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车辆租赁中标结果公示(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



2024执法车辆租赁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BRG2024-ZB105
二、项目名称:2024执法车辆租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保定东甲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桃园办事处西坛村东涿涞路7号
9113068130813921XL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保定东甲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2024执法车辆租赁项目
为提高执法效率,改善执法工作环境,提升执法队伍形象,拟租赁执法车辆33辆,其中SUV类型车辆16辆,皮卡类型车辆17辆。
合格
合格
36个月
2810000

0.17%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峰、李媛媛、岳术峰、杨素霞、郑鹏(主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948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标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地址:涿州市东兴南街39号
联系方式:0312-39677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睿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高开区朝阳北大街2238号
联系方式:0312-59057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斐
电话:0312-5905707
十、附件

财务、纳税、社保承诺书
中小企业声明函
执法局租车-招标文件6.1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执法车辆租赁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行政区域
涿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0日 16:26

评审专家名单
赵峰、李媛媛、岳术峰、杨素霞、郑鹏(主任)

总中标金额
¥281.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斐

项目联系电话
0312-5905707

采购单位
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涿州市东兴南街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2-3967793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睿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高开区朝阳北大街223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2-5905707

4、相关财务状况、税收和社保的缴纳情况承诺书承诺书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人):我公司保定东甲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全称)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哟虚假,我公司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保定东甲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2024年7月10日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名称)的2024执法车辆租赁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执法车辆租赁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保定东甲土木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9人,营业收入为1874.22万元,资产总额为5842.3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保定东甲土本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7月10日2024执法车辆租赁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BRG2024-ZB105采购人: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北睿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六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服务要求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方式:自主下载2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项目概况2024执法车辆租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10日8点4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BRG2024-ZB105项目名称:2024执法车辆租赁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814840.00元采购需求:为提高执法效率,改善执法工作环境,提升执法队伍形象,拟租赁执法车辆33辆,其中SUV类型车辆16辆,皮卡类型车辆17辆。服务周期:36个月;服务标准:合格。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同中小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法诚实信用原则,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其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实控的其他公司未处于被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有效期内且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全面实施评审专家“盲抽”、全面实行招标项目“盲评”。“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6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hebpr.cn//)自主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方式:自主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8点40分(北京时间)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hebpr.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有意愿的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获取本项目文件。若因投标人原因获取文件不成功,后果自负。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信息动态”中“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手续,并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CA秘钥。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投标人凭CA秘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采购文件和时间场地信息文件,采购文件格式(.bdzf)。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搜索计划参与项目,并从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必须在系统中获取),下载成功则视为报名参与成功。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投标人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投标人延误自行负责。2.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3.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涿州市东兴南街39号联系方式:王璐0312-396779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睿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保定市高开区朝阳北大街2238号联系方式:刘斐0312-590570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斐电话:0312-5905707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涿州市东兴南街39号联系人:王璐电话:0312-3967793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睿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保定市高开区朝阳北大街2238号联系人:刘斐联系电话:0312-59057073项目名称2024执法车辆租赁项目4项目规模为提高执法效率,改善执法工作环境,提升执法队伍形象,拟租赁执法车辆33辆,其中SUV类型车辆16辆,皮卡类型车辆17辆。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统筹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踏勘现场不组织8是否接收联合体否9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历天10服务周期及服务标准服务周期:36个月。服务标准:合格。11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同中小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法诚实信用原则,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其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实控的其他公司未处于被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有效期内且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11投标人资格要求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全面实施评审专家“盲抽”、全面实行招标项目“盲评”。“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1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08点40分13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60日历天。15投标保证金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规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供应商响应保证金。16投标文件份数、装订方式开标时无须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标人纸质版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胶装成册。5套纸质版投标文件与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17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08点40分18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19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7月10日08点40分开标地点: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20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1名和从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技术、经济等有关方面的专家4人,共5人组成。21付款方式合同履约12个月后付合同额的30%,24个月后付至60%,36个月后付至100%。222814840.00(贰佰捌拾壹万肆仟捌佰肆拾元整)23综合评分法(百分制)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盲抽:抽取评标专家实行“盲抽”。盲评: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进行评审,投标单位不得在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中设置标记、标识、暗记、暗号等提示性信息,不得出现投标人公章、法人章及电子签章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1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将“明标”商务标和“暗标”技术标分开。2.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分开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对能明显区分投标人的内容,应放入商务标;技术标中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人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3.暗标技术标部分未按以下“盲评”要求制作的,为无效投标(响24应)认定情形:(1)排版要求:纸张要求为A4(底色为白色);行间距为1.5倍行距;页边距上、下、左、右各为2.5厘米,字体间字符间距、位置为标准;标书中每页不能显示页眉、页脚、页码。(2)字体要求:标题字体及正文字体均为宋体四号,字体颜色要求为黑色,不允许有加粗、下划线、斜体、阴影等其他特殊效果。不得出现明显区别于其他投标人的字号。任何情况下,技术暗标中不得出现任何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不得出现彩色内容。(3)技术标中如果有附表,表格页面为竖向;页边距上、下、左、右各为2.5厘米,表格标题及内容全部属于正文内容,不得出现彩色内容。(4)技术标中如果有附图,附图页面为竖向;页边距上、下、左、右各为2.5厘米,不得出现彩色图片,且图片中不得出现具体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人员名字以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特殊标记等暗示内容。(5)投标人不得在技术部分暗标封面及评审内容中出现具体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人员名字以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特殊标记等暗示内容。也不得采取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版面要整洁、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技术部分中不得明示的部分以“******”(六个*)代替。(6)暗标技术标部分不需电子签章。4.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但必须符合以上要求。2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同中小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6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7合同签订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及时派代表与采购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的签订。28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标准,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2930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bdtf格式),应在招标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的“采购投标文件上传”。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后解密投标文件。:供应商登录“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点击页面右上角【保定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保定版)”;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保定版)”;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保定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保定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河北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bdtf格式),应在招标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的“采购投标文件上传”。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后解密投标文件。:供应商登录“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点击页面右上角【保定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保定版)”;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保定版)”;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保定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保定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河北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验收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冀财采【2016】24号)文件精神,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进行验收。质疑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接收质疑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涿州市东兴南街39号联系方式:王璐0312-396779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睿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保定市高开区朝阳北大街2238号联系方式:刘斐1333122556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本次概况及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格: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本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服务需求;投标文件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上传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投标人自行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2.3澄清文件上传后,投标人应注意查看并自行下载完整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第一部分:商务部分一、投标函二、授权委托书三、投标报价表四、商务技术偏离表五、资格审查六、项目团队七、其他资料第二部分:技术文件(暗标评审)1.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2.投标单位应以本招标条件要求、合同条件、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本承包范围内环境因素和特点及风险,结合企业自身经济实力对发包范围内的工作自主合理报价。3.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现场,完全熟悉现场情况,对项目的情况难度有充分认识和准备,能够靠企业自身予以克服。投标报价为固定总价。不得以任何因素调整。3.投标人必须按照现场情况,承包范围明确的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进行报价。2、拟投入本项目其他人员简历表姓名姓名年龄职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专业拟在本项目任职注册执业资格等级及编号注册执业资格等级及编号注册执业资格等级及编号注册执业资格等级及编号级级级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如有)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如有)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如有)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如有)项目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类似项目情况一览表类似项目情况一览表类似项目情况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备注12345…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书我公司自愿参与,项目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动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如果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等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四)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的;(六)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或领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不投标导致废标的;(七)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八)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九)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十一)擅自或与采购人串通或接受采购人要求,在履约合同中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更换品牌、降低配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标准等,却仍按原合同进行虚假验收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十二)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的;(十三)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态度恶劣、故意提高维修配件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十四)开标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的;(十五)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十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十七)财政、监察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承诺单位(盖章):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二部分:技术文件(暗标评审)供应商根据暗标评审编制要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编制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将“明标”商务标和“暗标”技术标分开。2.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分开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对能明显区分投标人的内容,应放入商务标;技术标中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人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3.暗标技术标部分未按以下“盲评”要求制作的,为无效投标(响应)认定情形:(1)排版要求:纸张要求为A4(底色为白色);行间距为1.5倍行距;页边距上、下、左、右各为2.5厘米,字体间字符间距、位置为标准;标书中每页不能显示页眉、页脚、页码。(2)字体要求:标题字体及正文字体均为宋体四号,字体颜色要求为黑色,不允许有加粗、下划线、斜体、阴影等其他特殊效果。不得出现明显区别于其他投标人的字号。任何情况下,技术暗标中不得出现任何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不得出现彩色内容。(3)技术标中如果有附表,表格页面为竖向;页边距上、下、左、右各为2.5厘米,表格标题及内容全部属于正文内容,不得出现彩色内容。(4)技术标中如果有附图,附图页面为竖向;页边距上、下、左、右各为2.5厘米,不得出现彩色图片,且图片中不得出现具体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人员名字以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特殊标记等暗示内容。(5)投标人不得在技术部分暗标封面及评审内容中出现具体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人员名字以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特殊标记等暗示内容。也不得采取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版面要整洁、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技术部分中不得明示的部分以“******”(六个*)代替。(6)暗标技术标部分不需电子签章。4.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但必须符合以上要求。投标文件此页不上传合同编号:(项目名称)租赁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承租方):乙方(出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项目名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租赁要求甲方因需要向乙方租用车辆,车辆均证照齐全、保险齐全的车辆。第二条租赁期限:第三条租金的支付方式:第四条合同定价方式:第五条租赁车辆的数量及型号,乙方将汽车台出租给甲方使用,车况良好。车型、牌号、车辆行驶证号见附件。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甲方原因所产生的全责任及经济损失。2、在租赁期间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或将车辆开至乙方指定维修厂,甲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甲方承担。3、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送车情况相一致,并经乙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甲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4、甲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有关证件,甲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期间车辆的租赁费用及补办手续费均由甲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合同期间,按要求提供性能良好,不存在任何瑕疵和隐患的车辆,且该车辆保险齐全。2、乙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3、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连带责任。4、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车辆不存在隐患和瑕疵,如因乙方提供的车辆存在隐患或问题造成事故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八条车辆的定期保养、年检和修理1、车辆保养详细内容及频率按照汽车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执行,乙方将向甲方进行电话查询车辆累计行驶里程,甲方应及时回复,以便乙方安排强保日期。2、强保日期前三天、年检日期前五至十天,乙方将与甲方电话联系约定具体日期和地点,甲方应保证准时准点到达。乙方及时通知后,甲方仍年检不到造成的罚款及其他损失均由甲方负担。如因乙方原因未年检,损失由乙方承担。3、车辆需保养或发生故障或损坏需要修复时,须到乙方指定的厂家修理,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自行修理,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4、甲方还车时应把车辆交通违法记录处理清零。第九条车辆保险1、乙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船使用税和全部保险(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责任险、车损险、司机及乘员险、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等险种)等险种,如甲方提出的其它保险需求,乙方予以提供。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和乙方,乙方应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报案,乙方予以协助甲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分清是甲乙哪一方过错,再决定由谁承担损失。第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此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起生效,双方协商租赁停止且租赁费支付完毕时终止。第十一条履约验收方案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冀财采【2016】24号)、政府采购合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规定由采购人组织验收。第十二条纠纷解决如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合同解除、效力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1)甲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2)甲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3)从事其他有损乙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2、出租方在承租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将车调离,否则按违约返还双倍租金。3、如乙方出现转包、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除根据租期按比例退还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4、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其它1、本合同有效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本合同可以中止,待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本合同继续有效。2、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毁约方将承担另一方一切经济损失。4、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上级、行业政策要求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终止合同的,则本合同终止。5、针对因政策变化、规范调整而不履行合同约定,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采购人探索建立补偿救济机制。甲方(承租方),乙方(出租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执法车辆租赁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