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 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中标结果公示(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



徐医附院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SZC-320000-HWZX-G2024-0312



项目名称:徐医附院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徐州普锐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91320381MA1X285N1D
新沂市双塘镇健康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北100米
评审报价:1100000元/评审总得分:81.60
11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1、名称: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
2、品牌:详见附件《分项价格表》。
3、规格型号:详见附件《分项价格表》。
4、数量:详见附件《分项价格表》。
5、单价:详见附件《分项价格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念军、殷红、祖柯然、童晶、蒋冠。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服务费:11270.00元(人民币)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定标时间:2024年07月11日。
2、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8日。
3、各投标供应商对本次公开招标等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淮海西路99号
联系方式:0516-85806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联系方式:0516-83999055/83999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一冰
电话:0516-83999055/8399920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徐州普锐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徐医附院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徐州普锐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分项价格表.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徐医附院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采购项目

品目
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采购单位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行政区域
江苏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1日 14:39

评审专家名单


总中标金额
¥1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涛

项目联系电话
83999206

采购单位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徐州市淮海西路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852177899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第14、1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宋涛

五、其他部分1、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编号:JSZC-320000-HWZX-G2024-0312项目名称:徐医附院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采购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徐医附院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采购)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科医人(上海)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2)人,营业收入为(814.64万元),资产总额为(2042.9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疗科投Il企业名称(投标人公章):徐州普锐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7月02日a料II109648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87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000-HWZX-G2024-0312项目名称:徐医附院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采购采购人: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内容见“江苏政府采购网”。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一)采购人。采购人即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二)政府招标采购方式。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的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三)采购人在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贯彻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四)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对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的,应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五)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应当是能够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本国供应商,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外国供应商可以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除外。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投标人授权代表系指法定代表人或受法人委托的受托人。(七)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二、招标(八)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九)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现场考察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3.开标前答疑会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三、投标(十)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十一)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规定的语言书写,否则无效。(十二)投标文件的构成:1.投标文件的构成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2.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所提要求为准。(十三)投标函和价格表、商务条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1.投标函和价格表的要求见本章(十二)、(十三),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2.商务条件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3.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提要求为准。(十四)投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如投标人作出偏离,应在《偏离表》中列出。3.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4.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提交滑动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价格,投标人提交多个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十五)投标货币。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提要求为准。(十六)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采购人可以要求对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次,但该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30天。2.采购人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必须要在距投标有效期满2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如果有关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应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确认。3.如果采购人发出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通知,并在投标有效期届满前,没有收到投标人同意的书面通知,则视为该投标人不接受上述延期的要求。(十七)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签署要求:(1)投标人应编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按本章规定所编制的每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3)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方为有效。(4)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编制目录,注明页码,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5)投标文件装订的次序按本章的要求进行。(十八)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投标人应在纸质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并将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封袋上应标明《投标文件》字样。上述封袋上都应标明投标人(全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十九)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开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二十)凡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均为无效投标文件。(二十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但应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其所进行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密封,然后纳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二十二)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二十三)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二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所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7.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9.纸质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0.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开标(二十五)开标: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3.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4.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的,或者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提出回避申请。6.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二十六)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对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其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二十七)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二十八)评标1.评标工作程序:(1)投标文件初审。①资格审查。②符合性审查。(2)澄清有关问题。(3)比较与评价。(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5)编写评审报告(评标报告)。2.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响应性的判定,要基于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得寻求外部的证据。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应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并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二十九)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将修正后的报价,形成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材料,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三十)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十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三十二)废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六、定标(三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三十四)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三十五)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果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政府采购合同(三十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方式):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中标或者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个候选人为中标或者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三十七)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执行。(三十八)履约保证金:1.中标人应当在评审结果公示日起三日内,向采购人提交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2.如果中标人没有遵守本章(三十八)1或本章(三十九)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3.履约保证金退还: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标的履约完成、验收合格、合同期限结束(或服务期结束)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无息)。如果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未能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采购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取得补偿。(三十九)腐败和欺诈行为:1.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投标人等参与招投标的各方,均应在招标、采购、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保持廉洁和最高的道德水准。(1)腐败和欺诈行为的含义:①“腐败行为”系指在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为了谋求私利,影响相关人员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有价物品,并导致损害买方、卖方、采购代理机构和他人利益的行为。②“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隐瞒事实真象,给买方、卖方、采购代理机构及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2)如果被推荐的中标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如果投标人在任何时候,被法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和撤消其已签署的合同。八、询问和质疑(四十)询问和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第三章投标资料表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投标人须知》的条款项号相对应的,若有增加的条款,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因此而造成矛盾时,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项号内   容一总则(一)本项目采购人: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二)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货物(五)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二、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时提供投标人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提供投标人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四、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同时明确相关事项如下: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四、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一)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二)查询渠道包括: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4、“信用中国(江苏徐州)”网(http://www.xuzhoucredit.gov.cn);(三)截止时点(查询环节):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束前。(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五)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二招标(八)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应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当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之后,采购代理机构便尽到了通知义务,其各潜在投标人应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九)2自行现场勘察。(十)3不安排开标前答疑会。三投标(十一)投标文件的语言为中文(十二)1(十二)2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一、基本目录1、《投标函》。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2、《授权委托书》。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3、所投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如有)。注:(1)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印发)范围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投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开标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复印件。(2)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标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4、所投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如有)。注:(1)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印发)范围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投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开标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复印件。(2)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标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 二、资格条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一)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① 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时提供投标人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提供投标人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②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三)投标人资格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一)报价1、《开标一览表》。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2、《分项价格表》。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二)商务资信1.《投标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三)技术响应1.《偏离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4、综合评审评分项(一)技术部分1、所投产品的技术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2、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3、售后服务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4、培训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5、评分细则中评分得分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二)商务部分1、投标人业绩(要求见本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2、投标人其它证明文件及材料复印件。 五、其他部分1、价格折扣文件格式: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非必须提供,如为中小微企业请填写完整)。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注:1、中小企业需满足的条件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苏财购( 2022 ) 45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2、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具体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具体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注:1、投标人应对以上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2、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所有扫描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十三)2商务条件见:一、本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二、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十二)1和(十二)2。(十四)3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见本文件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及或本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十五)3本项目不接受超过140.00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报价包括产品价、税金、运费、安装调试、检验、保险、培训、售后服务、投标人的利润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十六)以人民币报价。(十七)2(1)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四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投标文件一份(U盘形式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投标文件的word版本、PDF版本等,和纸质投标文件同一时间密封递交)。投标文件的退还:投标文件不退还投标人,若采购人索取中标人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副本的,须在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采购人。(十八)4见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十二)1和(十二)2(十九)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2024年07月11日09:30前。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开标室(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6号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6室)。四开标(二十五)1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1日09:30(标准时间)。2、开标地点: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开标室(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6号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6室)。(二十六)3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内容: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五评标(二十七)采用综合评分法。(二十八)1(二十八)1(4)一、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二、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得分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得分均相同的,按项目实施方案得分顺序排列。三、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得分最高顺序确定一名中标人。七政府采购合同(三十)1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十一)履约保证金:无(三十二)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接收人:韩镇阳      联系电话:0516-83999055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附加说明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数据文件(WORD格式)。邮箱:jocxz03@jocite.com本章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货物服务工程收费上限100万以下1.50%1.50%1.00%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100万~500万1.10%0.80%0.70%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500万~1000万0.80%0.45%0.55%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l000万~5000万0.50%0.25%0.35%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5000万~l亿0.25%0.10%0.20%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1亿~5亿0.05%0.05%0.05%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5亿~10亿0.035%0.035%0.035%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10亿~50亿0.008%0.008%0.008%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50亿~100亿0.006%0.006%0.006%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100亿以上0.004%0.004%0.004%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备注:非政府采购项目收费标准,由采购人与代理机构自行商议。说明:1.按上表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金额。各社会代理机构不另外收取采购文件制作售卖费用。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费率(%)*70%4.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5.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如低于5千元,按5千元收取;如高于10万元,按10万元收取。超出5万元的,超出部分按8折计算收取。(PPP项目按10万元)6.定点类等无金额或事先不能计算出价格总额,采购预算为1元的项目,中标(成交)金额按100万元计算。7.多标段项目按总项目收费,最高不超过10万元。8.以上价格为协会指导价,双方也可以协商定。本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执行。9.账户信息:账户名: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账号:11110154740005866第四章评标标准评分内容评分标准投标报价(30分)各投标人价格得分=最低报价(投标人的最低评审价格)÷各投标人评审价格×30投标人所投产品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或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全部为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以投标人提供的《分项价格表》、《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相关材料为准),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该投标人的评审价格=《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100%-10%)技术参数(38分)依据投标文件中偏离表、技术规格说明对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满足程度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38分,次重要响应指标不满足或负偏离,每一项扣2.5分,一般响应指标不满足或负偏离,每一项扣1分,本项最高得38分,最低得0分。注: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四、技术参数”中加“▲”的为次重要响应指标,其他为一般响应指标,响应指标不满足或负偏离,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按扣分处理,响应指标如有偏离,应在偏离表中说明。项目实施方案(10分)对投标文件中的《项目实施方案》的项目实施计划、人员安排和时间进度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无方案的不得分。合理性(3分):方案合理的得3分,较合理的得2分,合理性欠缺的得1分;可行性(4分):方案可行性强的得4分,可行性较强的得2分,可行性欠缺的得1分;针对性(3分):方案针对性强的得3分,针对性较强的得2分,针对性欠缺的得1分。售后服务方案(10分)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方案》的服务方式、免费质保期限、响应时间、故障处理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无方案的不得分。 完善性(3分):方案全面的得3分,较全面的得2分,方案片面的得1分;合理性(3分):方案合理的得3分,较合理的得2分,合理性欠缺的得1分; 免费质保期限(4分):免费质量保修期比招标文件要求的期限每增加一年得2分(不足一年不计分),最高得4分。培训方案(6分)对投标文件中的《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无方案的不得分。 完整性(3分):方案全面的得3分,较全面的得2分,方案片面的得1分;可行性(3分):方案可行性强的得3分,可行性较强的得2分,可行性欠缺的得1分。投标人业绩(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乙方,合同签订日期在2021年1月1日以后,合同标的与本次采购标的同类或相似的合同,每项得2分,最高得4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须清晰可辨,否则不得分)。所投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1分)投标主要产品(不低于投标总价的60%)取得市场监管总局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者提供市场监管总局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获证环境标志产品(处于有效期之内)信息网络打印件的,经评审委员在市场监管总局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核查无误,得1分。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1分)投标主要产品(不低于投标总价的60%)取得市场监管总局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者提供市场监管总局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获证节能产品(处于有效期之内)信息网络打印件的,经评审委员在市场监管总局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核查无误,得1分。本章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采购人:中标人: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友情提醒: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购销合同合同编号:购货单位(全称):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全称):(以下简称乙方)签约日期:年月日买方(甲方):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卖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并通过友好协商,就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1.合同标的1.1本合同的标的为甲方向乙方采购如下清单中的货物:产品名称品牌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暂定数量单价(¥元/套)小计(¥元)                     合计(小写)  总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产品详细配置清单等见附件,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价格2.1本合同供货价格为运至合同约定地点的现行含税落地交货价,暂定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捆扎物除外)。2.2本合同供货价格包括目的地的运输、装卸、保险、技术支持与培训费、售后服务及相关劳务支出、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正规发票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用户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甲方不再支付合同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3.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3.1付款方式:产品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90%,其余10%部分作为尾款,满年后付清。甲方支付90%价款时,乙方应开具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正规全额发票,乙方未提供正规全额发票前,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3.2乙方提供的发票、送货单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等内容必须与合同完全一致,乙方未提供合规发票前,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视为违约。3.3甲方开票信息:名称: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税号:12320000466002657F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徐州淮海路支行账号:10230101040002600电话:0516-85802338、85802011(传真)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淮海西路99号3.4乙方收付款信息:名称:税号:开户行:账号:联行号:4.运输、装卸及交付4.1运输、装卸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卸货至指定地点,码放整齐,乙方应以最适宜保证货物性能和质量的运输方式运送,对于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一切损坏、数量损失及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事故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4.2交货期: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产品。4.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4.4工作要求:4.4.1乙方应当遵守所在地政府颁布的有关货物运输的时间限制、载重限制及道路限制等规定,安全准时的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位置,承担交通运输及环境保护责任。乙方不得以不清楚甲方现场情况或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及通道限制为理由延误交货期限,或做出额外索赔、要求延长交货期限。4.4.2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现场的相关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现场调度及安全管理。乙方车辆在进入现场前后,不得鸣笛、加速行驶,防噪音超标。乙方应做好运输车辆清洗等工作,确保甲方环境管理目标实现。如因乙方责任造成政府部门相关处罚,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5.技术、质量要求:5.1乙方所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必须真实有效。5.2乙方所提供产品上的中文品名、型号及产品说明书所注适用范围必须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所标明的完全一致。5.3国产医疗设备上的铭牌必须标注医疗器械注册证号。5.4发票上所列品名与型号必须与合同所列品名与型号完全一致。5.5其他未提及事项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规定。5.6产品的保修期(以验收合格日算起)年,保修期内免费维修。5.7服务响应时间:小时6.检验、验收及其他6.1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到货地点后5日内,乙方需通知甲方的归口管理部门,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到货清点、查验。在设备安装、调试结束,使用科室确认设备运行正常后,由甲方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相关科室、部门会同乙方进行交付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乙方未通知甲方的归口管理部门擅自拆箱的,甲方不予验收。需要安装的货物,由乙方负责安装和调试工作。按照以上方式验收合格后30内日,如发现内在瑕疵,即无法肉眼辨别的内部瑕疵。乙方需提供情况说明,甲方审核完毕后,在5日内,甲、乙双方再次共同进行验收。6.2验收标准:(1)货物外观、包装完好;(2)数量、规格/型号无误;(3)货物符合合同要求及生产技术标准,配置齐全,乙方对该货物有质量说明的,也应符合该质量说明;(4)乙方应根据甲方验收部门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5)设备正常运行后由甲方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相关科室、部门会同乙方共同验收。6.3检验结果处置6.3.1验收不合格,无条件退场,由此造成的损失自负,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每天按总价的1%计算。6.3.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乙方应照此执行。7.权利和义务7.1甲方权利义务7.1.1按照合同约定给付医疗设备款。7.1.2协调组织医疗设备的验收。7.2乙方权利义务7.2.1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供货要求,根据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做到保质保量,不得无故拖延。7.2.2乙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服从甲方指定人员合理的统一指挥调度,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7.2.3因医疗设备质量问题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医疗设备送至指定地点导致甲方遭受的损失应按实赔偿给甲方。7.2.4乙方因不能提供合规发票给甲方带来税务风险时,乙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补缴税款、滞纳金等赔偿责任。8.合同解除8.1合同有效期间,可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8.2乙方违约解除合同:在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债务或保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的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通知到达乙方时发生解除的效力。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8.3乙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进入或者可能进入清算程序、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无清偿能力、歇业、破产、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发生罢工、被提起重大诉讼等的,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提出解除合同。该解除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8.4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如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8.5如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相关的货物由乙方自费回收,所需要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未在甲方发出通知后10日历天内回收,则甲方可自行处理该合同货物,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与损失。9.不可抗力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已无意义或者无法履行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10.违约责任10.1如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1日历天,乙方按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10.2.乙方所提供产品必须满足第5条技术和质量条款的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10.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应的场地技术资料等,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相应顺延。10.4乙方所交产品由于品种、型号、规格、颜色、质量或其他问题不符合合同规定、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换货或退货,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10.5如因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赔偿的金额应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因维权需要所支付的律师费、鉴定费、诉讼费、诉讼担保费、交通费等。11.通知和送达11.1双方收件人、通讯(送达)地址、联系方式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双方的通讯地址、收件人和联系方式以本合同约定为准。双方一致确认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双方履行合同、解决合同争议时接收其他方商业文件或司法机关诉讼文书、仲裁机构仲裁文书真实有效的地址和联系方式。11.2双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或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应采取书面形式,并采用面呈,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被通知人,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通知送达被通知人起生效,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通知送达按如下原则确定:11.2.1采用面呈传递时,被通知人(含其法定代表人、约定收件人、雇员或代理人,下同)签收视为送达。若被通知人拒绝签收的,通知留置被通知人通讯地址处视为送达。11.2.2采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传递时,以被通知人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被通知人拒绝签收或被通知人在约定通讯地址处无人收件,导致通知未能被被通知人实际接收的,挂号信或特快专递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11.3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至本合同履行完毕或争议经过一审、二审至案件执行终结时止,除非双方依下款告知变更。11.4任何一方通讯地址、收件人或联系电话需要变更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合同其他方和司法机关送交书面变更告知书。否则,因此而导致的通知迟延或不能送达的后果,均由变更方承担。因一方在本合同中载明的或书面通知变更后的通讯地址、收件人或联系方式不详,导致通知迟延或不能送达的后果,由该方自行承担。11.5双方均明知:因双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和指定签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12.解决争议方式如果本合同发生纠纷,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通过协商仍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其他13.1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13.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至双方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完成后终止。13.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可作出补充说明,补充说明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淮海西路99号地址:电话:0516-85802338、85802011(传真)电话: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徐州淮海路支行开户银行:帐号:10230101040002600帐号:日期:日期:合同签署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1供货范围和价格清单(见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及投标文件)合同附件2技术规格和性能指标(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合同附件3售后服务和技术培训(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合同附件4医疗卫生机构廉洁购销合同附件4:医疗卫生机构廉洁购销合同:购货单位: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合同签署地点:江苏省徐州市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按照《民法典》及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等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项目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子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況。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六、乙方指定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八、本合同作为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六章采购需求一、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二、本项目不接受超过140.00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三、采购标的:一套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采购。四、技术参数(加“▲”的为次重要响应指标,其他为一般响应指标。响应指标如有偏离,应在偏离表中说明。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1、设备用途说明:用于治疗各种表浅血管病变,色素性病变,皮肤年轻化等疾病。2、主要技术参数要求:2.1具备强脉冲光技术;2.2强脉冲光手具波长:400-1200nm;2.3具备515nm-1200nm滤光片或手具;2.4具备560nm-1200nm滤光片或手具;2.5具备590nm-1200nm滤光片或手具;2.6具备615nm-1200nm滤光片或手具;2.7具备640nm-1200nm滤光片或手具;2.8具备695nm-1200nm滤光片或手具;2.9▲具备Acne400-600&800-1200nm滤波片;2.10▲具备Vascular530-650&900-1200nm滤波片;2.11▲具备≥8个不同波段滤波片或8个不同波段IPL手具;2.12IPL手具具备900nm-1200nm嫩肤波段;2.13功能切换技术:滤光片具有不关机更换技术或具有不关机更换手具技术;2.14技术要求:具备脉冲均匀的方形波,脉冲始端无能量尖峰,脉冲末端无衰减,保证能量输出稳定。(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满足本条款的技术白皮书);2.15▲能量密度:≥35J/cm2;2.16▲脉宽:4-20ms脉宽连续可调,非固定脉宽;2.17脉冲方式:多个同步脉冲,子脉冲间脉冲延迟时间可视可调,脉冲延迟可视可调;2.18操作界面上可调出多个脉冲,如:1个脉冲,2个脉冲,3个脉冲等;2.19子脉冲能量可视可调;2.20子脉冲脉宽可视可调;2.21脉冲延迟:5-150ms,连续可视可调;2.22频率:≥0.5HZ;2.23治疗光斑具备大小:光斑具备大面积和精细部位两种光斑;2.24大光斑≥15*35mm;2.25小光斑≤8*15mm;2.26手具发射按钮具备三个不同方位启动按钮设置;2.27水箱外置可视技术;2.28▲预期使用期限:在正常维护和保养下,至少使用7年。说明:1、投标人供应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生产日期为供货时间前一年内)合格正品。投标人需如实填写所投产品参数,同时投标文件中提供该机型技术说明白皮书或者其他证明书面材料,发现有虚假响应行为的视为废标处理。五、项目实施要求1、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为原厂原装、全新的、原包装未拆封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技术标准的产品。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投标人提供非法渠道的产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投标人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采购人有权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2、交货及安装期限: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在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地址为采购人指定地点)。设备送到项目实施现场后,中标人与采购人一起按合同设备清单依合同标准进行初步验收。中标人不得故意隐瞒产品瑕疵,提供水货、返修、冒牌产品等存在问题的货物。采购人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设备验收合格证明。验收中发现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或货物有明显损坏,中标人必须更换,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初步验收合格证明只作合同货物清单数量、品牌型号、参数符合性证明。验收合格后中标人负责完成指定地点的搬运、安装以及调试。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水电等改造的必须获得使用人同意。实施过程中须依据相关规范进行安装。3、最终验收中发现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中标人必须更换,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要求设备安装时,由授权安装人员到场持证安装,安装所需设备及费用由中标人负责。4、中标人有责任检查安装现场是否符合产品安装条件。中标人须提供所有货物安装连接所必须的配件及辅材。5、安装调试工作完成后,进行后期处理。中标人应提供咨询与全面技术支持,及时将其发现并掌握的有关设备的操作、故障检测、故障排除方法及一些新的技术发展通知采购人。6、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安装附件及零部件必须是厂家原装配置。7、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的管理,保证产品及人身安全,只能在项目实施现场操作,不得进入采购人其他场所,不得损坏采购人财物,如有损失由中标人照价赔偿。中标人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对安装施工安全及质量全面负责,如有意外造成安全、质量事故,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8、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设备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所提供的软件、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9、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1)产品出厂时应按生产许可证编号、类别、规格、等级分别包装时应保证产品免受磕碰、压伤、划伤和污损。对包装有特殊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商定。(2)产品包装箱应印有或贴有清晰且不易脱落的标志,用中注明生产厂名、厂址、商标、执行标准号、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名称、规格、等级及数量、涂饰方式、批次号等标志。(3)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平整堆放,防止污损、潮湿、雨淋、防水、防火、防虫蛀。10、投标人应列出详细项目安装调试方案,包括人员姓名、工作经验和在本项目中的职责分工以及项目管理方法、项目实施管理策略、项目进度控制、项目应急措施等。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允许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及运维人员自实施工作开始即参与本项目的详细设计、测试、安装调试等工作并在实施方案中提出协同工作计划。六、项目验收标准和程序项目验收标准。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为验收标准;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明确的,以《采购文件》相关要求为验收标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采购文件》相关要求都不明确的,按国家相关标准;以上都不明确的,以通常标准为准。2、设备送到项目实施现场后,中标人与采购人一起按合同设备清单依合同标准进行设备验收。采购人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设备验收合格证明。验收中发现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中标人必须更换,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3、验收程序要求:验收时,采购人可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并可进行破坏性取样。经检测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已安装的部分中标人应无条件拆除退场并承担一切损失,给采购人带来相关损失由中标人赔偿。七、售后服务及要求1、免费质量保修期(全保)自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不少于3年,提供原厂免费售后服务;质保期外免收维修费,仅收维修配件费;每年巡回保养设备至少2次,回访设备使用情况及解决一些实际应用中的问题。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期内,保证采购人更换到原厂正宗的零部件,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2、在货物到达采购人处后,中标人应在7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采购人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由此发生一切费用。3、安排专业工程师到用户现场进行免费安装、调试,设备安装现场进行专场培训,直至采购人熟练操作。4、接到设备故障报修后,维修人员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现场维修。5、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操作手册,维修手册(包括详细的维修技术资料,维修线路图,软件等)各一套。6、培训要求(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中标人须根据设备特点及技术要求对采购人的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2)培训时间:≥10小时。(3)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仪器的操作(含软件的使用)、日常维护和保养、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直至使用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培训内容。八、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一、投标函格式致: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根据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姓名)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投标人承诺并同意如下:1.投标人唯一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澄清)公告][如果有的话]。投标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5.投标人在投标初始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投标人同意在授予合同后,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公证费(如有)。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的《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确定。9.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传真:投标人:(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二、开标一览表格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徐医附院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采购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报价(小写)徐医附院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采购详见投标文件 总价(大写) 投标人:(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三、分项价格表格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徐医附院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采购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品制造企业名称(全称)产品制造企业的划分(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数量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备注1         2         3         4         5         6         总价合计(即《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 投标人:(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本表中“产品制造企业的划分”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具体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3、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条件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注:1、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投标人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四、投标人资格承诺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十一、因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我公司承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相关处罚。(一)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三)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六)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特此承诺!投标人:(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五、偏离表格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偏离内容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正/负/无)偏离说明                                                      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六、授权委托书格式委托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托人:性别:男(女)年龄:岁民族:族职务:身份证号:兹委托()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投标活动及签订合同。()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法律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授权委托。委托人(投标人公章):受托人(签字或盖章):受托人联系方式:邮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徐医附院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采购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徐医附院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采购)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勾选!);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1、中小微企业的划分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供应商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4、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为方便中小企业和社会各界使用自测结果,小程序增加自测结果打印功能,测试者可按照小程序填写测试企业有关信息并完成自测后,保存自测结果自行打印。如有疑问,可与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处咨询联系。联系电话:0516-83861958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投标人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要提供此声明函)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九、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格式(投标人可自行拟定)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郑重声明: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为:设备:1、(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后)2、(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后)3、(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后)…………专业技术能力:1、(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后)2、(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后)3、(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后)…………特此声明。供应商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2、《分项价格表》项目编号:JSZC-320000-HWZX-G2024-0312项目名称:徐医附院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采购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品制造企业名称(全称)产品制造企业的划分(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数量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备注1主机M22科医人(上海)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小型套1910000.00910000.002IPL手具M22科医人(上海)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小型个176000.0076000.003滤光片515M22科医人(上海)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小型片14500.004500.004滤光片560M22科医人(上海)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小型片14500.004500.005滤光片590M22科医人(上海)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小型片14500.004500.006滤光片615M22科医人(上海)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小型片14500.004500.007滤光片640M22科医人(上海)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小型片14500.004500.008滤光片695M22科医人(上海)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小型片14500.004500.009血管滤光片M22科医人(上海)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小型片125000.0025000.00530-650nm&900-1200nm10痤疮滤光片M22科医人(上海)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小型片125000.0025000.00400-600nm&800-1200nm11兰宝石冷光导体M22科医人(上海)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小型个114500.0014500.008×15mm12兰宝石冷光导体M22科医人(上海)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小型个115500.0015500.0015×35mm13医生眼镜M22科医人(上海)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小型个13500.003500.0014患者眼镜M22科医人(上海)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小型个13500.003500.0015推车///个1//总价合计(即《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总价合计(即《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总价合计(即《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总价合计(即《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1100000.00(壹佰壹拾万元整)得医养1100000.00(壹佰壹拾万元整)得医养1100000.00(壹佰壹拾万元整)得医养1100000.00(壹佰壹拾万元整)得医养1100000.00(壹佰壹拾万元整)得医养1100000.00(壹佰壹拾万元整)得医养学投标人涂除州普锐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投标人公章)ZI华日期:2024年07A月02日3810109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 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