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检验试剂及配套耗材配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医院2024)
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医院检验试剂及配套耗材配送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公示信息
一、项目编号:MASCG-0-F-F-2024-0639
二、项目名称: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医院检验试剂及配套耗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度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菖蒲路668号大数据产业园A2栋8层
中标(成交)金额:407181.80元每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医院检验试剂及配套耗材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为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医院提供检验试剂配送服务,包含ALT,AST,ALP等多种试剂 服务要求:所配送产品满足功能齐全、配置完整能够直接使用等相关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3年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勇、吕增运、唐锦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第28条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收取1374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75.80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医院
地址:马鞍山市博望区秦岭大道与唐庄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方式:陈琦0555-6770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
联系方式:0555-5200278、0555-52066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玉玲、谢业鑫
电话:0555-5200278、0555-5206682
十、附件
1.0639-采购文件.pdf
办理流程公开
当前流程名称:中标公示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4分
是否逾期:否
提交申请
提交人: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业务提交
提交时间:2024-07-15 16:24:07
提交用时:0天0小时34分
服务系统
办理状态:通过
办理时间:2024-07-15 16:57:23
办理用时:0天0小时34分
公告.pdf
马鞍山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项目编号:MASCG-0-F-F-2024-0639项目名称: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医院检验试剂及配套耗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人: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七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评审与磋商第八章系统提交响应文件及有关要求第一章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医院检验试剂及配套耗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医院检验试剂及配套耗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MASCG-0-F-F-2024-0639项目名称: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医院检验试剂及配套耗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55万元每年最高限价:55万元每年采购需求: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医院检验试剂及配套耗材配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3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2.1.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为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医院检验试剂及配套耗材配送服务,配送种类多,专业性强,需要专业的技术。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2.1.2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进行质疑。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质疑与投诉”内容。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所报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涵盖所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若为经营企业:所报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涵盖所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报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涵盖所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配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7月8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方式: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五、开启时间:2024年7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六楼第4评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2.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时间期限:同获取采购文件时间。3.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4.获取采购文件注意事项:(1)供应商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然后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http://zbcg.mas.gov.cn/TPBidderNew/)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2)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包别,供应商参加其中任何一个包别的磋商,必须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该包别的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3)网上资料获取、投标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5.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7/20231020/dd52e39d-77ea-4d32-b657-b9fac15c9d13.html。6.本项目采取供应商远程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须派代表前往磋商现场。若本项目有现场陈述、现场演示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医院地址:马鞍山市博望区秦岭大道与唐庄路交叉口东北角联系方式:陈琦0555-67705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联系方式:0555-5200278、520883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戴玉玲、方莉电话:0555-5200278、520883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采购人信息: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磋商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7供应商是否需要交纳磋商保证金: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户名、开户行、账号、金额: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同磋商有效期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8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非中小企业提供的,其资格性审查不通过。9(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购〔2020〕1668号)有关规定: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所报价9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本项目将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真实性负责。10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银行、保险、石油化工、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10注:(1)上述特殊行业分公司(或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负责人视同法定代表人。(2)上述特殊行业分公司(或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上级单位交纳的磋商保证金,视同供应商交纳。(3)分公司(或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进行中小企业声明的,不进行价格扣除。11磋商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60天1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响应文件。14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注:如供应商不考察或考察现场不仔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本项目预算金额:详见磋商文件,资金已落实。16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合理的时间由磋商小组现场确定)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提供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或虽提供但未被磋商小组接受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7本项目实行系统提交响应文件,关于系统提交响应文件的规定详见“第八章系统提交响应文件及有关要求”。18本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如有其它特别说明,按特别说明执行。19本文件所称的“营业执照”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如有其它特别说明,按特别说明执行。20本文件所称的“法定代表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20者等。2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资格)证书、认证证书、注册执业证书、许可证书等证书证件应在有效期内,若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2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除联合体协议及磋商文件规定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自盖章的证明材料外,涉及到供应商盖章的,均为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盖章;涉及到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均为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23除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外,其他资料由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在响应文件中提供。24若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配备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1)社保缴款凭证。(2)人社部门(或税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3)人社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缴纳的社保视同供应商缴纳,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5)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6)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也可以提供由人社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在供应商单位的证明材料。(7)如供应商配备人员为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军人相关证明材料及供应商与该人员签订的用工合同扫描件。25不良信用记录(1)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本项目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一、采购清单服务名称(标的名称)标的所属行业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医院检验试剂及配套耗材配送服务项目批发业二、项目概况本项目拟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为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医院提供检验试剂配送服务,包含ALT,AST,ALP等多种试剂,要求配送的产品规格齐全,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满足与此相关的配套服务。三、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所配送产品须为功能齐全、配置完整,能够直接使用的产品。2、成交供应商所配送产品须包括本需求中所有内容,不得只投部分产品。3、成交供应商须如实填报各种类产品的所有型号,合同履约期内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成交供应商所报型号采购货物。4、成交供应商所配送产品,应为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合同签订后由成交供应商在配送前向采购人提供材料查验。如无法提供,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5、成交供应商须执行《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及当地相关政策。6、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配送的试剂在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须对所有提供产品质量负责。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及时予以退、换处理。7、货物的供货单价不高于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同品种的最高限价。8、合同履约服务期内纳入安徽省集采平台带量采购中标品种,必须按带量采购价格执行;9、根据采购人具体科室申请按需供应,货票同行,最终以实际发生额为4.1.3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首次报价,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报价一经报出即不可撤回。4.1.3.1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或《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4.1.3.2最后报价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最后一轮报价作为最后报价。4.1.3.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当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提交给磋商小组。供应商填写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在采购需求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的情况下,供应商的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磋商小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该供应商不进入后续评审。4.1.3.4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二次报价(或最后报价)的,磋商小组以该供应商的上一轮报价作为二次报价(或最后报价)。4.1.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磋商小组将其作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出现磋商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的,磋商小组将其作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4.1.4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审的基本步骤和基本要求如下(满分100分):序号评分项目分值评分内容及标准1价格分20分按照财政部财库〔2014〕21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100(小数点后面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本项满分20分。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的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服务方案50分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配送能力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理念及优势、运输人员岗位职责等方面)进行评分:(1)配送能力保障措施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配送能力保障措施完整详细,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配送能力保障措施有待提升,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其余情况或者未提供的,得0分。本小项满分5分。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配送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配送管理制度、出货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评分:(1)配送管理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配送管理方案完整详细,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配送管理方案有待提升,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其余情况或者未提供的,得0分。2服务方案50分本小项满分5分。3、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运营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整体投入、配套制度建设及其他支持等方面)进行评分:(1)运营管理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运营管理方案完整详细,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运营管理方案有待提升,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其余情况或者未提供的,得0分。本小项满分5分。4、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改进措施和建议等方面)进行评分:(1)合理化建议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合理化建议完整详细,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合理化建议有待提升,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其余情况或者未提供的,得0分。本小项满分5分。5、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日常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模式、项目管理原则、项目组织机构等方面)进行评分:(1)日常管理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日常管理方案完整详细,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日常管理方案有待提升,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其余情况或者未提供的,得0分。本小项满分5分。6、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货源及可追溯性等方面)进行评分:(1)质量保证措施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质量保证措施完整详细,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质量保证措施有待提升,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其余情况或者未提供的,得0分。本小项满分5分。7、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重点及难点分析(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提升本项目的服务水平的整体设想及策划等方面)进行评分:(1)服务重点及难点分析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服务重点及难点分析完整详细,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服务重点及难点分析有待提升,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其余情况或者未提供的,得0分。本小项满分5分。8、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进度计划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的实施目标、总体进度控制原则等方面)进行评分:(1)进度计划保证措施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进度计划保证措施完整详细,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有待提升,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其余情况或者未提供的,得0分。本小项满分5分。9、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后续服务流程、后续服务内容、后续服务计划等方面)进行评分:(1)售后服务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售后服务方案完整详细,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售后服务方案有待提升,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其余情况或者未提供的,得0分。本小项满分5分。1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应急响应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便利性、响应及时性及应急预案原则等方面)进行评分:(1)应急响应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应急响应方案完整详细,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应急响应方案有待提升,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其余情况或者未提供的,得0分。本小项满分5分。3供应商实力6分1、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2、供应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3、供应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注:(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2)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有权登录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经查询认证证书无效的,磋商小组不予计分。4针对本项目配备的设备4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1辆冷藏车,得4分。本项满分4分。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下列①和②材料,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①车辆行驶证扫描件。②供应商自有车辆的,提供车辆购买合同(或协议或发票)的扫描件;供应商租赁车辆的,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的扫描件。合同(或协议或发票)上的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5人员力量1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人员,须为供应商单位当前在职在岗人员,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每配备的1名医学类或药学类或检验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服务人员,得2分,最多得10分。本项满分10分。注:(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5人员力量10分(2)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2023年7月以来任意1个月)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3)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5项目业绩10分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合同签订时间磋商小组不予计分),供应商承担的检验试剂配送或供货类项目业绩,提供1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7分;在此基础上,另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另得3分,最多另得3分。本项满分10分。注:(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2)合同内容必须能清楚地反映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和盖章页等内容,若合同中未清楚地反映,须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须含合同甲方公章及合同甲方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公章名称必须与合同甲方名称一致,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3)若业绩合同乙方为2家及以上单位的,磋商小组不予计分。4.1.4.1汇总得分:汇总磋商小组的评分表,并求出某一供应商的得分平均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该供应商评审得分。4.1.5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及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服务方案”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最后报价及“服务方案”得分均相同的,则通过摇号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摇号程序是:由现场监督人员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摇出供应商的号码,按摇出号码的大小,由大到小确定供应商的顺序,即号码大的成交排序在前,号码小的成交排序在后。注:①按响应文件提交顺序进行摇号,由现场监督人员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摇号。②每次供应商摇出的号码不再重新放入摇号机中进行摇号。③所有进入摇号程序的有效供应商均须参加摇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将不参加摇号的供应商视为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④放入摇号机的号码球数量=进入摇号程序的有效供应商数量+10。例:如进入摇号程序的有效供应商数量为5家,则放入摇号机的号码球数量为15个。4.1.6评审结束时,磋商小组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写出评审报告,说明评审过程中的主要情况,按照4.1.5顺序,依次排列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顺序。4.1.7供应商最后报价与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相比降幅过小,或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所有报价。4.1.8磋商小组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资料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4.1.9评审过程的保密。4.1.9.1磋商小组成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他人透露磋商及评审情况。4.1.9.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如向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4.1.10磋商小组有权否决全部响应文件。4.1.11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供应商不解释未成交原因。5、异常情况处理5.1磋商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终止采购活动:5.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5.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1.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1.4除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或《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第八章系统提交响应文件及有关要求(系统中响应文件格式与本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本采购文件为准)本项目实行系统提交响应文件,现将有关要求告知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本项目采用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响应文件的制作以及如何进行系统提交响应文件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bcg.mas.gov.cn/),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0555-5200194。2、制作系统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bcg.mas.gov.cn/)。3、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bcg.mas.gov.cn/)。4、系统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盖章。5、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从招投标系统提交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5.1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应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从帮助中心下载安装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按照软件提示更新到最新版本,用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由此导致的响应文件无法上传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单方面承担。5.2由于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所用电脑配置、系统、软件的差异性,供应商使用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生成、上传响应文件前,应当进行预览,检查编制的响应文件文字、图片内容是否完整呈现,否则因响应文件中文字、图片内容呈现不完整而导致在评审中处于不利地位的风险由供应商单方面承担。6、所有供应商应携带本单位CA锁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应在所有供应商完成CA锁解密工作后,进行采购人CA锁解密工作。7、采用系统提交响应文件的,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自行从网上招投标系统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可修改后重新上传,磋商时以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最终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8、磋商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停电、网络中断等情况致使磋商活动不能正常进行时,经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批准后,宣布该项目暂停,并将所有响应文件封存,待设备恢复后继续进行磋商活动。一、项目编号:MASCG-0-F-F-2024-0639二、项目名称: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医院检验试剂及配套耗材配送服务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安徽度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菖蒲路668号大数据产业园A2栋8层中标(成交)金额:407181.80元每年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医院检验试剂及配套耗材配送服务项目服务范围:为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医院提供检验试剂配送服务,包含ALT,AST,ALP等多种试剂服务要求:所配送产品满足功能齐全、配置完整能够直接使用等相关服务要求服务时间:3年服务标准:完全响应五、评审专家名单:周勇、吕增运、唐锦莉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第28条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收取13742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见采购文件。本项目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75.80分。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医院地址:马鞍山市博望区秦岭大道与唐庄路交叉口东北角联系方式:陈琦0555-67705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联系方式:0555-52002780555-520668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戴玉玲、谢业鑫电话:0555-5200278、0555-5206682十、附件1.00639-采购文件.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检验试剂及配套耗材配送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鞍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