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渠道维修养护工程日常维修养护中标结果公示(宁夏回族自治区七星渠管理处2024)
七星渠管理处2024年渠道维修养护工程(第一批)日常维修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Y2024-15 采购计划编号:2024NCZ001908
二、项目名称:七星渠管理处2024年渠道维修养护工程(第一批)日常维修养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金额(元)
宁夏银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应理南街西侧瑞丰家园46@楼1层124
18695543776
1556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价(元)/费率(%)/折扣(折)
总价(元)
是否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1
1556000.00
1556000.00.00
是
小型企业
渠道砼板维修、渠道清淤、渠堤加固、建筑物维修保养、生态绿化、管理设施维修等。具体内容详见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文件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
李保伟
宁2642010201203967
/
五、评审得分排名:
标段名称:七星渠管理处2024年渠道维修养护工程(第一批)日常维修养护项目
供应商名称
得分
备注(如为最低评标(审)价法请填写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
宁夏银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7.97
宁夏顺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5.12
宁夏智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2.83
六、评审专家名单:张琳(组长)、彭彩霞、时毓智 采购人代表:/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1114.00元。收费标准: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规定,本项目代理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费用以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为基准价优惠下浮20%计取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07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七星渠管理处 地址:中宁县新堡镇 联系方式:0955-5791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合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11号楼207室 联系方式:15009518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鑫 电话:0955-579129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翠娟 电话:15009518822
十一、附件
招标文件*:
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七星渠管理处2024年维修养护项目磋商文件.pdf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文件
候选人推荐表.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代理机构 :宁夏合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4-07-10
候选人推荐表项目名称:七星渠管理处2024年渠道维修养护工程(第一批)日常维修养护项目项目编号:HY2024-15时间:2024年06月27日序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首次报价)(元)响应价格(最终报价)(元)评审汇总得分候选人排序1宁夏银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558842.99 1556000.0077.97 12宁夏顺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560896.791560000.0075.12 23宁夏智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559991.831559000.0072.83 3推荐理由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根据上述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按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为:宁夏银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七星渠管理处的七星渠管理处2024年渠道维修养护工程(第一批)日常维修养护项目HY2024-15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七星渠管理处2024年渠道维修养护工程(第一批)日常维修养护项且,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宁夏银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4140.10)万元,资产总额为(5052.68)万元,属于小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七星渠管理处2024年渠道维修养护工程(第一批)日常维修养护项目,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宁夏银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4140.10)万元,资产总额为(5052.68)万元,属于小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宁夏银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6月27日1供应商需按提供的服务或工程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72七星渠管理处2024年渠道维修养护工程(第一批)日常维修养护项目工程类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七星渠管理处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合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6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函二、响应一览表三、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价格明细表四、商务要求响应表五、资格证明文件六、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第一章磋商邀请七星渠管理处2024年渠道维修养护工程(第一批)日常维修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2024NCZ001908项目编号:HY2024-15项目名称:七星渠管理处2024年渠道维修养护工程(第一批)日常维修养护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元):1566300.00元最高限价(如有):1561893.93元采购需求:采购标段标的名称品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预算金额(元)备注七星渠管理处2024年渠道维修养护工程(第一批)日常维修养护项目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1渠道砼板维修、渠道清淤、渠堤加固、建筑物维修保养、生态绿化、管理设施维修等。1566300.00数量合计:数量合计:1预算金额:1566300.00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2)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3)分支机构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号)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且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以及供应商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06-1317:30:00至2024-06-2423:59: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方式:电子下载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6-2714: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宁夏合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11号楼207室)五、开启时间:2024-06-2714:30:00(北京时间)地点:宁夏合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11号楼207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将领取登记资料(授权代表领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及手机号码;法定代表人领取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手机号码)发至代理机构邮箱nxhyzx@126邮箱后,免费领取PDF版本电子采购文件。2.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以上网站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七星渠管理处地址:宁夏中卫市中宁县新堡镇联系方式:1779556912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宁夏合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11号楼207室联系方式:15009518822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鑫电话:17795569129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翠娟电话:15009518822代理机构:宁夏合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6月13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本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七星渠管理处2024年渠道维修养护工程(第一批)日常维修养护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见第一章《磋商邀请》2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七星渠管理处联系人:张鑫地址:宁夏中卫市中宁县新堡镇联系电话:17795569129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合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11号楼207室项目负责人:张翠娟电话:15009518822邮箱:nxhyzx@126.com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见第一章《磋商邀请》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第一章《磋商邀请》5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6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是、否)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填写)9项目预算金额:1566300.00元;最高限价:1561893.93元(如有)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00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号),对在我区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且信用等级为A级的投标供应商,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时应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展示的A级信用等级截图作为信用保证证明;未参与我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在宁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等级可视为A级,享受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信用等级为A级以下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应当以下列方式缴纳:1.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鼓励使用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电子保函(保单),如使用线下投标保函须在投标文件(电子)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开标现场,并将投标保函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注: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长于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12磋商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自然日(日历日)1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7日14时30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宁夏合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11号楼207)14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15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3家16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是、否)本项目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2人,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1人17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是、否)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30自然(日历)日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采购人认可的形式18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是、否)是否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是、否)招标代理费: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规定,本项目代理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费用以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为基准价优惠下浮20%计取。收取形式:一次性以转账、现金等形式结清收取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代理费缴纳账户:账户名称:宁夏合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夏银行光明支行银行账号:120000197528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00MACDFN7T7U19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一次性提出质疑。20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21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2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公告:①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宁夏政府采购服务平台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适用于本投标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适用于本投标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根据本项目特点,供应商应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取消投标供应商现场提供资格审查及评审资料原件,一律以投标文件中的原件复印件为准。(供应商需保证原件复印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2纸质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贰份,电子版份数:壹份。纸质投标文件装订要求:双面打印,左侧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是否退还纸质响应文件:■否□是响应文件密封要求:2正、副本分别包封。文件装在一个或几个密封袋中,电子文件单独密封,并在封套上标明“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的字样,递交的所有密封袋上必须载明:(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在年月日午时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供应商名称:。3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注: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规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采购,供应商需进行二轮报价。5其他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1)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采)发〔2022〕275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的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残疾人企业报价给与扣除优惠。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采购人应当在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采购人应当在货物、工程或服务交付之日起25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5日。(3)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5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信息安全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应按照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的要求执行。4.优先采购创新产品政策:按照财库〔2021〕22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货物和服务。5.优先采购绿色建材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2〕35号《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文件执行。6.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文件,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在取得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登录“宁夏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系统”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7.分支机构根据宁财(采)发〔2021〕22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注:本项目不允许分支机构投标,当供应商设立分公司时,应以总公司资格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提供总公司授权及相应资质材料,否则投标无效。8.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预留:是。9.根据《关于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19]67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的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六)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要求。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参与磋商,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七)保证金相关证明1.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A级以下的供应商须提供: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中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方式按采购文件规定缴纳。详见附件:保证金缴纳(提供)证明。该项目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未能及时到账的责任,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附件:保证金缴纳证明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2.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A级的供应商须提供: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的信用等级为A级,详见以下截图。(截图日期: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期限截止之日至磋商之日内)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3.未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参与宁夏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提供:未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参与宁夏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属于未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参与宁夏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七星渠管理处的七星渠管理处2024年渠道维修养护工程(第一批)日常维修养护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1,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2,属于(选填: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注1:应填写工程承建单位。注2:响应文件项目所属行业应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相一致。注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声明函为资格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及本声明函内容进行价格扣除。1投标人需按提供的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贵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注1:应填写工程承建单位。注2: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注1:应填写工程承建单位。注2:非监狱企业无须填写。(九)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六、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一)联合体响应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与,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未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注: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项目及非联合体供应商无须填写。(二)投标供应商关联性企业说明1、与供应商存在关联企业明细表序号单位名称关联关系12…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注: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时,应据实填写1明细表。2、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不存在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相关单位,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注:与供应商无关联企业情形的须提供2声明函。(三)供应商未对本项目提供过有关服务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没有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四)供应商对本项目报价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首轮报价为,未超过本项目预算价(最高限价)。我公司所报的最终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我公司响应文件中无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五)供应商对本项目投标文件附加条件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响应文件中附加条件如下:1、2、3、...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注1:响应文件中无附加条件的无须填写。注2:供应商应谨慎在响应文件中提出附加条件,如提出的附加条件采购人无法接受,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六)采购文件中其他符合性审查内容注:本模块包括采购文件中其他(未提供即认定为无效投标)的条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渠道维修养护工程日常维修养护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