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养护作业车辆 扫雪车中标结果公示(蒲城县交通运输局2024)
蒲城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农村公路养护作业车辆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DZC2024-116
二、项目名称:蒲城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农村公路养护作业车辆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长沙高新开发区林语路288号
965,000.00元
92.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农村公路养护作业车辆):
货物类(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扫雪车
农村公路养护作业车辆
中联
ZBH5180TXSDHE6、GS3100-915A型、XC3300型
1.00(辆)
965,000.00
96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建虎(采购人代表)、司利增、张朝生、周联军、范婉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执行。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农村公路养护作业车辆
1.447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蒲城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蒲城县朝阳街东段104号(采购人:蒲城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913-3333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
联系方式:029-86673953、86518381、89299829、892932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芳芳(11号工位)、王涛
电话:029-86673953、86518381、89299829、89293231转8011
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8日
相关附件:
蒲城县交通运输局蒲城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农村公路养护作业车辆采购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扫雪车 招标文件2024.5.30.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蒲城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农村公路养护作业车辆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蒲城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区域
蒲城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08日 15:19
评审专家名单
王建虎,司利增,张朝生,周联军,范婉玲
总中标金额
¥96.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芳芳(11号工位)、王涛
项目联系电话
029-86673953、86518381、89299829、89293231转8011
采购单位
蒲城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单位地址
蒲城县朝阳街东段104号(采购人:蒲城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13-3333199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86673953、86518381、89299829、89293231
蒲城县交通运输局蒲城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农村公路养护作业车辆采购项目中标(成交)明细受蒲城县交通运输局委托,采用进行采购蒲城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农村公路养护作业车辆采购项目(项目编码:SDZC2024-116)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农村公路养护作业车辆)1.1、中标(成交)供应商: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965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货物类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扫雪车农村公路养护作业车辆中联ZBH5180TXSDHE6、GS3100-915A型、XC3300型1.00辆965,000.00965,000.00-第1页-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ZC2024-116蒲城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农村公路养护作业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二、项目说明10三、招标文件10四、投标文件11五、投标担保14六、投标15七、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定标17八、合同28九、合同的履约验收29十、招标代理服务费29十一、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9十二、询问、质疑与投诉29十三、拒绝商业贿赂30十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政策31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32第四章商务要求35第五章合同条款3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71.第一章招标公告1.1.1.1.1.1.项目概况(蒲城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农村公路养护作业车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05日14: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ZC2024-116项目名称:蒲城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农村公路养护作业车辆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980000.00元采购需求:农村公路养护作业车辆采购合同包预算金额:980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扫雪车农村公路养护作业车辆1(辆)详见采购文件98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交货并验收完毕。1.1.1.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农村公路养护作业车辆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农村公路养护作业车辆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3.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函;3.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1.1.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2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途径: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方式:现场获取售价:500元1.1.1.2.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7月5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6开标中心(张家堡转盘东南角)上德招标第一会议室开标地点: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6开标中心(张家堡转盘东南角)上德招标第一会议室1.1.1.3.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1.1.4.六、其他补充事宜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1.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8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2.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本项目仅支持现场报名获取,谢绝邮寄。3.本项目采购人名称:蒲城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1.1.4.0.1.1.釆购人信息名称:蒲城县交通运输局地址:蒲城县朝阳街东段104号(采购人:蒲城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913-33331991.1.1.4.0.2.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联系方式:029-86673953、86518381、89299829、892932311.1.1.4.0.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芳芳(11号工位)、王涛电话:029-86673953、86518381、89299829、89293231转8011温馨提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仔细阅读,特别注意粗体及划线部分,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投标文件建议双面打印。温馨提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仔细阅读,特别注意粗体及划线部分,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投标文件建议双面打印。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蒲城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3监督管理机构蒲城县财政局4投标人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5交货期、实施地点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交货并验收完毕。实施地点:蒲城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7现场勘查、标前答疑会不组织。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无效,因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0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11投标担保1.担保方式:(任选其一)1.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玖仟陆佰元整。1.2担保函(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2.投标担保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5日14:00前,若采购代理机构未在投标担保递交截止时间收到足额投标保证金或者有效担保函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担保应当按照法定形式提交。以电汇、转账等形式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通过基本账户交纳,招标结束后以转账形式退至投标人基本账户内。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以银行凭证及基本账户证明资料为准。12汇款账户1.开户行名称: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2.开 户 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景路支行3.帐 号:7070 1151 0000 0135 22财务部联系方式: 029-86673953、029-86518381、029-89299829、029-89293231 转8033备注:投标人在汇款时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简称13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14盖章签字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加盖公章(鲜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招标文件凡是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15投标文件数量、装订、密封1.数量: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开标一览表”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一份(U盘或移动硬盘;电子投标文件为Word版本和PDF版本,PDF文件为签字、盖章的完整正本扫描件)。2.装订:纸质投标文件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成册,须编制目录和页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第几页共几页”字样(厂家证明材料原件除外)。3.密封: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完好(标袋不得有破损),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在“开标一览表”标袋中。标袋正面上要有标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标袋标识按给定式样编写(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标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条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16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设备价(含税)+运输费+安装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保险费+相关伴随费用等。17评标办法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8投标人注册登记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19信用信息查询特别说明投标人如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出现违法失信行为,招标人仍有权利提请评标委员会取消其中标资格;20其它事项本次采购、投标报价、评审和合同授予均以项目为单位,投标人必须就一个完整项目进行响应。中标人与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25天内签订合同,不及时签订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不允许中标后另行转包或者分包履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履约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22履约保证金无23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2.2.二、项目说明1.本项目说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中标人。2.3.三、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适用: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所述项目。2.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人须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自行转让或复制的招标文件视为无效招标文件。投标人名称与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招标文件的组成:包括目录中所列的前五章。4.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的各方面都做出响应,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5.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采购人及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都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所有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6.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否则,视为同意招标文件的一切条款和要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凡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负。7.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无效,因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8.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根据招标工作进展实际情况,采购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延长将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9.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如发现招标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10.现场勘查、标前答疑会:见须知前附表。2.4.四、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的组成1.1投标函(格式)1.2开标一览表(格式)1.3分项报价表(格式)1.4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要求:如投标产品为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须按格式逐项填写,并附相关认证证书,否则评审时不予计分。1.5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格式)1.5.1对应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按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填写。1.5.2明确填写偏离情况并做出详细说明。1.5.3投标人应按实际响应的技术参数明确、如实填写。注:技术响应文件所含内容必须表述一致,如出现厂家技术资料、检测报告、技术指标等不一致等情况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6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要求:(1)对应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按实际商务条款填写。(2)明确填写偏离情况并做出详细说明。(3)投标人应按实际响应的商务条款如实填写。1.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投标文件格式“7.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被授权人投标时提供“7.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8资格证明文件1.9证明材料1.10项目实施方案1.11产品渠道1.12质量保证1.13履约能力1.14业绩1.15售后服务方案1.16培训方案1.1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2.投标文件编写说明2.1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格式之外的可自行编写,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加盖公章(鲜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招标文件凡是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2.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法人授权书须为原件,其它资质证明文件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2.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需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确认。2.5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2.6投标文件因书写潦草、内容表达不清、印章或证明材料内容模糊难辨等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7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须与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中的内容一致。2.8“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会议上唱标的内容,按格式要求填写,并单独密封提交,同时应保证“开标一览表”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仍有且一致。如果不一致,以唱标内容为准。3.投标文件的数量、装订、密封3.1数量: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开标一览表”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一份(U盘或移动硬盘;电子投标文件为Word版本和PDF版本,PDF文件为签字、盖章的完整正本扫描件)。3.2装订:纸质投标文件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成册,须编制目录和页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第几页共几页”字样(厂家证明材料原件除外)。3.3密封: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完好(标袋不得有破损),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在“开标一览表”标袋中。标袋正面上要有标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标袋标识按给定式样编写(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标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条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4.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5.投标报价5.1投标货币:人民币单位: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5.2投标报价是指产品到达使用地点,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所有费用,包括产品的报价及所发生的运杂费(含保险)及按现行税收政策征收的一切税费等。以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作为投标依据。5.3投标报价=设备价(含税)+运输费+安装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保险费+相关伴随费用等。注: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5.4投标人须对《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进行完整报价,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只对其中一部分进行报价的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拟对本次招标所采购的货物和与货物有关的服务的单价及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5.5投标人要按分项报价表内容填写货物品名、单价、总价、制造厂家等内容,并由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署。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要求分项填写:5.5.1所投货物价5.5.2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运输(含保险)费用5.5.3售后服务费5.5.4培训费5.5.5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伴随服务的费用5.5.6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5.6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6.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6.1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和串通投标。6.2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生产、供货等。6.3本项目不允许中标后另行转包或者分包履行,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6.4接受采购人委托的相关单位对货物内容、质量、进度、实施方案、价款支付与结算审核等的监督和管理。6.5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的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6.6采购人享有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含合法获得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6.7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投标人认定。2.5.五、投标担保1.担保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担保递交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担保应当按照法定形式提交。以电汇、转账等形式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通过基本账户交纳,招标结束后以转账形式退至投标人基本账户内。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以银行凭证及基本账户证明资料为准。4.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若采购代理机构未在投标担保递交截止时间收到足额投标保证金或有效担保函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担保凭证的,其投标无效。5.退还投标保证金:5.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5.2所有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5.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执合同予以退还。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提供担保函的投标人将由专业担保机构先行偿付采购人损失:6.1投标人提供虚假资质谋取中标的;6.2有围标、串标现象,经查证属实的;6.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6.4投标人自行放弃中标资格的;6.5中标单位不在规定的时效内领取《中标通知书》的;6.6中标人不按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6.7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6.六、投标1.投标文件的提交:1.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1.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相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投标人提出修改要求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并在封面上加注“修改”字样。2.3投标人提出撤标要求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经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摄像留存后,将要“撤回”的投标文件(包含纸质及电子版)退还投标人,投标人签字确认领取。2.4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5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提供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将由专业担保机构先行偿付采购人损失。3.投标有效期:3.1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投标人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按无效投标处理。中标单位的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3.2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但不得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投标无效:4.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4.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4.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4.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放弃中标;4.7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5.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7.七、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定标1.开标1.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1.2所有参会人员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读开标会议开始,宣读会场纪律,宣布参加会议的投标人名单。1.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监标人当众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签字确认并宣读检查结果。未通过审查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5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提交的“开标一览表”的摆放顺序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并做记录。投标人确认无误后,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及监标人签字确认唱标内容。如投标人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应在获得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属于宣读错误,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1.6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所有投标人离场。1.7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1.8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文字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的,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2.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入评标阶段,缺项或一项不符合要求即不合格,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资格证明文件须装订在每份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以正本为准)2.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投标人条件;2.1.1提供投标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2.1.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凭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1.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2.1.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提供书面说明及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2.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2.3特定资格条件:2.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2.3.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函(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为银行凭证及基本账户证明资料,担保函为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2.3.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投标人信息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且装订在每份投标文件中)。2.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投标人信息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且装订在每份投标文件中)。3.评标3.1评标委员会3.1.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3.1.2采购人派一名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3.1.3评标委员会应推荐一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组长。3.1.4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3.1.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职责义务:3.1.5.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审查投标文件;3.1.5.2符合性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1.5.3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1.5.4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1.5.5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1.5.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1.5.7对评标过程及各投标人的商业机密予以保密;3.1.5.8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各投标人提出的质疑;3.1.5.9配合各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包括评标委员会)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3.2.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3.2.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2.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3.2.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2.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3评标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禁止不正当竞争。3.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本节评分标准)。3.5评标工作程序:符合性审查、澄清、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工作程序进行评标。3.5.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资格合格者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未通过审查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5.1.1投标人名称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名称不一致;3.5.1.2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3.5.1.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盖章签字;3.5.1.4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量;3.5.1.5针对同一项目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是有效的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3.5.1.6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3.5.1.7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3.5.1.8未对招标文件商务要求作出明确且实质性响应;3.5.1.9未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作出明确响应,对不得偏离的要求未作出实质性响应;3.5.1.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3.5.1.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3.5.2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5.3书写错误的评审标准:报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照下列规定修正,(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下列规定的修正):3.5.3.1投标文件有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5.3.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5.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5.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乘以数量的计算结果为准;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5.3.4投标文件图表与文字不符时,以文字为准;3.5.3.5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3.5.3.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5.3.7分项报价表、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中的技术响应参数、规格、型号不一致时,以分项报价表为准;3.5.3.8多处内容交叉不符时,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注:按上述方法修正的内容,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5.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5.5评审:3.5.5.1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文件符合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3.5.5.2评标采取逐项分步评审方式,每一步评审不符合者按无效投标处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全部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最后的综合评审和打分,按最后得分由高向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5.6其他需说明的情况:3.5.6.1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采购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3.5.6.2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3.5.6.3如果投标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5.6.4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期间一切费用自理。3.6评分标准:评审分项分项分值评审因素报价30分 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有关规定: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即30%)×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详见3.7.1至3.7.3) 节能、环保产品2分投标人投标产品中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的计0.5分,每有一项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的计0.5分,每有一项产品同时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的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详见3-7-4)商务响应3分 投标文件对交货期、质保期、付款方式、验收等商务要求进行详细说明,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计1分,交货期最快的、质保期最长的各加1分,其余不加分。技术指标10分完全符合、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计10分,不满足的本项不计分。满足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经厂家确认的产品彩页、产品简介、检测报告、官网截图、说明书等)证明材料予以佐证,佐证材料应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佐证材料不全或模糊不清而被视为技术参数不满足的风险。项目实施方案12分项目实施方案:备货、供货进度及保证措施,安装、检测、调试措施,安全保障措施,应急处理措施。①方案内容齐全、完整、全面、详细的计12分;②方案内容一项欠缺或措施内容不具体的计8分;③方案内容有两项欠缺或有框架,无实质性内容的计4分;④方案内容有三项以上缺项的或只用简单话语概括的计1分;⑤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不计分。产品渠道5分能提供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制造商授权、销售协议、代理协议、原厂授权等)的计5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计分。质量保证10分所投产品制造厂家有可靠、完善的管理制度;有足够的设计、工艺、加工、检验能力;所投产品符合国际、国内相关标准,有具体可行的质量保证承诺,保证使用单位能熟练操作维护和正常使用。①内容具体、完整、详细、全面的计10分;②内容一项欠缺或内容不具体或条理不清晰的计7分;③内容有两项欠缺或有框架,无实质性内容的计4分;④内容有严重缺项的或只用简单话语概括的计1分;⑤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不计分。履约能力6分履约能力承诺详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筹措、仓储设施、运输工具、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等方面;①履约能力内容详细、全面的计6分;②只有框架,无实质性内容的或条理不清晰的计3分;③内容缺项的或只有简单概括的计1分;④没有履约能力的不计分。业绩5分以合同形式提供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每份计1分,计满5分为止。售后服务方案12分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网点的设定、拟投入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情况、日常维护、项目交付用户后出现故障响应时间及措施,质量保证范围。①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具体、完整、详细、全面的计12分;②售后服务方案内容缺项的或内容有瑕疵的或只有框架的计8分;③售后服务方案内容2项以上欠缺、薄弱或内容描述不清晰、不具体的计4分;④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内容简单,无详细具体内容的计1分;⑤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不得分。培训方案5分培训方案:培训方式、时间、地点、人员、培训内容。①培训方案内容具体、完整、详细、全面、可行的计5分;②培训方案内容简单,内容缺项的计3分;③培训方案内容未详细描述方式或时间地点不明确的计1分;④未提供培训服务方案不得分。注:3.6.1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方法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按废票处理。3.6.2各种计算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3.6.3特殊情况处理:3.6.3.1当投标人某评分项出现未报、漏报或零报价时,该分项得零分,并不参与投标报价分的计算。3.6.3.2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3.6.3.3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得分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报价得分相同,技术指标得分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上述两项得分相同,则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3.6.3.4评标过程中,若出现本评标方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待评委商榷后再进行复会。3.7政府采购政策评分标准3.7.1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分标准3.7.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的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10%)。3.7.1.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须保证真实性,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项目提供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3.7.1.3小微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标准确认。3.1.7.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7.2监狱企业的价格评分标准3.7.2.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7.2.2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7.2.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7.2.4监狱企业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3.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评分标准3.7.3.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7.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7.3.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的不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7.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3.7.4.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3.7.4.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未提供认证证书的不给予计分。3.7.4.3若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3.7.4.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计分只对属于品目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计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计分。3.7.4.5对于同时列入环保品目清单和节能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3.7.4.6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开标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计分。4.定标4.1定标程序4.1.1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经过符合性审查、澄清、比较与评价等程序后,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进行综合评审,以评标总得分最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以上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4.1.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4.1.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投标报价得分高者成为中标人,若投标报价得分相同,技术得分高者成为中标人。确定结果后,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定标复函》。采购人逾期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4.1.4采购代理机构接到采购人的《定标复函》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结果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公告发布1个工作日,其他投标人若有异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2条执行。4.2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原因不作任何解释,投标文件不予退还(含纸质及电子版文件)。5.投标无效的情形:5.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5.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5.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5.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6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5.7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5.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6.中标通知书及未中标通知书6.1中标通知书及未中标通知书将在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6.2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提供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将由专业担保机构先行偿付采购人损失。6.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8.八、合同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二十五(25)个日历日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或者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履约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招标活动。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议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4.中标后,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招标项目的供货,不允许中标后另行转包或者分包履行。5.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6.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9.九、合同的履约验收采购人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投标人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0.十、招标代理服务费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执行。2.招标代理服务费应采用转账、刷卡、现金形式缴纳,不得用投标保证金冲抵。3.中标人如未按上述第1条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将由专业担保机构先行偿付采购代理机构损失。2.11.十一、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如果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12.十二、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2.质疑2.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1.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3投标人必须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及其制作说明提出质疑。2.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质疑函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明材料,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驳回。2.5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鲜章)。2.6投标人应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联系人:宋芳芳(11号工位),联系方式:029-86673953、029-86518381、029-89299829、029-89293231转8011,地址: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3.投诉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5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17条等有关规定执行。2.13.十三、拒绝商业贿赂1.遵照陕西省财政厅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审专家在招投标活动中,都要签订相应的《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并对违反承诺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2.投标人必须填写《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附件)并附在投标文件中,同时应保证投标文件正、副本中一致。2.14.十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政策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及各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规定,为参与陕西省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可自愿选择通过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交纳;中标人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需求的,可凭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文件规定的相关政策、业务流程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登陆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查询了解。3.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18吨洗扫车技术参数要求1、发动机排放标准:国六2、副发动机排放标准:国四或更优于3、总质量(kg):≤180004、额定载质量(kg):≥61005、整备质量(kg):≥117006、接近角离去角(°):≥17/147、外形尺寸长×宽×高(mm):≤8700×2500×31008、发动机功率(Kw):≥1659、清水箱容积(m³):≥1010、垃圾箱容积(m³):≥711、洗扫宽度(m):≥3.512、作业速度(km/h):≥513、高压水泵额定压力(MPa):≥1014、车辆需设置多种作业模式。用户可根据作业需要,选择合适的作业模式进行作业。作业模式选定后,一键起动作业,一键停机。15、副发动机正常工作的工作转速需由电气系统自动控制,共有“怠速”、“标准”、“强洗”3档。16、车辆后部需装有摄相头,摄像头监控画面显示于操控屏上。作业时,可以在驾驶室内检查监视清洁效果。倒车时可以导航,防止追尾。17、车辆需配备语音报警系统,能在作业和卸车时发出多种语音报警和提示信息。18、车辆需采用“操控屏+控制器+CAN总线操作面板”的控制模式。19、清水箱体需采用高强度碳钢焊接成型,内部采用防腐喷涂处理工艺,表面光滑、强度高;20、垃圾箱体需采用不锈钢板焊接而成,并采用成熟工艺的“瓦楞结构”,垃圾箱后门需采用“油缸+滑槽+插销式”锁紧机构,配合发泡橡胶密封条,需通过密封性试验,杜绝漏水隐患;箱体整体性能优良,质量可靠。除雪滚刷技术参数要求1.外形尺寸长×宽×高(mm):≥2400×4950×12502.整机重量(kg):≥12003.最大除雪宽度(mm):≥31004.滚刷转速(rpm):≥2505.左右摆动角度(°):≥306.最大作业速度(km/h):≥257.作业温度(℃):≥-308.最大扭矩(N·m):≥14009.芯轴需为整段式,两侧部分采用高强度矩形花键进行连接。具有拆装方便,结构强度可靠,传递扭矩大等特点。10.需采用可调节式挡雪板设计,能够根据使用工况调整角度。11.滚刷作业过程中整个刷头需处于浮动状态,底盘不会受到来自滚刷的冲击。12.需采用两侧双马达加双排链条驱动,马达不易损坏。雪铲技术参数要求1.外形尺寸长×宽×高(mm):≥1800×3600×11502.整机重量(kg):≥11003.最大除雪宽度(mm):≥33004.避障高度(mm):≥1505.左右摆动角度(°):≥306.雪铲铲板需为整体式,需采用由纵筋组成的框架结构。7.整体框架结构需采用Q355D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制造,结构强度高,低温冲击性好。8.雪铲需采用铲刃翻转避障,通过六组压缩弹簧复位,避障快速高效。9.铲刃需采用耐磨钢制作,兼具冲击韧性和耐磨性,使用寿命强。10.举升支架需采用平行四边形结构,上、下叉臂均采用三角形叉臂结构,结构紧凑、受力合理、稳定可靠。11.举升支架后部需采用面板式快捷拆装结构,可与滚刷实现铲刷互换。12.配备防坠安全链,配备侧面警示灯。撒布机技术参数要求1.料斗容积(m³):≥0.252.重量(kg):≥603.高(mm):≥11604.宽(mm):≥10905.深(mm):≥6106.最大撒布量(g/m²):≥607.最大作业速度(Km):≥408.播撒盘直径(mm)≥305,最大播撒范围(m):≥9。9.料仓材质:需采用高强度耐腐蚀工程塑料(聚乙烯)材料,永不生锈。10.料箱材质为高强度耐腐蚀工程塑料(聚乙烯)材料,永不生锈。11.需配置黄色LED警示灯,提升夜间作业安全性。12.需有一个标准的ClassⅢ锥形连接器。连接器的方管端部有一个斜面,便于将连接器插入车上的接收器内。13.开关控制手柄需覆膜,防水防尘。4.第四章商务要求一、交货时间及实施地点: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交货并验收完毕。2.实施地点:蒲城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二、运输、培训要求:1.运输:选择运输风险小、运费低、距离短的运输路线。运杂费一次包死在总价内,包括生产厂到施工现场所需的装卸、运输(含保险费)、现场保管费、二次倒运费、吊装费等费用。2.培训:中标人负责培训工作,所有费用一次包死在总价内。中标人必须安排技术人员对使用单位人员进行操作方面的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基本技能。三、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完毕后一次性支付。四、验收:1.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由使用单位根据合同对货物的名称、品牌、规格、产地、进行检查。由采购人进行验收,合格后签发《验收合格单》。2.验收不合格的中标单位,必须在接到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确保货物通过验收。如接到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验收仍不合格,采购人可提出索赔或取消其供货合同。采购代理机构将把中标资格授予评审排序下一名的中标单位。3.验收依据3.1合同文本及合同补充文件(条款);3.2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证明材料;3.3招标文件;3.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3.5货物清单;3.6生产厂家的企业资质、货物的执行标准。五、质量保证1.质保期为终验合格之日起12个月。2.中标人承诺的质保期起始时间为终验合格之日起。3.所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相关政策。所有设备及辅材必须是未使用过的新产品,质量优良、渠道正当,配置合理。六、合同实施: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安排人员(项目组成人员简历表所列)与使用单位就送货、培训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若未能在交货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延误和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和赔偿。七、违约责任: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2.未按合同要求提供产品或设备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供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注: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5.第五章合同条款一、供货合同格式蒲城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农村公路养护作业车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ZC2024-116),在蒲城县财政局的监督管理下,由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蒲城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买方”)确定(中标单位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中标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买方通过公开招标采购(货物名称),并接受了卖方以价格(中标金额大写)(以下简称“合同价”)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2.1合同条款2.2合同条款附件附件1—设备清单附件2—合法渠道证明文件2.3中标通知书2.4招标文件2.5投标文件3.考虑到买方将按照本合同向卖方支付货款,卖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货物和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并修补缺陷。4.考虑到卖方提供的货物和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并修补缺陷,买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或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完毕后一次性支付。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交货并验收完毕。实施地点:蒲城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7.本合同一式伍份,其中,买方贰份,卖方贰份,蒲城县财政局备案壹份。8.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共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9.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及各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规定,为参与陕西省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卖方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需求的,可凭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文件规定的相关政策、业务流程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登陆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查询了解。买方名称:(盖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卖方名称:(盖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买方名称:(盖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卖方名称:(盖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二、合同条款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招标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部件或其它材料。1.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5“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场地。1.6“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1.7“买方”是指购买货物的单位即蒲城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1.8“卖方”是指提供本合同内的货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即中标人。1.9“天”指日历天数。2.适用性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卖方的投标文件承诺条款所取代的范围。3.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3.1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3.2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3.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3.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3.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4.专利权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产品或产品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5.技术规格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必须等同或优于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所述的标准。若卖方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标准优于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所述标准的,按投标文件的承诺执行。6.检验和测试6.1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测试产品及其部件,以确认所供产品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6.2检验和测试在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进行。6.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产品或部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产品或部件,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产品或部件,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6.4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商对产品及其部件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验收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6.5如果在产品使用寿命期内,根据检验结果,发现产品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被证实有缺陷,包含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向卖方提出索赔。7.包装及运输7.1卖方负责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前的所有包装、运输、装卸及保险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7.2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运转中损坏。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漏、防晒、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责任和费用。7.3货物的运输方式由卖方自行选择,但包装必须满足货物运输和装卸的要求,保证买方收到的是无任何损伤的货物。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8.伴随服务8.1卖方必须在合同生效后三十(30)天内向买方提交所供货物的技术文件(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说明、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等。8.2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下列所有服务,包括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条款”与“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8.2.1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8.2.2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8.2.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8.2.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8.2.5在卖方或制造厂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软硬件升级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8.3卖方应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8.4如果卖方或制造厂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未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成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9.备品备件9.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品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9.1.1买方从卖方选购备品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9.1.2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品备件;9.1.3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品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9.2卖方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10.质量保证10.1质量保证期为终验合格之日起个月。10.2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合同规定厂家制造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的合格产品。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10.3根据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所发现的缺陷。10.4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0.5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及时修补缺陷,买方可提出索赔,并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11.索赔11.1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1.1.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11.1.2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11.1.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0.1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11.2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货款或从卖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若索赔金额超过未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的,卖方必须用已收货款进行弥补。12.变更指令12.1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12.1.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12.1.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12.1.3交货地点;12.1.4卖方提供的服务。12.2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30)天内提出。13.合同修改除了合同条款第12条的情况,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14.转让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5.卖方履约延误15.1卖方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条款”中规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15.3除合同条款第20条规定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15.2条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延误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17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16.验收16.1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由使用单位根据合同对货物的名称、品牌、规格、产地进行检查。由采购人进行验收,合格后签发《验收合格单》。16.2验收不合格的中标单位,必须在接到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确保货物通过验收。如接到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验收仍不合格,采购人可提出索赔或取消其供货合同。采购代理机构将把中标资格授予评审排序下一名的中标单位。16.3验收依据16.3.1合同文本及合同补充文件(条款);16.3.2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证明材料;16.3.3招标文件;16.3.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16.3.5货物清单;16.3.6生产厂家的企业资质、货物的执行标准。17.误期赔偿费除合同条款第19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合同价的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18条的规定终止合同。18.违约终止合同18.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8.2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15.2条的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或误期赔偿费达到最高限额。18.3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8.4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18.5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18.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9.不可抗力19.1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19.2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9.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20.因破产而终止合同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21.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21.1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21.2对卖方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21.2.1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21.2.2取消对所剩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与货物有关的服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22.争议的解决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60)天还不能解决,双方可依以下一种方式解决:22.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2.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3.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24.通知24.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送到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传真要经书面确认。24.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25.税款25.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买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25.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卖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26.合同生效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共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编制说明1.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格式之外的可自行编写。2.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加盖公章(鲜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招标文件凡是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3.纸质投标文件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成册,须编制目录和页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第几页共几页”字样(厂家证明材料原件除外)。4.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法人授权书须为原件,其它资质证明文件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正本或副本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ZC2024-116蒲城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农村公路养护作业车辆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时间:目录1.投标函(格式)2.开标一览表(格式)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4.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5.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格式)6.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8.资格证明文件9.证明材料10.项目实施方案11.产品渠道12.质量保证13.履约能力14.业绩15.售后服务方案16.培训方案1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事宜(若有)18.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19.《中小企业声明函》2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21.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1.投标函(格式)致: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单位(招标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公告,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就该项目进行投标。在此,我方郑重承诺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我方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2.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投标文件,确认无误。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件一份,“开标一览表”一份。3.我方所附投标报价表中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同时用汉字大写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报价)。该报价一次报死,不受市场因素的影响。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函、补充通知等),完全理解投标人须知的所有条款。5.我方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6.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招标文件中有关没收投标保证金、要求专业担保机构先行偿付和拒绝投标的条款。8.我方同意按照要求提供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9.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采购人有权选择质优价廉的货物。10.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11.我方对本次招标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保密。12.我方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3.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14.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15.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投标人名称(公章):详细地址:开户银行:帐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手机:年月日2.开标一览表(格式)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单位公章)项目编号投标报价(人民币:元)交货期质保期(月)(大写)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单位公章)项目编号:序号名 称品牌及型号制造厂家规格和说明单位数量单价(人民币元)总价(人民币元)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4、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单位公章)项目编号: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厂家规格型号类别认证证书编号数量单价(人民币元)总价(人民币元)合计(人民币元)注: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计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5.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格式)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单位公章)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投标文件技术响应响应情况响应说明序号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投标文件技术响应响应情况响应说明备注:1.对第三章中的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逐条做出响应。2.响应情况按实际响应情况填写“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单位公章)项目编号: 序号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响应索引或页码响应情况响应说明备注:1.对第四章中的商务要求做出响应。2.响应情况按实际响应情况填写“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3.“响应索引或页码”单元格中注明引用位置,如“见商务响应方案1.1.1或P页码”。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商务响应方案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7.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致: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权 限办理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联系、洽谈、签约、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文件、文书、协议及合同。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企业信息企 业 名 称 企业信息法 定 地 址企业信息营业执照注册证号企业信息工商登记机关企业信息网 址法定代表人姓 名性 别法定代表人职 务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传 真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需复印(粘贴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单位公章)日期:注: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7.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被授权项目与内容项目名称被授权项目与内容项目编号被授权项目与内容授权范围全权办理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联系、洽谈、签约、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文件、文书、协议及合同。被授权项目与内容法律责任本公司对被授权人在本项目中的签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被授权项目与内容授权期限本授权书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企业信息企 业 名 称 企业信息法 定 地 址企业信息营业执照注册证号法定代表人姓名性 别法定代表人职务手机号码被授权人姓名性 别被授权人职务手机号码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需复印(粘贴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需复印(粘贴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单位公章)日期:注:被授权人投标时提供8.资格证明文件8.1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文件8.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8.3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9.证明材料10.项目实施方案11.产品渠道12.质量保证13.履约能力14.业绩15.售后服务方案16.培训方案1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事宜(若有)18.《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的投标人,在此庄严承诺: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2.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政府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承诺单位:(盖章)全权代表:(签字)地址:邮编:电话:年月日19.《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所属行业类别投标人不得更改,否则,造成不利影响投标人自行承担)2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由投标人自行申明,并对申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序号产品类型产品名称制造商金额(万元)所占比例1本企业制造的货物2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注:1.本声明函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适用。2.如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须按此格式附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单位名称(盖章):日期:21.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说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封袋正面标识式样致: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开标前不得启封)投标人名称:(公章)致: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开标前不得启封)投标人名称:(公章)本页以下无内容致: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开标一览表(开标前不得启封)投标人名称:(公章)致: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开标一览表(开标前不得启封)投标人名称:(公章)本页以下无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路养护作业车辆 扫雪车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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