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及机房租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梧州市公安局2024)
一、项目编号:WZZC2024-D3-00922-CGZX
二、项目名称:梧州市公安局2024-2026年租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分公司资源及机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600000(元)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分公司
梧州市冬湖路1号职工文化活动综合楼第九层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梧州市公安局采购梧州市公安局2024-2026年租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分公司资源及机房租赁服务一项
梧州市公安局2024-2026年租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分公司资源及机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36个月
详见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魏乾梅(自行抽取),冯俊(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贤成忠(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梧州市公安局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大旺路66号
联系方式:0774-22800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774-38165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774-3816589
附件信息:
报价表.pdf816.7K
梧州市公安局2024-2026年租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分公司资源及机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定稿).docx66.4K
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全称(公章):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公司项目编号及分标:梧州市交安局2024-2026年租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分公司资源及机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WZZC2024-D3-00922-CGZX)供应商名称报价(元)供货期/服务项目负责人保证金缴纳方式备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分公司600000交付期30天、服务期3年/谢振锐18977401980无保证金单一来源采购2024年7月10日1/1梧州市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名称:梧州市公安局2024-2026年租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分公司资源及机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ZZC2024-D3-00922-CGZX采购单位:梧州市公安局集中采购机构: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6月目录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1第二章服务内容及要求……………………………………………………2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6第四章合同格式……………………………………………………………16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22第1第2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分公司: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梧州市公安局的委托,拟就梧州市公安局2024-2026年租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分公司资源及机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你单位进行洽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编号:WZZC2024-D3-00922-CGZX二、项目名称:梧州市公安局2024-2026年租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分公司资源及机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三、服务内容:包含满足梧州市公安局及下辖各县公安局、乡镇派出所、各个重要执勤点的无线通信覆盖。四、洽谈时间:请你单位接到本邀请函后于2024年7月10日上午9:30分在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参加开标及评标。五、洽谈地点1、地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投标,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2、电话/传真:0774-38165893、联系人:黄先生、谢小姐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6月28日第二章服务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租用铁塔公司8处通信铁塔及5处机房,用于安装警用通信设备。(二)采购项目预(概)算总预算:60万元(三)采购标的汇总表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1梧州市公安局2024-2026年租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分公司资源及机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C23119900其他租赁服务项1否备注:服务内容包含满足梧州市公安局及下辖各县公安局、乡镇派出所、各个重要执勤点的无线通信覆盖。(四)技术商务要求1.技术要求(1)本次项目租赁铁塔站址8个、机房空间5个,覆盖区域:一是主要覆盖梧州市万秀区、长洲区市区区域;二是主要覆盖梧州市旺甫工业园区207国道路段周边;三是主要覆盖梧州市龙圩区大坡207国道路段周边;四是主要覆盖梧州市龙圩区新地207国道路段周边;五是主要覆盖梧州市龙圩区广平207国道路段周边;六是主要覆盖梧州市南站、走军岭至飞蛾塘高速路段周边;七是主要覆盖梧州市东出口国道321路段周边;八是主要覆盖新西江机场、304省路段周边。(2)提供铁塔空间天线挂载、机房空间设备安装等站址管理及运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设备环境控制、基础设施(包括电力保障、防雷消防等)、运行维护(包括提供运维团队、运行机制、交付验收、安全保障、站址故障排除、站址应急响应等)等。(3)提供巡检、上站、故障抢修配合等服务。巡检服务:每年提供2次日常巡检(非上塔),1次上塔巡检,发现隐患及时修理,保证正常运行环境。上站服务:如需上站配合,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非现场服务:接到故障通知,通过如远程控制等无需人员到达现场的方式修复故障,恢复相关服务。参数要求(4)铁塔参数要求塔型:角钢塔。天线挂高:不小于20米。塔承重:60kg~540kg。防雷:符合《通信局站防雷于接电工程设计规范》GB50689-2011规范要求。风压:0.35风压。馈线走线:走线架。(5)机房场地参数要求:预留空间:标准19英寸机框,至少20U空间。供电:220V电源引入,直供电。通电时长:24小时不间断电源。用电功率:3kW。温度:10-25℃。湿度:在40%—85%之间。(6)链路资源:需具备链路资源,可提供E1或IP数据链路及接口,保证各基站设备能与中心有效连接。2.商务要求序号商务条款商务要求1报价要求1.本项目实行总承包报价,即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所涉及的工具、劳务、旅差、人工费、伙食、通讯、保险、培训、验收等各项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投标人应对本项目的所有内容范围的服务进行总承包报价;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全部内容,中标后采购人除合同价款外,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额外费用。2.供应商实施项目工作期间如出现人员人身、财产安全事故、损失等,均由供应商全部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2合同签订日期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3服务的时间或服务期限服务期限36个月。▲4服务地点或交付时间、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指定区域内(站址8个、机房空间5个)提供挂载、管理、维护等服务交付。质量保证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采购人要求以及投标文件承诺进行提供服务,中标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建议,根据与采购人协商的意见进行调整。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改变服务质量。5服务期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1.电话咨询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或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和服务供应商应在响应的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6验收方式验收要求按《合同主要条款格式》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7付款方式、时间、条件在服务工作并经验收合格后,采用财政资金分三年按季度支付合同款,梧州市公安局租用的模式,租用期限为三年,项目预算为600000元(含税),(大写:陆拾万元整)。8、本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1演示要求无要求2本项目附件无3本项目图纸无4其他(1)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2)标注“▲”的条款或要求系指实质性条款或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存在负偏离将导致响应被否决。(3)本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存在潜在知识产权纠纷的服务。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服务成果文件(或其任何一部分)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如发生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纠纷,由供应商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4)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和报告等成果文件均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须承诺若取得中标资格后,未经采购人授权,不得将数据和报告等成果文件发送给任何第三方。供应商必须保守国家机密,不得泄露采购人所提供的属国家秘密的信息和数据。(5)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服务技术方案,一旦中标之后须严格按照要求及承诺提供服务。服务技术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服务实施计划、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进度保证措施、后期服务计划等。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编号:WZZC2024-D3-00922-CGZX项目名称:梧州市公安局2024-2026年租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分公司资源及机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内容:(详见第二章服务内容及要求)2采购人:梧州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3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起30日内,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有效期。4响应文件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投标,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联系电话/传真:(0774)28308015评标委员会的人数:3 人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上午09:30前。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7月10日上午09:30分整。二、供应商须知1.项目名称:梧州市公安局2024-2026年租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分公司资源及机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1.1项目编号:WZZC2024-D3-00922-CGZX2.供应商资格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2.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无。3.投标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质疑4.1供应商认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及时索要书面回执。4.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5.投诉5.1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梧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0774-3866434)。5.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5.3投诉人提供的投诉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4)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5.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文件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5)属于本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管辖;(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7)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6.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构成6.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6.1.1服务内容及要求6.1.2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6.1.3合同一般条款与格式6.1.4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从而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如果没有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响应文件或资料,没有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规定,其竞标可能被拒绝。7.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修改、澄清7.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修改,并作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构成。7.2供应商应认真审核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如发现项目不合理或有误,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传真)要求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7.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修改、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传真形式通知各供应商,请供应商收到后回复确认。7.4由于特殊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通过修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8.报价的语言及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供应商可以报送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译本为准。8.2除技术性能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8.3投标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进行报价。9.响应文件构成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以下文件均需供应商加盖公章确认)1、投标函(必须提供)2、报价表(必须提供)3、服务方案(必须提供)4、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提供)4.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2、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4.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任意一个月的完税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格式自拟,必须提供];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由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任意一个月缴纳完成社保的证明(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格式自拟)[必须提供];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服务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自行查询相关服务商主体信用记录,其中“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服务商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服务商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4.6、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属于小微企业的无须提供现金流量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明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出具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应提供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属于小微企业的无须提供现金流量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明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出具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7、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委托时提供);4.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认为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10.投标有效期10.1响应文件从投标截止期结束后30天内有效。10.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1.响应文件的编制11.1投标人必须按照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1.2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11.2.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报价商务技术文件:详见文件格式。11.3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云平台”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和“广西政府云平台”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云平台”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11.5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签字、盖章(具体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或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为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CA签章上目前没有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亦可。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未按要求签字的,提供的材料视为无效。11.6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及公章一致,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身份证姓名及签名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1.7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者加盖公章或者加盖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导致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8供应商必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提交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广西政府云平台”平台。12.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2.1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云平台”平台将予以拒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方式可登陆“广西政府云平台”平台,进入“服务中心”中查看“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12.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3.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13.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概不退回。14.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14.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广西政府云平台”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采购代理机构依托“广西政府云平台”平台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解密失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5.单一来源采购评审小组组成单一来源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等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16.评审要求16.1由评审小组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谈判,投标人应对谈判中所涉及的澄清、达成的修改或投标资料等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前做出应答。应答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或盖公章(需盖CA电子签章),经投标人和评审小组确认后,替代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或响应文件中相应的内容,并构成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和评标的依据。如投标中标,则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7.采购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中标: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经谈判后,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8.中标通知书18.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广西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梧州)公告栏上公示。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19.签订合同19.1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9.2如中标供应商不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中标供应商违约。20.解释权20.1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公司名称)提供的货物(或者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验收方式:□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序号名 称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者服务内容、标准)数量金 额合 计合计大写金额: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实际供货日期合同交货验收日期验收具体内容(应按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验收小组意见验收结论性意见: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签字: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监督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签字:或者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中标或者成交人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采购人或者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第四章合同书格式合同封面梧州市公安局2024-2026年租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分公司资源及机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项目编号:WZZC2024-D3-00922-CGZX)(合同书格式)《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采购单位(甲方)采购计划号供应商(乙方)项目名称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服务一览表序号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梧州市公安局2024-2026年租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分公司资源及机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1项合同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成果文件工本费、专家论证费、培训、税费、版权使用费(如有)等所有费用。第二条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服务质量及服务内容必须与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承诺相一致,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还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但有其他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的规定及甲方合同目的。第三条权利保证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服务进度和对服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佐证、技术资料。2.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乙方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而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技术成果等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利,且所有权、处分权等没有受到任何限制。4.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者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者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乙方的保密义务持续有效,不因为本合同履行终止、解除或者无效而解除。5.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及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第四条交付和验收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36个月。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乙方应按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承诺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并提供服务质量和服务内容的相关技术资料。4.乙方提供不符合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成果,甲方有权拒绝接受。5.乙方在完成服务前应对服务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服务验收的技术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6.乙方完成服务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并确认提交验收资料符合要求七个工作日内应组织验收。7.甲乙双方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验收,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服务质量和服务内容符合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合格单并加盖甲方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8.甲方在初步验收或者最终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服务、服务质量或服务内容不满足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的,可暂缓向乙方付款,直到乙方及时完善并提交相应的服务成果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付款。9.甲方验收时发现乙方提供的服务、服务质量或服务内容不满足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否则甲方有权不出具验收合格单。乙方因解决异议问题而造成逾期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第五条售后服务、服务质量保证期及培训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所附的《服务承诺》要求为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2.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按交付服务成果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合格单之日起计算,为180日,在质量保证期内因服务成果本身的技术问题,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3.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技术服务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解决问题。第六条付款方式1.资金性质:财政资金。2.付款方式:在服务工作并经验收合格后,采用财政资金分三年按季度支付合同款,梧州市公安局租用的模式,租用期限为三年,项目预算为600000元(含税),(大写:陆拾万元整)。3.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为接受本合同价款的账户,并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如乙方上述账户信息发生变更,乙方应提前5日向甲方发送书面通知,未能提前书面通知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4.甲方在支付每笔款项前,乙方应当提供可供政府审计并且符合税务规定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能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为止。第七条税费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没有按照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或期限提供服务或提交技术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合计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逾期提供服务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款项,同时乙方应按照合同合计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服务质量、服务内容等不符合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应按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予以更换或改进,未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更换或改进的,按乙方逾期提供服务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者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如甲方为解决纠纷矛盾先期支付了费用的,乙方应当自收到甲方要求偿还费用的函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偿还完毕。4.乙方因履行合同所发生的其他违约行为,每违约一次,应按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全部损失。5.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任何款项,甲方有权从任何应支付未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抵扣。6.本合同所称的甲方经济损失或者甲方损失,包括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可期待利益损失)及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此支出的调查费、鉴定费、评估费、专家论证费、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全文“损失”范围与此一致。7.甲方延期付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款额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款额的5%。第九条知识产权归属乙方保证,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中形成的任何成果或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而且乙方应当完成甲方知识产权所有权确认所必需的全部行为、证书和文件等,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协助。第十条保密条款1.甲乙双方都负有保守对方的单位机密或商业秘密的义务,保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数据资料及其他公开后对对方造成影响或损失的秘密。2.任何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按对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本条款不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而失效。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达30日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4.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变更或政府行政指令而无法履行的,接受政府行政指令的一方可以免除责任。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甲方应提交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者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关条文执行。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五条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开标一览表;3.采购需求;4.投标函;5.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服务需求偏离表;6.服务方案;7.投标文件中的其他相关文件。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者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相关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存在不一致的,则以本合同为准。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电子邮件等)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甲乙双方确认,以下为各方真实合法有效通讯地址:甲方:,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乙方:,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一方向对方发出的任何通知、信函和文件,以挂号信函或快递信函方式向对方地址邮寄有关通知、信函和文件的,自发出之日起第三日视为送达对方,挂号信函或快递信函的邮寄凭证即视为成功送达的有效凭证。一方地址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上述地址仍为真实有效通讯地址。4.本合同一式5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乙双方各2份。本条款不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而失效。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送一份到我中心进行公示。甲方:(章)年月日乙方:(章)年月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封面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梧州市公安局2024-2026年租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分公司资源及机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ZZC2024-D3-00922-CGZX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一、投标函致: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梧州市公安局2024-2026年租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分公司资源及机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编号:WZZC2024-D3-00922-CGZX,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单位名称),提交(按供应商须知第9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采购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第10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4.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5.如果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贵方对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8.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知悉作为政府采购供应商应负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电报、传真或电传: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投标日期:二、报价表(格式)项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单价(元)单项合价(元)备注..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时间: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三、服务方案(格式自拟、自行填写)(由报价供应商按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制作服务工作方案。)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四、资格证明文件见响应文件构成部分授权委托书(格式)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授权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发日期:年月日附:代理人工作单位:职务:性别:身份证(或护照)号码:注:委托代理时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须提供委托代理人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非委托代理时只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致: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我单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后,并没有被列入该名单中。特此声明。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以上记录的,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谈判,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可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其中“信用中国”网站供应商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资源及机房租赁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