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道路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示(福州市鼓楼区建设中心2024)
一、项目编号:[350102]FJGC[CS]2023005
二、项目名称:鼓楼区察院庄巷道路改造工程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宇茂源建设有限公司
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2#楼2Z-6D室(自贸试验区内)
621,657.00元
93.58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鼓楼区察院庄巷道路改造工程):
工程类(福建宇茂源建设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单位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鼓楼区察院庄巷道路改造工程
鼓楼区察院庄巷道路改造工程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条
黄丽
闽2352020202102540
621,657.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潘陈东
评审专家:
尤小银 、 陈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成交人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①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②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1)-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①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②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帐号:3500161000705253097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鼓楼区察院庄巷道路改造工程:0.621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资格性和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和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各供应商的磋商资格性和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备案编号:CGXM-2023-350102-01352[2023]00855。
3、采购结果确定日期:2024年07月15日(项目编号:[350102]FJGC[CS]2023005)
4、政府采购政策性功能的情况:无。
5、项目经理:经办人(徐一彬、郑莹莹、杨旻/0591-83393310)、负责人(黄丽婷、应俊、李水清、邱枫林/0591-8339330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州市鼓楼区建设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
联系方式:0591-8753494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393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一彬
电话:0591-83393301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6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福州市鼓楼区建设中心(单位名称)的鼓楼区察院庄巷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鼓楼区察院庄巷道路改造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福建宇茂源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0人,营业收入为2612.829898万元,资产总额为871.79505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子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土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建宇源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2年7月12日105101333※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改造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