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医用氧气及二氧化碳 医用中标结果公示(长春市第二医院(长春市职业病防治院、长春市知识分子医疗保健中心、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医院、长春市老年病医院)2024)
长春市第二医院采购医用氧气及二氧化碳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LZJ2024034(招标文件编号:JLZJ2024034)
二、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二医院采购医用氧气及二氧化碳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春市华光气体厂
供应商地址:二道区泉眼镇胡家村(力畜达药厂西)
中标(成交)金额:47.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长春市华光气体厂
长春市第二医院采购医用氧气及二氧化碳项目
本项目经评审确定的成交内容、合同项下所签订内容中包含的货物及其相关配套服务。
根据采购人安排的时间和数量要求,将医用气体送至采购人翔运区,双方当面记录气体,做好登记。
本项目合同有效期限为1年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彭元峰、孟繁娟、李翘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计取,由成交人支付,本项目定额收取人民币0.80万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长春市第二医院采购医用氧气及二氧化碳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LZJ2024034
二、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二医院采购医用氧气及二氧化碳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春市华光气体厂
供应商地址:二道区泉眼镇胡家村(力畜达药厂西)
中标(成交)金额:医用氧气:人民币27.50元/瓶
二氧化碳:人民币22.50元/瓶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长春市华光气体厂
长春市第二医院采购医用氧气及二氧化碳项目
本项目经评审确定的成交内容、合同项下所签订内容中包含的货物及其相关配套服务。
根据采购人安排的时间和数量要求,将医用气体送至采购人翔运区,双方当面记录气体,做好登记。
本项目合同有效期限为1年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彭元峰、孟繁娟、李翘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计取,由成交人支付,本项目定额收取人民币0.80万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成交供应商评审综合总得分:82.33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第二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20100423206596G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联系方式:孙艳丽、0431-878194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中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066402803X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万豪国际B座718室
联系方式:徐晓梅、0431-81805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晓梅、0431-8180550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第二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联系方式:孙艳丽、0431-878194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万豪国际B座718室
联系方式:徐晓梅 0431-81805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晓梅
电 话: 0431-8180550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第二医院采购医用氧气及二氧化碳项目二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长春市第二医院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08日 16:03
评审专家名单
彭元峰、孟繁娟、李翘
总中标金额
¥47.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晓梅
项目联系电话
0431-81805500
采购单位
长春市第二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孙艳丽、0431-87819405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中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万豪国际B座71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徐晓梅 0431-81805500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如果有,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长春市第二医院的长春市第二医院采购医用氧气及二氧化碳项目二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医用氧气,属于(批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长春市华光气体厂),从业人员40人,营业收入166863.483为万元,资产总额为1089989.517万1元,属于(微型企业);2.二氧化碳,属于(批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长春市华光气体厂),从业人员40人,营业收入为166863.483万元,资产总额为1089989.517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长春市华光气体厂日期:2024年07月02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53/48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用氧气及二氧化碳 医用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