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2024)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PCMET-241HQC0541(招标文件编号:PCMET-241HQC0541)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泓洲消防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沪太路785号新华园B座6022室
中标(成交)金额:8.4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泓洲消防检测有限公司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
1年
详见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蔡宏宇、向志杰、曾玉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采购文件约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如对本次结果有异议,请于结果公布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鲍伟平,电话:021-50934524)提出质疑。
推荐理由:本项目经评审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并汇总,上海泓洲消防检测有限公司综合得分为85.67分,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上海泓洲消防检测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
在此,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和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解放东路199号
联系方式:宋老师 021-37190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联系方式:鲍伟平 021-509345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伟平
电 话: 021-5093452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上海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04日 14:5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蔡宏宇、向志杰、曾玉琴
总成交金额
¥8.4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鲍伟平
项目联系电话
021-50934524
采购单位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解放东路1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宋老师 021-37190666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鲍伟平 021-50934524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上海泓洲消防.jpg
附件2
PCMET-241HQC0541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发售稿6-21.doc
表7中小型企业声明函本公司上海泓洲消防检测有限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全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146号)的观定,本公司上海洲消防检洪台限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单位名称)的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清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泓洲消防检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人,营业收入为350.8万元,资产总额为_956.06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L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企业名称),从业人员总额页/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法承担相应责任。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企业名称(盖章)上海泓洲消防检测有限公司门日期:2024年6月24日从业人员、营业收人、资产总额报上一年度数,无上一年数招的所成正企业可不,报,SPISPMEETCSPMEETCETC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PCMET-241HQC0541项目名称: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采购方: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6月第一章磋商邀请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委托为其所需的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1、项目概况采购方: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项目编号:PCMET-241HQC0541项目名称: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项目采购预算:8.5万元2、简要内容:1、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在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竞争性磋商文件。2、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3、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将在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发售。1、发售时间:2024年6月21日-2024年6月28日9:00-15:00(节假日除外)2、发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3、联系人:鲍伟平4、联系电话:021-509345245、传真:021-509345226、电子信箱:almondbb818@163.com4、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本(售后不退)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3日13:30(北京时间)6、递交响应文件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7、响应文件份数:应一式肆份,其中一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文件(签字盖章的扫描件)一份(光盘或U盘均可)。八、响应文件中请注明联系人、地址、电话、手机、传真等特此邀请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价。敬请光临!招标方: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021-37190666开户名: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人民币):浙商银行上海闵行支行帐号(人民币):2900000110120100336816详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邮编:200120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6月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其他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4)近3年(2021年6月1日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一个月内查询);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4、近3年(2021年6月1日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一个月内查询)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磋商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磋商文件为准。磋商响应单位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二、服务期限:1年。三、报价范围:1报价及优惠条件,请在响应文件中明确。2竞争性磋商单位必须针对本招标文件里所有的相关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报价,不能只对部分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报价。四、付款方式和报价方式:付款方式:分期支付,验收合格后每半年支付一次(合同金额的50%)。报价方式:人民币。五、响应文件的组成1响应承诺书;2报价一览表;3商务条款偏离表;4技术条款偏离表;5响应单位的财务情况表;6针对本项目拟委派人员情况表;7类似或相同项目业绩清单(近三年)(对其中所列的主要项目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8整体项目服务方案、应急措施及服务承诺等(格式自拟);9资质文件:表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表2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表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表4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表5无利害关系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表6递交投标文件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表7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复印件加盖公章);表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表9近3年(2021年6月1日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一个月内查询)。表10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加盖公章)10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本项目报价有效期为90天。各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及注明页码,且将目录设置为第1页,依次逐页增加页码,所有分隔页包括空白页以及样本或图片等技术资料也必须连续编制页码,且采用胶装密封。六、答疑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须在2024年6月28日16:00之前将须答疑的内容书面传真(并提供e-mail)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号码:021-50934522邮箱地址:almondbb818@163.com七、项目实施供应商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技术队伍,做好投标的整体方案,并书面提出服务方案和承诺。八、其它具体要求1采购方有权对采购服务的数量予以一定的增、减,供应商不得拒绝,其中增、减部份价格按供应商原报价单价计算。2本文件未明确之处应按国家相应的规范、规程执行。九、报价一览表中不得出现任何涂改、修正迹象,也不得出现任何选择性报价,否则一律视作无效报价。十、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一式肆份,其中一份正本、贰份副本,并请在封面首页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各包件分别单独密封装入袋内,在密封处加盖公司公章,并请提供用光盘或U盘为载体的包括全部响应文件内容的电子文档(签字盖章的扫描件)1份,密封在响应文件的正本内,该电子载体不再退还。各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及注明页码,且将目录设置为第1页,依次逐页增加页码,所有分隔页包括空白页以及样本或图片等技术资料也必须连续编制页码,且采用胶装密封。未满足前述密封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取消报价资格,并原样退回。另请备好敲好公章的空白的最终报价表(附表2-2)不用密封进响应文件中,在二次报价时使用(注:若第二次报价未作变动,仍须提供一份敲公章的最终报价表)。响应文件若有差错时,将按下列程序、原则进行修正:1、当正本内容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若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之和同总额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但若采购方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则以总额为准,并修改单价;分项实计之和与合计数不一致时,以分项实计之和为准。4、采购方将按上述原则调整响应文件的报价金额。如果供应商不接受根据上述修改方法而调整报价,采购方将否决其报价,并没收保证金。十一、磋商时间、地点和程序:1、磋商时间:2024年7月3日13:30(北京时间)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会议室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3、供应商按签到顺序递交响应文件(各供应商的价格不公开);(授权代表应提供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4、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资格文件不符的供应商不能进入磋商程序;5、按照签到顺序,由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6、磋商小组对技术条款及商务条款等进行商讨;7、第一轮谈判结束后,各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进行再次报价;(附表2-2)8、超过采购预算价不能成交;9、第二次报价后,由磋商小组根据成交、打分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十二、响应文件的评价和比较:1、磋商小组成员磋商小组由两名外聘专家和一名采购人代表组成或三名外聘专家组成。2、竞争性磋商成交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含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程序:2、1)初步评审:检查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2)磋商:磋商小组与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2、3)实质性评审:磋商小组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评审项分项评分标准报价1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方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无价格优惠扣除。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3根据各投标文件对本项目要求的响应程度:全部响应的得满分3分,部分未响应的得1-2分,较多未响应的不得分。企业综合实力8响应单位的企业信誉、组织架构、管理制度等方面(证明材料:如第三方机构颁发的有关企业的荣誉证书、企业内部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相关资质等),证明投标人实力的材料,评定为优秀的得6-8分,一般的得3-5分,较差的得0-2。类似业绩5根据响应单位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内容进行评分(附合同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有一项得1分,满分5分。整体项目方案30根据响应单位对现状和需求有充分的理解和把握,项目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合理性、针对性等情况,方案完整、可行、合理且有针对性的,得22-30分,方案较完整、有一定的可行性且有一定针对性的得11-21分,无方案或方案不切合实际、不合理的,得0-10分。 应急方案和预案10根据响应单位提供的应急响应方案和预案、以及故障排除服务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应急方案详细完整、故障排除响应及时有效的得8-10分,应急方案较完整、故障响应较及时的5-7分,应急方案不切实际且不合理的、故障响应较慢的得0-4分。备品备件配备情况8根据响应单位提供的备品备件配备情况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备品备件配备充足、选型合理、性价比高的得6-8分,备品备件配备一般、选型一般、性价比一般的得3-5分,备品备件配备较差、选型不合理、性价比差的得0-2分。人员配备情况13根据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及项目组成员专业配备情况、数量、资质证书等情况,配备人员完整、经验丰富、资质证书齐全的,得9-13分;配备人员不完整、经验一般、资质证书不齐全的,得5-8分;未提供或配备人员与项目无关、无经验、无资质证书的得0-4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及相关承诺13根据响应单位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服务承诺等方面综合考虑:保证措施合理完善、服务承诺切合实际、针对性强得9-13分;保障措施较合理完善、服务承诺较切合实际得5-8分;保障措施不合理完善、服务承诺不切合实际得0-4分。3、无效标的处理: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1.1.1)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1.1.2)响应文件无或漏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1.1.3)由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但未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的;1.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1.5)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1.1.6)逾期送交的响应文件的;1.1.7)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1.8)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1.1.9)不满足磋商文件“★”条款的;(如有)1.1.10)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十三、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十四、中标服务费中标单位应向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1、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为人民币5000元整。2、中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向代理机构以银行转账形式直接交纳。3、中标单位应在收到《成交结果通知书》后的一周之内,向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十五、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结果通知书》的30天之内与买方签订合同。十六、本须知解释权归买方及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所有,当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理解产生歧义时,采购方与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应解释。十七、甲方: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十八、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未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3、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盖单位公章)联系人:鲍伟平联系电话:021-50934524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十九、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本项目采购标的,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述: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是消防保护重点单位。属于消防部门每年必查必检单位。针对奉贤法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服务场所1.上海奉贤南桥解放东路199号、2.奉城法庭、3.柘林法庭、4.新城法庭、5.诉讼调解中心的消防弱电报警系统,机械排烟系统,消防水系统(消火栓、喷淋),气体灭火系统进行维护保养。为保证法院的正常运作,故对奉贤人民法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二、服务期限:1年。三、主要采购需求本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需包含各点位所有的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等工作。具体服务项目内容如下:总建筑面积约29331平方米。含本部约20296平方米,办公楼9层,审判楼4层,奉城法庭约4300平方米5层,柘林法庭约1260平方米5层,新城法庭约1600平方米4层,诉讼调解中心约1800平方米3层。1.对法院本部的消防弱电报警系统共计1198个点位,强排烟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消防泵房,气体灭火系统3套,厨房灭火系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2.对奉城法庭的消防报警系统共计262个点位,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泵房,进行检查保养维修。3.对诉讼调解中心的气体灭火系统1套,消火栓系统,灭火器,应急疏散指示进行维护检查保养维修。4.对新城法庭的消火栓系统,灭火器,应急疏散指示进行检查保养维修。5.对柘林法庭的灭火器,应急疏散指示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四、其他要求1、7×24小时技术服务热线电话支持,2小时内响应报修。2、能在48小时内解决硬件设备和消防主机系统故障,故障解决后提供详细维修计量和报告。3、供应商需提供详细合理的系统巡检和保养方案。并根据所提供的消防系统巡检周期等维护内容进行报价。4、响应方案中需明确投标报价、维护工作内容、维护范围以及详细的维护设备清单、备件价格。5、制定标准化维保工作流程及相关表格,建立与系统相关的维保数据库。6、因为供应商的原因,在消防检查中被通报批评或造成消防事故的供应商承担相应损失,根据责任程度和后果,采购方有权扣除维保费用和终止合同等措施。7、由于供应商在维保期间出现责任不到位、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等维保问题,采购方有权对供应商进行相应的处罚,具体以合同签订时的约定为准。注:若本章节与其他章节不符,以本章节为准。第四章合同条款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合同统一编号: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联系人:乙方: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联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2.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2.1合同价格本合同价格为元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2.2服务地点2.3服务期限本服务的服务期限:XXXX年X月X日起至XXXX年X月X日。3.质量标准和要求3.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3.2乙方所交付的【项目名称】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4.权利瑕疵担保4.1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4.2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4.3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4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验收5.1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5.3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5.4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6.保密6.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7.付款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7.2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7.2.1付款内容:(分期付款)7.2.2付款条件: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项目名称】服务,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项目名称】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项目名称】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8.5当【项目名称】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8.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项目名称】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9.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9.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9.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项目名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项目名称】正常运行。9.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9.8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0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10.补救措施和索赔10.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0.2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1.履约延误11.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11.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12.误期赔偿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3.不可抗力13.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履约保证金14.1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在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14.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14.3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15.争端的解决15.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15.2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15.3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6.违约终止合同16.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16.2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7.破产终止合同17.1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9.合同生效19.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9.2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20.合同附件20.1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20.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0.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21.合同修改21.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22.其他要求1、因为供应商的原因,在消防检查中被通报批评或造成消防事故的供应商承担相应损失,根据责任程度和后果,采购方有权扣除维保费用和终止合同等措施。2、由于供应商在维保期间出现责任不到位、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等维保问题,采购方有权对供应商进行相应的处罚,具体以合同签订时的约定为准。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地点:日期:日期:磋商文件项目编号:PCMET-241HQC0541项目名称: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采购方: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2024年月响应文件的格式1响应承诺书;2报价一览表;3商务条款偏离表;4技术条款偏离表;5响应单位的财务情况表;6针对本项目拟委派人员情况表;7类似或相同项目业绩清单(近三年)(对其中所列的主要项目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8整体项目服务方案、应急措施及服务承诺等(格式自拟);9资质文件:表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表2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表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表4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表5无利害关系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表6递交投标文件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表7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复印件加盖公章);表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表9近3年(2021年6月1日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一个月内查询)。表10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加盖公章)10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各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及注明页码,且将目录设置为第1页,依次逐页增加页码,所有分隔页包括空白页以及样本或图片等技术资料也必须连续编制页码,且采用胶装密封。附件1响应承诺书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有关活动,并对本项目进行磋商响应。为此:1)我方提供报价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份正本、贰份副本;2)投标总价为(大写):元整人民币,服务期限为。3)我方保证遵守报价须知中的有关规定。4)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署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6)我方愿意履行自己在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7)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有效。8)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附件2-1报价一览表(1)首轮报价表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总价投标总价(大写): 投标总价投标总价(小写):服务期限 磋商响应书份数一份正本贰份副本注:(1)若本表与报价格式其他部分在内容上有出入,以本表为准。(2)上表中“总报价”为所报费用应包含整个项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响应单位在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本项目所需要求,如果在报价中有缺项和漏项,则将被认为该项的价格已经包含在其他项中。采购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不会对响应单位缺漏项的金额给予补偿。(3)本报价项目的分项报价表请各响应单位自行列明。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2报价一览表(2)最终报价表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终总报价磋商报价(大写): 小写:服务期限 首轮参考报价¥: 其他说明和承诺注:(1)若本表与报价格式其他部分在内容上有出入,以本表为准。(2)上表中“总报价”为所报费用应包含整个项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响应单位在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本项目所需要求,如果在报价中有缺项和漏项,则将被认为该项的价格已经包含在其他项中。采购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不会对响应单位缺漏项的金额给予补偿。(3)该表无需放入响应文件内,只需在第二次报价中提供。(4)拟做第二次报价的,要随身携带此报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以备磋商时填写,作二次报价的以二次报价为准;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3分项报价一览表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货币单位: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自行拟定。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商务条款偏离表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磋商文件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技术条款偏离表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磋商文件技术条款响应文件的技术条款偏离说明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响应单位的财务情况表(格式)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基本资料资 产固定资产总 额流动资产负 债长期负债总 额流动负债年平均完成营业额最高年营业额从业人员二、近三年完成的营业额年 度完成金额202120222023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针对本项目拟委派人员情况表响应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员简历表姓 名性 别年 龄职 务职 称学 历专 业工作年限在本项目中拟任职务:承担过的类似项目情况序号业主单位工作范围担任职务注:1、拟参加本项目的人员均须填写本表,一人一表,并附有执业证书复印件。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类似或相同项目业绩清单(近三年)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及所在地合同金额合同完成情况注:对其中所列的主要项目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整体项目服务方案、应急措施及服务承诺等(格式自拟)(应包含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公司整体运作流程、服务人员的配备、工作人员培训及管理、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等)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资质文件目录表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表2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表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表4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表5无利害关系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表6递交投标文件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表7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复印件加盖公章);表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表9近3年(2021年6月1日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一个月内查询)。表10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加盖公章)。表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__________(地方名称)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投标单位全称),在下面签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项目名称)合同投标及合同执行、完成有关服务事项,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事宜。(附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全称(公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表2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表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表4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表5无利害关系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我方承诺与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表6递交投标文件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我方承诺递交投标文件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表7中小型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表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如供应商符合以上情况则提供本声明函,否则不需提供本声明函。表9近3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一个月内查询)表10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序号名称(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出资方式出资金额(万元)占全部股份比例备注我方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填报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与实际不符,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注:1.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2.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3.投标人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10个的,填写前10名,不足10个的全部填写。竞争性磋商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0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如第三方机构颁发的有关企业的荣誉证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企业实力的材料等)各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应保证上述资料的真实、可靠,如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即取消其中标资格。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