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服务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及研究报告 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 生物多样性现状调查评估中标结果公示(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2024)



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广元市剑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8232024000046

二、项目名称:广元市剑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省国信融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绵阳市涪安路35号(中国(绵阳)科技城软件产业园)
1,192,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省国信融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广元市剑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服务项目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4〕4号),以及《四川省省级生态县管理规程及建设指标》(川办发〔2021〕62号)要求,结合剑阁县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及研究报告,分析评估剑阁县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对管理规程申报条件符合性进行论证。最终成果编制形成《剑阁县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验收技术报告》、《剑阁县生态系统保护成效评估报告》、《剑阁县生物多样性现状调查评估报告》及评审会议汇报材料、创建宣传片编辑制作等后续服务。
省厅正式开展验收工作之前验收技术报告完成交付,2024年9月底前生态系统保护成效评估报告、生物多样性现状调查评估报告完成交付。
省厅正式开展验收工作之前验收技术报告完成交付,2024年9月底前生态系统保护成效评估报告、生物多样性现状调查评估报告完成交付。
(1)成交供应商编制的《剑阁县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验收技术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2)《剑阁县生态系统保护成效评估报告》、《剑阁县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3)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1,192,6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尤坤(采购人代表)、何功、俞天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供应商中标价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和采购代理协议约定下浮20%(含需求论证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431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管理部门:剑阁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9-6600596:
2、供应商信用融资: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和金融机构按照双方自愿原则参与,具体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目前,我市各金融机构推出了系列“政采贷"融资业务,有贷款需求的供应商可与以下金融机构联系。
一、广元境内:
建设银行:公司部0839-3562331、中国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839-3328038、工商银行:普惠部0839-3265755、农业银行:公司业务部0839-3216866、农商银行:公司部0839-3306444、贵商银行:市场部0839-3952976、邮储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839-3275721、绵商银行:综合业务部0839-6197255
二、剑阁县政采贷办理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分行剑阁支行,地址:广元市剑阁县剑门关大道205号,公司业务部: 0839- 6622413,联系人: 谢丽蓉 ;(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分行剑阁支行,地址: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下寺镇锦水苑一楼,公司业务部:0839- 6624283,联系人:杨长龙;(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剑阁支行,地址: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下寺镇汉德街7号,公司业务部:0839- 6335966,联系人:罗婧;(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市剑阁支行,地址: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南华街锦水苑,公司业务部:0839- 6661666,联系人:徐德芳;(五) 四川剑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元市剑阁县剑门关大道北段99号,公司营业部:0839- 6626497,联系人:杨雪;(六)广元市发展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剑阁支行,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财政局一楼,公司业务部:0839-6603042,联系人:杨自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南段150号附1号
联系方式:186157239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易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园区(明珠时光城小区9幢11楼4号)
联系方式:153282846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女士
电话:15328284671

四川易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2日

相关附件:

广元市剑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服务项目磋商文件(2024062503).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广元市剑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
剑阁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2日 17:2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尤坤,何功,俞天宝

总成交金额
¥119.26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文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5328284671

采购单位
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南段150号附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615723913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易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园区(明珠时光城小区9幢11楼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328284671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项目编号:N5108232024000046广元市剑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代理机构:四川易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06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其他商务要求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八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九章评审方法第十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第一章磋商公告四川易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广元市剑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N51082320240000462.采购项目名称:广元市剑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服务项目3.采购人: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易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二、资金情况预算金额:120.00万元。三、采购项目简介:(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四、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条款: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1)无(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将本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查询结果网页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装订于响应文件中,供评审小组审查。如有漏装,错装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1.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2.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从“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获取采购文件,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注:供应商只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如未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无效责任自行承担。磋商文件售价:0元(免费提供),磋商资格不得转让。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获取本磋商文件并报名登记,否则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8日10:00(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万达中心1910号。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日期为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到达后在磋商地点立即开启。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7月08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十一、磋商地点:四川易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万达中心1910号)。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地址:剑阁县剑门大道11号联系人:尤先生联系电话:18615723913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易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达中心1910号邮编:628300联系人:文女士联系电话:15328284671电子邮件:545278960@qq.com第二章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三家。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以公告形式发布。2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预算金额:120.0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3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120.0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4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系:☑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二、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不在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7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7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9磋商情况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公示。10磋商保证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规定不收取11履约保证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规定不收取12磋商文件咨询代理机构联系人:文女士联系电话:1532828467113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代理机构联系人:文女士联系电话:1532828467114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四川易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15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问题由四川易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咨询电话:1532828467116供应商质疑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采购文件涉及供应商资格条件、项目内容和要求、评标方法及标准、中标(成交)结果等采购人的权利和要求事项存在质疑的,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质疑时间:报名成功并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联系人:尤先生联系电话:186157239132、供应商对采购程序、评标结果存在质疑的,向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协助代理机构完成对质疑的答复。对采购过程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16供应商质疑内。对采购结果质疑时间:为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联系人:文女士联系电话:15328284671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达中心1910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在法定质疑期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否则拒收。17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18615723913邮编:628317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8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成交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相关政策规定内容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19代理服务费以供应商中标价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和采购代理协议约定下浮20%(含需求论证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20声明承诺提醒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终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2.12供应商澄清、说明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审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报价20%2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2服务方案(40%)4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分,服务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进度计划;2服务方案(40%)40分(2)编制依据;(3)达标性分析;(4)技术报告支撑材料清单(5)技术报告编写提纲(6)生态系统评估报告编写规范纲要(7)生物多样性评估报告编写规范纲要(8)后续服务保障措施充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40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5分,每有一项表述不全面、不合理等不能满足项目需求的扣3分,扣完为止。注:内容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或引用国家规范、标准失效或错误,或项目地点错误,或内容不满足采购需求。3项目人员配置(25%)25分根据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进行评分: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生态环境类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得5分,具有生态环境类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得9分。本项最高得9分。2、项目团队:项目拟派编制人员应涉及环境保护、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等相关专业,每提供1人具有中级职称得2分,每提供1人具有高级职称得4分,每个专业最多得4分。本项最高得16分。注: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履约能力14%14分1、2020年1月(含)至今,供应商每提供一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市)的创建验收工作编制技术报告业绩的得2.5分,最高5分。(需提供技术报告编制项目的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2、2020年1月(含)至今,供应商每提供一份生态系统保护成效评估报告或类似业绩的得3分,最高9分。(需提供技项目的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5文件规范性1%1分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报价、项目实施方案、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信誉、后续服务方案、综合能力等。3.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3.3综合评分明细表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3.3.2综合评分明细表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信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十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附件3:项目相关验收、合同实质性条款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采购人(甲方):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供应商(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广元市剑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项目基本情况合同期限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服务要求:省厅正式开展验收工作之前验收技术报告完成交付,2024年9月底前生态系统保护成效评估报告、生物多样性现状调查评估报告完成交付。2、成果要求:1.成交供应商按项目要求提供《剑阁县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验收技术报告》最终成果提交纸质文本3套(专家评审会议所需复印文本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可编辑WORD电子文档1份、PDF电子文档1份,本服务项目成果资料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2、《剑阁县生态系统保护成效评估报告》、《剑阁县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报告》最终成果提交资纸质文本3套(专家评审会议所需复印文本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可编辑WORD电子文档1份、PDF电子文档1份,本服务项目成果资料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3、一部6分钟的剑阁县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宣传片。3、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生态系统保护成效评估报告完成通过评审后10日内支付30%,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完成通过评审后10日内支付40%,剑阁县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验收技术报告及宣传片编辑制作完成,经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审查通过后支付30%。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广元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4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2份,乙方1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项目磋商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5、其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签约日期:,签约日期: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四川易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广元市剑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广元市剑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四川省国信融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376.7424万元,资产总额为390.766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四川省国信融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7月8日·43广元市剑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服务项目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082320240000462024-07-11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报价20%(20分)服务方案40%(40分)项目人员配置25%(25分)履约能力14%(14分)文件规范性1%(1分)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评审结果1四川省国信融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是/是19.96342114189.960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省国信融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92600(元)(壹佰壹拾玖万贰仟陆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省言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90000(元)(壹佰壹拾玖万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省绿兴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93000(元)(壹佰壹拾玖万叁仟元整)。2四川省言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是是/是20371714189.000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省国信融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92600(元)(壹佰壹拾玖万贰仟陆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省言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90000(元)(壹佰壹拾玖万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省绿兴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93000(元)(壹佰壹拾玖万叁仟元整)。3四川省绿兴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是是/是19.9531212.5175.450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省国信融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92600(元)(壹佰壹拾玖万贰仟陆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省言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90000(元)(壹佰壹拾玖万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省绿兴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93000(元)(壹佰壹拾玖万叁仟元整)。-第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服务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及研究报告 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 生物多样性现状调查评估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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