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土资源利用计划联动方案编制 土地储备 土地储备计划及土地储备滚动计划编制 土地专项准备计划及土地专项准备滚动计划编制 净增空间指标计划编制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
一、项目编号:310115000240516100420-15116268
二、项目名称:浦东新区国土资源利用计划联动方案编制项目(2024年度)-土地储备等4项计划编制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浦东新区国土资源利用计划联动方案编制项目(2024年度)-土地储备等4项计划编制
2860000.00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浦东新区严家桥1号7号楼
91.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浦东新区国土资源利用计划联动方案编制项目(2024年度)-土地储备等4项计划编制
浦东新区国土资源利用计划联动方案编制项目(2024年度)-土地储备等4项计划编制
包括浦东新区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及土地储备滚动计划(2024-2026年)编制、浦东新区2024年度土地专项准备计划及土地专项准备滚动计划(2024-2026年)编制、2024年度划拨类土地供应计划及划拨类土地供应滚动计划(2024-2026年)编制、2024-2026年净增空间指标计划编制
围绕《上海市国土空间近期规划(2021-2025)》及近期规划确定的规划目标,结合浦东新区国土资源利用现状和潜力,科学合理、统筹联动编制2024年国土资源利用年度计划和2024-2026年三年滚动计划,合理安排规划实施时序,引导开发建设向重点地区集聚,保障重大建设项目空间落地,提升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化水平,强化国土空间高质量利用,突出体现“储供联动、增减联动、增存联动”。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详见招标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景社,赵璃,董志国,王春晖,杨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相关规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988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 址:锦安东路475号2号楼
联系方式:021-20742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上咨协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龙华东路818号金融A座1601室
联系方式:021-637878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洁敏
电 话:021-63787837
附件信息:
浦东新区国土资源利用计划联动方案编制项目(2024年度)-土地储备等4项计划编制.pdf985.7K
项目编号:310115000240516100420-15116268浦东新区国土资源利用计划联动方案编制项目(2024年度)-土地储备等4项计划编制公开招标文件采购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2号楼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四章招标需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310115000240516100420-15116268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三、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预算包号包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或包基本概况介绍最高限价(元)备注1浦东新区国土资源利用计划联动方案编制项目(2024年度)-土地储备等4项计划编制802874000.00本项目包括浦东新区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及土地储备滚动计划(2024-2026年)编制、浦东新区2024年度土地专项准备计划及土地专项准备滚动计划(2024-2026年)编制、2874000.001浦东新区国土资源利用计划联动方案编制项目(2024年度)-土地储备等4项计划编制802024年度划拨类土地供应计划及划拨类土地供应滚动计划(2024-2026年)编制、2024-2026年净增空间指标计划编制共四个计划编制。2874000.00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具有国家或省级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浦东新区国土资源利用计划联动方案编制项目(2024年度)-土地储备等4项计划编制资格审查要求包1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项目级/包级1自定义国家或省级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资质乙级及以上项目级2自定义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根据沪财采【2022】11号文要求,项目级2自定义纳情况声明函提交声明函项目级3自定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项目级五、投标报名:1、报名时间:2024-06-21至2024-06-28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节假日除外)。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进行报名。3、招标文件售价:0元,招标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24-07-1214:00:00时前半小时内派授权代表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上海市黄浦区龙华东路818号金融A座1601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有效证明出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另行提供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不密封进投标文件)。八、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4-07-1214:00:00时整在上海市黄浦区龙华东路818号金融A座1601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九、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2)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对电子招标的要求自行完成调试)出席开标仪式。(如有条件,供应商可自备无线网络)。携带纸质投标文件1正2副。(3)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政府采购网上最新招投标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规定操作,如因技术操作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开标、评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2号楼邮编:201204联系人:李琦联系电话:021-20742519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上咨协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龙华东路818号金融A座1601室邮编:200023联系人:罗洁敏联系电话:021-6378783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二2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3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财政部、环境保护保部发布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有效期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4小微企业有关政策□仅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面向大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4小微企业有关政策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5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6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7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转包:不接受转包分包:接受非主体任务的分包投标人能将部分工作分包给有经验的分包人,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分包的工作内容及分包商。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请提供联合体协议书。9是否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10是否提供演示不进行演示系统演示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11是否提供样品不要求提供样品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12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2份。13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服务台根据报名时预留地址寄送中标通知书。14投标保证金金额:0万元;交纳: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采购公告》六规定交纳。若一次投多个标项,只需交纳一个标项的投标保证金(按所需保证金最大额的标准交纳为准)。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交入投标保证金时取得的第二联“供应商退款凭据”到招14投标保证金标方服务台办理,招标方以电汇或转账等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15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7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拨付第一期费用,支付合同价的50%;2)乙方提交成果,并经甲方确认完成全部工作后,支付合同价的40%。3)项目通过验收后6个月内,支付合同价的10%。18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9投标文件的接收招标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接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送达回执、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应单独提供,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提供回执,视同不需要回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3、仅以非纸制文本形式的投标文件;4、未成功办理投标人报名手续的;5、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书面通知(加盖公章)招标方,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0招标方代理费用本项目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成交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下述费用: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相关规定。21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上海上咨协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一、总则(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方”系指组织本项目采购的上海上咨协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采购人”系指委托招标方采购本次货物、服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4、“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总称。(三)投标人及委托有关说明1、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员工(或投标人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四)投标费用附件9: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投标人全称(公章):招标编号:附件10:小微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12:正本或副本浦东新区国土资源利用计划联动方案编制项目(2024年度)-土地储备等4项计划编制项目编号:310115000240516100420-15116268(标项)技术文件投标人全称:地址:时间:附件13:技术文件目录(1)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14,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2)项目总体服务方案(可包含且不限于对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等);(3)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15);(4)人员组织结构及人员资格情况(包括年龄、履历、简介及职务等)(格式见附件16);(5)服务承诺,包括组织承诺、管理承诺、技术承诺等;(6)投标人履约能力(可包含且不限于技术力量情况、投标人各项能力证书);(7)拟分包情况说明(如有)。(8)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附件14:评分对应表评分对应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评分项目投标文件对应资料投标文件页码对应第三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授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15:项目负责人情况表项目负责人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和专业从事本类项目工作年限联系方式职业资格技术职称聘任时间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授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16:人员资格情况表人员资格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组成员姓名年龄在项目组中的岗位学历和毕业时间职业资格进入本单位时间相关工作经历联系方式····授权代表签名:日期:(以下附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供即可,无需密封进投标文件)附件17: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上海上咨协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6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土资源利用计划联动方案编制 土地储备 土地储备计划及土地储备滚动计划编制 土地专项准备计划及土地专项准备滚动计划编制 净增空间指标计划编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