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一体化建设 园林绿化养护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阿勒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2024年阿勒泰市环卫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DTCZC2024-040-1
二、项目名称: 2024年阿勒泰市环卫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新疆阿勒泰市铸金投资有限公司
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制毡厂路3号南侧二楼(承诺申报)
报价:33000000(元)
95.29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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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4年阿勒泰市环卫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
2024年阿勒泰市环卫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
1、城市环卫;2、园林绿化养护服务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024年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馨瑶,张立,陈友生,朱爱琴,王霞,周文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执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7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勒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阿勒泰市
联系方式:0906-21006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恒达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林场路天润嘉园1栋3层
联系方式:15981763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城
电 话:15981763416
附件信息:
HDTCZC2024-040-1 2024年阿勒泰市环卫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pdf635.1K
中小企业声明函649.1K
2024年阿勒泰市环卫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文件招标人:阿勒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恒达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六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9-第三部分投标说明..........................................-12-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12-第二章投标文件的编写及编制顺序.........................-12-第三章投标文件的递交...................................-15-第四章开标.............................................-17-第五章定标.............................................-18-第六章授予合同.........................................-19-第七章质疑..............................................-19-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1-第五部分合同条款(范本).................................-59-一、合同主要条款.........................................-59-二、合同(格式).........................................-61-第六部分附表.............................................-63--2-2024年阿勒泰市环卫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阿勒泰市环卫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2日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DTCZC2024-040-1项目名称:2024年阿勒泰市环卫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35000000最高限价(元):35000000采购需求:1、城市环卫;2、园林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6月11日至2024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10: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线上平台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07月02日10:30(北京时间)-3-地点(网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线上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4)、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6)、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响应文件开启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唱标、询标澄清、在线多轮报价、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8)、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阿勒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联系人(询问):魏志勇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906-210067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恒达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阿勒泰市林场路天润嘉园1栋3层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城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81763416-4-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2024年阿勒泰市环卫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项目编号:HDTCZC2024-040-12招标人采购方名称:阿勒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魏志勇联系电话:0906-2100674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方名称:新疆恒达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城联系电话:15981763416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招标内容1、城市环卫;2、园林绿化养护服务;(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6资金来源/7投标人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间)。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投标有效期90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0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6月11日至2024年06月21日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11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项号项目内容12报价方式公开招标,一次报价。为交钥匙项目,即开标一览表所报总报价即为针对本项目的不可更改的投标总报价。1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预付款;2024年10月1日前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2024年12月30日前支付合同价款的20%。14服务期2024年15预算本次采购预算:总计3500万中标人应配备满足项目服务所需的所有人员及各种车辆、设备、物资。本次采购预算包含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包干价,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所需的各种车辆、设备、人员、工资、福利、劳动保障、劳保用品、清扫识别服、工具及其维修工具房迎检、作业车辆运行费用,法定假日加班费用等,适当的管理费用、利润、税金、风险(强制五险、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费用)等所有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中标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各投标人的报价超出此范围将做废标处理。16履约保证金不收取17踏勘自行踏勘,费用自理。18投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24年06月16日19:30时前(北京时间)以书面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代理机构做统一澄清。联系邮箱:324130071@qq.com(注:接受扫描件)19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共叁份。注:开标后送至(或邮寄)新疆恒达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应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签章处逐一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投标人签字、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和其它签字处必须加盖具有法律效力的投标人的印章后,投标文件方为有效。21投标文件的装订投标文件不得以活页方式装订,必须为不可拆装的方式。2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保证金缴纳账号:单位名称:新疆恒达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65050186618600000667开户行名称:建行乌鲁木齐新华南路支行行号:105881000868保证金缴纳形式:转账、电汇、网银、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注:1、保证金于2024年07月02日10:30时(北京时间)之前确认到账,若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汇款单上请注明项目名称以便核对。(此项不作为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项号项目内容23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2日10:30分(北京时间)2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电子评标,不见面开标,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线上平台。26资格审查(资格后审)进行资格后审: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应提供:(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2)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最近一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3)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加盖公章);(4)提供2024年3月-5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或法人有效身份证明;3、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注:不能上传以上证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将取消其投标资格。27政府采购政策(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本项目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项号项目内容27政府采购政策(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它未列明行业。上述政策不重复享受。2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备注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采购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采购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备注文件中若有与不本表不符内容,以本表为准。文件中若有与不本表不符内容,以本表为准。备注为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倡议响应文件双面打印!为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倡议响应文件双面打印!-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1、适用范围采购文件是招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的规范性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采购等内容。和招标人组织的答疑纪要一起是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也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作为供货合同的附件之一,与供货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非合同另有约定的部分,以正式合同内容为准)。2、定义下列术语和缩写的定义为:2.1“招标人”系指对本采购文件中所列服务有需求的阿勒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标人”系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且通过资格审查进入招标程序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新疆恒达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为响应采购文件而编制、递交的投标文件。2.2“买方”系阿勒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卖方”系指中标投标人。2.3“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规定的,买卖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投标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4“货物”系指卖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货物所需一切设备、软件系统、手册及其它有关说明资料和材料。2.5“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必须承担的本项目有关的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2.6“附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必须承担与本项目有关的辅助服务,如配合甲方完成项目运营管理和成果查验以及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义务,以及合同中未规定,但依有利于合同履行原则,应当由卖方承担的其它义务。3、投标费用3.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与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2投标人被视为熟悉本采购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3.3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做任何补偿。3.4与相关联工作间的联系协调工作,如有费用发生已包含在投标价格内。4、采购文件的构成4.1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9-第三部分投标说明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合同条款第六部分附表第七部分评定办法和细则4.2一切有效的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的书面文件均是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5.采购文件的澄清5.1采购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采购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5.2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服务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3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5.4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将需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或扫描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答复内容将发送投标人联系邮箱,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务必关注联系邮箱,否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5为了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投标文件,各投标人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超过该时间收到的需澄清的内容,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准备需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6、采购文件的修改或补充6.1特殊情形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15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6.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以书面公布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6.3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15日前通知投标人,适当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6.4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的要求参与招标,投标人没有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7、索赔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标书规定的要求,或者有明显缺陷及瑕疵,招标人将保留索赔或提出重新服务的权利。8、验收8.1验收标准:按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进行验收,最终须达到业主使用要求。-10-技术投标文件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方案、垃圾收运方案(含餐厨垃圾收集转运、垃圾填埋)、公厕管护方案、园林绿化养护服务方案、管理组织机构配置、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和管理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方案、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预案)-85-第七部分评标办法和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法令、法规,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人,特制定本办法。一、总则1、评定总则和规定1.1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评审小组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定,编制评标报告。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审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审的任何活动。1.2评审时,评审小组应当对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格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定人员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采购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况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实质性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1.3评定原则:1.3.1采取综合评分法。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有效报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投标人的评审方法。1.3.2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中标候选投标人,并编写评标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小组确定以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或抽签确定排名先后推荐。1.4本评标办法仅适用于本次招标。二、机构组成和职能本次招标将设监督小组、组织机构和评审小组。2.1监督小组机构组成和职能2.1.1机构成员:由财政局或采购办、公证处等部门组成。-86-2.1.2职能:独立行使监督工作,对所有招标工作做出复审意见。2.2组织机构的组成和职能2.2.1机构成员:由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组成。2.2.2职能: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依法严密组织招标、评定等各项活动,且客观如实予以记录和反映,对评审小组的评分记录,评定过程中不干扰和影响评审小组正常的评定工作。2.3评审小组组成和职能2.3.1评审小组由相关行业专家及招标人代表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技术、经济类专业7人。2.3.2职能: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检查、汇总、分析和比较,并做好记录;对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投标文件中需要澄清的问题。对不合格的投标人说明原因;对合格的投标文件认真、客观、公正地评审;对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评定;完成所评审项目的评定报告,评审小组按评定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2.3.3评审小组应当对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格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采购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评审报告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时行补充、修正或撤回。2.3.4各评审小组成员的评分情况和评审意见由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如发现评审小组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必须要求评审小组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2.3.5评审小组成员在评定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人员,评审小组人员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各评审人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人员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如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2.3.6各评审小组成员要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单位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3.7评定委员会成员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87-以下的罚款:1)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2)在知道自己为评审小组身份后至评定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3)在评定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定程序正常进行的;4)在评定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5)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定的。三、评标原则3.1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3.2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3.3评标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及办法进行。3.4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通过评审打分排序推荐出1-3名中标候选人。3.5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3.6评标委员会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四、评标纪律4.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2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透露与评标有关的任何情况;4.3封闭评标期间,评委不得独自与外界接触,个人的通讯工具均应交由招标监督人员集中保管。需要和外部联系应通过招标监督人员联系。4.4评标期间,投标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出现干扰评标工作的正常进行或影响评标公正性的现象,否则,将视为废标。五、评定程序5.1初步评审及报价复核5.1.1初步评审将对开标时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根据采购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重大偏差。5.1.2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1)未按文件要求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88-(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3)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7)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购买采购文件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服务采购中同时投标。(9)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10)对采购文件主要条款和承诺存在重大出入或保留;(11)投标人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违反招标纪律的;相互串标,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不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12)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无效的。(13)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4)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1.3投标文件有上述重大偏差之一的,为未能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不再进入以后的评标程序。5.1.4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5.1.5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果前予以补正。5.1.6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5.1.7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作废标处理。-89-5.1.8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5.1.9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将作废标处理。5.1.10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或所有投标报价均过高时,可以否决所有投标。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竟标的,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5.1.11经过初步评审,如果由于有效投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5.2详细评审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按评分标准进行进一步评审、比较。5.3评分办法5.3.1经济标10分,商务和技术部分90分。5.3.2价格调整原则1)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含供货范围内所有内容。2)投标人必须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和产品技术状况列出质量保证期内所需备品备件的清单和价格,并将该备品备件价计入投标总价,若所提供的产品不需备品备件或免费提供,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否则按漏项处理。3)投标人报价如有漏项,则须将其他投标人报价中该项价格的最高价加计入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4)调整后的价格作为投标人的评标价。根据评标价测算各投标人的经济标分值。5.3.3经济标不设标底,依照如下标准计算报价得分:1)基准价为合理低价,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10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2)如果得分为负分时,按零分计。六、其它注意事项6.1投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在指定的地点参加投标。投标人人员必须及时解释和澄清投标文件内容,并以书面的形式签署确定等。-90-6.2评审时如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将该投标人的采购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同时采购组织机构应将该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并视情将其列入不良投标人名单。七、详细评审附表附表1:重大偏差审查表序号项目1按文件要求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没有瑕疵的;2代理人参加投标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的;3有单位盖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报价未超过采购文件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6投标文件载明的服务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7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未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9投标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10对采购文件主要条款和承诺未存在重大出入或保留;11没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特别说明: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按此表的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无特别要求,均提供复印件)或不符合上述审查内容的任意一条,其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91-附表2:经济标得分(10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10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100%(小数点保留两位)评标基准价: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统一按上述投标报价公式计算。-92-附表3商务技术评审表(90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业绩经验6分提供2018年以来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项目内容为城市环卫或城市绿化养护类),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项目负责人资历3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3分。(须提供毕业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3服务承诺3分1、承诺在服务过程中,造成本项目质量、人员安全等事件,自愿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及相关赔偿损失的得1分,不承诺的不得分。2、承诺本项目所派人员进行相应服务时,不得出现无故不到岗、早退等情况的得1分,不承诺的不得分。3、承诺按照本项目要求的作业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全部任务的得1分,不承诺的不得分。4人员配置10项目管理人员仅符合采购需求最低要求(即10人)不得分,在最低要求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1分,最多得10分。上述人员须提供投标人2024年3月-5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5设施设备10设备、车辆配置仅符合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五.(二)、服务设备、车辆最低配置要求不得分,最低配置要求的车型中,每有一种车型比最低配置要求多一辆,得0.5分,最多得10分。投标人须提供设备清单及相关证明资料(购车发票或租赁协议或车辆行驶证或资产划拨批复(协议)扫描件等)6作业方案28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方案、垃圾收运方案(含餐厨垃圾收集转运、垃圾填埋)、公厕管护方案、园林绿化养护服务方案,上述4项内容描述完整、可行,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每一项得7分;上述4项内容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理解情况,或内容存在偏差,每一项得5分;上述4项内容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每一项得3分;每有一项内容未进行阐述的,该项不得分。7管理组织机构配置、管理制度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管理组织机构配置、管理制度,针对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提供的机构设置、管理制度及管理运作流程进行综合评分:管理组织机构配置合理、分工明确,管理制度及管理运作流程科学合理得6分,否则得3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8人员培训和管理方案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培训和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分:人员培训和管理方案切实可行、目标明确具体得6分,否则得3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9质量保证措施6针对本项目拟定采取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质量保证方式、质量保证目标、质量考核体系共3项内容。上述3项内容描述完整、合理可行、详细全面的,每一项得2分;上述3项内容虽然进行了描述,但是缺乏合理性、可行性,每一项得1分;未描述不得分。10安全生产方案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生产方案。包括:安全制度、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共2项内容。上述2项内容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合理可行、详细全面的,每一项得3分;上述2项内容虽然进行了描述,但是缺乏合理性、可行性,每一项得2分;未描述不得分。11突发事件应急方案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应急方案详细,可行性、合理性、实用性强得6分,否则得3分,未描述不得分。-94-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需要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阿勒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名称)的2024年阿勒泰市环卫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阿勒泰市环卫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阿勒泰市铸金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22人,营业收入为6079.548931万元,资产总额为289933.651609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2024年阿勒泰市环卫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铭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人,营业收入为100万元,资产总额为29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章):新疆阿勒泰市铸金投资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6月30日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91654301072233495CO查询小微企业库说明信息争议申诉·新疆阿勒泰市铸金投资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654301072233495C成立日期:2013年07月25日国登记机关:阿勒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首页上一页下一页尾页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2260310政府网站串政府网站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找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小微企业·企业名称:新疆阿勒泰市铸金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布任信息争议申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登记机关91654301072233495C注册资4阿勒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35290万人民币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成立日期2013年07月25日行业投资与资产管理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信息金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暂无享受扶持政策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2260310政府网站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找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需要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阿勒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名称)的2024年阿勒泰市环卫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阿勒泰市环卫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铭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人,营业收入为100万元,资产总额为29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章):新疆铭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6月24日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卫一体化建设 园林绿化养护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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