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重点科研平台建设-数字经济云平台建设 重点科研平台建设中标结果公示(西藏大学2024)
西藏大学2024年重点科研平台建设-数字经济云平台建设标段(包1)合同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GZFCG2024-20197
采购项目名称:西藏大学2024年重点科研平台建设(二次)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本公告为合同公告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具体详见附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大学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藏大东路10号
联系方式:毕老师0891-6405021(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国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徽商宾馆3楼
联系方式:郝先生15728988000(请在工作日内拨打)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先生
电 话: 17867609999(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西藏大学2024年重点科研平台建设(二次)
品目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
采购单位
西藏大学
行政区域
西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03日 18:01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郝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7867609999(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采购单位
西藏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藏大东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毕老师0891-6405021(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代理机构名称
西藏国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徽商宾馆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郝先生15728988000(请在工作日内拨打)
附件:
附件1
西藏大学2024年重点科研平台建设-数字经济云平台建设标段(包1)--合同公告 (2).docx
附件2
西藏大学2024年重点科研平台建设-数字经济云平台建设标段(包1)--政府采购合同.pdf
合同公告一、合同编号:GZFCG2024-20197二、合同名称:西藏大学2024年重点科研平台建设-数字经济云平台建设标段(包1)合同三、项目编号:GZFCG2024-20197四、项目名称:西藏大学2024年重点科研平台建设-数字经济云平台建设标段(包1)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西藏大学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藏大东路10号联系方式:毕老师0891-6405021(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供应商(乙方):北京百智享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2层A-0025房间联系方式:18611815736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具体详见采购合同附件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采购合同附件主要标的数量:具体详见采购合同附件主要标的单价:具体详见采购合同附件合同金额:598500.00元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具体详见采购合同附件。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02日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2日九、其他补充事宜:《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十、附件:[金山文档]西藏大学2024年重点科研平台建设-数字经济云平台建设标段(包1)--合同公告(2)(1).docx[金山文档]西藏大学2024年重点科研平台建设-数字经济云平台建设标段(包1)--政府采购合同.pdf合同编号:GZFCG2024-20197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合同名称:西藏大学2024年重点科研平台建设-数字经济云平台建设标段计划编号:GZFCG2024-20197招标编号:GZFCG2024-20197甲方:西藏大学乙方:北京百智亭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申新兴项目负责人:孔少华联系电话:6405021联系电话:18611815736合同编号:GZFCG2024-20197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合同名称:西藏大学2024年重点科研平台建设-数字经济云平台建设标段计划编号:GZFCG2024-20197招标编号:GZFCG2024-20197技有甲方:西藏大学乙方:北京百智享科技有限公司2m项目负责人:孔少华项目负责人申新兴联系电话联系电话:640502118611815736第1页共17页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甲方(需方):西藏大学乙方(供方):北京百智享科技有限公司见证方:西藏国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依照招标文件GZFCG2024-20197、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的有关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及数量:1、合同名称:西藏大学2024年重点科研平台建设一数字经济云平台建设标段(包1)2、项目指标文号:藏财预指【2024]1号3、项目名称:西藏大学2024年重点科研平台建设一数字经济云平台建设标段(包1)4、服务方式:在线云服务5、本合同内所约定购置的货物名称、品牌、外观、规格、型号、数量均按乙方的投标文件为准。当投标文件的项目技术参数与采购招标文件出现负偏离时,以采购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准。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第2页共17页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货物清单详见附表。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提供完整的货物及伴随服务。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以说明书为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同时,乙方必须保证货物的进货渠道、运输过程、生产过程等的合法性。否则,甲方可拒绝接收乙方提供的货物,并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有乙方承担。2、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所有设备到货安装培训调试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至满3年。当乙方承诺的设备质保期与设备生产厂家所确定的质保期或国家所规定的质保期不一致且更短时,则按生产厂商确定的期限或国家所规定的质保期为准。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和西藏高原地区特殊要求的,由乙方负责更换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果由于乙方更换、修理和续补货物,而造成货物不得不停止使用,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应依照停止使用的实际时间加以延长。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进行修理。3、乙方须按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提供正版软件和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所列软件和系统及其免费版本升级、第3页共17页补充、软件功能改进),并提供必要的原装产品安装介质及其代理该软件的相关资格证明。乙方应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提供软件和系统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指控;若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对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条项目培训:1、培训包括:设备相关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应用培训。2、乙方必须按照采购文件和甲方的有关要求,向甲方免费提供全面系统的培训服务,使甲方技术操作人员能独立、熟练操作使用并能处理临时性突发小故障。同时,其中主要产品及进口产品的安装及人员培训必须由原生产厂商或其授权有资质的公司的专业工程师完成。乙方按照货物到达的先后次序及时提供培训计划书(培训计划书包括:交货的批次、时间、地点和相关用户单位操作人员被培训的时间安排)3、培训计划书必须得到甲方认可,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培训计划书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对甲方最终用户进行培训,同时甲方必须予以配合。4、培训时间:根据用户的具体要求做安排培训。5、培训地点安排:西藏大学纳金校区6、培训费用及组织培训费用:免费。培训组织:由乙方技术工程师、培训人员组成。第四条售后服务:第4页共17页1、乙方必须附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的内容与国家有关保修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有关保修规定为准。2、主要产品及进口产品必须有原生产厂商认定的服务商向甲方提供的技术支持、应用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3、其它保修细节另见乙方和原生产厂商有关文件。4、乙方必须对本项目所有设备的保修进行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五条设备验收:1、甲方必须按《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藏财采办[2019]36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及要求组织实施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出《西藏大学验收书》2、设备的验收,必须以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为验收标准,并达到国家计量标准。所有设备必须提供原厂家的产品序列号及合格证。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提供的物资设备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签收。3、设备交货前5天,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同时提交物资清单及其附属文件,甲方应予以配合,同时甲方需准备好设备所安装的环境如电源、网络、空间及相应的管理人员等。4、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组织的验收小组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货物清单及要求对货物进行清点和验收。第六条交货时间:第5页共17页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于30个日历日内将合同约定所有设备供货完成。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后,交货时间相应顺延。第七条交货地点:西藏大学第八条项目预算金额及中标金额(RMB元):1、预算金额:人民币小写:¥600000.00元2、中标金额:¥598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元整)。费用系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承担任何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系统集成费、运输费用、质保期上门服务费用、相关差旅费、安装费用等以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能产生的税费等。第九条付款方式:1、乙方向甲方出具的货物税务发票必须是正式合法的,验收合格后将符合财务部门报账规定的发票一并交付给甲方,且应保证在使用时不受指控。2、乙方将政府采购合同原件、发票原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验收单原件等有关文件提交西藏大学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并按国库支付资金程序办理。3、付款方式:分期付款。项目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先支付合同总额的30%货款,即¥179,55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玖仟伍佰伍拾元整)。乙方交付全部设备到甲方指定地点,且安装调试培训完成,乙方提请甲方点验已到货物,由甲方按照《西第6页共17页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藏财采办[2019]36号)的有关规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清点性验收,验收合格出具西藏大学验收书。财政部门凭甲方的验收报告资料(西藏大学验收书、发票等)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款总额的70%货款,即:¥418,950.00元(人民币大写:肆拾壹万捌仟玖佰伍拾元整)。财政部门按照以下开户银行信息付款给乙方,不得更改。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棵松支行户名:北京百智享科技有限公司账号:110061450018010027763(乙方确认后盖章)第十条违约责任:1、乙方须严格按照合同及采购文件所确定的品名、数量、规格、型号、质量以及期限向甲方交付货物。因乙方原因逾期交货或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以下述方式承担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乙方逾期交货的,应缴纳误期滞纳金,滞纳金按周计算(一周7天;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每延迟一周按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合同价的2.5%计收,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滞纳金从货款中扣除。误期滞纳金的缴纳不影响乙方继续交货义务的履行。乙方如逾期交货21天,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因此终止合同的,乙方除返还已收款项外,还需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第7页共17页约金,甲方除有权提请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2)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因更换导致逾期的,执行本条第一款内容;乙方拒绝更换或甲方拒收的,乙方除返还已收款项外,还需向甲方支付该货物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且涉及到的部分合同条款甲方有权终止履行。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开具正规发票,如乙方拒绝开具正规发票或等额发票的,构成违约,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标的额10%的违约金,同时返还甲方所付款项。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如因权益纠纷导致甲方受损,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标的额10%的违约金,并返还甲方已付款项。4、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合同规定履行维护、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的,应向甲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返还甲方所付款项,同时甲方有权向政府采购中心和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出具相关证明、函件,提请上述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义务对甲方进行培训及对软件维护。5、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将货物设备运达指定地点后七个工作日后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向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依法提请处理。经乙方催告后甲方仍不处理的,视为验收合格。第8页共17页6、甲方不按《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藏财采办[2019]36号)规定的程序及要求组织实施验收、不督促售后服务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恶意串通验收等行为,相关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同时财政部门有权拒付货款或调减预算指标,并按《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藏财采办【2019]36号)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7、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在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货款,如在15个工作日内未支付的每延迟一周(一周按7天计算)按应付而未付款的2.5%计收,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8、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应按甲方损失进行赔偿;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预期利益以及为维护权益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以及合理的调查费用等。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向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提供不可抗力的法律证明。第9页共17页2、本合同所述的“不可抗力”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解释。3、发生不可抗力所导致的乙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采购文件中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均有法律效力。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招标文件;(1)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2)供货一览表;(3)交货批次和交货时间;(4)技术性能、技术支持、应用支持和售后服务要求;(5)技术性能响应表;(6)售后服务承诺书(包括主要产品及进口产品原生产厂商的技术支持、应用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7)中标通知书。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解决。经上述解决方式无效时按法律程序可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10页共17页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五份,乙方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名称(盖章):西藏大学学永告甲方法人(授权)代表(签字):乙方名称(盖章):北京百智享科技银公司乙方法人(授权)代表(签字:乙方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1号十八区25号楼601见证方(盖章)西藏国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见证方代表签字:签订时间:202年07月02日第11页共17页泽丰\…啡长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科市场主体份91110107067309758Y名称北京百智享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类型有限资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13年04月24日法定代表人周新苗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2层A-0025房间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产品设计:数据处理: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策划:筹备、策划、组织展览: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登记机关2023年0月t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附件二:法人授权文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周新苗(姓名)系北京百智享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唐小红(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西藏大学2024年重点科研平台建设一数字经济云平台建设标段(包1)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90天。自2024年6月6日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技有限供应商:北京百智享科技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非07004、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日期2024年6月6日第13页共17页附件三: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北京百智享科技有限公账户名称:但中账户号码:110061450018010027763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棵松支行法定代表人:周新苗(单位负责人)基本存款账户编号:J1000124695802第14页共17页附件四:设备清单(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序号投标货物全称/服务内容数量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国别单价(元)合价备注1数字经济实验平台/数字经济云计算实验子系统、云资源管理子系统、云实验教学应用子系统1智享、V1.0、北京百智享科技有限公司/中国200000.00200000.00无2数字经济实验课程资源/5门课5智享、V1.0、北京百智享科技有限公司/中国25000.00125000.00无3虚拟仿真实验项目/量化投资实验实训项目、期权组合交易实训项目、大类资产配置实训项目3智享、V1.0、北京百智享科技有限公司/中国70000.00210000.00无4经管实验数据案例库竞赛平台1智享、V1.0、北京百智享科技有限公司/中国63500.0063500.00无合计598500.00第15页共17页附件五:中标通知书、中标服务费发票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北京百智享科技有限公司有经西藏大学2024年重点科研平台建设(二次)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对TD编号:GZFCG2024-20197)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采购人确定中标交)结果,现确定你公司为本项目(标包编号:GZFCG2024-2019Q7002)的中标单位,中标(成交)价(元):598500.00。1.应当自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我中心备案。4.本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之一。本通知书一式三份,我公司、采购人、中标(成交)人各西藏国坤建设项理有限2024年06月03日第16页共17页#idc error#附件六: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5%,即:¥29,925.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玖仟玖佰贰拾伍元整)。(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采购合同金额的5%。(2)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为项目使用运行期,履约保证金在12个月的项目使用运行期内不予退还。项目正常运行满12个月无任何质量问题,经甲方出具履约保证验收书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甲方相关账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冲吉路支行户名:西藏大学账号:54001043636050002850备注信息:李伟/5%履约保证金/合同编号GZFCG2024-20197u3乙方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重点科研平台建设-数字经济云平台建设 重点科研平台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