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草料堆放及农作物暂存点建设中标结果公示(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2024)



一、项目编号: NXJZ-2024ZC-021        采购计划编号:2024NCZ(WZ)001521
二、项目名称: 新庄集乡马渠饲草料堆放及农作物暂存点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金额(元)

宁夏城科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银川市金凤区森林公园M岛森林半岛3-2号楼302室
0951-8763567
1372787.0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价(元)/费率(%)/折扣(折)
总价(元)
是否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饲草料堆放及农作物暂存点建设
其他建筑工程
1
1372787.04
1372787.04

小型企业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126日历天
赵文娟
宁 2642023202302172
/

五、评审得分排名:

标段名称:新庄集乡马渠饲草料堆放及农作物暂存点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
得分
备注(如为最低评标(审)价法请填写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

宁夏联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9.67

宁夏城科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6

宁夏德利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7.67

宁夏永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7.78

六、评审专家名单: 王建忠、岳倩茹、常亭亭、陈东宁     采购人代表: 王学荣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4385.60元。收费标准:双方协商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4年07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地    址: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        联系方式: 0953-50962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金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固原市新区优山美地门面房384号        联系方式: 1815254889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洪泽        电话: 0953-509621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陈雅晶        电话: 18152548895
十一、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代理机构 :宁夏金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4-07-10

新庄集乡马渠饲草料堆放及农作物暂存点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工程类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宁夏金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6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邀请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告概要: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4NCZ(WZ)0015212.项目名称:新庄集乡马渠饲草料堆放及农作物暂存点建设项目3.项目编号:D6403-2024062800000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元):1424052.956.最高限价(如有):1424052.957.采购需求:序号:1;标的名称:其他建筑工程;项目概况: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工期:126;质量:合格8.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126日历天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06-29至2024-07-05,(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方式:网络报名成功后,申请下载《磋商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0909: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开启:时间:2024-07-0909:00(北京时间)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进行咨询。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4.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工具查看磋商文件、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开标当天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持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操作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5.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建议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自行携带电脑并做好网络连接,以便二轮报价。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同时发布。7.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联系人:马洪泽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联系方式:0953-509621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夏金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陈雅晶地址:固原市新区优山美地门面房384号联系方式:18152548895代理机构:宁夏金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06-2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新庄集乡马渠饲草料堆放及农作物暂存点建设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126日历天2采购人: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联系人:马洪泽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电话:0953-5096217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金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固原市新区优山美地门面房384号项目负责人:陈雅晶电话:18152548895邮箱:/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响应截止后,“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5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6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填写)9项目预算金额:1424052.95元;最高限价:1424052.95元(如有)10投标保证金:0元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号),对在我区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且信用等级为A级的投标供应商,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时应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展示的A级信用等级截图作为信用保证证明;未参与我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在宁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等级可视为A级,享受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信用等级为A级以下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应当以下列方式缴纳:1.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鼓励使用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电子保函(保单),如使用线下投标保函须在投标文件(电子)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开标现场,并将投标保函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注: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长于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12磋商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自然日(日历日)13响应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4-07-0909:00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三)类似业绩注: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因素中未要求提供类似业绩的可不提供。(四)施工方案注: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内容及评审因素中施工方案条款提供。(五)项目管理机构注: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内容及评审因素中项目管理机构条款提供。(六)售后服务注: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内容及评审因素中售后服务条款提供。(七)其他评审因素内容注: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内容及评审因素中其他条款提供。五、资格证明文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二)法人/负责人身份/自然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明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姓名)现任(供应商名称)、(担任)职务,为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自然人可以只附身份证,不填写本表。附: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法人身份证(正反面)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反面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采购项目名称)、(标段)项目响应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注:自然人响应的或法定代表人响应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六、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一)联合体响应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新庄集乡马渠饲草料堆放及农作物暂存点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新庄集乡马渠饲草料堆放及农作物暂存点建设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宁夏城科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0)人,营业收入为(8977.84)万元,资产总额为(4484.7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新庄集乡马渠饲草料堆放及农作物暂存点建设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宁夏城科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0)人,营业收入为(8977.84)万元,资产总额为(4484.7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宁夏城科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州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2024年7月9日1投标供应商需按提供的货物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文企业可不填报。投标供应商需按提供的货物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饲草料堆放及农作物暂存点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