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流井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2024)
桂家河分流井改造工程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421201202406000072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200-2024-00665
三、项目名称
桂家河分流井改造工程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众安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158号1幢1单元23层2301-2306号
中标(成交)金额:131.561306(万元)
综合评分法:93.33(分)
工程类
名称:桂家河分流井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周义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二级建造师 鄂242131326224
五、评审小组成员
黄叙友,易从艳,方慧容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7-12
2、评审地点:咸宁市咸安区浮山银桂路大畈八组还建点 301号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中约定收取
2、收费金额:0.9774(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宝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
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 168号
联系方式:0715-82693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宝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浮山银桂路大畈八组还建点301号
联系方式: 0715-8688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晓卿
电话:0715-8269328
相关下载
桂家河分流井改造工程采购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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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00-2024-00665项目编号:421201202406000072项目名称:桂家河分流井改造工程采购包编号:1采购包名称:桂家河分流井改造工程采购人: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宝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7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五、开启六、公告期限七、其他补充事宜【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补充】八、联系方式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一、采购清单二、采购清单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一、评审方法二、评审程序三、评审标准第五章合同草案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一、磋商书及附件二、报价部分三、商务部分四、技术部分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00-2024-006652.项目编号:4212012024060000723.项目名称:桂家河分流井改造工程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1316813.06元6.最高限价:1316813.06元7.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8.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9.接受联合体: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所采购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相关格式)并按其要求填写相关数据资料,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24年07月02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07月08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3.方式: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2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2.递交方式: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湖北省楚天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五、开启1.开启时间:2024年07月12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2.开启方式: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湖北省楚天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补充】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168号联系方式:0715-826932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宝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咸宁市咸安区浮山银桂路大畈八组还建点301号联系方式:0715-868800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晓卿电话:0715-826932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2.2采购人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2.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宝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4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咸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45号电话:0715-8273640传真:/邮政编码:4370002.5项目名称桂家河分流井改造工程2.6项目地点咸宁市桂家河(泉源路-桂家巷段)沿线。2.7项目内容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箱涵清淤及污水排口整治680米,雨水口拆除及新建26座,新建DN300污水管20米:截流井3座、污水检查井3座、d400-d500雨水管16米、雨水检查井3座,整治修复桂家河河道护岸300米(两岸各150米)。2.8项目属性工程3.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316813.06元,非财政性资金:0元。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第二项“供应商资格要求”。4.2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9.1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10合同分包不允许11.5电子交易系统咨如有问题,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前咨询供应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11.5询商客户端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联系人:楚天云客服。联系电话:400-608-9986。13.1提出询问方式提出询问方式: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格式填写询问函,并在生成询问函后加盖电子印章提交。其他询问方式: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0715-8688001,邮箱:1038848850@qq.com。15.6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16.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后90日历日19.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19.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22.1实物样品不提供23.1项目演示不进行24.1响应文件开启环境准备响应文件开启环境要求:操作系统支持win7,win10,win11;浏览器支持Chrome,edge,360极速模式,不支持IE或者360兼容模式。须提前安装湖北政采证书签章助手,建议使用制作投标响应文件的电脑解密。操作说明:详见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zfcg.chutianyun.com.cn/ctySupperClientUpdate/%E6%B9%96%E5%8C%97%E7%9C%81%E6%A5%9A%E5%A4%A9%E4%BA%91%E4%BE%9B%E5%BA%94%E5%95%86%E5%AE%A2%E6%88%B7%E7%AB%AF%E6%93%8D%E4%BD%9C%E6%89%8B%E5%86%8C.pdf。25.1开启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25.2解密响应文件的时限30分钟,若遇到系统异常情况,采购代理机构须经监督人员同意后可延长解密时间。26.2磋商准备磋商环境要求:操作系统支持win7,win10,win11,浏览器支持Chrome,edge,360极速模式,不支持IE或者360兼容模式。操作说明:详见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zfcg.chutianyun.com.cn/ctySupperClientUpdate/%E6%B9%96%E5%8C%97%E7%9C%81%E6%A5%9A%E5%A4%A9%E4%BA%91%E4%BE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26.2磋商准备%9B%E5%BA%94%E5%95%86%E5%AE%A2%E6%88%B7%E7%AB%AF%E6%93%8D%E4%BD%9C%E6%89%8B%E5%86%8C.pdf。27.1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30.1履约保证金无35.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标准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9774元2.支付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的8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3.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4.支付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38.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39.1支持中小企业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内容:桂家河分流井改造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1316813.06元。40.1优先采购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所投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所投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3%的价格扣除。41.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http://58.52.132.207:8888/)。具体要求及操作步骤详见咸宁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首页鄂财采发[2020]5号文、咸宁市政府采购融资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相关文件。。42.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成交供应商成交后须提交纸质响应文件要求:4份,(纸质响应文件的要求:1、必须是投标时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正反双面打印胶装,如单本厚度超过5.5厘米可按顺序分册胶装;2、封面及骑缝须盖红色印章,骑缝章须盖满投标文件(不得漏页);3、须编制目录并逐页编写页码,空白页可不写),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应当与投标时的电子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42.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响应文件内容一致。2.本项目不允许有备选方案。1.除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则“近三年”是指2021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1日。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1.除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则“近三年”是指2021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1日。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1.除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则“近三年”是指2021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1日。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一、工程概况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箱涵清淤及污水排口整治680米,雨水口拆除及新建26座,新建DN300污水管20米:截流井3座、污水检查井3座、d400-d500雨水管16米、雨水检查井3座,整治修复桂家河河道护岸300米(两岸各150米)。二、采购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单位要求/备注服务/货物/工程所属行业1桂家河分流井改造工程1项/工程建筑业详细工程量清单见附件。三、商务要求1.项目名称:桂家河分流井改造工程2.履约地点:咸宁市桂家河(泉源路-桂家巷段)沿线。3.履约期限(工期):120日历天4.质保期、缺陷责任期:12个月5.最高限价:1316813.06元6.质量目标:合格7.安全文明:合格8.供应商的报价应基于供应商自身的技术水平、能力和对市场的了解,采购人不规定价差调整和定额标准,但要求供应商说明编制报价表时各项费用(包括组成报价的所有费用)的取定标准、计算方法、参照依据。9.合同付款: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七)其它商务文件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和证明材料;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和说明。四、技术部分(一)技术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条款响应文件内容对应简述响应情况说明及索引1**************响应/正偏离/负偏离2**************响应/正偏离/负偏离…………………………………………说明: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四、技术要求”填写。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二)技术方案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文字描述或图表显示。方案格式自拟。(三)其它技术文件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的其它技术资料;2.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一)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适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1)节能产品序号设备名称制造商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属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123……2)环保产品序号设备名称制造商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123……特别说明:供应商应将所投产品中节能、环保产品分别列入上表中,并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40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填写本表或未提供有效认证证书的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名称:日期:(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日期: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日期: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日期:(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日期: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的其它资料;2.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单位名称)的桂家河分流井改造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桂家河分流井改造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湖北众安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82人,营业收入为6756.78万元,资产总额为4019.6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湖北众安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位盖章)日期:2024年07月11日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分流井改造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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