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建设中标结果公示(乾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



乾安县农业农村局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YGGZYBM-2024147(招标文件编号:SYGGZYBM-2024147)
二、项目名称: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国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松原市宁江区石化街887号3楼301室-3
中标(成交)金额:322.0222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华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松原市前郭县江南北欧小镇A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234.8225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松原市金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102室
中标(成交)金额:207.4379520(万元)

供应商名称:吉林建源建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松原市宁江区建华路义乌城小区1号楼(2幢)107号
中标(成交)金额:241.9527030(万元)

供应商名称:吉林成德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松原市前郭县仁正公馆第33幢102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185.4023490(万元)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洪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净月开发区聚业大街2899号住宅发展项目二期续建(四期)23号楼-103号
中标(成交)金额:178.8909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松原市华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年汉克路49号
中标(成交)金额:171.4698830(万元)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腾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业路265号创业中心综合楼2楼209
中标(成交)金额:134.023157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吉林省国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大布苏镇)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0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工期已提前10天);
卢姗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吉222192034688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2
吉林省华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所字镇)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0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提前10天)
郭长春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吉222232488293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3
松原市金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标段(让字镇)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0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吉222141624535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4
吉林建源建筑有限公司
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四标段(余字乡)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0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王洪艳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吉222202171223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5
吉林成德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五标段(安字镇)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0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纪维付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吉222202172552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6
吉林省洪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六标段(道字乡)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王煜嘉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吉222131313871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7
松原市华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七标段(乾安镇)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0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贺振锐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吉222222386772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8
吉林省腾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八标段(赞字乡)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0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柳天博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吉22217172639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庞志权、杨琳、梁羽、任学军、姜丽影、于青海、于小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5日内,参照吉省价【2016】98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相关文件的取费标准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YGGZYBM-2024147001/002/003/004/005/006/007/008
二、项目名称:
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大布苏镇)
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所字镇)
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标段(让字镇)
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四标段(余字乡)
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五标段(安字镇)
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六标段(道字乡)
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七标段(乾安镇)
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八标段(赞字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一标段:
中标公司名称:吉林省国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地址:松原市宁江区石化街887号3楼301室-3
中标金额:3220222元
二标段:
中标公司名称:吉林省华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公司地址:松原市前郭县江南北欧小镇A号楼
中标金额:2348225元
三标段:
中标公司名称:松原市金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地址: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102室
中标金额:2074379.52元
四标段:
中标公司名称:吉林建源建筑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地址:松原市宁江区建华路义乌城小区1号楼(2幢)107号
中标金额:2419527.03元
五标段:
中标公司名称:吉林成德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公司地址:松原市前郭县仁正公馆第33幢102号房
中标金额:1854023.49元
六标段:
中标公司名称:吉林省洪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地址:长春净月开发区聚业大街2899号住宅发展项目二期续建(四期)23号楼-103号
中标金额:1788909元
七标段:
中标公司名称:松原市华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地址:吉林省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年汉克路49号
中标金额:1714698.83元
八标段:
中标公司名称:吉林省腾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地址: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业路265号创业中心综合楼2楼209
中标金额:1340231.57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大布苏镇)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0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工期已提前10天); 项目经理:卢姗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吉222192034688

名称: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所字镇)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0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提前10天) 项目经理:郭长春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吉222232488293

名称: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标段(让字镇)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0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吉222141624535

名称: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四标段(余字乡)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0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项目经理:王洪艳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吉222202171223

名称: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五标段(安字镇)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0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项目经理:纪维付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吉222202172552

名称: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六标段(道字乡)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项目经理:王煜嘉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吉222131313871

名称: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七标段(乾安镇)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0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项目经理:贺振锐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吉222222386772

名称: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八标段(赞字乡)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0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项目经理:柳天博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吉222171726392

五、评审专家名单:庞志权、杨琳、梁羽、任学军、姜丽影、于青海、于小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5日内,参照吉省价【2016】98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相关文件的取费标准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介: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乾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乾安县
联系人:李月冬
联系方式:13069257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融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街吉粮康郡1幢119
联系方式:15584565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明惠
联系方式:15584565977
十、附件
招标文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乾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乾安县        
联系方式:李月冬13069257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融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街吉粮康郡1幢119            
联系方式:张明惠15584565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月冬
电 话:  1306925771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乾安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乾安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1日 08:38

评审专家名单
庞志权、杨琳、梁羽、任学军、姜丽影、于青海、于小伟。

总中标金额
¥1676.021644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月冬

项目联系电话
13069257711

采购单位
乾安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乾安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月冬13069257711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融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街吉粮康郡1幢1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明惠15584565977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doc

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SYGGZYBM-2024147招标人:乾安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融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二四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资格后审)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8第五章工程量清单72第六章图纸76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77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781.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yggzy.jls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YGGZYBM-2024147001/002/003/004/005/006/007/008项目名称: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大布苏镇)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所字镇)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标段(让字镇)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四标段(余字乡)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五标段(安字镇)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六标段(道字乡)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七标段(乾安镇)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八标段(赞字乡)最高限价:一标段3223181元;二标段2351101元;三标段2077070元;四标段2422202元;五标段1855722元;六标段1790467元;七标段1716472元;八标段1342230元;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3.5入吉企业要求:执行《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本次招标项目共计8个标段遵从可兼投不可兼中原则。1.3.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登录“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yggzy.jls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进行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方式:网上自行下载。售价:0元1.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7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电子开标室一(松原市宁江区东镇东路3518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1.5.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发布媒介: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7、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乾安县农业农村局地址:乾安县联系人:李月冬联系方式:130692577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省融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街吉粮康郡1幢119联系方式:1558456597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明惠联系方式:15584565977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标人:乾安县农业农村局地 址:乾安县联系人:李月冬电话:13069257711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融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街吉粮康郡1幢119联系人:张明惠电话:155845659771.1.4项目名称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大布苏镇)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所字镇) 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标段(让字镇) 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四标段(余字乡)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五标段(安字镇) 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六标段(道字乡) 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七标段(乾安镇) 乾安县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八标段(赞字乡)1.1.5建设地点乾安县1.2.1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1.3.2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财务要求:提供近一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公司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业绩要求:/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其他要求:1.入吉企业要求:执行《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次招标项目共计8个标段遵从可兼投不可兼中原则,当被评委会评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其余标段可进入评标,但不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名。(评标顺序按开标时间的先后顺序及当天开标标段排列的前后顺序进行,以先达到中标候选人时间为准);人员要求:提供项目班子人员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相关专业)、质量员(相关专业)、安全员、造价员(造价师)。其中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允许有在建工程。招标项目班子成员除造价员(造价师)可以外聘以外,其它人员不可以外聘,外聘人员需提供相关聘任手续。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书(复印件):注册建造师应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提供职称证书;施工员应提供岗位证书;质量员应提供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应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和安全员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以是纸质版复印件也可以是电子证书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造价员应提供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截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问方式:加盖公章的书面形式提问一式三份,提交到招标公司,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315878111@qq.com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1.11分 包不允许1.12偏 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图纸及清单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8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8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递交下列证明文件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开户许可证明;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的业绩要求证明材料;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的人员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5、企业及人员证书6、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注:以上材料在标书中附复印件加盖公章。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按照《松原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建设60条》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松财办〔2021〕186号)要求,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一年,指2022年(新成立不足一年公司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指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新成立公司按最近年份)。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纸质文件:正本一套、副本四套(注明正本、副本,如两者不一致以正本为准);评标时以纸质版的正本为准。注:投标文件须编制目录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左侧纵向装订,装订不做具体要求,统一按顺序装订成册,不能采用活页装订方式。3.7.6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是,退还安排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电子开标室一(松原市宁江区东镇东路3518号)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不退还5.1开标时间和地点地点: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电子开标室一(松原市宁江区东镇东路3518号)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与监督部门同时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进行。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在监督部门监督下从依法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由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市政工程10.1.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投标人在工程建设及招标投标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招标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不良行为记录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在此投标期间)。10.2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3223181元;二标段2351101元;三标段2077070元;四标段2422202元;五标段1855722元;六标段1790467元;七标段1716472元;八标段1342230元;超出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0.3 “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与投标文件一致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2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1份可编辑WORD版本、1份PDF格式)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人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 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评标否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0.7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10.8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0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1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2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3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注意事项如实填写企业信息、人员信息。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合同中标服务费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5日内,参照吉省价【2016】98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相关文件的取费标准计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含税票):(人民币)一标段3.5万元;二标段2.6万元;三标段2.3万元;四标段2.7万元;五标段2.1万元;六标段2万元;七标段2万元;八标段1.6万元。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主材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对拟采购的主材进行确认,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施工合同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应保持一致,任何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均会导致否决投标。2.6.12.6.2.1.总则2.6.2.1.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2.2.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2.3.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2.4.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2.6.2.5.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2.6.2.6.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6.2.7.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6.2.8.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2.6.2.9.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6.2.10.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6.2.11.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6.2.12.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2.6.2.13.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6.3.2.招标文件2.6.3.1.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6.3.2.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6.3.3.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2.6.4.3.投标文件2.6.4.1.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2.6.4.2.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2.6.4.3.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2.6.4.4.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2.6.4.5.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2.6.4.6.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2.6.4.7.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2.6.4.8.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6.5.4.投标2.6.5.1.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6.5.2.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2.6.6.5.开标2.6.6.1.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2.6.6.2.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2.6.7.6.评标2.6.7.1.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6.7.2.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6.7.3.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6.8.7.合同授予2.6.8.1.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8.2.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2.6.8.3.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6.8.4.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2.6.9.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6.9.1.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2.6.9.2.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2.6.10.9.纪律和监督2.6.10.1.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6.10.2.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2.6.10.3.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2.6.10.4.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2.6.10.5.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2.6.11.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12.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_年_月_日_时_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备注签名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2.6.13.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工作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2.6.14.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6.15.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己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标准。项目经理:(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_日2.6.16.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_日2.6.17.附表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1.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2.1.1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注投标单位有任何一项不满足上述评审要求,视为未通过形式评审,不再进入后续评标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标书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1.2资格评审标准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副本复印件或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办〔2019〕71号文件要求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标书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1.2资格评审标准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标书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1.2资格评审标准财务要求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公司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2.1.2资格评审标准人员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入吉企业要求:执行《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注:投标单位有任何一项不满足上述评审要求,视为未通过资格评审,不再进入后续评标。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不超过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天)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间及金额等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给出的范围及数量、编号(编码)及其他规定一致,签字并加盖注册造价人员执业印章,不是本单位注册造价人员,应附造价委托协议书,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清单报价表格应规范齐全,以上要求须符合2013清单计价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注投标单位有任何一项不满足上述评审要求,视为未通过响应性评审,不再进入后续评标。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40 分项目管理机构 9 分投标报价:40 分其他评分因素:11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评标基准价为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2、有效投标人高于5家的(不含5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进行平均值计算。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每高一个百分点时在满分基础上扣1分;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每低一个百分点时在满分基础上扣0.5分;(采用内差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得分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满分40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统一、齐全、完整。较完整。6-43-0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满分40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先进、合理、满足工程施工要求。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基本合理。6-43-0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满分40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过程、检验检测,质量通病防治等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满足施工要求。基本满足施工要求。6-43-0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满分40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合理、全面、有效。基本满足要求。6-43-0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满分40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合理、全面、有效。基本满足要求。5-43-0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满分40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有计划及措施,符合开竣工日期要求,施工横道图或网络图合理。有计划及措施,基本符合开竣工日期要求,施工横道图或网络图基本合理。5-43-0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满分40分)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设备充足、先进,进场计划合理。设备基本满足。2-0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满分40分)劳动力安排计划计划合理、满足施工要求。计划基本满足施工要求。2-0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满分40分)原材料进场所计划计划合理、满足施工要求。计划基本满足施工要求。2-0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满分9分)项目经理获奖情况按照《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20〕13号、吉建管〔2020〕8号)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扶持建筑业企业发展的意见》(吉建管【2016】13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的通知》(吉建招【2017】6号)下列获奖工程业绩的项目负责人在企业投标时予以加分:(1)获“鲁班奖”的加5分,有效期5年;获“全国机电工程装饰奖”的加2分,有效期3年;(2)获吉林省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的项目负责人加3分,有效期2年;获市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的项目负责人加1分,有效期2年;(3)获吉林省优质工程奖的加2分,有效期2年;获吉林省优质工程装饰奖的加1分,有效期2年。除上述规定的奖项外,投标人所获得的其他各类工程奖项不得加分。(一)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的,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工程项目获奖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获奖文件(获奖文件应含有项目经理人员名单,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获奖人员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有关获奖信息以及获奖单位名单的查询网址。(投标文件中应附加盖公章的详细查询网址及网页截图);5.获奖项目可体现项目负责人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国家奖项查询网站:中国建筑业协会、中装新网(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官方网站)吉林省:吉林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jlsjsxxw.com/)长春市: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http://www.ccjw.gov.cn/)吉林市:吉林市建设信息网(http://www.jljs.gov.cn/)(二)入吉建筑企业投标中使用获奖业绩加分时,应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未曾使用获奖业绩加分中标其他工程项目的证明,否则不予加分。(三)加分时,在有效期内只针对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一次有效,不累计加分。有效期以获奖文件发布之日起为准。项目负责人(获奖工程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等,以下统称项目负责人)获奖工程业绩经使用后,一旦中标,下次投标不得再次使用。项目负责人所负责的工程出现质量安全事故且在处罚期内的,则取消获奖工程业绩加分资格。(四)获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调离获奖企业到其他单位执业的,该项目负责人投标时在原企业的获奖项目无效,不再参与获奖工程业绩加分。(五)评标委员会应认真核查投标人提供的获奖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并登陆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客观公正履行职责,严格评审。符合要求的形成书面认定材料在投标人总得分中予以加分。0-5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满分9分)项目管理机构配置人员配备齐全且科学合理,满足施工要求。基本满足施工要求。4-32-1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满分40分)投标报价得分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投标报价最低得分为20分。(注:不足一个百分点的按直线插入法计算,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40-1×偏差率×100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40-0.5×偏差率×10020-40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满分11分)保修服务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保修服务承诺进行横向综合比较、评价;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没有不得分。0-3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满分11分)优惠条件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优惠条件进行横向综合比较、评价;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没有不得分。0-3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满分11分)工期工期每提前一天加0.2分,最多加2分0-2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满分11分)企业业绩近三年(2021年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加1分,加至3分止,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0-33.1.1.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3.1.2.2、评审标准3.1.2.1.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1.2.2.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l)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1.3.3、评标程序3.1.3.1.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1.3.2.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二A十B十C十D。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3.1.3.3.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1.3.4.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标人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3.1.4.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3.1.4.1.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3.1.4.2.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3.1.4.3.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3.1.4.4.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3.1.4.5.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3.1.4.6.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3.1.4.7.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3.1.4.8.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3.1.4.9.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3.1.4.10.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4.11.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3.1.4.12.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3.1.5.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详见(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3.1.6.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1.7.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 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附件8: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9: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10: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附件11:11-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专业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小计:第5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系按分部分项工程提供的。1.2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现行国家或省计价规范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中标且签订合同,即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3本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提供,作为投标人计算投标报价的基础。1.4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规范、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及工程量清单重新核定工程量清单的量与项。如未作核定,视为完全同意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内容。如有缺项或减项,工程实施时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如投标人自行核定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人提供的有差异,请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2.工程量清单(另附)请至代理机构获取4.第六章图纸(另附)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技术规范(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标准及现行的行业标准、规范。(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实施所引用的标准或规范如有修改或新颁,除国家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外,其他新颁标准或规范是否采用应由发包人决定,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按发包人的决定执行。5.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5.2.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五、投标保证金六、开标一览表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八、施工组织设计九、项目管理机构十、资格审查资料注:目录要求标注对应页码。5.3.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3.8.(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和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5.3.9.(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是否响应1项目经理姓名: 2计划工期3缺陷责任期2年4保修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履约担保6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7误期违约金额8工期提前承包人提前竣工,不奖励。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10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限额11价格调整按国家、省计价规范执行12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13质量保留金合同价款的3%14工程保险承包人负责办理自身、第三方人身伤害及财产险,按国内现行保险条例投保。………………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投标人(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4.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牵头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成员二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五、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名称):我方参加(项目名称)施工的投标,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我方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我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我方承担违约责任。收到你方招标文件后,按要求无条件向你方缴纳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帐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投标单位转款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____年月日5.5.六、开标一览表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招标项目编号: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投标人资质等级投标报价(元)投标保证金质量目标工期/注:1.此表应单独密封一份,用于开标唱标使用。此表中投标报价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5.6.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5.7.八、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2)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计划;(3)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包括以横道图或标明关键线路的网络进度计划、保障进度计划需要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其他保证措施等);(4)施工安全措施计划;(5)文明施工措施计划;(6)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7)施工环保措施计划;(8)冬季和雨季施工方案;(9)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10)项目组织管理机构;(11)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拟分包的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的规定)、材料计划和劳动力计划;(12)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13)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的措施;(14)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15)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1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清况和布置。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5.8.九、项目管理机构5.8.1.(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5.8.2.(二)项目经理简历表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复印件。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岗位人员。应附身份证、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主要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岗位名称姓 名年 龄性 别毕业学校学历和专业毕业时间拥有的执业资格专业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编号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附件3:承诺书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现阶段没有在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9.十、资格审查资料5.9.1.(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二)近年财务状况表备注:在此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后附证明材料)注:如有多个类似项目,可按此表格扩展。5.9.2.(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后附证明材料)注:如有多个类似项目,可按此表格扩展5.9.3.(五)其他资格审查资料1.信誉良好证明材料或信誉良好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针对本项目有必要提供的资料,附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序号行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序号行业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1农、林、牧、渔业≥20000  ≥500  ≥50  <50  2工业≥40000≥1000 ≥2000≥300 ≥300≥20 <300<20 3建筑业≥80000 ≥80000≥5000 ≥5000≥300 ≥300<300 <3004批发业≥40000≥200 ≥5000≥20 ≥1000≥10 <1000<5 5零售业≥20000≥300 ≥500≥50 ≥100≥10 <100<10 6交通运输业≥30000≥1000 ≥3000≥300 ≥200≥20 <200<20 7仓储业≥30000≥200 ≥1000≥100 ≥100≥20 <100<20 8邮政业≥30000≥1000 ≥2000≥300 ≥100≥20 <100<20 9住宿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0餐饮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1信息传输业≥100000≥2000 ≥1000≥100 ≥100≥10 <100<1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300 ≥1000≥100 ≥50≥10 <50<10 13房地产开发经验≥200000 或,≥10000≥1000 且,≥5000≥100 且,≥2000<100 或,<200014物业管理≥5000≥1000 ≥1000≥300 ≥500≥100 <500<1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0或,≥120000 ≥100且,≥8000 ≥10且,≥100 <10或,<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 ≥300  ≥100  ≥10  <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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