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补充医疗保险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中标结果公示(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云南分局2024)



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云南分局职工2024-2025年度补充医疗保险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J53A00624001265(招标文件编号:J53A00624001265)
二、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云南分局职工2024-2025年度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19号东航投资大厦201、202、203A、203C室
中标(成交)金额:140.454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云南分局职工2024-2025年度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本项目是为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云南分局在职职工、退休职工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本次采购的险种为门(急)诊医疗保险、重疾门(急)诊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住院津贴、公共保额等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自签订协议之日起1个月以内,甲方通知中标人出具保单。本次采购1年5个月零11天服务,第一年合同服务期限为2024年7月20日0时至2025年7月19日24时,视合同履行情况续签第二年合同。第二年合同签订服务期限为2025年7月20日0时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服务期5个月零11天。合同一年一签。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丽蓉、梁跃波、罗鸿能、李 涛、唐天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件标准进行计算收取,计费金额为中标人中标金额,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0259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审总得分:97.81。请中标供应商于公示期满后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505室办理领取中标通知书等有关事宜,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感谢。(账户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账号:250201600902454351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云南分局     
地址: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机场西路        
联系方式:唐老师,0871-67110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方式:赵亚玲、田珣、袁艳、尹号芬、雷海生0871-683030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亚玲、田珣、袁艳、尹号芬、雷海生
电 话:  0871-6830308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云南分局职工2024-2025年度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云南分局

行政区域
官渡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6日 17:06

评审专家名单
陈丽蓉、梁跃波、罗鸿能、李 涛、唐天宇(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140.454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亚玲、田珣、袁艳、尹号芬、雷海生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8303085

采购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云南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机场西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唐老师,0871-67110855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亚玲、田珣、袁艳、尹号芬、雷海生0871-68303085

附件:

附件1
补充医疗保险招标文件.pdf

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云南分局职工2024-2025年度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53A00624001265采购人: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云南分局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06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部门:招标六部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云南分局职工2024-2025年度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编制:赵亚玲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云南分局职工2024-2025年度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校核:袁艳采购人: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云南分局批准:崔宇波招标编号:J53A00624001265日期:2024.06版次:01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五、公告期限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合同条款前附表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开标一览表一、资格证明文件二、商务部分三、技术部分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第七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前附表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云南分局职工2024-2025年度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5楼505室(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53A00624001265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云南分局职工2024-2025年度补充医疗保险项目预算金额:141万元最高限价:141万元采购需求:本项目是为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云南分局在职职工、退休职工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本次采购的险种为门(急)诊医疗保险、重疾门(急)诊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住院津贴、公共保额。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注:供应商须对所投项目进行完整投标,不可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协议之日起1个月以内,甲方通知中标人出具保单。本次采购1年5个月零11天服务,第一年合同服务期限为2024年7月20日0时至2025年7月19日24时,视合同履行情况续签第二年合同。第二年合同签订服务期限为2025年7月20日0时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服务期5个月零11天。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分支机构进行投标的,必须具有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一个保险主体仅允许一家机构参与,如出现两家及以上机构参加的,投标文件均无效。(2)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评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5楼505室(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方式: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现场获取;售价:纸质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建议提前半小时进行递交);地点: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2楼2号开标厅(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现场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01)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云南分局职工2024-2025年度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10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具体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7-1609:30其他:1.本项目为一采两年项目,第一年服务期限为2024年7月20日-2025年7月19日,采购预算141万元;第二年服务期限2025年7月20日-2025年12月31日,预算为79.3万元。2.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3.服务地点: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云南分局,采购人指定地点。4.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云南分局地址: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机场西路联系方式:唐老师,0871-671108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联系方式:0871-6830308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亚玲、田珣、袁艳、尹号芬、雷海生电话:0871-6830308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1采购人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云南分局12.1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2.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云南分局职工2024-2025年度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招标编号:J53A00624001265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五章3.2服务服务期限:自签订协议之日起1个月以内,甲方通知中标人出具保单。本次采购1年5个月零11天服务,第一年合同服务期限为2024年7月20日0时至2025年7月19日24时,视合同履行情况续签第二年合同。第二年合同签订服务期限为2025年7月20日0时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服务期5个月零11天。合同一年一签。4.1.2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提供投标担保函的,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4.1.3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1.4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4.1.6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9.1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13.1.4构成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其他资料1、服务机构技术力量说明;2、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3.1.6构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其他资料1、第五章“项目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5.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5.8技术服务费无★17.1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8.1分包本项目不得分包。□本项目中,/可以分包。★21.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通过网银、电汇等形式打款至项目专项账户保证金金额:¥10000元;缴纳时间: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项目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开户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科技支行;开户账号:021000191327;注: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登陆“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nzbw.com)或精彩纵横交易平台(http://125.94.35.68/JCZH)”,可在保证金子账户菜单中查询相关保证金缴纳账号。2、保证金缴纳至上述银行账户中。3、每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均不相同,请缴纳保证金时注意。4、保证金缴纳、退还的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保证金线上缴纳公告》5、请在汇款时按完整的银行账号进行汇款。二、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应当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一致。1.以支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必须是供应商,支票收款人必须是采购人,支票必须正确填写收款人信息,用途须注明用于本项目(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必须保证支票有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2.以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必须是供应商,收款人必须是采购人。备注内必须注明用于本项目(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必须保证汇票有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3.以本票提交的,出票人必须是供应商,收款人必须是采购人。备注内必须注明用于本项目(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必须保证本票有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4.以保函方式提交的,保函申请人必须是供应商,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不小于投标有效期,以免造成投标无效。22.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U盘,随投标文件一起封装递交)23.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3.2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3.3投标文件的退还不予退还24.1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地点: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6.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1.1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递交形式:中标人应当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金额的3%;(3)履约保证金递交期限: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10个工作日内;(4)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①如为银行转账形式,年度保险合同结束后,根据履约情况退还中标人;②乙方不存在违约行为的或已付清违约金的;③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可以不再退还。34.1备选方案不接受34.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保险经纪费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云南分局委托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作为保险经纪人,按照《保险经纪服务委托协议》,由中标人向经纪公司支付佣金,佣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年度经纪费为保险合同金额(仅包含门(急)诊医疗保险、重疾门(急)诊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住院津贴该4项保障合同金额)的5%。保险经纪费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云南分局委托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作为保险经纪人,按照《保险经纪服务委托协议》,由中标人向经纪公司支付佣金,佣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年度经纪费为保险合同金额(仅包含门(急)诊医疗保险、重疾门(急)诊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住院津贴该4项保障合同金额)的5%。2)政府采购中标人须知:中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到中标公示后,需办理以下事宜:1、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与采购人联系、洽谈采购合同。政府采购中标人须知:中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到中标公示后,需办理以下事宜:1、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与采购人联系、洽谈采购合同。3)采购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付招标代理服务费。2、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件标准进行计算收取,计费金额为中标人中标金额,向中标供应商收取。3、招标代理服务费接受以下形式:现金、银行电汇或直接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4、代理服务费账户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账号:2502016009024543511;采购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付招标代理服务费。2、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件标准进行计算收取,计费金额为中标人中标金额,向中标供应商收取。3、招标代理服务费接受以下形式:现金、银行电汇或直接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4、代理服务费账户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账号:2502016009024543511;4)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说明: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投标人,除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外,还须带上:1、本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证照原件或清晰的复印件;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清晰的复印件;税务部门发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部门审批并盖章的《增值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说明: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投标人,除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外,还须带上:1、本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证照原件或清晰的复印件;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清晰的复印件;税务部门发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部门审批并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信息(在税务机关登记的单位名称,税务登记号,地址和电话,开户银行和账号)并加盖该公司财务专用章,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现场办理发票开具手续。条款号评审程序评审内容及标准评审内容及标准整、全面合理、标准规范,切实可行的得2分,信息服务方案缺乏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的扣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⑥服务手册及培训服务(2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手册及培训服务,包含包括保险保障内容、报销流程和上门服务时间、提供培训服务等服务内容均有全面合理、标准规范、切实可行的描述的得2分,服务手册及培训服务缺乏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的扣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服务承诺(5分)响应保险年度内,投保单位总投保人数增加/减少5%幅度内,投保单位无需补交/退还保费。(1)能实现上述要求的,本项得5分。(2)不能实现上述要求的,本项得0分。(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服务保障(3分)投标人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查询服务、电话查询服务和人工咨询服务等信息服务,内容应包含保险保障介绍、理赔所需单据与流程咨询及理赔情况与进展,并保证所需的各项硬件设施齐全。根据投标人服务承诺情况评分:(1)全部满足得3分;(2)其中有任意一项不满足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理赔、保全服务时效(6分)①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理赔服务承诺进行评分:理赔:员工发生医疗费用之后,将符合要求的单据上传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的行为。理赔时效:从提交齐全单据及账户无误下开始计算。理赔到账时间1-3个工作日得3分;理赔到账时间4-7个工作日得2分;理赔到账时间8-10个工作日得1分;理赔到账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全服务(被保险人加减、信息变更等内容)承诺进行评分:保全时效:从申请至完成保全的时间。条款号评审程序评审内容及标准评审内容及标准1-3个工作日得3分;4-7个工作日得2分;8-10个工作日得1分;超过10个工作日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理赔、保全服务承诺—流程(4分)①根据投标人理赔要求提交的单据、理赔申请填写内容、线上理赔流程、是否需要纸质资料及发票原件等方面进行评分:(1)提交单据数量少,填写内容简单,理赔流程简化,操作简便得2分;(2)提交单据数量较少,填写内容较简单,理赔流程较简化的得1.5分;(3)提交单据数量多,填写内容较繁琐,理赔流程较繁琐的得1分;(4)提交单据数量繁多,填写内容非常繁琐,理赔流程非常繁琐的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说明及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全流程进行评分:(1)流程简化,操作方便的得2分;(2)较简化的得1.5分;(3)较繁琐的得1分;(4)繁琐的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保全流程描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理赔、保全服务承诺—投诉机制(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超过保全和理赔时限后的投诉、协调处理方案进行评分:(1)有效性高,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的得3分;(2)有效性较好,4-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的得2分;(3)有效性较差,超过5个工作日处理完成得1分;(4)无效的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说明及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7)理赔、保全服务承诺—线上查询(4分)理赔数据可通过网络在线平台进行查询:条款号评审程序评审内容及标准评审内容及标准(1)可以进行单位经办人员查询、员工自主查询的得4分;(2)只能进行单位经办人员查询的得2分;(3)不能提供的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截图证明材料以及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8)理赔、保全服务承诺—服务手段(6分)①根据手机APP/小程序方式进行在线理赔进行评分:(1)可提供手机APP/小程序方式进行在线理赔,且单次理赔额度超3000元,得4分;(2)可提供手机APP/小程序方式进行在线理赔,且单次理赔额度在2000-3000(含),得3分;(3)可提供手机APP/小程序方式进行在线理赔,且单次理赔额度在1000(含)-2000(含),得2分;(4)可提供手机APP/小程序方式进行在线理赔,且单次理赔额度在1000元以下,得1分;(5)不能提供自动理赔服务的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截图证明材料以及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根据可提供手机APP/小程序方式进行在线理赔的投标人,根据手机APP/小程序的相关操作便捷程度进行打分:(1)手机APP/小程序界面清晰、布局合理、操作简便的得2分。(2)手机APP/小程序界面合理,操作复杂的得1分(3)无手机APP/小程序方式进行在线理赔的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手机APP/小程序界面截图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9)信息披露(3分)投标人承诺每季度向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云南分局及保险经纪人提供相关理赔数据。可以提供的得3分,不能提供的不得分。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就诊日期、就诊金额、理赔金额、医保范条款号评审程序评审内容及标准评审内容及标准围内金额、乙类先行自付额、全自费、疾病名称等必要数据。(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0)配套服务(9分)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重疾绿通、二次诊疗,预约挂号(明确次数或不限次),根据配套服务对客户的实用性进行打分:1、提供重疾绿通的得3分;2、提供预约挂号的得3分;3、提供其他切实有用的配套服务的得3分;4、无配套服务的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商务部分评审F3(满分10分)一、偿付能力(5分)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23年1-4季度核心偿付充足率进行评分:(1)四个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上述四个季度均在150%(含)以上的得5分;(2)四个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在100%(含)-150%(不含)之间的得4分;(3)四个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在80%(含)-100%(不含)之间的得3分;(4)四个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在60%(不含)-80%(不含)之间的得2分。(5)四个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在40%(不含)-60%(不含)之间的得1分。(要求提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布得2023年1-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二、类似项目承保业绩(5分)提供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承担类似医疗保险(包含门诊、住院等疾病类保障)业绩情况,每个项目得1分最高得5分。条款号评审程序评审内容及标准评审内容及标准5、商务部分评审F3(满分10分)(此项得分以提供合同(协议)和保单等复印材料并加盖公章为准,且承保公司须与投标人一致)。1.评标方法: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即通过资格性评审及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计算评标总得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评标总得分及投标报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政府采购政策:2.1中小企业2.1.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1.4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制造商信息。2.2监狱企业2.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3.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3.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应考虑的优先条件和价格折扣: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服务的最终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所投服务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提供,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因所提供材料不全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定时,评标价格不予扣除)。2.5节能、环境标志产品2.5.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2.5.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2.5.3本项目采购清单中若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只接受强制节能产品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必须选报,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2.5.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2.5.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下载。★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选报的该产品必须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所列认证机构;如有新增确定的认证机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即可)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证书(包含证书附录)复印件,并在附录中标明所投产品型号,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如所投产品型号与认证证书或证书附录不一致,则其投标文件无效。3.评标程序及标准3.1符合性评审3.1.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程度等方面进行审查,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1.2按上述条款执行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本项目应予废标。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2.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投标人的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3.2.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4.2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2.5价格部分(F1)按评标方法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报价计算公式,计算出各投标人价格部分得分。技术部分(F2)和商务部分(F3)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所有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文件的澄清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事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5.评标结果5.1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5.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5.3评审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补充医疗保险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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