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修复 天然林保护工程施工中标结果公示(岐山县国有五丈原林场2024)
一、项目编号:GXZB2024-044Z.
二、项目名称:2024年中央财政森林修复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宝鸡金豪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陕西省宝鸡市眉县营头镇红河村二组002号
813,000.00元
89.03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鸿利远建设有限公司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渭滨大道臻和天下496号院6幢2单元0904室
755,000.00元
91.6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岐山县国有五丈原林场2024年中央财政森林修复项目第1包):
工程类(宝鸡金豪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
天然林保护工程施工
森林修复
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完成
/
/
813,000.00
合同包2(岐山县国有五丈原林场2024年中央财政森林修复项目第2包):
工程类(陕西鸿利远建设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2
天然林保护工程施工
森林修复
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完成
/
/
75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小红(采购人代表)、宋曼倩、孙向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单位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岐山县国有五丈原林场2024年中央财政森林修复项目第1包
0.813
中标(成交)供应商
2
岐山县国有五丈原林场2024年中央财政森林修复项目第2包
0.75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岐山县国有五丈原林场
地址:岐山县蔡家坡镇五丈原社区红星路
联系方式:15009171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旺座曲江 B 座 3105
联系方式:029-82680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翠
电话:029-82680977
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1日
相关附件:
岐山县国有五丈原林场2024年中央财政森林修复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044Z-磋商文件(定版).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2包).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1包).pdf
岐山县国有五丈原林场2024年中央财政森林修复项目中标(成交)明细受岐山县国有五丈原林场委托,采用进行采购2024年中央财政森林修复项目(项目编码:GXZB2024-044Z.)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岐山县国有五丈原林场2024年中央财政森林修复项目第1包)1.1、中标(成交)供应商:宝鸡金豪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813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工程类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天然林保护工程施工森林修复详见磋商响应文件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1.00项813,000.00813,000.00二、合同包2(岐山县国有五丈原林场2024年中央财政森林修复项目第2包)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鸿利远建设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755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工程类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天然林保护工程施工森林修复详见磋商响应文件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1.00项755,000.00755,000.00-第1页-政府采购项目岐山县国有五丈原林场2024年中央财政森林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GXZB2024-044Z)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日期:二〇二四年六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磋商内容及要求第五章合同格式与主要条款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第1页共89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第2页共89页岐山县国有五丈原林场2024年中央财政森林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岐山县国有五丈原林场2024年中央财政森林修复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XZB2024-044Z项目名称:岐山县国有五丈原林场2024年中央财政森林修复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60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岐山县国有五丈原林场2024年中央财政森林修复项目第1包):合同包1预算金额:816800.00元合同包1最高限价:815538.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天然林保护工程施工森林修复4084(亩)详见采购文件816800.00815538.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合同包2(岐山县国有五丈原林场2024年中央财政森林修复项目第2包):合同包2预算金额:783200.00元合同包2最高限价:756947.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2-1天然林保护工程施工森林修复3916(亩)详见采购文件783200.00756947.00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第3页共89页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合同包2(岐山县国有五丈原林场2024年中央财政森林修复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合同包2(岐山县国有五丈原林场2024年中央财政森林修复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磋商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4、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第4页共89页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7、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或微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9、本项目接受不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自行下载下载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0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五、开启时间:2024年07月10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2.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xggzyjy.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进入界面后完善相关信息并打印回执单后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区块中下载电子磋商文件(*.SXSZF格式)。下载截止时间为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第5页共89页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供应商自负。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采购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bj.sxggzyjy.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5、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6、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4009980000。7、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bj.sxggzyjy.cn)发布。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岐山县国有五丈原林场地址:岐山县蔡家坡镇五丈原社区红星路联系人:何伟联系人电话:150091710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旺座曲江B座3105联系方式:029-8268097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翠电话:029-82680977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6月27日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第6页共89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第7页共89页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具体信息1采购人名称:岐山县国有五丈原林场地址:岐山县蔡家坡镇五丈原社区红星路电话:15009171010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旺座曲江B座3105联系人:孙翠电话/传真:029-82680977/029-82680887电子邮箱:guoxin_zb@126.com3采购项目名称岐山县国有五丈原林场2024年中央财政森林修复项目4采购项目编号GXZB2024-044Z5项目分包个数本项目分为2个包□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允许投标人兼投,不允许投标人兼中,只允许投标人中其中一个包6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其他财政资金1600000.00元,合同包1:816800.00元合同包2:783200.00元7最高限价合同包1:815538.00元合同包2:756947.00元8采购项目用途岐山县国有五丈原林场2024年中央财政森林修复项目9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到位1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1采购内容岐山县国有五丈原林场2024年中央财政森林修复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是,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无效。1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4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1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质量要求:合格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16资格证明文件1、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磋商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16资格证明文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4、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7、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或微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欠缺其中任何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处理。17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18现场踏勘及答疑不组织。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19磋商报价人提出询问和质疑的时间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询问或者质疑的,可以在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在此之后提出的询问和质疑均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0采购代理机构答疑的时间对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依法提出的询问和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询问,7个工作日内答复质疑。若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变动,则按照相关规定延长磋商截止时间。21磋商有效期90个日历日(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第9页共89页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传真: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第79页共89页宝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招投标活动中做到:一、诚信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二、以产品(物品、工程和服务)的质量、技术、价格等优势参与正常商业竞争,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评审专家、采购监督人员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三、本公司如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质疑、投诉、复议、诉讼或者举报。四、在签约与履约过程中,恪守商业道德和机密,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和合同,不降低标准和质量,更不为此向采购方及其工作人员给予其他好处。五、若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供应商:(签章)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第80页共89页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致: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本授权声明:,(供应商名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于年月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名称+包号)(GXZB2024-)磋商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本单位均予承认并负全部责任。本授权有效期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90日历日附:1、授权代表信息:授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第81页共89页附件2:承诺书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单位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采购项目名称+包号)(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确保项目部组成人员到位且不随意更换。我方保证本次磋商所有内容和资料均真实、有效、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第82页共89页附件3:关于信用融资的说明1、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2、各银行可自主决定是否提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以及融资额度,并与供应商签订融资协议;各供应商也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并自愿选择合适的融资银行及在该银行开设银行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干预银企双方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3、具体详见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合作银行如下:供应商可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陕西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公告”进行查询。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第83页共89页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包号)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标时不予以考虑。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第84页共89页附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第85页共89页附件6:“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说明: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下列情形,应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0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清单或目录所在页复印件),并在《货物分项报价表》中提供相应数据。(1)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记★符号节能产品及其他强制采购产品);(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非标记★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标时不予以考虑。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第86页共89页本页以下无内容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第87页共89页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邮箱:guoxin_zb@126.com电话:029-82680977/029-82680887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旺座曲江B座3105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岐山县国有五丈原林场的(项目名称+包号)岐山县国有五丈原林场2024年中央财政森林修复项目第2包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森林修复,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建筑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陕西鸿利远建设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0人,营业收入为623.25万元,资产总额为306.26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陕西鸿利远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7月10日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标时不予以考虑。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岐山县国有五丈原林场的岐山县国有五丈原林场2024年中央财政森林修复项目第(1)包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岐山县国有五丈原林场2024年中央财政森林修复项目第(1)包,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宝鸡金豪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217.336202万元,资产总额为241.60122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无人,营业收入为无万元,资产总额为无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宝鸡金豪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7月10日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标时不予以考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修复 天然林保护工程施工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