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人工探访服务 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试中标结果公示(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2024)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福州市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征集公告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K3501112024000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沙万利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767686-861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女士/0591-8361569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沙万利/0591-87767686-8614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福州市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在福建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一、征集邀请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拟对福州市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称: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联系人:陈女士
3、联系方式:0591-83615693
4、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56号

三、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3501112024000001
3、征集项目简介: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做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短板”工作,根据《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榕委发〔2017〕14号)、《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和《福州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榕民〔2021〕271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工作,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现结合我区实际为扎实推进中央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规范提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具有晋安区户籍且常住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政府购买服务: 1.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4人); 2.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359人,其中完全失能老年人0人); 3.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150人,其中完全失能老年人0人); 4.重度残疾人中的老年人(158人); 5.易返贫致贫人口和脱贫不稳定人口中的老年人(0人); 6.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161人); 7.80周岁及以上未领取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金的老年人(1586人)。 以上共计2418人。(以上数据主要来自现服务机构截止2024年4月25日在服务人员统计,实际服务对象人数以实际审批通过的数量为准) 服务标准:第1-6类老年人,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其中第2和3类中的完全失能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第7类老年人,按每人每月30元标准。 片区划分:本轮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是为我区老年人提供的养老服务,同时鉴于我区地域广阔,需确定多家供应商以实现老年群体就地、就近养老,拟按街(镇)行政区划分为九大片区。 (二)用途 解决了社会养老机构不足的困难,将大龄下岗女职工和缺乏生活照顾、需要居家看护的孤老这两个困难群体的需要相结合,调动社会和企业的力量出资建立家庭养老院,成为老人、养护员、政府和多方受益的良好模式。但如果长期采用大龄下岗女职工作为服务者,不引进年轻化的专业人才,居家养老将会很难发展到新的高度。全国各地高校已经陆续开办与养老相关的专业,相关产业更应该及时引进专业人才,完善我国养老模式。 (三)采购必要性 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是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出路;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4、适用于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所属区划

1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所属采购单位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1
福州市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养老服务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0

(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1.分包名称:福州市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服务内容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1、“平安通”服务。(中标方需免费提供的基础性服务项目) (1)提供平安通服务智能化设备; (2)需设立24小时响应服务平台,老人紧急呼援后及时响应,并可完成关怀提醒、咨询转介、告警求助、定位查询等服务; (3)每周1次电话联系;其中独居老年人每日1次电话联系。采取技术手段掌握老人活动信息的,可适当减少电话互动。每月1次人工探访服务。 具体根据特殊困难老年人“平安通”服务试点工作要求执行。 2、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可依据老年人实际需求提供服务项目) 在《福州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指导性目录》框架下,开展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康复、巡访关爱(含每月上门探访、生日关怀、节日关怀等)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参照往年定价标准,具体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2
服务标准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承接主体是指通过法定程序确定的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企业、社会组织,并至少按照以下要求开展服务。 1、在本行政区域内(晋安区内)为该项目配备800㎡以上与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相适应的养老服务场所,场所符合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等相关要求;服务场所应按指定要求安装两路以上视频监控,并接入市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投标人需提供服务场所的租赁证明材料或自有产权证明材料; 2.有与开展紧急救援服务相适应的信息化系统,以及相匹配的智能监测设备,设立24小时响应服务热线,具有24小时响应老年人服务需求的能力; 3.有开展居家上门服务相适应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便携移动式洗澡床、便携式护理包等照料护理设备; 4.有提供服务的专业团队,项目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的养老服务或医疗、健康服务业从业经历和经验,服务团队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养老护理员等不少于15人。服务机构应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服务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符合行业要求并具备相关资质,其中养老护理员同时需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老人照护专项证书、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近两年内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并提供劳动合同及证书复印件; 5.提供医疗、康复服务的,需具有开展上门医疗康复服务的资质; 6.使用市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接受平台监管。

3
服务标准
服务流程及结算方式
1.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可登录福州市养老服务网申请或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复印件;(3)与申请身份相对应的资格证明材料;(4)能力评估证明(申请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补贴需提供)等。 2.受理。社区(村)要指导、协助老年人进行网上申请,指导老年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接到申请后登录福州市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受理补贴资格申请。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应对申请对象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保障范围进行确认。对符合标准的,在社区(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在平台内上报街道(乡镇)审核;对不符合标准的,在平台内注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申请账户。 3.审核。乡镇(街道)登录福州市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在5个工作日内对社区(村)的受理结果进行确认。对符合标准的,平台内上报区民政局审核;对不符合标准的,在平台内注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社区(村)。 4.审批。区民政局登录福州市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在5个工作日内对乡镇(街道)审核的结果进行确认。对符合标准的,予以审批通过;对不符合标准的,在平台内注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乡镇(街道)。 5.提供服务。审批通过后的次月,区民政局通过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将补贴额度发放到补贴对象的养老服务网账户,补贴对象登录补贴账户进入养老服务网向对应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6.结算方式。经过逐级审批后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的服务补贴是以虚拟服务额度形式,每月1日发放至市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服务对象个人帐户,由服务对象或者其委托人按规定选择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服务对象个人帐户实行季度清零制度,不结转、不继承,过期未发生和未使用的服务额度自动清零。通过市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进行监管,各乡镇(街道)根据服务情况据实结算。 7.付款方式。各乡镇(街道)选定供应商后,按照市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自动生成的数据统计服务量、金额以及考核结果确认结算金额后报送区民政局审核,由区民政局统一向区政府请款下达乡镇(街道)后支付服务金额,每季度结算付费一次。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3)商务要求:

1.分包名称:福州市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晋安区
2) 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3) 支付条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人和供应商在第二阶段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4) 违约责任:

1.考核及奖惩、退出措施:实行100分考核制,包括市民政局对我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通报及其他形式的批评(共40分,一次扣10分),区民政局和属地乡镇(街道)通过市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抽查无效单、不完整服务单等方式(共40分,发现一单不合格扣1分)以及12345及通过电话等各类投诉此项目且经核实责任在服务机构的投诉情况(共20分,投诉1件扣5分)。考核80分为合格,得分低于80分的,每低1分,扣减结算服务费用人民币1000元。考核周期与结算周期一致。
2.退出机制:
承接主体存在以下行为的,解除合同:
(1)考核分低于70分;
(2)中标组织存在合同签订之后2个月无法正式开展服务的,或者服务对象通过审批可享受服务后连续三个月服务对象覆盖率未达到90%及以上的;
(3)一年内三次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核实责任在服务机构的;
(4)接到服务对象投诉拒绝处理的;
(5)不对接市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不按规定程序录入服务工单和结算的;
(6)发布虚假广告,造成不良影响的;
(7)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8)不再具备服务资格的;
(9)未经购买主体同意,擅自转包转让服务的;
(10)套取现金或间接套取服务补贴资金的;
(11)服务中出现事故,造成服务对象重伤或死亡,或者有虐待行为的;
(12)多次被服务对象投诉,民政部门采取约谈、督促整改、暂停资金结算等措施处理,仍不整改的;
(13)符合合同约定的其它解约条款。
此外,上级政府及部门关于此项目相关事项的有关政策规定如有调整,则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如中标供应商拒不执行的,则视为违约,合同终止执行。
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若中标方出现以上违约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尚未签订合同的不签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应赔偿损失。

5) 解决争议的方式:

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17



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分包名称:福州市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3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如需提供其他材料,需代理机构手动填写具体要求并关联相应格式要求,以下是样例: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包括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需要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如XXXX或XXXX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XXXX或XXXX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截至采购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采购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7
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8
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专门面向的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七、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

1.分包名称:福州市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1)、资格审查方法:
审查方法
(2)、资格审查标准:
8.1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 收到申请文件后,征集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征集公告的规定,征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核小组完成审核。 资格性审查 1.资格审查的依据是征集公告和申请文件。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文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未按照征集公告规定提交响应函 未按照征集公告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明细 1、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完整、清晰。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否则申请文件审核不通过。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将废除入围供应商入围资格并追究入围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2、征集公告规定的其他申请文件审核不通过情形。 8.2协议条件(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审核; 1.申请文件的协议条件(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审核按照下列原则进行: (1)审核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审核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原则。 (3)审核的依据是征集公告和申请文件。 2.审核程序 2.1审核前的准备工作 (1)审核小组认真审阅征集公告,了解审核小组应履行或遵守的原则和申请文件的审核要求。 (2)参加审核的征集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征集公告所述范围。 3.审查细则 (1)审核小组依据征集公告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文件进行协议条件(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征集公告的要求。 (2)满足征集公告的要求指申请文件对征集公告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征集公告规定的框架协议范围、框架协议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征集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供应商的义务。 (4)审核小组审查判断申请文件是否满足征集公告的要求仅基于申请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征集公告要求的申请文件将被审核小组否决,即协议条件(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审查不通过。 (5)审核小组对所有供应商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条件(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审查不通过: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 细 违反征集公告中载明申请文件“审核不通过”“响应无效”条款的规定; 未对本征集公告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的 未对征集公告的“商务条件”响应的 申请文件对征集公告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8.3入围供应商的确定; 1. 入围供应商的确定及框架协议授予 1.1 供应商的申请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该供应商即被确定为入围供应商(不限制入围数量) 。申请文件的响应不满足本征集公告要求的,审核不通过。 2. 入围结果通知和退出通知 2.1 征集人收到供应商的申请文件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在刊登本次征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公告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付费标准,并动态更新入围供应商信息。 入围结果公告同时作为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通知除入围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入围的书面形式。 2.2入围供应商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征集人将在收到退出申请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供应商退出公告。 3. 签订框架协议 3.1 本项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后,征集人与入围供应商在30日内签订框架协议。 8.4第二阶段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由服务对象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注:征集人不负责保证入围供应商在框架协议期限内的服务量。 8.5澄清有关问题; (1)对申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审核小组将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供应商代表在审核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审核小组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申请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供应商未按照前述规定向审核小组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审核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3)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申请文件实质性响应征集公告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申请文件的有效性。 ②审核小组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供应商在审核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审核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八、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九、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申请规则

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征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供应商。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十、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征集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当天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要求

申请的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

十二、是否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



十三、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征集人的权力和义务
1、为本协议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
2、对本协议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3、对本协议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
4、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的情形进行审核;
5、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6、公开本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
7、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
(二) 入围供应商的权力与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服务和协议价格向采购人供货;
2、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进行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
3、对本协议履行形况和采购合同情况向征集人进行反馈与评价。
(三) 对本协议确定的委托代理商进行管理

十四、采购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

十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fuji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福建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福建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福建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08099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入围供应商支付。①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入围供应商支付,采购包1每家入围供应商应向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缴纳人民币3000元采购代理服务费用。②收取方式:以转账或汇款方式一次性交纳。③代理服务费缴纳信息:联系人:沙万利 联系电话:0591-87767686-8614账户名: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账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本项目供应商如有响应文件编制问题,可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征集人: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4年07月09日

二、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1日 23:59

三、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邮 编:350003
电 话:0591-87767686-8614
联系人:沙万利
电子信箱:503269142@qq.com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州市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养老服务

采购单位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行政区域
福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2日 12:15

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23:59

预算金额
¥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沙万利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7767686-8614

采购单位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女士/0591-83615693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沙万利/0591-87767686-8614

附件:

附件1
8a1d1a4d9061569701906d9263bb24ee.doc

附件2
采购需求.pdf

附件3
采购方案.pdf

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平安通”服务1.提供平安通服务智能化设备;2.需设立24小时响应服务平台,老人紧急呼援后及时响应,并可完成关怀提醒、咨询转介、告警求助、定位查询等服务;3.每周1次电话联系;其中独居老年人每日1次电话联系。采取技术手段掌握老人活动信息的,可适当减少电话互动。每月1次人工探访服务。免费巡访关爱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家访、电话定期回访、生日关怀、节日关怀等服务。免费助餐服务利用自有食堂或与餐饮企业合作、中央厨房配餐等方式向辐射区域内老年人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规定要求的老年餐,包括集中用餐、上门送餐等。10元/餐(含一荤二素一汤一饭,包含配送费)助洁服务居室保洁包括地面和墙面清扫,家具及用品擦试,厨房清洁,卫生间清洁,卧床老年人床铺清洁、衣物清洁等。40元/小时助洁服务上门空调清洗服务柜机80元/台挂机60元/台助洁服务使用专业设备及专用环保清洗剂对洗衣机进行清洗达到清除异味、消毒杀菌效果。120元/台助洁服务使用专业清洁工具及专业环保清洁剂,按规范化流程,擦拭油烟机表面及吸烟口油渍,擦拭吸烟管道上的异物脏污。160元/台助行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上、下楼服务;从家到医院、从家到中心的交通接送服务;服务人员陪同老年人散步、陪同外出等服务。30元/小时助浴服务上门入户为老年人开展淋浴、擦浴及个人卫生综合清洁(头、脸、手、脚清洁,剪指甲、修脚、理发、口腔护理、全身护理)等服务。100元/次(需家属陪同)助浴服务按规范进行洗发、理发,并处理好地面卫生。30元/次助浴服务按规范进行修剪,并将指甲打磨平滑,去除老死皮。30元/次助医服务为老年人就医和转诊提供陪同就诊、取药等服务;在社区卫生医疗机构医生的指导下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养生知识指导和咨询服务。40元/小时康复服务专业康复师为老年人提供康复知识指导和咨询服务。运用综合康复手段,为老年人提供维护身心功能的康复服务。150元/小时供应商在为政府购买服务对象服务到位的基础上,可根据市场需求或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有偿提供其他为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需求征集人: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编制时间:2024年07月01日一、项目总体情况(一)项目编号:K3501112024000001(二)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三)项目所属分类:服务类(四)项目概况: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做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短板”工作,根据《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榕委发〔2017〕14号)、《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和《福州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榕民〔2021〕271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工作,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现结合我区实际为扎实推进中央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规范提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具有晋安区户籍且常住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政府购买服务:1.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4人);2.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359人,其中完全失能老年人0人);3.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150人,其中完全失能老年人0人);4.重度残疾人中的老年人(158人);5.易返贫致贫人口和脱贫不稳定人口中的老年人(0人);6.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161人);7.80周岁及以上未领取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金的老年人(1586人)。以上共计2418人。(以上数据主要来自现服务机构截止2024年4月25日在服务人员统计,实际服务对象人数以实际审批通过的数量为准)服务标准:第1-6类老年人,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其中第2和3类中的完全失能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第7类老年人,按每人每月30元标准。片区划分:本轮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是为我区老年人提供的养老服务,同时鉴于我区地域广阔,需确定多家供应商以实现老年群体就地、就近养老,拟按街(镇)行政区划分为九大片区。(二)用途解决了社会养老机构不足的困难,将大龄下岗女职工和缺乏生活照顾、需要居家看护的孤老这两个困难群体的需要相结合,调动社会和企业的力量出资建立家庭养老院,成为老人、养护员、政府和多方受益的良好模式。但如果长期采用大龄下岗女职工作为服务者,不引进年轻化的专业人才,居家养老将会很难发展到新的高度。全国各地高校已经陆续开办与养老相关的专业,相关产业更应该及时引进专业人才,完善我国养老模式。(三)采购必要性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是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出路;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五)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本部门、本系统行政管理所需的法律、评估、会计、审计等鉴证咨询服务,属于小额零星采购的”适用情形。-第1页-理由描述:本轮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是为晋安区老年人提供的养老服务,同时鉴于晋安区地域广阔,需确定多家供应商以实现老年群体就地、就近养老,拟按行政区划分为九大片区。(六)框架协议采购分类: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选择开放式框架协议的理由:对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为本部门、本系统以外的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需要确定2家以上供应商由服务对象自主选择的,能够确定统一付费标准,因地域等服务便利性要求,需要接纳所有愿意接受协议条件的供应商加入框架协议,以供服务对象自主选择的(七)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12-3123:59:59。(八)采购人或服务对象范围:1、征集人范围:序号行政区划/采购单位类型1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所属采购单位行政区划二、需求调查情况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需求调查情况如下:(一)需求调查方式咨询;论证(二)需求调查对象其他:福州市西园老年公寓、福建微尚生活服务有限公司、福州晋安区华煦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三)需求调查结果1.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居家养老市场在国内占据主导地位,其市场规模已超过4.2万亿元。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和社会需求的多样化,居家养老的市场规模预计将继续扩大。随着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和支付能力的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将持续增长。居家养老服务市场的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5%,预计未来几年仍将保持良好增势。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数据,我国养老已形成“9073”格局,即90%左右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这表明居家养老在我国养老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同时,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和支付能力的提升,社区居家养老市场潜力巨大。主要包括社区养老机构、专业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以及个体居家养老服务提供者。社区养老机构和专业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具有规模优势和专业能力,能够提供全面的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存在较大的竞争,企业需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创新能力以应对市场竞争。根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4-2029年社区居家养老行业市场深度分析及发展规划咨询综合研究报告》显示: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更加多元化和个性化,包括日常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训练、心理咨询等方面。目前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与老年人实际需求之间还存在差距,服务类型相对单一,主要集中在日常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方面。社区或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的养老服务大多仅限于老人物质生活需要,而在精神方面需求上的服务还做得不够。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市场的发展,包括税收减免政策、财政补贴政策等。同时,政府还加强了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的监管和标准化建设,以保障服务的质量和安全。首个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国家标准《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已发布实施,为行业提供了明确的服务标准和操作指南。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对服务供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需要提-第2页-升服务质量和扩大服务范围。人力成本和培训难题也是企业面临的重要挑战。2.市场供给情况根据我国老龄人口增长趋势来看,中国将于2024至2026年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伴随着我国老龄人口的增长,我国的养老相关产业也经历了几个大的发展阶段:截止2022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达到14.9%,人口老龄化程度已高于世界平均水平(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9.3%)。庞大的老龄群体带来的养老需求日渐旺盛,但结合我国提出的“9073”养老模式结构,当前我国养老格局尚不够完善,目前我国居家养老占市场份额96%,社区养老占3%,机构养老占1%,养老市场还无法完全满足我国老年人养老需求。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近年来我国老龄化人口占比不断上升,65岁以上的老龄化人口比例从2015年的9.3%上涨至2022年的14.9%,上涨了5.6个百分点。从2018到2022年一季度,全国养老服务机构数量虽然由16万增长至36万,但是相对于庞大的市场需求来说仍有继续上涨的空间。另外,面对我国居民消费升级的变化和健康需求的扩大,更需要多样化、专业化、针对性的市场开发,机构养老除了数量上的增长外,服务质量也亟待提高。随着老龄化趋势不断加速,中国养市场一直保持着较高增长。2022年中国养老市场规模已超9.4万亿。由于中产阶级养老意识的逐渐扩大,对养老服务需求将进一步提升,预计到2028年,我国养老市场规模或将达到30万亿。3.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情况采购项目:2024年大田县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采购人:大田县民政局。供应商:福建居敬泽惠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标的信息:居家养老服务。数量:1项。中标价(万元):400;采购项目: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采购人:漳州市芗城区民政局。供应商:江苏禾康养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主要标的信息:居家养老服务。数量:1项。中标价(万元):1341;采购项目:台江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福州市台江区民政局。供应商:福建微尚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主要标的信息:居家养老服务。数量:1项。中标价(万元):732.1368;采购项目: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德化县民政局。供应商:江苏禾康养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主要标的信息:居家养老服务。数量:1项。中标价(万元):490。4.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情况无5.其他相关情况因本项目需要尽可能多的供应商参与项目的履行,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提供就近上门服务的原则,尽可能为服务独享提供更多优质且价格低廉的服务,根据本项目拟采用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首先由区民政局作为征集人发起征集,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并签订框架协议;然后由各乡镇(街道)作为采购人根据辖区具体情况,通过直接选定方式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三、采购实施计划(一)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二)采购方式:框架协议(三)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开放式: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征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供应商。-第3页-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四)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专门面向的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五)征集人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征集人证明能够以更低价格向非入围供应商采购相同货物,且入围供应商不同意将价格降至非入围供应商以下的,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征集人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的,应当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1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抄送征集人,由征集人按照单笔公告要求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六)联合征集二阶段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第二阶段单个成交结果由各属地采购中心发布,汇总成交结果由征集人发布,均由系统自动生成、汇总。四、采购需求及分包情况、采购标的(一)分包名称:福州市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1.采购品目:养老服务2.采购标的1)标的名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2)计量单位:项3)采购标的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政府购买服务的分类: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4)标的物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拟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序号服务项类型服务项名称服务内容及描述1服务内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1、“平安通”服务。(中标方需免费提供的基础性服务项目)(1)提供平安通服务智能化设备;(2)需设立24小时响应服务平台,老人紧急呼援后及时响应,并可完成关怀提醒、咨询转介、告警求助、定位查询等服务;(3)每周1次电话联系;其中独居老年人每日1次电话联系。采取技术手段掌握老人活动信息的,可适当减少电话互动。每月1次人工探访服务。具体根据特殊困难老年人“平安通”服务试点工作要求执行。2、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可依据老年人实际需求提供服务项目)在《福州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指导性目录》框架下,开展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康复、巡访关爱(含每月上门探访、生日关怀、节日关怀等)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参照往年定价标准,具体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详见附件。2服务标准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承接主体是指通过法定程序确定的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企业、社会组织,并至少按照以下要求开展服务。1、在本行政区域内(晋安区内)为该项目配备800㎡以上与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相适应的养老服务场所,场所符合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等相关要求;服务场所应按指定要求安装两路以上视频监控,并接入市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投标人需提供服务场所的租赁证明材料或自有产权证明材料;2.有与开展紧急救援服务相适应的信息化系统,以及相匹配的智能监测设备,设立24小时响应服务热线,具有24小时响应老年人服务需求的能力;3.有开展居家上门服务相适应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便携移动式洗澡床、便携式护理包等照料护理设备;4.有提供服务的专业团队,项目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的养老服务或医疗、健康服务业从业经历和经验,服务团队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养老护理员等不少于15人。服务机构应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服务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符合行业要求并具备相关资质,其中养老护理员同时需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老人照护专项证书、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近两年内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并提供劳动合同及证书复印件;5.提供医疗、康复服务的,需具有开展上门医疗康复服务的资质;6.使用市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接受平台监管。3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及结算方式1.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可登录福州市养老服务网申请或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复印件;(3)与申请身份相对应的资格证明材料;(4)能力评估证明(申请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补贴需提供)等。2.受理。社区(村)要指导、协助老年人进行网上申请,指导老年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接到申请后登录福州市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受理补贴资格申请。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应对申请对象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保障范围进行确认。对符合标准的,在社区(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在平台内上报街道(乡镇)审核;对不符合标准的,在平台内注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申请账户。3.审核。乡镇(街道)登录福州市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在5个工作日内对社区(村)的受理结果进行确认。对符合标准的,平台内上报区民政局审核;对不符合标准的,在平台内注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社区(村)。4.审批。区民政局登录福州市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在5个工作日内对乡镇(街道)审核的结果进行确认。对符合标准的,予以审批通过;对不符合标准的,在平台内注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乡镇(街道)。5.提供服务。审批通过后的次月,区民政局通过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将补贴额度发放到补贴对象的养老服务网账户,补贴对象登录补贴账户进入养老服务网向对应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6.结算方式。经过逐级审批后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的服务补贴是以虚拟服务额度形式,每月1日发放至市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服务对象个人帐户,由服务对象或者其委托人按规定选择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服务对象个人帐户实行季度清零制度,不结转、不继承,过期未发生和未使用的服务额度自动清零。通过市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进行监管,各乡镇(街道)根据服务情况据实结算。7.付款方式。各乡镇(街道)选定供应商后,按照市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自动生成的数据统计服务量、金额以及考核结果确认结算金额后报送区民政局审核,由区民政局统一向区政府请款下达乡镇(街道)后支付服务金额,每季度结算付费一次。4.报价方式:按金额报5.服务人员组成要求:无-第5页-6.量价关系折扣: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否7.供应商一般资格要求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如需提供其他材料,需代理机构手动填写具体要求并关联相应格式要求,以下是样例: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包括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需要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如XXXX或XXXX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XXXX或XXXX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截至采购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采购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8.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序号资格要求名称资格要求详细说明无无无9.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1)资格审查方法:审查方法(2)资格审查标准:8.1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收到申请文件后,征集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征集公告的规定,征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核小组完成审核。资格性审查1.资格审查的依据是征集公告和申请文件。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文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1)一般情形:明细未按照征集公告规定提交响应函未按照征集公告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明细1、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完整、清晰。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否则申请文件审核不通过。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将废除入围供应商入围资格并追究入围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征集公告规定的其他申请文件审核不通过情形。8.2协议条件(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审核;1.申请文件的协议条件(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审核按照下列原则进行:(1)审核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2)审核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原则。(3)审核的依据是征集公告和申请文件。2.审核程序2.1审核前的准备工作(1)审核小组认真审阅征集公告,了解审核小组应履行或遵守的原则和申请文件的审核要求。(2)参加审核的征集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征集公告所述范围。3.审查细则(1)审核小组依据征集公告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文件进行协议条件(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征集公告的要求。(2)满足征集公告的要求指申请文件对征集公告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征集公告规定的框架协议范围、框架协议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征集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供应商的义务。(4)审核小组审查判断申请文件是否满足征集公告的要求仅基于申请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征集公告要求的申请文件将被审核小组否决,即协议条件(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审查不通过。(5)审核小组对所有供应商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条件(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审查不通过:①项目一般情形:明细违反征集公告中载明申请文件“审核不通过”“响应无效”条款的规定;未对本征集公告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的未对征集公告的“商务条件”响应的申请文件对征集公告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8.3入围供应商的确定;1.入围供应商的确定及框架协议授予1.1供应商的申请文-第7页-件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该供应商即被确定为入围供应商(不限制入围数量)。申请文件的响应不满足本征集公告要求的,审核不通过。2.入围结果通知和退出通知2.1征集人收到供应商的申请文件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在刊登本次征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公告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付费标准,并动态更新入围供应商信息。入围结果公告同时作为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通知除入围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入围的书面形式。2.2入围供应商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征集人将在收到退出申请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供应商退出公告。3.签订框架协议3.1本项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后,征集人与入围供应商在30日内签订框架协议。8.4第二阶段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由服务对象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注:征集人不负责保证入围供应商在框架协议期限内的服务量。8.5澄清有关问题;(1)对申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审核小组将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供应商代表在审核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审核小组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申请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供应商未按照前述规定向审核小组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审核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3)关于细微偏差①细微偏差指申请文件实质性响应征集公告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申请文件的有效性。②审核小组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供应商在审核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审核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征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征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的要求,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入围资格。审查内容包括:1)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10.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直接选定11.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1)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2)支付时间和条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人和供应商在第二阶段有特殊约定的除外。五、风险控制措施和替代方案该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本项目是否需要组织风险判断、提出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1.国家政策变化风险的应对措施:①采购阶段:按新政策调整②合同签订:终止合同的签订③履约阶段: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2.实施环境变化风险的应对措施:(2)同(1)通过专家评审、咨询或者函询相关市场主体及时了解市场变化情形,适时对采购需求和目标进行调整。根据项目性质设置:1)可预见的:调整采购需求;2)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法律依据:1、《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8页-。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实施条例释义》第七十二条解释中描述“具体而言,以下情况属于不可抗力:一是自然灾害,例如地震、台风、洪水等。二是某些政府行为。例如政府颁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行政措施。三是社会异常事件,例如罢工、战争等。供应商有正当理由不能签订合同不承担法律责任,除正当理由外,供应商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拒绝与采购人订合同。”。3.重大技术变化风险的应对措施:(3)发布更正公告或终止招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节点应对措施法律依据a.采购公告环节根据是否影响预算进行更正或重新开展:1)原预算金额过高:更正公告、设置最高限价2)原预算金额过低:终止采购,报告本级财政部门,调整预算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审核本级各部门的预算草案时,发现不符合编制预算要求的,应当予以纠正;汇编本级总预算草案时,发现下级预算草案不符合上级政府或者本级政府编制预算要求的,应当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由本级政府予以纠正。b.采购过程终止采购活动。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九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c.采购结果环节1)废标。2)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且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须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终止招标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d.合同履行过程终止采购合同《民法典》第七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4.预算项目调整风险的应对措施:①太高:设置最高限价②太低:预算调整、调剂。1)同一项目内合同包预算调整:预算主管部门审批;2)不同项目预算调剂:同级财政部门审批。。5.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风险的应对措施: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依法处理质疑投诉事项,若存在不合理条件的应当及时调整招标文件,并做好解释和安抚供应商的相关工作,在预判处理结果的基础上判断项目是否可以执行。1、影响预算执行:缩短服务期限,更正交付时间。2、妥善处理质疑:组织专家重新评审、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质疑答复等,配合处理投诉。*投诉全流程时长:7个工作日提质疑——7个工作日答复——15个工作日投诉——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视情况暂停30天——30个工作日内投诉处理决定。法律依据:《政府釆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6.采购失败风险的应对措施:分析采购失败原因并处理,尽快重新开展进行二次采购活动。具体措施如下:采购失败原因应对措施法律依据报名不足3家1、了解采购失败原因2、调整预算/调整采购需求/调整资格标准/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变更采购方式/取消注:调整预算、调整采购需求、资格标准改变等实质性条款变动的不得改变原采购方式。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三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第9页-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2、《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执行过程中有关规定的通知》(闽财购[2016]67号)经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流(废)标的货物、服务项目,经过财政部门批准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的,在组织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时,在采购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可以直接组织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采购。依法直接采用竞争性采购方式流(废)标的货物、服务项目及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流标的服务项目,未变更采购方式或经过财政部门批准变更采购方式的,在组织新一轮竞争性谈判或者竞争性磋商采购时,采购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可以直接组织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采购。实质性响应的不足3家采购需求及采购预算不存在问题的情况下,实质性响应供应商的只有2家变更采购方式投标响应文件编制问题(投标响应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公示原因,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九条第五款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补充通知2》第八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以及被废标投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供应商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组成不合法、评审过程受到非法干预)1、供应商串通投标:1)除去串通供应商,其余供应商达法定家数以上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将串通情形报财政部门。2)除去串通供应商,其余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的:终止采购活动,将串通情形报财政部门。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评标委员会组成不合法:1)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补抽评审专家,或经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同意自行选定补足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足评审专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妥善保存采购文件,依法重新组建。2)评审过程受到非法干预: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七十一条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三)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四)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2、《关于印发>的通知》(闽财购〔2016〕40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7.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风险的应对措施:不按规定签订合同应对措施:按照相关法规将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的供应商的情况上报福州市财政局,依法对中标人进行相应处理,并尽快重新开展进行二次采购活动,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的供应商并按照合同总价10%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对违约金不足以偿付损失的部分中标-第10页-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不按规定履行合同应对措施: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及有权要求中标人退还采购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照合同总价10%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偿付招标人损失的部分应由中标人承担。情形应对措施法律依据1、供应商拒签合同正当理由:不可抗力类推下一候选人(若有)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不正当理由1、供应商拒签且有其他中标候选人:1)报告财政部门。2)投标有效期内,类推下一中标候选人;有效期内解决不了,在有效期届满之前通知相关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超过有效期的暂无法律依据。3)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拒签且无其他中标候选人:报告财政部门,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供应商不按规定履行合同(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1.改正后继续履约,按照合同的约定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2.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整改的追诉民事责任(包括赔偿及履约保证金等),同时报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8.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风险的应对措施:①调查阶段:调整②采购文件:标书调整③评审过程:终止评审④合同签订:终止合同的签订,向财政部门备案⑤履约阶段: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第二款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9.其他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无。-第11页-框架协议采购方案征集人: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编制时间:2024年07月01日一、项目总体情况(一)项目编号:K3501112024000001(二)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三)项目所属分类:服务类(四)项目概况: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做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短板”工作,根据《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榕委发〔2017〕14号)、《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和《福州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榕民〔2021〕271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工作,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现结合我区实际为扎实推进中央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规范提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具有晋安区户籍且常住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政府购买服务:1.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4人);2.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359人,其中完全失能老年人0人);3.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150人,其中完全失能老年人0人);4.重度残疾人中的老年人(158人);5.易返贫致贫人口和脱贫不稳定人口中的老年人(0人);6.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161人);7.80周岁及以上未领取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金的老年人(1586人)。以上共计2418人。(以上数据主要来自现服务机构截止2024年4月25日在服务人员统计,实际服务对象人数以实际审批通过的数量为准)服务标准:第1-6类老年人,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其中第2和3类中的完全失能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第7类老年人,按每人每月30元标准。片区划分:本轮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是为我区老年人提供的养老服务,同时鉴于我区地域广阔,需确定多家供应商以实现老年群体就地、就近养老,拟按街(镇)行政区划分为九大片区。(二)用途解决了社会养老机构不足的困难,将大龄下岗女职工和缺乏生活照顾、需要居家看护的孤老这两个困难群体的需要相结合,调动社会和企业的力量出资建立家庭养老院,成为老人、养护员、政府和多方受益的良好模式。但如果长期采用大龄下岗女职工作为服务者,不引进年轻化的专业人才,居家养老将会很难发展到新的高度。全国各地高校已经陆续开办与养老相关的专业,相关产业更应该及时引进专业人才,完善我国养老模式。(三)采购必要性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是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出路;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五)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本部门、本系统-第1页-行政管理所需的法律、评估、会计、审计等鉴证咨询服务,属于小额零星采购的”适用情形。理由描述:本轮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是为晋安区老年人提供的养老服务,同时鉴于晋安区地域广阔,需确定多家供应商以实现老年群体就地、就近养老,拟按行政区划分为九大片区。(六)框架协议采购分类: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选择开放式框架协议的理由:对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为本部门、本系统以外的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需要确定2家以上供应商由服务对象自主选择的,能够确定统一付费标准,因地域等服务便利性要求,需要接纳所有愿意接受协议条件的供应商加入框架协议,以供服务对象自主选择的(七)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12-3123:59:59。(八)采购人或服务对象范围:1、征集人范围:序号行政区划/采购单位类型1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所属采购单位行政区划二、需求调查情况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需求调查情况如下:(一)需求调查方式咨询;论证(二)需求调查对象其他:福州市西园老年公寓、福建微尚生活服务有限公司、福州晋安区华煦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三)需求调查结果1.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居家养老市场在国内占据主导地位,其市场规模已超过4.2万亿元。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和社会需求的多样化,居家养老的市场规模预计将继续扩大。随着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和支付能力的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将持续增长。居家养老服务市场的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5%,预计未来几年仍将保持良好增势。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数据,我国养老已形成“9073”格局,即90%左右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这表明居家养老在我国养老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同时,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和支付能力的提升,社区居家养老市场潜力巨大。主要包括社区养老机构、专业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以及个体居家养老服务提供者。社区养老机构和专业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具有规模优势和专业能力,能够提供全面的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存在较大的竞争,企业需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创新能力以应对市场竞争。根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4-2029年社区居家养老行业市场深度分析及发展规划咨询综合研究报告》显示: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更加多元化和个性化,包括日常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训练、心理咨询等方面。目前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与老年人实际需求之间还存在差距,服务类型相对单一,主要集中在日常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方面。社区或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的养老服务大多仅限于老人物质生活需要,而在精神方面需求上的服务还做得不够。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市场的发展,包括税收减免政策、财政补贴政策等。同时,政府还加强了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的监管和标准化建设,以保障服务的质量和安全。首个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国家标准《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第2页-本规范》已发布实施,为行业提供了明确的服务标准和操作指南。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对服务供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需要提升服务质量和扩大服务范围。人力成本和培训难题也是企业面临的重要挑战。2.市场供给情况根据我国老龄人口增长趋势来看,中国将于2024至2026年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伴随着我国老龄人口的增长,我国的养老相关产业也经历了几个大的发展阶段:截止2022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达到14.9%,人口老龄化程度已高于世界平均水平(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9.3%)。庞大的老龄群体带来的养老需求日渐旺盛,但结合我国提出的“9073”养老模式结构,当前我国养老格局尚不够完善,目前我国居家养老占市场份额96%,社区养老占3%,机构养老占1%,养老市场还无法完全满足我国老年人养老需求。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近年来我国老龄化人口占比不断上升,65岁以上的老龄化人口比例从2015年的9.3%上涨至2022年的14.9%,上涨了5.6个百分点。从2018到2022年一季度,全国养老服务机构数量虽然由16万增长至36万,但是相对于庞大的市场需求来说仍有继续上涨的空间。另外,面对我国居民消费升级的变化和健康需求的扩大,更需要多样化、专业化、针对性的市场开发,机构养老除了数量上的增长外,服务质量也亟待提高。随着老龄化趋势不断加速,中国养市场一直保持着较高增长。2022年中国养老市场规模已超9.4万亿。由于中产阶级养老意识的逐渐扩大,对养老服务需求将进一步提升,预计到2028年,我国养老市场规模或将达到30万亿。3.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情况采购项目:2024年大田县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采购人:大田县民政局。供应商:福建居敬泽惠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标的信息:居家养老服务。数量:1项。中标价(万元):400;采购项目: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采购人:漳州市芗城区民政局。供应商:江苏禾康养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主要标的信息:居家养老服务。数量:1项。中标价(万元):1341;采购项目:台江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福州市台江区民政局。供应商:福建微尚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主要标的信息:居家养老服务。数量:1项。中标价(万元):732.1368;采购项目: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德化县民政局。供应商:江苏禾康养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主要标的信息:居家养老服务。数量:1项。中标价(万元):490。4.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情况无5.其他相关情况因本项目需要尽可能多的供应商参与项目的履行,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提供就近上门服务的原则,尽可能为服务独享提供更多优质且价格低廉的服务,根据本项目拟采用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首先由区民政局作为征集人发起征集,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并签订框架协议;然后由各乡镇(街道)作为采购人根据辖区具体情况,通过直接选定方式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三、采购实施计划(一)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二)采购方式:框架协议(三)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开放式: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征集人应当在收到-第3页-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供应商。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四)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专门面向的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五)征集人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征集人证明能够以更低价格向非入围供应商采购相同货物,且入围供应商不同意将价格降至非入围供应商以下的,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征集人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的,应当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1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抄送征集人,由征集人按照单笔公告要求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六)联合征集二阶段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第二阶段单个成交结果由各属地采购中心发布,汇总成交结果由征集人发布,均由系统自动生成、汇总。四、采购需求及分包情况、采购标的(1)分包名称:福州市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1.采购品目:养老服务2.采购标的1)标的名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2)计量单位:项3)采购标的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政府购买服务的分类: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4)标的物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拟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序号服务项类型服务项名称服务内容及描述1服务内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1、“平安通”服务。(中标方需免费提供的基础性服务项目)(1)提供平安通服务智能化设备;(2)需设立24小时响应服务平台,老人紧急呼援后及时响应,并可完成关怀提醒、咨询转介、告警求助、定位查询等服务;(3)每周1次电话联系;其中独居老年人每日1次电话联系。采取技术手段掌握老人活动信息的,可适当减少电话互动。每月1次人工探访服务。具体根据特殊困难老年人“平安通”服务试点工作要求执行。2、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可依据老年人实际需求提供服务项目)在《福州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指导性目录》框架下,开展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康复、巡访关爱(含每月上门探访、生日关怀、节日关怀等)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参照往年定价标准,具体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详见附件。2服务标准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承接主体是指通过法定程序确定的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企业、社会组织,并至少按照以下要求开展服务。1、在本行政区域内(晋安区内)为该项目配备800㎡以上与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相适应的养老服务场所,场所符合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等相关要求;服务场所应按指定要求安装两路以上视频监控,并接入市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投标人需提供服务场所的租赁证明材料或自有产权证明材料;2.有与开展紧急救援服务相适应的信息化系统,以及相匹配的智能监测设备,设立24小时响应服务热线,具有24小时响应老年人服务需求的能力;3.有开展居家上门服务相适应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便携移动式洗澡床、便携式护理包等照料护理设备;4.有提供服务的专业团队,项目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的养老服务或医疗、健康服务业从业经历和经验,服务团队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养老护理员等不少于15人。服务机构应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服务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符合行业要求并具备相关资质,其中养老护理员同时需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老人照护专项证书、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近两年内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并提供劳动合同及证书复印件;5.提供医疗、康复服务的,需具有开展上门医疗康复服务的资质;6.使用市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接受平台监管。3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及结算方式1.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可登录福州市养老服务网申请或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复印件;(3)与申请身份相对应的资格证明材料;(4)能力评估证明(申请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补贴需提供)等。2.受理。社区(村)要指导、协助老年人进行网上申请,指导老年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接到申请后登录福州市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受理补贴资格申请。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应对申请对象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保障范围进行确认。对符合标准的,在社区(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在平台内上报街道(乡镇)审核;对不符合标准的,在平台内注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申请账户。3.审核。乡镇(街道)登录福州市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在5个工作日内对社区(村)的受理结果进行确认。对符合标准的,平台内上报区民政局审核;对不符合标准的,在平台内注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社区(村)。4.审批。区民政局登录福州市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在5个工作日内对乡镇(街道)审核的结果进行确认。对符合标准的,予以审批通过;对不符合标准的,在平台内注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乡镇(街道)。5.提供服务。审批通过后的次月,区民政局通过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将补贴额度发放到补贴对象的养老服务网账户,补贴对象登录补贴账户进入养老服务网向对应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6.结算方式。经过逐级审批后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的服务补贴是以虚拟服务额度形式,每月1日发放至市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服务对象个人帐户,由服务对象或者其委托人按规定选择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服务对象个人帐户实行季度清零制度,不结转、不继承,过期未发生和未使用的服务额度自动清零。通过市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进行监管,各乡镇(街道)根据服务情况据实结算。7.付款方式。各乡镇(街道)选定供应商后,按照市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自动生成的数据统计服务量、金额以及考核结果确认结算金额后报送区民政局审核,由区民政局统一向区政府请款下达乡镇(街道)后支付服务金额,每季度结算付费一次。4.报价方式:按金额报5.服务人员组成要求:无6.量价关系折扣:-第5页-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否7.供应商一般资格要求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如需提供其他材料,需代理机构手动填写具体要求并关联相应格式要求,以下是样例: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包括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需要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如XXXX或XXXX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XXXX或XXXX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截至采购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采购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8.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序号资格要求名称资格要求详细说明无无无9.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1)资格审查方法:审查方法(2)资格审查标准:8.1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收到申请文件后,征集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征集公告的规定,征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核小组完成审核。资格性审查1.资格审查的依据是征集公告和申请文件。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文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1)一般情形:明细未按照征集公告规定提交响应函未按照征集公告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明细1、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完整、清晰。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否则申请文件审核不通过。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将废除入围供应商入围资格并追究入围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征集公告规定的其他申请文件审核不通过情形。8.2协议条件(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审核;1.申请文件的协议条件(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审核按照下列原则进行:(1)审核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2)审核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原则。(3)审核的依据是征集公告和申请文件。2.审核程序2.1审核前的准备工作(1)审核小组认真审阅征集公告,了解审核小组应履行或遵守的原则和申请文件的审核要求。(2)参加审核的征集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征集公告所述范围。3.审查细则(1)审核小组依据征集公告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文件进行协议条件(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征集公告的要求。(2)满足征集公告的要求指申请文件对征集公告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征集公告规定的框架协议范围、框架协议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征集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供应商的义务。(4)审核小组审查判断申请文件是否满足征集公告的要求仅基于申请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征集公告要求的申请文件将被审核小组否决,即协议条件(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审查不通过。(5)审核小组对所有供应商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条件(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审查不通过:①项目一般情形:明细违反征集公告中载明申请文件“审核不通过”“响应无效”条款的规定;未对本征集公告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的未对征集公告的“商务条件”响应的申请文件对征集公告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8.3入围供应商的确定;1.入围供应商的确定及框架协议授予1.1供应商的申请文-第7页-件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该供应商即被确定为入围供应商(不限制入围数量)。申请文件的响应不满足本征集公告要求的,审核不通过。2.入围结果通知和退出通知2.1征集人收到供应商的申请文件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在刊登本次征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公告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付费标准,并动态更新入围供应商信息。入围结果公告同时作为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通知除入围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入围的书面形式。2.2入围供应商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征集人将在收到退出申请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供应商退出公告。3.签订框架协议3.1本项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后,征集人与入围供应商在30日内签订框架协议。8.4第二阶段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由服务对象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注:征集人不负责保证入围供应商在框架协议期限内的服务量。8.5澄清有关问题;(1)对申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审核小组将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供应商代表在审核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审核小组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申请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供应商未按照前述规定向审核小组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审核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3)关于细微偏差①细微偏差指申请文件实质性响应征集公告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申请文件的有效性。②审核小组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供应商在审核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审核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征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征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的要求,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入围资格。审查内容包括:1)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10.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直接选定11.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1)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2)支付时间和条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人和供应商在第二阶段有特殊约定的除外。五、风险控制措施和替代方案该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本项目是否需要组织风险判断、提出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1.国家政策变化风险的应对措施:①采购阶段:按新政策调整②合同签订:终止合同的签订③履约阶段: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2.实施环境变化风险的应对措施:(2)同(1)通过专家评审、咨询或者函询相关市场主体及时了解市场变化情形,适时对采购需求和目标进行调整。根据项目性质设置:1)可预见的:调整采购需求;2)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法律依据:1、《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8页-。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实施条例释义》第七十二条解释中描述“具体而言,以下情况属于不可抗力:一是自然灾害,例如地震、台风、洪水等。二是某些政府行为。例如政府颁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行政措施。三是社会异常事件,例如罢工、战争等。供应商有正当理由不能签订合同不承担法律责任,除正当理由外,供应商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拒绝与采购人订合同。”。3.重大技术变化风险的应对措施:(3)发布更正公告或终止招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节点应对措施法律依据a.采购公告环节根据是否影响预算进行更正或重新开展:1)原预算金额过高:更正公告、设置最高限价2)原预算金额过低:终止采购,报告本级财政部门,调整预算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审核本级各部门的预算草案时,发现不符合编制预算要求的,应当予以纠正;汇编本级总预算草案时,发现下级预算草案不符合上级政府或者本级政府编制预算要求的,应当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由本级政府予以纠正。b.采购过程终止采购活动。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九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c.采购结果环节1)废标。2)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且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须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终止招标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d.合同履行过程终止采购合同《民法典》第七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4.预算项目调整风险的应对措施:①太高:设置最高限价②太低:预算调整、调剂。1)同一项目内合同包预算调整:预算主管部门审批;2)不同项目预算调剂:同级财政部门审批。。5.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风险的应对措施: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依法处理质疑投诉事项,若存在不合理条件的应当及时调整招标文件,并做好解释和安抚供应商的相关工作,在预判处理结果的基础上判断项目是否可以执行。1、影响预算执行:缩短服务期限,更正交付时间。2、妥善处理质疑:组织专家重新评审、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质疑答复等,配合处理投诉。*投诉全流程时长:7个工作日提质疑——7个工作日答复——15个工作日投诉——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视情况暂停30天——30个工作日内投诉处理决定。法律依据:《政府釆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6.采购失败风险的应对措施:分析采购失败原因并处理,尽快重新开展进行二次采购活动。具体措施如下:采购失败原因应对措施法律依据报名不足3家1、了解采购失败原因2、调整预算/调整采购需求/调整资格标准/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变更采购方式/取消注:调整预算、调整采购需求、资格标准改变等实质性条款变动的不得改变原采购方式。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三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第9页-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2、《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执行过程中有关规定的通知》(闽财购[2016]67号)经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流(废)标的货物、服务项目,经过财政部门批准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的,在组织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时,在采购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可以直接组织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采购。依法直接采用竞争性采购方式流(废)标的货物、服务项目及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流标的服务项目,未变更采购方式或经过财政部门批准变更采购方式的,在组织新一轮竞争性谈判或者竞争性磋商采购时,采购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可以直接组织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采购。实质性响应的不足3家采购需求及采购预算不存在问题的情况下,实质性响应供应商的只有2家变更采购方式投标响应文件编制问题(投标响应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公示原因,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九条第五款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补充通知2》第八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以及被废标投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供应商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组成不合法、评审过程受到非法干预)1、供应商串通投标:1)除去串通供应商,其余供应商达法定家数以上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将串通情形报财政部门。2)除去串通供应商,其余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的:终止采购活动,将串通情形报财政部门。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评标委员会组成不合法:1)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补抽评审专家,或经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同意自行选定补足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足评审专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妥善保存采购文件,依法重新组建。2)评审过程受到非法干预: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七十一条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三)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四)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2、《关于印发>的通知》(闽财购〔2016〕40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7.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风险的应对措施:不按规定签订合同应对措施:按照相关法规将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的供应商的情况上报福州市财政局,依法对中标人进行相应处理,并尽快重新开展进行二次采购活动,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的供应商并按照合同总价10%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对违约金不足以偿付损失的部分中标-第10页-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不按规定履行合同应对措施: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及有权要求中标人退还采购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照合同总价10%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偿付招标人损失的部分应由中标人承担。情形应对措施法律依据1、供应商拒签合同正当理由:不可抗力类推下一候选人(若有)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不正当理由1、供应商拒签且有其他中标候选人:1)报告财政部门。2)投标有效期内,类推下一中标候选人;有效期内解决不了,在有效期届满之前通知相关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超过有效期的暂无法律依据。3)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拒签且无其他中标候选人:报告财政部门,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供应商不按规定履行合同(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1.改正后继续履约,按照合同的约定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2.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整改的追诉民事责任(包括赔偿及履约保证金等),同时报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8.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风险的应对措施:①调查阶段:调整②采购文件:标书调整③评审过程:终止评审④合同签订:终止合同的签订,向财政部门备案⑤履约阶段: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第二款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9.其他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无。-第1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人工探访服务 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试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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