控制系统故障时,发射机应具备应急启动功能;★6.采用风机强迫制冷设计,风机须采用热备份冗余配置;7.发射机外形为单机柜,制造工艺精良;机柜宽度不大于800mm;检修维护时无需开侧门;8.满足24小时连续播出及无人值守工作;★9.发射机应具有国家****的《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带★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如不满足,导致投标无效;带 项需提供清晰彩色实物图片。二、技术参数要求1.输出功率:10KW;2.RF输出阻抗:50Ω;3.输出接口:EIA 3-1/8″直馈;4.工作频率:87-108MHz(328台2部发射机工作频率为97.3MHz)5.发射频率在87-108MHz范围内连续可调,各项指标均能满足整机额定功率工作;6.载波频率允许偏差:±1000 Hz;7.残波辐射:<-75dB且<1mW;8.寄生调幅噪声:<-50 dB(无调制);9.电源电压:AC380V±15% / 50Hz,三相四线;10.工作温度:0-45℃(满足实际环境需求);11.相对湿度:≤95%(不结露);12.工作海拔高度:不小于2400米;13.连接附件:3-1/8″硬馈管采用T2精拉紫铜管,符合EIA标准规格;3-1/8″弯头外导体采用T2精拉紫铜管,内导体采用铜镀银。三、技术指标要求整机技术指标应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GB/T4311-2000)和行业标准(GY/T169-2001)。供货时需提供出厂技术指标及性能检测报告。四、激励器技术要求1.发射机需配置主备双激励器,并具备自动/手动切换功能;2.输入接口:1路 AES/EBU音频输入,卡侬头;具备模拟左右声道输入,卡侬头;1路RDS输入,BNC接头;3.射频输出频率范围:87MHz-108MHz(频率可调) ;4.射频接口:1路RF射频输出;1路监测输出。2部四、商务要求(一)交货期限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2.交货地点:328台:临汾市洪洞县兴唐寺乡霍山老爷顶,海拔高度2346米。(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需方向供方支付50%的预付款;供货完成后,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向供方支付剩余50%。每次付款前,供方需开具与付款金额同等额度的增值税发票。(5)服务需求(1)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质保期为24个月;(2)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免费包换或保修(运输、保险、材料、维修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3)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排除故障;质保期外,供应商需在24小时内响应,及时提供售后服务;(4)提供备品备件的报价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备品备件的名称、单价、规格型号等,格式自拟;提供10年备品备件服务期,并承诺配件价格不高于当时的市场价格;(5)安装、调试及质保期设备维修,供货商自负往返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等;(6)供应商负责在厂家生产基地免费举办技术培训班,时间不少于3天,培训人数4人(培训期间的交通费和住宿费由采购人承担,其余费用由供应商承担);(7)每套系统提供三份中文说明书、图纸及电子文档,图纸与实际系统必须相符。(四)其他需求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完整的所投发射机方框图,分别标明主、备激励器的型号、产地、发射机的供电方式以及功放管的产地、数量、型号,功率分配、合成方式、输出接口及设备所采用的防雷措施。第六部分合同原则(供参考,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甲方(需方):乙方(供方):乙方在招标采购项目中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招标项目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一、货物条款供方向需方提供以下货物(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清单后附)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等因素变化而变化。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需方向供方支付50%的预付款;供货完成后,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向供方支付剩余50%。每次付款前,供方需开具与付款金额同等额度的增值税发票。四、售后服务及承诺供方向需方承诺:五、交货1、交货期限:2、交货地点:六、交验1、验收由需方组织进行,必要时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需方验收供方所交的货物后要制作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验收结果须供需双方共同确认。2、交货时供方就所投产品提供生产厂家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产品说明书等,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供方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需方的合法权益,供方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3、供方交付产品中的软件应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供方自行承担。七、需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八、供方责任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标书承诺的,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2、保证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九、违约责任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需方向供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2、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3、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4、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十、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需方三份,其中两份分别到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供方一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3、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需方(章):供方(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表:货物明细表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及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金额质保期可另附页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编制及提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及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按无效处理,并须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后果。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二、响应文件格式及编排顺序封面格式(正/副)本山西广播电视无线管理中心设备更新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4ACS00953(WBZZ-202408018)包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响应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见附件)(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格式见附件)(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格式见附件)(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见附件)(9)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10)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可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影印件)。(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文件(如有)(1)节能产品明细表(2)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3)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4)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5)中小企业声明函(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监狱企业声明函(8)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声明函(9)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3.商务技术文件(1)供应商情况介绍(2)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货物清单页及项目结算凭证发票影印件)(3)货物主要技术参数(4)商务条款响应表(5)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6)实施方案(7)项目实施人员(8)售后服务承诺(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4.报价文件(1)报价明细表1.资格证明文件(一)声明书格式声明书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磋商响应,为此,我方就本次磋商响应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都是正确和真实的。3、若成交,我方将按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5、磋商响应书自磋商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天。6、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签章)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为全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磋商响应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响应、磋商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全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签章)授权人代表:(签名或签章)年月日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说明: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的无需提供此项。(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方参加(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年月日注: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具有履行(项目名称)、(包号)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中标/成交,我方将按我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年月日(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本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造假行为。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年月日(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参加(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中标,我方将按我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磋商/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年月日(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1.无违法记录声明(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报价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年月日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磋商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磋商小组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2.承诺函为开展公平竞争,维护采购秩序和各方权益,我方坚决杜绝以下失信行为:(1)不遵守开标评标等政府采购活动的纪律,扰乱政府采购现场秩序;(2)不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存在延迟交付、不完全履约、偷工减料等情形;(3)履约期满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新的中标(成交)单位交接。(4)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质疑查无实据;(5)投诉受理期间,就同一事项多头举报,干扰财政部门投诉处理;(6)不配合或者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7)威胁、骚扰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干扰正常办公秩序;(8)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时未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9)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成交;(10)中标或成交后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11)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12)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13)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14)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磋商;(15)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1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将合同的主体和关键部分分包给其他供应商;(19)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20)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21)中标(成交)后提供假冒伪劣产品;(22)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意投诉;(2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2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如我方有上述失信行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行政、法律责任。供应商:(盖章)年月日(9)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提供磋商保证金提交凭据(10)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可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影印件)(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22.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文件(一)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二)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供应商:(盖章)年月日(三)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适用)正版软件承诺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年月日(四)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如适用)(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五)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年月日(6)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年月日(7)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有,格式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单位郑重声明:《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本单位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年月日(八)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声明函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年月日(九)创新服务明细表创新服务明细表货币:人民币/元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价总价创新服务价格合计:说明:(1)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为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供应商:(盖章)年月日3.商务技术文件(一)供应商情况介绍格式自拟(二)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数量单价(元)合同金额(元)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货物清单页及项目结算凭证发票影印件供应商:(盖章)年月日(三)货物主要技术参数格式自拟(四)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响应情况1合同履约期限:2交货地点:3质量标准: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五)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格式)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磋商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123……………………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六)实施方案(七)项目实施人员(八)售后服务承诺(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4.报价文件(一)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标的名称规格品牌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234567...总 价大写: 小写: 合同履约期限交货地点质量标准质 保 期备 注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山西广播电视无线管理中心)的(山西广播电视无线管理中心设备更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100KW中波广播发射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陕西如意广播电视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2人,营业收入为5512.61万元,资产总额为5300.5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50KW中波广播发射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陕西如意广播电视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2人,营业收入为5512.61万元,资产总额为5300.5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陕西如意广播电视设备有限公司(盖章)2024年07月02日附件、认定证明咸阳市秦都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认定陕西如意广播电视设备有限公司为小型企业的函陕西如意广播电视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1日,是一家从事广播器材、通信设备(含无线电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调试;通信工程、通讯工程;场地租赁为一体的企业,注册资金两千万元人民币。公司地址为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咸兴路7号,经审查,公司从业人员60人,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为5240万元,公司资产总计5304.51万元。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相关规定,认定为小型企业,特此证明,此证明仅用于企业招投标使用,有效期为2年。咸阳市秦都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8月21日上海研达电视广播器材设备厂投标文件(五)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山西广播电视无线管理中心的山西广播电视无线管理中心设备更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10KW调频广播发射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上海研达电视广播器材设备厂,从业人员21人,营业收入为944.26万元,资产总额为673.5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上海研达电视广播器材设备厂(盖章)2024年06月26日山西广播电视无线管理中心设备更新项目-响应文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山西广播电视无线管理中心的山西广播电视无线管理中心设备更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10KW调频广播发射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杭州众传数字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8人,营业收入为2520.86万元,资产总额为3574.0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湖南高视云网科技有限公司(盖章)2024年7月1日第51页,湖南高视云网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波广播发射机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