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世界自然遗产文旅科普推介中标结果公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4)
世界自然遗产文旅科普推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分2024-01-173
二、项目名称: 世界自然遗产文旅科普推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华物景程(广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 117 号内自编 12 号(13 号馆)601 单元
报价:4843300(元)
73.64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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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世界自然遗产文旅科普推介项目
世界自然遗产文旅科普推介项目
文旅科普推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出行团队规模:总计不少于15人,其中专家学者及国内科普知识大V不少于5人;必须包含采编人员、摄影摄像人员。出行次数:至少1次实地出行考察,且不少于7天。行间照片:不少于300张;要求包含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及专家团队特写;视频拍摄及制作:不少于8条视频,其中至少包含1条大于1分钟的长视频;推广文章:要求在公众媒体平台(公众号或小红书或微博)发布不少于2篇推送。其他宣传形式:如手绘作品、画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满足采购需求,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并能通过当地主管部门及委托方审查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英,热娜古丽·热合曼(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殷自凯,马英东,朱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通知要求,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金额为基准价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5746.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本级
地 址:阿克苏解放中路38号
联系方式:18209976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幸福南路6号锦程·玫瑰园小区1号商铺401室
联系方式:15886806770,153099706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凤娇,董继亮
电 话:15886806770,15309970604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pdf968.5K
中小企业声明函148.2K
世界自然遗产文旅科普推介项目项目编号:分2024-01-173招标文件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O二四年六月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世界自然遗产文旅科普推介项目招标人(公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联系人:刘雪娇电话:18209976096招标代理(公章):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李凤娇,董继亮电话:15886806770,15309970604联系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幸福南路6号锦程·玫瑰园小区1号商铺401室2024年6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世界自然遗产文旅科普推介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世界自然遗产文旅科普推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1日16: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分2024-01-173项目名称:世界自然遗产文旅科普推介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4900000最高限价(元):49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世界自然遗产文旅科普推介项目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49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文旅科普推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5)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7)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6月21日至2024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1日16: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1日16: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地址:阿克苏解放中路2号联系方式:182099760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幸福南路6号锦程·玫瑰园小区1号商铺401室联系方式:1586806770,1530997060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凤娇,董继亮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说明与要求12、招标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地址:阿克苏解放中路2号联系人:刘雪娇联系电话:18209976096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幸福南路6号锦程·玫瑰园小区1号商铺401室联系人:李凤娇,董继亮联系电话:15886806770,153099706043监管部门名称: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文化路28号阿克苏地区综合办公区联系人:李峰电话:0997-21233014项目名称世界自然遗产文旅科普推介项目5资金来源援疆资金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8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另有规定除外9质量要求满足采购需求,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并能通过当地主管部门及委托方审查验收。10采购内容采购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1★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应提交材料:(1)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2)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3)投标企业对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新公司不足一个月的提供成立来的即可)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提供《政府采购诚信承诺函》原件扫描件。(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保证金凭证;(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附件四:投标函:(投标人名称)授权,(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技术和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7、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若超过项目预算时,投标将被拒绝。8、我方承诺:与在本项目中设计编制技术规格的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隶属关系和利益关联。9、本项目投标有限期为60日历天,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4、我方承诺:如所报货物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的,均已通过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15、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16、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e-mail: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附件五: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人投标报价(元)(大写):(小写):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备注说明:1.投标人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总价,均将导致投标被拒绝;1.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2.报价总计包含运费、税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等一切相关费。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六:报价明细表(根据采购需求自行制定)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价格单位:元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七:商务、技术条款偏差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投标文件中偏差说明1款号号证明材料页2345……投标人保证:除上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企业名称(公章):日期:附件八: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企业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明确说明企业类型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不得用中小微企业简单概括,否则,后果自负。附件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服务或产品(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服务或产品(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服务或产品)。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名称(公章):日期:附件十: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采购人):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评标委员会、采购人提供利益以牟取中标。三、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四、近三年阿克苏地区采购项目实施中,近三年来的财务状况和近三个月来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记录良好。如本承诺内容不真实,我公司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被废标、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或承担由此造成利益相关方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一: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格式自拟)其他文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的世界自然遗产文旅科普推介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世界自然遗产文旅科普推介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华物景程(广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人,营业收入为3338.2万元,资产总额为7277.82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354-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华物景程(广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7月11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企业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明确说明企业类型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不得用中小微企业简单概括,否则,后果自负。,-35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世界自然遗产文旅科普推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