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疏浚工程 疏浚工程施工中标结果公示(江苏省刘庄船闸管理所2024)
刘大线航道54K+185~55K+700段疏浚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900-HJGC-C2024-0004
二、项目名称:刘大线航道54K+185~55K+700段疏浚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淮安市航道工程有限公司
913208001394416873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枚皋路19号(淮安智慧谷)B1号楼13层
94.15
890370.6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刘大线航道54K+185~55K+700段疏浚工程
施工范围:疏浚士方39271.47立方米,具体见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周建明
执业证书信息:苏232070805623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树芳、王兆和、卞红霞、邹狮、顾俊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苏招协[20221002号和苏价服[2014]383号规定收费标准的39.6%计取,6636.6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江苏省刘庄船闸管理所
单位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新桥村
联系人:王威
联系电话:0515-83630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盐城市建军东路84号五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5-881552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5-8815528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刘大线航道54K+185~55K+700段疏浚工程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淮安市航道).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刘大线航道54K+185~55K+700段疏浚工程
品目
疏浚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江苏省刘庄船闸管理所
行政区域
盐城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5日 17:4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无
总成交金额
¥89.0371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丹丹
项目联系电话
0515-88155285
采购单位
江苏省刘庄船闸管理所
采购单位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新桥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851071191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棕榈泉广场1-3幢8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丹丹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900-HJGC-C2024-0004项目名称:刘大线航道54K+185~55K+700段疏浚工程施工项目采购单位:江苏省刘庄船闸管理所代理机构: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7月总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1第二章磋商须知…………………………………………4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3第四章项目需求…………………………………………20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5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8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刘大线航道54K+185~55K+700段疏浚工程施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900-HJGC-C2024-00042、项目名称:刘大线航道54K+185~55K+700段疏浚工程施工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02.96万元5、最高限价:96.87万元6、采购需求:本项目包括对刘大线航道54K+185~55K+700段对上下游引航道进行疏浚,工程设计疏浚士方39271.47立方米,具体见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7、工期:60日历天。8、质量目标:合格。9、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处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建造师或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9日18:00时(北京时间)地点: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建军东路84号五楼)。方式:凡自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或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到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建军东路84号五楼)获取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电话(手机)和电子邮箱,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注:未参加本采购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本项目的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售价:500元1.4.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盐城市建军东路84号五楼)1.5.五、开启时间:2024年7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1.6.地点: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盐城市建军东路84号五楼)1.7.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1.8.七、其他补充事宜1、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件1份(电子版载体为U盘(不得设置密码并保证无病毒),电子版文件分为2个部分(存储在一个U盘内),一部分为投标文件的正本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存储的电子版;另一部分为报价清单,报价清单用EXCEL软件,U盘表面应标明投标人名称(可为简称))。电子版文件一并放入封袋内)。2、投标保证金: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1.9.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10.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苏省刘庄船闸管理所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新桥村江苏省刘庄船闸管理所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15-836306281.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建军东路84号五楼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15-881552851.1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工、王先生电话:0515-88155285、836306281.13.第二章磋商须知(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1.2本项目按照项目分包,分别确定各分包成交供应商。2、项目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3.1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3.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4、参加磋商费用4.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江苏省刘庄船闸管理所(以下简称:采购人)和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供应商一旦领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6、磋商文件的询问及修改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五日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五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7、磋商文件的解释7.1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1.2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2.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3.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3.2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3.3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信证明文件”。4、磋商响应报价表4.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清单汇总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4.2标的物详见项目需求。4.3有关费用处理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4.4其它费用处理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4.5报价采用的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4.6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5.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5.2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5.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三、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1.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及参加的分包号;(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1.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1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2采购人有权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3、迟交的响应文件3.1采购人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4.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4.3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5、磋商响应有效期5.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磋商与评审1、磋商仪式1.1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2、磋商小组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5.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5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成交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6.1磋商程序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6.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6.1.3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6.1.4各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如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2评审方法和标准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6.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磋商文件第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五、成交1、确定成交单位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2、质疑处理2.1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2.3未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2.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4.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2.4.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2.4.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2.4.4提起质疑的日期;2.4.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5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参加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1、签订合同1.l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天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4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鼓励采购人对AA评级及以上政府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1.13.1.1.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在我单位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标的注册地在盐城的中小企业,在履约过程中如遇到资金困难,凭中标通知书可在与盐城市财政局签署了《盐城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融资业务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办理授信申请。相关事宜可向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515-86663502。1.14.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见范本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110-8-2008)》的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序号条款号信息或数据11.5.1合同价格和费用承包人按固定单价方式确定承包合同价格,但发包人有权拒绝明显偏高的不平衡单价23.1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职责和权力:310.1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提交时间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的10天内提交给总监理工程师411.1工期:60日历天513.1.5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合格本工程的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事故615.1(6)工程量清单中某单项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20%,并且对合同总价的影响幅度超过2%时,应调整该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717.1.6承包人应将月度计量报表于每月25日前报发包人及监理人817.3.5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的10%为工程预付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移交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经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100%(以市中心项目批复为准)。以上付款均不计息。注:合同签订时,经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一致,可支付本项目合同总价的10%作为项目启动预付款;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由双方另行商定。以上价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承包人提供增值税务发票。919.1工程缺陷责任期:/。10业主未支付金额的利息率:0% 12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人民币 500 元/天误期赔偿费限额:合同总价的10%12履约担保金履约担保金额:本项目无须缴纳履约保证金。13其他1、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上述费用后方可签订合同。2、承包人在签订并履行合同协议时,同时应签订并履行《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格式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附件。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书面文件;(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4.承包人项目经理:。5.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安全目标实现。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以下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的10%为工程预付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移交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经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100%(以市中心项目批复为准)。以上付款均不计息。注:合同签订时,经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一致,可支付本项目合同总价的10%作为项目启动预付款;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由双方另行商定。以上价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承包人提供增值税务发票。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日历天。9.本协议书一式肆份,合同双方各执两份。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二:廉政合同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史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工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工作人员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上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全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是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承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为在(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的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一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的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佣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主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后失效。5.本合同一式肆份,合同双方各执两份。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33.1.第四章项目需求一、工程名称:刘大线航道54K+185~55K+700段疏浚工程施工项目二、招标范围、采购清单与技术要求:1、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对刘大线航道54K+185~55K+700段对上下游引航道进行疏浚,工程设计疏浚士方39271.47立方米。2、采购清单详见工程量固化清单;3、技术要求详见设计图纸。三、工期、质量目标及安全目标:1、工期:60日历天。2、质量目标:合格。3、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事故。四、投标报价说明1、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含暂定金额、含安全生产费、含职工工伤保险费】为人民币96.87万元。2、招标控制价确定依据:2.1编制范围及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110-8-2008版)》;(2)施工磋商文件和施工设计图纸;(3)《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9年版)及相应配套的文件;3、投标报价要求3.1投标报价范围3.1.1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投标价格是指为完成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招标范围内施工图纸中的全部工程以及临时工程的实施、完成和保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劳务费、青苗费、管理费、协调履约保证费、安装费、维护费、利润、税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全部费用,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提出的投标报价单价或总额价为依据。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气候条件风险以及地质情况等一切因素。3.1.2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中的细目、名称、数量、计量单位不得改变。(1)投标人在编制投标价时应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和本工程特点自主报价,工程细目综合单价中包含了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包含措施费)、利润、税金、规费及其它招标文件规定含在综合单价或总额价中的费用。(2)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投标人编制报价的依据,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列出的数量为准,未经招标人书面认可或修改,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标段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漏报的工程子目或单价,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总额价中;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或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仍按招标文件给出的工程量清单核准其报价。(3)所有建筑垃圾(含拆除的垃圾)必须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清理及外运(抛弃点自行考虑),此部分不单独计量,报价时需计入相应单价和总价中。(4)在工程实施期间不得损坏和污染发包人正在使用的设备、已完设施及其他任何建筑,不能影响和干扰其他施工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得对公众人员造成任何损伤,否则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在工程交工验收之前,承包人应对已完的成品或半成品工程做好保护工作,承包人为采取相应保护措施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均计入投标报价中。3.2投标报价的方式建设工程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以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由采购人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基础填报相应的单价并计算合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和采购人对工期、质量等的要求,并计入单价,中标后竣工结算时除施工合同约定允许调整外单价不予调整。3.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清单项均需计算并填写单价、合价。对施工中发生的所有措施费及可预见费用等,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计入单价和总价。3.4投标报价文件编制的依据3.4.1采购人提供的磋商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3.4.2采购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3.4.3(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110-8-2008版)》;(2)施工磋商文件和施工设计图纸;(3)《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9年版)及相应配套的文件。3.5投标报价文件编制的要求3.5.1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一起参照阅读;3.5.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填入,采购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得作任何更改变动,如果投标人认为清单内容有误或遗漏,只能通过答疑的方式由采购人统一修改更正;3.5.3除不可竞争费用(安全生产费、职工工伤保险费)、暂列金额不得调整外,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施工方案及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水平情况不低于成本报价;3.5.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材料(工程设备)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材料(工程设备)外,其余材料(工程设备)在合同实施期间材料(工程设备)价格不因市场变化或其他任何因素变化而变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工程项目合同的风险;3.5.5如投标人在投标时承诺质量标准达到合格以上等级的,应在投标报价时足额考虑创优所增加的施工成本,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3.5.6单价的组成: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3.5.7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根据磋商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特征描述确定单价计算。单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3.5.8投标人应根据苏交规[2012]9号《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必须包含“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招标人以固定价的形式列入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报价时应按不低于投标控制价的1.5%计入投标总报价,在投标时不得修改该项费用。3.5.9招标人将在本项目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支付违法行为信用惩戒等制度,中标人必须根据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执行上述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金额按合同价款1.5%计取,具体金额以《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2〕4号)规定为准。合同实施中,发包人将对此进行督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承包人履约考核评价;合同实施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而造成的农民工上访等一切风险因素及后果承包人自行承担。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具体细则详见《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要求执行。3.5.10中标人将按照《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盐城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发[2024]26号)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用(按招标人给定的最高限价的0.9‰计算))。如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3.5.11本次施工必须保证交通正常通行,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对此特殊条件应有充分考虑,做好安全组织管理,自备安全标志、安全设施、夜间照明器具,组织安全协调,保证安全。施工过程中如导致业主道路发生损坏或其它损失,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实施交通管制时必须遵守报批制度,自行办理审批手续,组织交通管制,产生的费用不单独列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3.5.12本项目为水上作业,在施工过程中须保证不断航施工,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报价。五、现场踏勘:投标单位应自行踏勘现场,对现场环境进行充分的了解,以便于了解情况。未踏勘现场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六、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的10%为工程预付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移交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经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100%(以市中心项目批复为准)。以上付款均不计息。注:合同签订时,经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一致,可支付本项目合同总价的10%作为项目启动预付款;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由双方另行商定。以上价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承包人提供增值税务发票。七、履约保证金7.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本项目无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八、其他说明1、为响应国务院倡导的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投标人须有相应的扬尘治理措施,保障施工现场环境,具体执行苏交建〔2018〕17号文及有关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定。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实施办法》相关工作要求。3、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按关于印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的通知(苏交规[2021]2号)的规定执行,如有最新规定则按最新规定执行。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第五章定标原则和评审标准一、磋商小组本采购项目磋商小组的评委由相关的专家、采购人代表等有关人员构成。二、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将根据总得分高低排列各投标人次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并依照次序确定2名成交供应商。三、评分标准(一)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给予价格扣除。(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6、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7、本文件中若涉及到数据中心采购,应按照《的通知》(财库〔2023〕7号)执行。三、评标标准本项目评分总分值为100分。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报价3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企业业绩20分投标人于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独立承担过航道疏浚工程施工项目的得16分;每增加一个符合前述要求业绩的加2分,最多加4分。(必须是独立承包、非分包或转包项目,需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施工组织设计(50分)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5分总体规划很完整、很合理,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4.1-5分;总体规划比较完善,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1-4分;总体规划制定一般,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1-3分;未提供此项的不得分。注:以0.1分为一个计分单位。施工组织设计(50分)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其措施)8分对项目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认识清楚且应对措施合理的得7.1-8分;对项目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认识较清楚且应对措施较合理的得6.1-7分;有项目重点、关键和难点施工方法的得5.1-6分;未提供此项的不得分。注:以0.1分为一个计分单位。施工组织设计(50分)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7分工期安排合理,具有完善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得6.1-7分;工期安排较合理,有较完善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得5.1-6分;有工期安排和质量保证措施的得4.1-5分;未提供此项的不得分。注:以0.1分为一个计分单位。施工组织设计(50分)工程质量体系及保证措施8分根据所提供的的质量体系及保证措施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判。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7.1-8分;内容全面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较好的得6.1-7分;内容全面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均一般的得5.1-6分。未提供此项的不得分。注:以0.1分为一个计分单位。施工组织设计(50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8分根据所提供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判。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7.1-8分;内容全面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较好的得6.1-7分;内容全面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均一般的得5.1-6分。未提供此项的不得分。注:以0.1分为一个计分单位。施工组织设计(50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6分根据所提供的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判。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5.1-6分;内容全面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较好的得4.1-5分;内容全面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均一般的得3.1-4分。未提供此项的不得分。注:以0.1分为一个计分单位。施工组织设计(50分)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8分根据所提供的的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判。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7.1-8分;内容全面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较好的得6.1-7分;内容全面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均一般的得5.1-6分。未提供此项的不得分。注:以0.1分为一个计分单位。3.2.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日期:评分索引表评分项目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投标主要文件目录一、资信证明文件二、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三、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四、磋商响应函五、开标一览表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八、施工组织设计九、服务承诺、培训承诺等十、盐城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一、资信证明文件1、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文件2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文件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表)文件6法人授权书(原件)(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单独封装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评标结束后原件退回;未要求提供原件的提供复印件,原件自带备查)2、非实质性资信证明文件目录格式1《企业声明函》3.2.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3.2.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日期:3.2.3二、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格式)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序号资格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234567三、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格式)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序号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234567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四、磋商响应函致:江苏省刘庄船闸管理所:根据贵方的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则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受到相应处罚。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8.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固定电话(必填):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3.3.五、开标一览表项 目 编 号1.1项 目 名 称1.2项目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是否提供《企业类型声明函》: 是/否 见( )页项目负责人: 项目实施时间(供期或工期): 质量目标: 安全目标: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2、开标一览表中报价与投标分项明细报价表中不符时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另附)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章):日期: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工期付款方式投标货币其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八、施工组织设计具体内容见评标办法。九、服务承诺、培训承诺等十、盐城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为营造我市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本单位无涉及政府采购活动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我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无因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不良记录;(三)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维护和更新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中与本单位相关的信息;(五)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自觉维护政府采购交易的良好秩序,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六)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七)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失信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八)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2、非实质性资信证明文件目录格式1《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刘大线航道54K+185~55K+700段疏凌工程施工项目,属于交通运输业行业;制造商为淮安市航道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35人,营业收入为52285.44万元,资产总额为38896.23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淮安市航道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7月11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珊报。1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疏浚工程 疏浚工程施工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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