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中标结果公示(桂平市农业农村局2024)
一、项目编号:GGZC2024-C3-50084-GXJD
二、项目名称:桂平市2024年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888800(元)
桂平市农村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西山镇西山村9队(广西桂平市西游童话酒店有限公司写字楼A栋101号一层门面)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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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桂平市2024年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项目
桂平市2024年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项目
桂平市2024年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项目一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由采购人按照项目考核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光忠(自行抽取),甘礼(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朱志军(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6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查询地址: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zfcg.czj.gxg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平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桂平市西山镇中山北路23号
联系方式:0775-3398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西山镇新岗村3队(禄棠街西路42号)
联系方式:19175722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阙美兰
电 话:19175722122
附件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服务中心.zip147.0K
以此为准-广西建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桂平市2024年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项目(GGZC2024-C3-50084-GXJD)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pdf886.1K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桂平市农业农村局的桂平市2024年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桂平市2024年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桂平市农村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人,营业收入为89.21万元,资产总额为64.79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CA电子签章):桂平市农村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7月12日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桂平市农村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及分标:桂平市2024年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项目(GGZC2024-C3-50084-GXJD)供应商名称报价(元)服务期限备注桂平市农村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88880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无1/1广西建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项目名称:桂平市2024年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项目项目编号:GGZC2024-C3-50084-GXJD采购人:桂平市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7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第二章服务需求书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文本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广西建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平市2024年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项目(项目编号:GGZC2024-C3-50084-GXJD)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桂平市2024年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供应商注册入口”完成账号注册后,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模块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GZC2024-C3-50084-GXJD申请编号:GPZC2024-C3-02070项目名称:桂平市2024年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肆万伍仟元整(¥945000.00)。最高限价(如有):无。采购需求:桂平市2024年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项目一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专业从事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具有相应的技术、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信誉且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3)本项目不接受未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磋商;(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未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的磋商人可在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前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进行注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与政采云平台操作流程一致,首次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密码与政采云账号密码一致,新旧平台数据相互独立,后续修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密码不会影响政采云平台密码。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热线:95763。售价:人民币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磋商,磋商人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及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将被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各供应商通过新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磋商需下载使用新版客户端,新版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s://sitecdn.zcycdn.com/zcy-client/bidding-client-new/official/guangxi/GuangXiSetup.exe)—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原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的临时供应商需在新平台启用后重新注册登记。五、开启(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时间:2024年7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后地点:在桂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江西路政务服务中心新大楼(原国会大夏)五楼】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开标。(本项目不要求磋商人到达开标现场,但磋商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2.网上查询地址: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zfcg.czj.gxg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4.在线磋商的有关说明:(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各供应商通过新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磋商需下载使用新版客户端,新版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s://sitecdn.zcycdn.com/zcy-client/bidding-client-new/official/guangxi/GuangXiSetup.exe)—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原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的临时供应商需在新平台启用后重新注册登记,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需要供应商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5)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6.监督部门:桂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775-3380263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桂平市农业农村局地址:桂平市西山镇中山北路23号联系方式:蒙剑峰,0775-339800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建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西山镇新岗村3队(禄棠街西路42号)联系方式:阙美兰,1917572212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阙美兰电话:19175722122第二章服务需求书一、总体目标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以促进家庭农场发展能力提升为目标,创新服务方式和经营模式,建立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和二三产增值利润返还一产的利益联结机制,打造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县域样板。项目县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水平稳步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全面展开,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联合社+辅导员”的服务经营模式。到2024年年底,全市支持家庭农场130个,建立一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组建品牌联合社2个,扶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2家。二、项目建设内容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落实《“千员带万社”行动方案》,构建“服务中心+辅导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体系。支持通过购买服务、挂牌委托、社会投资等方式,以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或社会组织为载体,承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以一次性购买服务3年的形式完成以下主要任务:一是: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地方特色优势产业中不断发展壮大,体现在经营规模扩大、人均经营效益提升。围绕我市西山茶、荔枝、淮山、腐竹、罗秀米粉、小龙虾等产业创建服务中心,服务带动合作社不少于30个、家庭农场不少于100家,带动产业面积不少于3万亩(或经营额1亿元)。二是:协助桂平市农业农村局组建品牌联合社,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推行“六统一”经营,建立利益连结、联农带农机制,协助创建一批年经营额超3000万元的品牌联合社。三是: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规范化建设,建立经营主体信用体系,服务合作社创办公司,推荐典型案例4个。指导家庭农场使用“随手记”记账软件使用率、点击率达到60%;推行家庭农场“一码通”赋码工作,家庭农场赋码数达到60%。三、服务标准服务中心以“六统一”服务为标准,全心全意为经营主体提供产业服务和管理服务。通过为经营主体提供专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全面的产业技术保障,推动提高全区经营主体发展水平。同时,带动产业发展,提高经营主体组织化程度,助推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1、统一产业技术服务:供应商建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依托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遴选的辅导员队伍,围绕主抓产业,组织经营主体,进行全产业链技术指导,帮助经营主体发展产业、壮大规模、提高效益,助农增收。2、统一财务代账服务:供应商为经营主体解决在财务管理方面的不足。3、统一组织参与培训:供应商建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充分利用“耕耘者”振兴计划等培训平台,组织辅导员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培训,提高经营主体产业经营技能和组织管理能力。4、统一代办服务:供应商须为有需求的经营主体提供代办登记、税务申报、项目申报等服务。5、统一信息化平台:由采购人在其官网设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板块(栏目),委托服务中心代为运营和管理该栏目。平台搜集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的农业产业大数据,推动解决市场信息不对称等问题。6、统一开展农村金融服务:供应商建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协助组织对接金融机构,协助建立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缓解经营主体融资难题。四、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建立服务中心场地要求:为配合该项目实施,成交人须为建立服务中心设立固定的服务场地,场地面积不得小于200(含)平方米。(注:场地可为供应商自有场地或成交后租赁场地,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提供自有产权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或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或土地证等产权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签订合同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售后服务要求:(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服务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技术力量、技术服务内容及系统上线运行等工作、保密措施和质量水平、免费培训项目等。(2)服务响应时间: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解决问题。(3)人员配备:供应商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的服务队伍,配备人员至少6名工作人员(含负责人)。(4)培训要求:供应商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培训,提高经营主体产业经营技能和组织管理能力。(5)验收标准、规范:由采购人按照项目考核标准执行。6、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采购人收到成交人提出的验收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人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100%。(注:如财政划拨款延迟,则付款期限相应顺延。)7、磋商报价要求(1)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进行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2)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即满足全部服务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的价格。磋商报价包括:①服务的价格;②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③指导咨询、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验收等费用。(3)本项目合同价款包含合同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合同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因素而变动。8、其他要求(1)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擅自将服务合同转包或部分分包给第三者,将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报采购人批准。(3)供应商须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和服务标准执行,因供应商未能按采购内容要求和自身的承诺实施项目,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不良后果和各项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并由采购人依照有关规定,报请相关部门进行依法处置。(4)供应商实施项目工作期间如出现人员人身、财产安全事故、损失等由供应商全部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5)为了确保采购质量和维护公平的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服务)。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恶意低价的竞争。(6)供应商需承诺所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不会发生任何的知识产权或经营权的纠纷和第三方提出侵犯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或设计权的纠纷。供应商应对采购内容所涉及的专利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业主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技术和软件专利授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赔偿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所使用的服务设备、服务技术、材料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7)出现其他违反本办法或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第六章合同文本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但合同条款不得与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有实质性偏离。一、合同基本条款一说明1.1合同基本条款是指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和成交人(以下简称乙方)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并做为双方签约的依据。对于合同的其他条款,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在磋商中协商解决。1.2制订《合同基本条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3政府采购合同以书面方式签订。二服务条款2.1甲、乙双方应将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小组确认的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数量、服务期限等作为本条款的基础。三技术资料3.1甲方向乙方提供所竞争性磋商的服务要求等有关技术资料。3.2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内容的有关技术资料。四质量保证4.1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数量、服务期限向甲方提供相关研究服务。4.2乙方提供服务内容的质量保证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期限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承诺)。在保证期内因服务本身的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符合本项目要求且质量合格的服务。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终止服务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服务款,同时应承担提供交付使用期间发生的直接费用。4.3如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承诺的时间内到达甲方现场。五验收5.1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进行现场验收,服务要求的达到合格,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后果由乙方负责。六服务期限及服务方式6.1服务期限:按《服务需求书》规定时间。6.2服务方式:按采购人要求。6.3服务地点:按《服务需求书》规定地点。七付款方式7.1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采购人收到成交人提出的验收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人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100%。(注:如财政划拨款延迟,则付款期限相应顺延。)7.2履约保证金:无。八违约责任8.1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应按本合同服务费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就逾期支付金额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甲方逾期15日仍未支付费用和滞纳金,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在本合同费用之外另向甲方收取相当于本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日的违约金(违约金与本合同约定的滞纳金并用)。乙方因甲方违约而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实际损失的,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赔偿。8.2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其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服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若乙方逾期15日仍未能进行制作,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收取相当于本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日的违约金(违约金与本合同约定的滞纳金并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用)均由乙方承担。8.3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一方当事人未能正确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且在收到对方书面通知要求纠正违约行为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仍未能补救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8.4乙方逾期超过10天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双方的服务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8.5其它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议定。九保密条款9.1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协议的具体内容及在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否则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其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9.2本服务合同的保密条款为持续性条款,无论本协议变更、中止、解除、终止或无效,均不影响保密条款的有效性。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0.1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实现时,一方可解除合同。10.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0.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5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争议的解决11.1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或解释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2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12.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2.2合同履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2.3乙方必须自行为其提供产品侵犯其他专利人的专利成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因侵犯他人专利权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1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合同编号:采购单位(甲方)供应商(乙方)签订合同地点:签订合同时间:2024年月日合同使用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名称: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人)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⑴合同基本条款⑵服务需求书⑶供应商提交的响应函、响应报价明细表和售后服务承诺等全部磋商响应文件⑷澄清文件⑸成交通知书⑹甲、乙双方商定确认后的补充协议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服务内容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应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服务需求书》及《合同基本条款》。4、合同金额根据成交通知书的成交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5、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按合同基本条款7.1款方式执行。6、服务期限本合同的服务期在合同的基本条款中有明确规定。即年月日前提供服务。7、履约保证金:无。8、验收办法本合同验收办法在合同的基本条款中有明确规定。9、服务地点及内容服务地点:服务内容:10、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一式六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各执二份,乙方执二份,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执一份,广西建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执一份。甲方名称及公章:乙方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地点: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质疑函(格式)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质疑事项:□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格式)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供应商: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