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后勤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2024)



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四川久安政采竞磋[2024]66号(招标文件编号:四川久安政采竞磋[2024]66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绵阳市双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塘汛街道友谊街28号
中标(成交)金额:107.4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绵阳市双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后勤服务
为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提供后勤服务,包括车辆驾驶服务、会议服务、会务保障服务、文印服务、后勤辅助服务等
满足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一年
满足磋商文件管理需求、保障需求和考核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波、申桂华、张灵(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中约定方式执行,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596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西段53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139892914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科创园区园艺街20号3号楼C301            
联系方式:罗女士 0816-2779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1398929144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

行政区域
涪城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1日 15:4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波、申桂华、张灵(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1074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3989291443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

采购单位地址
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西段5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先生13989291443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绵阳市科创园区园艺街20号3号楼C3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罗女士 0816-2779007

附件:

附件1
四川久安政采竞磋[2024]66号 (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定稿 (1).pdf

附件2
评标报告.pdf

附件3
中小企业申明函.jpg

附件4
评分汇总.pdf

项目编号:四川久安政采竞磋[2024]66号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国·四川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6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第五章采购项目概况、采购内容等及商务要求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八章评审方法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章磋商邀请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委托,拟对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四川久安政采竞磋[2024]66号3.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二、资金情况预算金额109.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玖万元整。三、采购项目简介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提供后勤服务,包括车辆驾驶服务、会议服务、会务保障服务、文印服务、后勤辅助服务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磋商文件自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7月01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绵阳市科创园区园艺街20号3号楼C301室)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验原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无(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六、禁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八、响应文件的递交(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绵阳市科创园区园艺街20号3号楼C301室)。九、开标时间:2024年7月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开标地点: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绵阳市科创园区园艺街20号3号楼C301室)。十、联系方式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地址: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西段53号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3989291443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园艺街20号3号楼C301室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816-2779007第二章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预算金额109.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玖万元整。供应商的磋商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109.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玖万元整。供应商的磋商报价高于采购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4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5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若响应文件未附财务报告的,则还需提供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含三表一附注)。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包括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8本项目所属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如涉及)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9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如涉及)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信息,对通过认证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10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如涉及)若采购文件涉及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其目的是为了准确清楚说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其意思表示为“参照或相当于”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其品牌或供应商具有可替代性。1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12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成交总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1)缴纳方式:可以是公对公转账,或是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保险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收款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绵阳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支行账号:22-240901040000456(2)退还时间:服务期满且成交供应商所有提供的采购标的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申请,成交供应商凭采购人出具的验收合格书面证明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无息),采购人将根据成交供应商履约实际情况(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应包括验收结果不合格或未按合同履约。注:中标(成交)供应商若提供保函的,须能在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进行查询。13磋商文件咨询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816-277900714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816-277900715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单位介绍函、身份证复印件、代理服务费汇款凭证到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电话:0816-277900716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罗老师负责答复。1.询问提出的范围及主体:(1)采购文件及采购信息公告环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可以对采购文件及采购信息公告的内容向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采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6供应商询问购人提出询问,仅对采购信息公告内容提出询问的,不限制询问主体。(2)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环节: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以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相关问题向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未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对此环节提出询问。(3)询问提出的时间原则上以政府采购活动中有效质疑的时间计算为准。2.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3.为降低时间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干扰,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可以不接受未按照约定时间提出的询问。17供应商质疑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磋商文件技术条款和除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外的其他资格条件、专业商务要求)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由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3.提出质疑函的时限要求: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交不予受理。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现场、邮寄或快递提交质疑函。备注:(1)采用邮寄和快递形式提交的质疑函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亲自书面签收的为准,否则视为未收到质疑函;(2)收到质疑函后,进行质疑处理时:书面形式现场提交的以书面签收的日期为准,邮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快递以受送达人在签收单上签收之日为准;(3)供应商提交质疑选择邮寄或快递形式时,请先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选择高效及时的方式。质疑供应商在质疑函签收后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质疑答复的,可主动电话询问我公司相关事宜)。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816-2779007通讯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园艺街20号3号楼C301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并使用财政部下发《质疑函》范本。明确的请求是指: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还是对采购过程还是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想要达到的结果,如中标成交无效、废标、重新组织采购、赔偿、追究法律责任等;必要的证明材料是指:包含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质疑时无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参加采购项目的证明、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证明提出质疑的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7供应商质疑事实存在的材料等。如因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要求,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将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进行质疑函补正,未进行补正或在法定质疑期内未进行补正的将不予受理。②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18磋商情况公告1.所有供应商磋商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审结果等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附件中予以公告。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标注和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9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20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的委托代理协议,本项目代理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21备注若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与供应商须知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磋商采购。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本项目不涉及)。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报价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报价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报价人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最终报价最低者获得推荐资格;得分和报价均相同的,技术指标最优者获得推荐资格,再无法比较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报价人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4.1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4.2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供应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2)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知识产权、磋商有效期等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影响磋商小组评判的。4.3但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齐全,只是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2)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3)响应文件除磋商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4)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意见,确定继续磋商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意见中说明原因。4.4本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4.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4.6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将变动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做好书面记录。第61页4.7磋商小组变动磋商文件的,应当要求供应商就变动的部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给予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合理时间。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8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9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磋商小组。供应商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变更内容书面材料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有效的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供授权书、身份证明的,可以不再提供。4.10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4.11磋商小组经与供应商磋商和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后,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4.12磋商过程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5.最后报价。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5.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第62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第63页(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第64页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12.供应商澄清、说明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三、综合评分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3.综合评分明细表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3.2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评审内容分值第65页1报价30%报价30%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投标总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总价)*30分30分2服务方案52%对本项目的需求分析12%根据供应商提供对本项目的需求分析,至少包括:1.项目背景;2.本项目实施的重、难点;3.提出有利于采购实施并能够提升服务质量的建议。全部内容提供完整,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2分。每有一项缺项扣4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不足的扣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不足是指:方案内容脱离项目背景、项目需求以及行业或市场客观事实、涉及的政策规范及标准对本项目不适用、方案技术环节存在漏缺项、内容交叉混乱、缺乏重点、生搬硬造、套用错用、存在歧义、层次粗略、仅有标题或框架缺乏具体说明。12分2服务方案52%服务质量控制措施1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质量控制措施,内容包含:①人员素质保障;②服务工作职责;③服务监督方式进行评审,内容包含齐全的得12分,每少提供一项内容的扣4分,每出现一处不足的扣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不足是指:方案内容脱离项目背景、项目需求以及行业或市场客观事实、涉及的政策规范及标准对本项目不适用、方案技术环节存在漏缺项、内容交叉混乱、缺乏重点、生搬硬造、套用错用、存在歧义、层次粗略、仅有标题或框架缺乏具体说明。12分2服务方案52%培训方案10%供应商根据本次项目要求,对相关人员制定有效的培训方案,应包含:1、培训计划、培训工作流程;2、培训内容等。方案完整、无缺失项、完全符合采购需求得10分,每有一项缺项扣5分,每有一处不足扣2.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不足是指:方案内容脱离项目背景、项目需求以及行业或市场客观事实、涉及的政策规范及标准对本项目不适用、方案技术环节存在漏缺项、内容交叉混乱、缺乏重点、生搬硬造、套用错用、存在歧义、层次粗略、仅有标题或框架缺乏具体说明。10分2服务方案52%应急保障18%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预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卫生防疫②车祸③火灾④盗窃⑤采购人临时性突发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加班、出差⑥在岗服务人员因故不能及时到岗等内容。方案完整、无缺失项、完全符合采购需求得18分,每有一项缺项扣3分,每有一处不足扣1.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不足是指:方案内容脱离项目背景、项目需求以及行业或市场客观事实、涉及的政策规范及标准对本项目不适用、方案技术环节存在漏缺项、内容交叉混乱、缺乏重点、18分2服务方案52%应急保障18%生搬硬造、套用错用、存在歧义、层次粗略、仅有标题或框架缺乏具体说明。18分3履约能力18%业绩9%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指:服务外包类),每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9分。(每个业绩以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依据。)9分3履约能力18%用户评价9%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的同类项目被评为满意或优秀的(以服务单位出具的满意度评价表和对应合同复印件为准,同一服务单位出具的多份满意度评价表算1份),每份满意度评价表被评为满意或优秀的得3分,累计不超过9分。9分备注:在签订合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复印件对应的原件进行核查,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若发现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签订合同,同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备注:在签订合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复印件对应的原件进行核查,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若发现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签订合同,同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备注:在签订合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复印件对应的原件进行核查,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若发现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签订合同,同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备注:在签订合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复印件对应的原件进行核查,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若发现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签订合同,同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备注:在签订合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复印件对应的原件进行核查,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若发现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签订合同,同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五、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的义务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4)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第67页(5)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6)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7)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工作纪律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6)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68页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二、服务要求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四、履约保证金五、验收标准和方法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XXX。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第69页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货物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X‰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实际支付之日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XX份,乙方持有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第70页#idc error#一、采购活动基本情况介绍(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介绍-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09.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玖万元整。(二)采购过程基本情况介绍1、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对“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本次招标委托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2、磋商公告于2024年06月24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3、出售(提供)磋商文件时间为: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6月07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二、评标方法和标准(一)评标方法名称和概念。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概念: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二)评分因素。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评分标准。(三)评分标准及权值。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评分因素及权重评审内容分值1报价30%报价30%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投标总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总价)*30分30分2服务方案52%对本项目的需求分析12%服务质根据供应商提供对本项目的需求分析,至少包括:1.项目背景;2.本项目实施的重、难点:3.提出有利于采购实施并能够提升服务质量的建议。全部内容提供完整,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2分。每有一项缺项扣4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不足的扣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不足是指:方案内容脱离项目背景、项目需求以及行业或市场客观事实、涉及的政策规范及标准对本项目不适用、方案技术环节存在漏缺项、内容交叉混乱、缺乏重点、生搬硬造、套用错用、存在歧义、层次粗略、仅有标题或框架缺乏具体说明。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质量控制措施,内容12分12分r第2页共6页量控制措施12%包含:①人员素质保障;②服务工作职责;服务监督方式进行评审,内容包含齐全的得12分,每少提供一项内容的扣4分,每出现一处不足的扣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不足是指:方案内容脱离项目背景、项目需求以及行业或市场客观事实、涉及的政策规范及标准对本项目不适用、方案技术环节存在漏缺项、内容交叉混乱、缺乏重点、生搬硬造、套用错用、存在歧义、层次粗略、仅有标题或框架缺乏具体说明。培训方案10%供应商根据本次项目要求,对相关人员制定有效的培训方案,应包含:1、培训计划、培训工作流程;2、培训内容等。方案完整、无缺失项、完全符合采购需求得10分,每有一项缺项扣5分,每有一处不足扣2.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不足是指:方案内容脱离项目背景、项目需求以及行业或市场客观事实、涉及的政策规范及标准对本项目不适用、方案技术环节存在漏缺项、内容交叉混乱、缺乏重点、生搬硬造、套用错用、存在歧义、层次粗略、仅有标题或框架缺乏具体说明。10分应急保障18%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预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卫生防疫②车祸③火灾④盗窃采购人临时性突发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加班、出差在岗服务人员因故不能及时到岗等内容。方案完整、无缺失项、完全符合采购需求得18分,每有一项缺项扣3分,每有一处不足扣1.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不足是指:方案内容脱离项目背景、项目需求以及行业或市场客观事实、涉及的政策规范及标准对本项目不适用、方案技术环节存在漏缺项、内容交叉混乱、缺乏重点、生搬硬造、套用错用、存在歧义、层次粗略、仅有标题或框架缺乏具体说明。18分3履约能力18%业绩9%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指:服务外包类),每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9分。(每个业绩以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依据。)9分3履约能力18%用户评价9%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的同类项目被评为满意或优秀的(以服务单位出具的满意度评价表和对应合同复印件为准,同一服务单位出具的多份满意度评价表算1份),每份满意度评价表被评为满意或优秀的得3分,累计不超过9分。9分1三、磋商地点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一)磋商地点: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了由3人组成的磋商小组(其中,在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技术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第3页共6页1人)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评标工作。本次磋商由周波担任组长。四、磋商会情况(一)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于2024年07月08日在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磋商。(二)磋商时间:2024年07月0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共收到四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三)磋商会由罗茜主持,杜李(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进行现场监督。(四)磋商过程中,由供应商逐一对所有响应文件密封情况进行了检查,由唱标人员对采购项目名称以及供应商名称进行了宣读。(五)开标过程顺利。五、磋商情况及说明(一)磋商过程情况1、评审过程程序执行情况正常。2、评审过程中不存在可以拒绝评审的情形。3、评审过程中不存在可以停止评审的情形。(二)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序号供应商名称1四川祥瑞忠利物业有限公司2绵阳市双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3江油市泰合人力资源有限公司4四川弘佳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序号供应商名称1四川祥瑞忠利物业有限公司2绵阳市双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3江油市泰合人力资源有限公司4四川弘佳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序号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供应商名称原因11/(五)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序号供应商名称1四川祥瑞忠利物业有限公司2绵阳市双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第4页共6页3江油市泰合人力资源有限公司4四川弘佳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六)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序号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11四川祥瑞忠利物业有限公司四川祥瑞忠利物业有限公司22绵阳市双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绵阳市双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33江油市泰合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江油市泰合人力资源有限公司44四川弘佳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弘佳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七)未允许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七)未允许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七)未允许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七)未允许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未允许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未允许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未允许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未允许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原因1///-(八)允许进入综合评分的供应商名单允许进入综合评分的供应商名单允许进入综合评分的供应商名单序号供应商名称1四川祥瑞忠利物业有限公司2绵阳市双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3江油市泰合人力资源有限公司4四川弘佳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九)未允许进入综合评分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未允许进入综合评分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未允许进入综合评分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未允许进入综合评分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未允许进入综合评分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未允许进入综合评分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未允许进入综合评分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原因原因原因1/////六、评审结果六、评审结果六、评审结果六、评审结果六、评审结果六、评审结果评审结果评审结果评审结果评审结果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排序排序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总得分说明第一名第一名绵阳市双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绵阳市双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85.46第二名第二名四川祥瑞忠利物业有限公司四川祥瑞忠利物业有限公司277.00第三名第三名四川弘佳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弘佳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72.16第四名第四名江油市泰合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江油市泰合人力资源有限公司203.44第5页共6页七、磋商小组授标建议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名单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名单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名单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名单成交候选人顺序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说明第一成交候选人绵阳市双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074500.00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祥瑞忠利物业有限公司1068000.00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弘佳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078000.00.八、磋商小组成员有不同意见的说明本成员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九、磋商小组签名组长:周波专家:采购人代表:十一、监督人员签名:术第6页共6页评分汇总表(分项汇总得分和总得分)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四川久安政采竞磋[2024]66号日期:2024年07月08日供应商名称资格性审查情况评分汇总评分汇总评分汇总评分汇总评分汇总评分汇总评分汇总评分汇总总得分供应商名称资格性审查情况报价30%报价30%本项目的需求分析12%服务质量控制措施12%培训方案10%应急保障18%业绩9%用户评价9%总得分供应商名称资格性审查情况分项汇总得分分项汇总得分分项汇总得分分项汇总得分分项汇总得分分项汇总得分分项汇总得分分项汇总得分总得分四川祥瑞忠利物业有限公司通过90,0090,0030.0026.0027.5049.5027.0027.00277.00绵阳市双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通过89.4689.4630、0032.0027.5052.5027.0027.00285.46江油市泰合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通过88.4488.4412.0022、0022.5031.5027.000、00203.44四川弘佳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通过89.1689.1630、0026.0025.0048.0027.0027.00272.16磋商小组(签名)组长:用波专家:采购人代表:磋商小组(签名)组长:用波专家:采购人代表:磋商小组(签名)组长:用波专家:采购人代表:磋商小组(签名)组长:用波专家:采购人代表:磋商小组(签名)组长:用波专家:采购人代表:磋商小组(签名)组长:用波专家:采购人代表:磋商小组(签名)组长:用波专家:采购人代表:磋商小组(签名)组长:用波专家:采购人代表:磋商小组(签名)组长:用波专家:采购人代表:磋商小组(签名)组长:用波专家:采购人代表:磋商小组(签名)组长:用波专家:采购人代表:监督人员(签名):监督人员(签名):监督人员(签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后勤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绵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