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中标结果公示(抚顺市自然资源局(抚顺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
项目名称
抚顺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202421040012228453
标段(包)名称
抚顺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二十五标段(抚顺县温道林场)
标段(包)编号
202421040012228453025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7-09
公示结束时间
2024-07-11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公示内容
抚顺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共计37个标段,所有标段兼投不兼中。如果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按照标段编号的自然顺序从小到大确定中标人(如有标段流标或废标,则所有流标或废标标段在全部37个标段开标结束后重新开标,流标或废标标段的标段编号保留原有编号,但中标优先级低于正常开标完成的标段,所有流标或废标标段按照原有标段编号的自然顺序从小到大确定中标人)。
监督部门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韩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57500415
招标人
抚顺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
联系人
孙川
电话
024-57555116
邮箱
9968159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4号楼
联系人
田野
电话
024-53888077
邮箱
99681592@qq.com
中标候选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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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分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1
抚顺恒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0
7914354.83元
合格
120
2
福建省泉州市东海建筑有限公司
0
7941857.09元
合格
120
3
辽宁中光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0
7917965.18元
合格
120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抚顺恒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陆洪海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161883578)
2
福建省泉州市东海建筑有限公司
蔡逢新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闽2352013201473735)
3
辽宁中光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陈艳旭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171885130)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抚顺恒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2
福建省泉州市东海建筑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
3
辽宁中光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抚顺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二十五标段(抚顺县温道林场)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编号:202421040012228453项目名称抚顺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抚顺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抚顺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2421040012228453202421040012228453202421040012228453标段(包)名称抚顺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二十五标段(抚顺县温道林场)抚顺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二十五标段(抚顺县温道林场)抚顺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二十五标段(抚顺县温道林场)标段(包)编号202421040012228453025202421040012228453025202421040012228453025公示开始日期2024年07月09日公示结束日期2024年07月12日标段(包)性质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公示内容抚顺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共计37个标段,所有标段兼投不兼中。如果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按照标段编号的自然顺序从小到大确定中标人(如有标段流标或废标,则所有流标或废标标段在全部37个标段开标结束后重新开标,流标或废标标段的标段编号保留原有编号,但中标优先级低于正常开标完成的标段,所有流标或废标标段按照原有标段编号的自然顺序从小到大确定中标人)。抚顺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共计37个标段,所有标段兼投不兼中。如果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按照标段编号的自然顺序从小到大确定中标人(如有标段流标或废标,则所有流标或废标标段在全部37个标段开标结束后重新开标,流标或废标标段的标段编号保留原有编号,但中标优先级低于正常开标完成的标段,所有流标或废标标段按照原有标段编号的自然顺序从小到大确定中标人)。抚顺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共计37个标段,所有标段兼投不兼中。如果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按照标段编号的自然顺序从小到大确定中标人(如有标段流标或废标,则所有流标或废标标段在全部37个标段开标结束后重新开标,流标或废标标段的标段编号保留原有编号,但中标优先级低于正常开标完成的标段,所有流标或废标标段按照原有标段编号的自然顺序从小到大确定中标人)。监督部门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来源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监督部门联系人韩先生监督部门电话024-57500415招标人抚顺市自然资源局邮箱99681594@QQ.com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市顺城区联系人孙川电话024-57555116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邮箱99681592@qq.com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4号楼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4号楼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4号楼联系人田野电话024-53888077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分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1抚顺恒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8.127914354.83元合格1202福建省泉州市东海建筑有限公司97.777941857.09元合格1203辽宁中光城建工程有限公司97.737917965.18元合格120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情况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经理(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1抚顺恒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陆洪海[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161883578)2福建省泉州市东海建筑有限公司蔡逢新[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闽2352013201473735)3辽宁中光城建工程有限公司陈艳旭[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171885130)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响应情况1抚顺恒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2福建省泉州市东海建筑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并且[公路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3辽宁中光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防火道路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抚顺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