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教师和专项招聘名师名校长考试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教育局2024)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教育局武汉经开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和专项招聘名师名校长考试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QS-FWD-2024-102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13-2024-01174
三、项目名称
武汉经开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和专项招聘名师名校长考试服务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人才市场评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武汉-江岸建设大道1001号,武汉人才集团19楼
中标(成交)金额:116.00428(万元)
综合评分法:94.50(分)

服务类

名称:武汉经开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和专项招聘名师名校长考试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提供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和专项招聘名师名校长考务工作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小组成员
李琴,姚杰,吴清(组长)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7-15
2、评审地点:107(一楼三号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中标金额的1.5%收取
2、收费金额:1.74(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如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投诉函。监督电话:027-84751513。2、账号信息(转账需备注清楚项目编号)①单位全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汉南分公司②银行账号:77590180802325118③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岸支行3、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可按照《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内容进行办理政采贷事宜,联系电话02784751513。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教育局
地   址:武汉经济开发区川江池二路29号春笋D栋
联系方式:027-848978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 香港路261号第1、2层第4档
联系方式:027-856013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剑波 梁晓玉 孙云飞 刘念
电   话:027-85601367

相关下载

武汉经开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和专项招聘名师名校长考试服务项目-磋商文件.pdf
定:2024公告附件采购需求.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计划备案单编号:420113-2024-01174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武汉经开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和专项招聘名师名校长考试服务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WHQS-FWD-2024-102(服务类电子标)采购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教育局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解放大道1166号融创融汇广场5楼505室温馨提示(本提示内容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磋商文件为准。)一、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前,应当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市民之家四楼大厅办理点)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二、供应商应依法妥善保管和使用CA数字证书(账号密码)、电子签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本项目使用CA数字证书(供应商的账号密码)、电子签章等形成的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等内容,将被视为具备法律效力且得到了供应商确认。三、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或错误投递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四、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磋商小组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五、供应商应按照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客户端的要求,对客户端中每一项的要求上传对应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如未按照客户端要求对应上传的,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可视为其未提供该项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六、供应商一旦依法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将会随成交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采购信息发布网上,接受社会监督。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书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投标五、磋商过程六、评审七、成交事项八、质疑和投诉九、合同授予十、履约验收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十二、无效投标和废标十三、纪律和监督十四、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办法一、总则二、评审办法三、磋商评审程序四、评审办法附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一、资格审查文件(一)资格条件承诺函(二)资格审查文件组成及要求(三)联合体协议书(仅适用于联合体投标)(第二部分价格商务技术部分)一、投标函及附件(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报价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报价明细三、商务文件(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二)资格证明文件(三)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承诺和声明)(五)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七)业绩情况一览表(八)信誉、信用等证明文件(九)商务偏离表(十)其它四、技术服务方案(一)技术要求(二)技术偏离表(三)其它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书项目概况武汉经开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和专项招聘名师名校长考试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并于2024年07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WHQS-FWD-2024-102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3-2024-011743.项目名称:武汉经开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和专项招聘名师名校长考试服务项目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万元):1406.最高限价(如有):117.27628万元7.采购需求:提供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和专项招聘名师名校长考务工作,采购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第1页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必须参照以上划型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国家人社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7月0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获取,获取服务联系电话:40063981783、获取地点:网上获取,获取服务联系电话:40063981784、方式: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58.49.165.12:9090/jingkai/views/announce/home.html)直接获取,流程如下:(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由系统后台人员审核通过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进行办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址:http://58.49.165.12:9090/jingkai/views/announce/home.html5、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4年07月0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3、3、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58.49.165.12:9090/jingkai/views/announce/home.html)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五、开启1.时间:2024年07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第2页七、其他补充事宜1、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2、账号信息(转账需备注清楚项目编号)①单位全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汉南分公司②银行账号:77590180802325118③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岸支行3、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可按照《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内容进行办理政采贷事宜,联系电话02784751513。4、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4006398178。5、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采购办,联系电话027-84751513。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教育局地址:武汉经济开发区川江池二路29号春笋D栋联系电话:027-848978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166号融创融汇广场5楼505室联系方式:胡剑波梁晓玉孙云飞刘念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剑波梁晓玉孙云飞刘念电话:027-85601367第3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1.1.1采购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教育局1.1.2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1.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电话:027-847515131.1.4项目名称武汉经开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和专项招聘名师名校长考试服务项目1.1.5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1.6项目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1.2.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合同履行期限(实质性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1.3.2付款方式(实质性要求)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成交金额支付20%,项目实施完成后据实结算。1.4.1申请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1.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书》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2.须提供的证明文件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中的《资格审查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3“★”号条款定义“★”号条款为核心条款(参数),不满足任一项“★”号条款(参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1.4.3及处置(实质性要求)数)将被视为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导致响应文件被判定为无效。1.5.1签字和(或)盖单位章要求(实质性要求)“盖单位章”是指:(1)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各方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盖单位章”页面下标处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3)第(2)款中,只要求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的,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联合体各方均盖章的,可先由联合体成员通过书面形式加盖相应单位法人公章后,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再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CA数字证书在响应文件中对应页面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电子印章。“签字”是指: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在要求“签字”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1.5.2是否需要纸质响应文件否,只需递交电子文件1.5.3电子版响应文件加密及时间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58.49.165.12:9090/jingkai/views/announce/home.html)”,选择所投包号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58.49.165.12:9090/jingkai/views/announce/home.html)”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提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1.5.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参加磋商会(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见第一章磋商邀请(2)磋商形式说明(两种方式均可):供应商参加现场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或CA证书(账号、密码)参加磋商;供应商不参加现场磋商的,可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供应商可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网在线参加磋商,并实时在线关注磋商情况。1.6.1竞争性磋商文件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合同草案条款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1.6.2磋商小组的组建(1)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2)评审专家产生方式: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1.7.1是否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3名。1.7.2成交后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人资质要求:1.8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评审中不再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本项目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对于小微企业评审时价格扣除比例按以下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满足本磋商文件第1.4.2条的规定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满足本磋商文件第1.11条的规定且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第6页(七)业绩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完成时间项目名称供货内容合同总额买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1.2.3.4.5.6.7.8.9.…注:供应商须按上表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合同)。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八)信誉、信用等证明文件8-1信誉证明文件企业或产品获得的荣誉证书等。8-2信用承诺书武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市场主体名称: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行政区划代码:主管部门:承诺内容:(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72号)要求,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武汉)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承诺单位(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承诺日期:(九)商务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采购要求响应偏离情况支持材料所在页码遵守声明: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1)供应商应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在《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中逐条应答,表明拟供服务对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作出的实质性响应,如有偏差和例外,应予以说明。不可简单复制粘贴或缺漏项应答。(2)对有具体服务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拟供服务的具体(实际)响应及技术支持资料,并在《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中明确技术支持材料所在页码,以便磋商小组逐项对应评审。未按上述要求制作或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将可能导致磋商小组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判定,相关指标可能被视为负偏离。(3)如果供应商应答内容与其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不一致且技术支持资料指标不满足采购要求的,磋商小组可依据佐证材料直接判定该项指标为负偏离,如果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为谋取成交恶意篡改《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中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或服务响应栏中应答的技术指标与其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明显不符的,磋商小组可认定其行为为弄虚作假而认定其响应文件无效。(十)其它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和证明材料;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和说明。四、技术服务方案(一)技术要求1、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技术服务方案;2、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所涉及的技术服务支持资料;3、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提供技术服务资料。(二)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磋商文件条款项招标技术指标投标技术指标响应/偏离说明遵守声明: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注: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三)其它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的其它技术资料;2、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武汉经开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和专项招聘名师名校长考试服务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成交金额支付20%,项目实施完成后据实结算。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特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和专项招聘名师名校长考务工作进行服务外包。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和专项招聘名师名校长考务服务项目:此项目拟招聘200人(具体人数以政府核批人数和此项目采购公告为准),原则上定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与采购方主管部门要求保持一致。服务内容明细如下:1、制定招考实施方案。招考实施方案需报采购方审核通过方可实施。2、发布招考公告。在有影响力的考试网络平台发布招考公告。3、报名工作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技术成熟的网络报名平台,网上报名工作需采用规范化考试网络报名系统,含网上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资格查询、在线缴费、考场编排、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功能。4、笔试工作要求。笔试工作主要为命题阅卷及组考,工作过程中需确保组考严谨且全程保密工作到位。命题和阅卷委托政府所属专业考试机构。笔试组考:(1)需提供参照标准化考场场地,并按要求完成考场布置:标准为30人/考场。考场教室需配置高清摄像头,考试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考场配置屏蔽仪、金属探测仪、考场专用时钟等配套考试用品;统一考场草稿纸,考生不得携带手机、手表等违禁物品进场;考试期间统一考务广播指令、规范考点证件和手机使用管理,考点实行全封闭管理。(2)需安排好各考点的监考老师和工作人员。监考老师和工作人员全员需持监考证。各考室监考老师2名,各考点组织笔试工作人员配备齐全、充足(含考务监督、楼层巡视、后勤保障、试卷验收、专职保健医生等),保障笔试工作正常有序进行。(3)保密工作要求:需统一组织考点监考老师和工作人员进行封闭式培训,并签订保密协议,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5、面试要求: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试行)》(武人社发[2019]30号)组织面试工作。(1)面试内容及形式。在采购方要求明确面试测评要素的前提下制定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试讲面试、竞聘演讲等形式进行。(2)制定面试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包含面试形式、面试时限、面试命题、面试具体组织程序及评分标准,面试考官及考务人员组成、面试考场设置、面试评分方法、组织领导和纪检监督等。面试实施方案需报采购方审核通过方可实施。(3)发布面试公告。采购人接到市直主管部门或区人社部门的通知后于面试前至少5天向社会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一般应包括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形式、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所需证件及相关材料和考生应知晓的面试规则等内容。(4)组建面试考官组。每个面试室设一个考官组,每组考官7人,分别在武汉市三个及以上区范围内选派考官。面试考官需持考官证上岗。面试考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素养:①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②遵纪守法,严守工作秘密;③参加过面试考官培训,熟悉面试方式及具体测评程序、内容、技巧,有较为丰富的选人用人经验;④担任主考官的,应当讲普通话,口齿清晰,表达流畅,具有丰富的面试经验和专业知识;⑤具有正常履行考官职责的身体条件;⑥具备采购方要求的其它条件。选派考官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在考前一天通知考官面试任务和集中时间、地点,不得告知面试组织单位具体信息。面试前1小时,考官必须参加面试培训,了解面试任务,熟悉面试步骤,掌握评分标准,明确考官职责。并签订保密协议,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5)组建考务工作专班。考务工作专班一般包括考场负责人、计分员、核分员、计时员、引导员及保卫、后勤、医务等工作人员。每个面试室设监督岗,并配备监督人员。(6)面试命题要求。命题方需为政府所属专业考试机构。命题原则、测评重点、题本结构、面试时长、分值等命题相关要求遵循采购方意见。(7)考场布置。①面试考场设考务办公室、面试室、候考室及公示栏。考务办公室应配有考场负责人、试卷负责人、相关技术及考务保障人员等;面试室应配有2-3名工作人员,分别负责计时、计分、核分及监督工作;候考室应有1名监考员及1名引导员;考场分布多楼层的还应设置楼层协调员;考点要配备专职保健医生。②面试室设考官席、考生席、工作人员席,并设置相应标示牌及计时设备。面试室配备录像设备,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室配置屏蔽仪、金属探测仪、时钟等配套考试用品。③候考室应避免考生与考官、面试室工作人员以及面试结束的考生传递信息。④面试前一天,采购方需对考场的安全性、规范性进行检查。(8)工作人员培训。面试前需组织考场工作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熟悉考试流程、考场规则、相关工具使用方式及纪律要求,并签订保密责任书,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9)面试工作实施:严格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面试工作规程(试行)》(武人社发[2019]30号)中实施要求实施。6、后勤保障要求。(1)做好面试期间考官及工作人员中餐安排,要求具备正规餐饮资质,保障安全卫生。(2)按照《武汉市人事考试院考务经费支出管理实施办法》(武人社办[2023]9号)标准发放考官、工作人员考务(劳务)费。7、纪律与监督。所有参与的考官、工作人员要回避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对违反面试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报请相关部门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面试工作全程接受采购方纪检部门、人事主管部门以及社会监督。附件:服务清单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和专项招聘名师名校长考试服务项目清单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按5500人笔试,600人面试预算)一网络服务1信息发布网站发布信息项1项目制,一次性收取 (各环节公告发布)1信息发布微信公众号推送项1项目制,一次性收取 (各环节公告发布)2网上系统系统支持套1含网上报名 、考场编排 、准考证下载 、照片上传 、成绩查询等;3报名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服务项1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服务费二笔试服务1入闱命题费笔试命题套5《职测》、《教育综合知识A/B》,《专业知识A/B》按5套预算2考场租赁费理论考试场189184个考场+5个考务室,如甲方协调此项据实结算3考评员考务费远城区(含交通费及餐费)人370每考场考评员2人,184个考场*2人=368人,预备2人4外围保障服务人员考务费外围保障服务人80含现场专业人员服务(引导员、联络员、楼层管理员、其它保障服务人员等)共2场考试,合计80人5工本费制卷费、答题卡份5500预算5500人6阅卷费评卷、阅卷登分费份5500专业机器阅卷(纯客观题10元/人)或人工阅卷(主客观题结合30元/人),按考生人数计7医护人员医护服务人31医2护8救护车应付突发状况台1驻场救护车三面试服务1考官评审费考官评审人1657考官/场,23考场*7人+4人=165个考官(4人为备用考官)。邀请考官库专家和行业领域专家参与面试。根据面试时长适当调整,含个税代缴。2文本费试讲题本套28按照28个学段学科预算,含部分幼儿园及名师名校长学科2文本费制卷费考场23按23个考场预算,含名师名校长考场5个3工本费面试评分资料印刷费考场23面试评分表、面试平衡表、面试评分汇总表、考生面试成绩确认表、展板横幅等宣传4设备租赁费设备租赁考场23面试设备租赁,屏蔽仪、金属探测仪、摄像头等5场地费场地租赁考场23面试场地租赁费,含考点外围布置(考生须知、一览表、平面图、公示栏、指引标识等KT版制作)如甲方协调此项据实结算6工作人员考务费面试服务人400含现场专业人员服务(包含计分员、计时员、监督员、候考室人员、引导员、引考员、备课员、听分员、登分员、其它保障服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面试时间为全天(7:00-17:00),预计400人7餐费早餐份650考官+工作人员+巡视+部分考生,按650份预算7餐费午餐份900按900人预算,包含考官、下午考生、工作人员、巡考人员8考务物资考务物资项1茶水、咖啡、矿泉水、指引、席次卡、胸贴、设备、备用防疫物资及文具损耗等9医护人员医护服务人42医2护10救护车应付突发状况台2驻场救护车四项目服务费项1按照一至三项合计金额*20%项目服务费率五收入报名费项0.8按1500人考1科,4000人考2科预算,收入按照80%抵扣,据实结算六税费项1按照一至五项合计金额6%计算,据实结算合计计算方式:一+二+三+四+五+六武汉人才集团有限公司卖人才市评有限公司专注高效的综合型人力资源服务供应商3.1.10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教育局的武汉经开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和专项招聘名师名校长考试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武汉经开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和专项招聘名师名校长考试服务项且,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武汉人才市场评荐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2人,营业收入为1985.7万元,资产总额为1529.9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武汉人才市场评荐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7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开招聘教师和专项招聘名师名校长考试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