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路中修工程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2024)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310117107240701111881-17130606
采购项目名称:
九亭镇新寅公路(九泾公路-朗亭路)中修工程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康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代码:
9131011713417150X6
公告标题:
九亭镇新寅公路(九泾公路-朗亭路)中修工程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310117107240701111881-17130606二、项目名称:九亭镇新寅公路(九泾公路-朗亭路)中修工程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九亭镇新寅公路(九泾公路-朗亭路)中修工程
2081380.00元
上海栋煜建设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联曹路538号
91.8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行证书信息
1
九亭镇新寅公路(九泾公路-朗亭路)中修工程
九亭镇新寅公路(九泾公路-朗亭路)中修工程
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并生效后120日历天内完成。
章群峰
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沪JZ安许证字(2016)016441 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沪2312011202312424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耿红喜,董谢明,居惠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沪建计联[2005]834号沪价费[2005]056号文造价咨询收费标准所规定的标准下浮10%,向 招标单位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94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理由:上海栋煜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方案详细可操作性强,项目难点重点分析全面针对性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保证措施可行,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配置较齐全,应急预案及突发事件措施较完善。项目组织机构的人员配制合理,岗位分工明确,类似工程业绩满分,报价最低。经综合评审,推荐综合得分91.83分的上海栋煜建设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
地 址:九亭镇康亭路100号
联系方式:021-33525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康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41号4楼
联系方式:131226466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强珺
电 话:13122646651
附件信息:
2024716.pdf5.2M
2024716(1).pdf4.9M
附件信息:
九亭镇新寅公路(九泾公路-朗亭路)中修工程.pdf3.9M
首次公告时间:
2024-07-16
公告源URL: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上海栋煜建设有限公司
1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取合体)知级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及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九亭镇新寅公路(九泾公路-朗亭路)中修工程,属于(建筑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上海栋煜建设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49人,营业收入为56101.41万元,资产总额为18591.5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建筑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栋煜建设有限公司吉L亚章日期:2024年7月15日176#idc error#九亭镇新寅公路(九泾公路-朗亭路)中修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单位:上海康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7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报价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政府采购主要政策第五部分评标办法第六部分合同条款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八部分项目概况及招标需求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康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委托,对九亭镇新寅公路(九泾公路-朗亭路)中修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项目基本概况项目编号:310117107240701111881-17130606内部编号:L-2024-0261项目名称:九亭镇新寅公路(九泾公路-朗亭路)中修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2100041.00元最高限价(元):包1-2100041.00元采购需求:包名称:九亭镇新寅公路(九泾公路-朗亭路)中修工程数量:1预算金额(元):2100041.00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新寅公路位于松江区九亭镇西北部,是服务于沿线地块出行的主要道路,现状道路为水泥砼路面。由于该道路已投入使用多年,目前路面存在纵横向裂缝、龟裂、破损和断板等病害问题,对道路的正常通行产生影响,给行车安全带来隐患,降低了道路服务水平。为了改善道路交通条件,延长道路使用寿命,确保车辆出行安全,故对该路段进行中修。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最高限价为:210.0041万元。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后12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是口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不享受3%的价格折扣。(2)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3)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财库(2019)19号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方能享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4)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企业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07-02至2024-07-09,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方式:合格的供应商可于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在网上报名。售价(元):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1514:00:00(北京时间)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s://www.zfcg.sh.gov.cn)。纸质文件递交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41号4楼。五、响应文件开启1、开启时间:2024-07-1514:00:00(北京时间)2、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41号4楼。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1)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2)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3)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原件;4)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需为本公司在册员工,提供社保在册证明;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公告期限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线试运行的通知》(2020年11月)及《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二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2021年2月)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报价人在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观看线上直播培训回看,也可登录采购云平台查看培训操作手册或培训操作视频2、采购云平台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400-881-7190进行咨询。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免费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招标单位: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康亭路100号联系人:周斌电话:33525316代理机构:上海康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41号4楼邮编:201699联系人:强珺电话:13122646651第二部分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目录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九亭镇新寅公路(九泾公路-朗亭路)中修工程2项目招标编号详见磋商公告3项目内容详见“采购需求”4项目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5最高限价2100041.00元6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7招标方式国内竞争性磋商8交付日期详见招标公告9项目属性工程类招标10采购人招标单位: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康亭路100号联系人:周斌电话:3352531611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康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41号4楼邮编:201600联系人:强珺电话:(021)57744801传真:(021)57744801-11912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12供应商资格要求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4)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企业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13招标代理费按《沪建计联[2005]834号沪价费[2005]056号文造价咨询收费标准所规定的标准下浮10%,向招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4报名、发售磋商文件详见招标公告15现场验证详见《投标邀请》16现场踏勘不组织17书面提问截止时间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或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招标代理单位(并电话确认)或网上电子投标平台提疑,招标代理单位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及相应的顺延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方。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疑问函或无疑问函,则视为对磋商文件无疑问。上海康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41号4楼18答疑会(如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19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如有)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澄清或修改公告20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提供21磋商有效期90天22磋商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壹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此书面投标文件仅限于存档,为上传至网上的投标文件PDF打印件;电子版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或U盘一份(含GBQ6文件)23磋商文件有效性响应文件纸质版与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以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24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14时00分(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时间为准)地点:由供应商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提交至: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41号4楼25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7月15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41号4楼会议室,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平台进行在线开标。26投标签收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采购代理机构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签收情况,并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至时间上传造成采购代理机构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投标失败。27供应商开标时需携带材料1)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2)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3)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原件(加盖公章)4)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5)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提供整套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或者U盘。28格式所提交的文件及格式应符合《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的相关规定。29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30付款办法(1)合同签订后14天内支付合同价(指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的30%以及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报价的50%作为工程预付款;(2)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应不低于已完工程审定价款的80%,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若有重大变更,需由双方另行协商确30付款办法定);(3)工程结算经发包人审核确定后支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质量保证金:审定结算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4)社会保险费用按沪建管[2017]899号文件执行。31资格审查1、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若磋商文件有要求)(2)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和磋商文件要求;(3)供应商名称与投标报名时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不一致,或无效的;(4)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注:以上条款无需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标记,供应商可在电子响应文件中任意位置标记匹配,采购代理机构将如实记载并提交磋商小组审核确认)2、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以下资格条件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等;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人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需盖公章及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4)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页面截图(页面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中,联合体协议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提交,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注:以上条款供应商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按投标软件设置,在相应位置进行标记匹配。)32符合性审查无效标条款1、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投标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要求的;(3)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签字或盖章的,或签字盖章不齐全的;32符合性审查无效标条款(4)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5)经磋商小组审定,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6)经磋商小组审定,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供应商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7)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8)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供应商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及磋商文件中标有“★”条款要求的;(11)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2)出现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3政策功能(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投标人若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规定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致: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职务)以我方的名义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贵方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除我方书面撤销授权外,本授权书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直至我方的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在此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人名称(公章):受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住所:委托人注册地/营业地:身份证号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日期:日期:3.供应商基本情况简介格式(一)基本情况:1、单位名称:2、地址:3:邮编:4、电话/传真:5、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6、行业类型:(二)基本经济指标(到上年度12月31日止):1、实收资本:2、资产总额:3、负债总额:4、营业收入:5、净利润:6、上交税收:7、在册人数(三)其他情况:1、专业人员分类及人数:2、企业资质证书情况:3、近三年内因违法违规受到行业及相关机构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情况: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我方承诺上述情况是真实、准确的,我方同意根据招标人进一步要求出示有关资料予以证实。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第七章项目概况及招标需求一、项目概况九亭镇新寅公路(九泾公路-朗亭路)中修工程,具体项目服务标准和要求提供的工作清单为准,投标单位根据提供的工作清单编制商务投标明细清单,按GBQ6格式。二、服务要求1、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并生效后120日历天内完成。(逾期的处罚,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中自报处罚标准。)2、投标单位委派的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本工程工地工作时间不少于90%,确保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在现场,实行实名考核制。(如考核缺席处罚,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中自报处罚标准,以资竞标。)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按技术规范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本工程质量须满足交通部规定的一次验收合格工程质量标准。单位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分项(工序)工程合格率100%。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1)合同价的30%(指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后剩余的合同价)以及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报价的50%作为工程预付款。(2)预付款在竣工验收通过后支付款中一次性扣完为止。(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支付至一个月调整总价的70%(若有重大变更,需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并工程结算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留审定价3%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若审价未完成,可在提交与工程质量保证金等额的保函后支付,设计结束规定期限内多退少补。(本工程以审价结果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生产工人社保要求提供社保缴纳明细,并按实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人员到岗证明文件,若不能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生产工人在岗时间证明文件,则在最终结算审核时不予计取。最终生产工人社保费用按照缴纳证明及在岗时间按实计取。(4)社会保险费用按沪建管[2017]899号文件执行。三、投标报价说明3.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3.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检验、试验、损耗、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3.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己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3.4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招标图纸及技术规范中已明确但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细目的工作,投标人应在投标预备会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核查,招标人在补充文件中予以答复,否则其费用将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3.5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3.6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报价中单价精确到不超过二位小数,合价取整。3.7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本工程无暂列金额。3.8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本工程无暂估价。3.9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由投标人自行报价,除此之外的其他保险由承包人在清单报价中综合考虑。3.10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所列格式自主报价。3.10.1总承包服务费:中标单位的总包配合协调及管理投标单位根据专业分包工程的情况及自身情况,自报总承包服务费率,并根据自报的总承包服务费率,以“各专业分包单位完成工程的专业分包造价”为基数,计算出总承包服务费计入本次总报价。一旦中标,总承包服务费费率将不得调整。结算时,以实际发生的专业分包工程的金额为基数乘以本次投标所报总承包服务费率,即得总承包服务费。今后中标单位除收取指定专业分包工程总承包服务费外,不得再向指定专业分包单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中标单位向专业分包施工单位提供他们正常施工所需的合理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3.10.1.1在工地上提供地方给指定专业分包施工单位架设自己的办公室、辅助设施及仓库;3.10.1.2提供工地上通路给共同使用,提供施工现场;3.10.1.3提供卫生设施给共同使用;3.10.1.4提供临时照明及电力的供应、提供实验所需负荷,提供临时用水的供应,增加的水电费用由指定专业分包单位负责;3.10.1.5与指定专业分包单位联系协调,了解他们关于上述设施的详细需要,适当时候提供配合;3.10.1.6负责工程的整体进度,积极主动地了解指定专业分包施工单位工程细则,主动要求指定专业分包单位提供施工程序及时间表,对不同单位施工出现矛盾的地方作出协调,主动地提出解决办法;3.10.1.7浇筑混凝土前,主动与指定专业分包单位确定预留配件、预埋套管、管子槽、孔洞、榫眼等的位置,并给予指定专业分包单位足够的时间去装置电缆、电线管、其他管道、预留配件等。3.10.1.8预埋管子槽、孔洞、榫眼等,并在指定专业分包单位按照完成后以水泥砂浆、适当的胶泥等材料填实电缆、管道、设备、框架等与建筑结构之间的缝隙空间;3.10.1.9指定专业分包工程资料的整理、汇总等工作(指定专业分包工程资料的编制工作由分包单位负责)四、其他说明4.1投标报价可参照《公路工程预算定额2018》及编制办法2018、无明确规定可参照《上海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6》。4.2本工程钢筋采用模块化施工,其费用应包括在相关子目的综合单价中。4.3如果工程量单价发生变化或变更工作的性质与实施期间无法与工程量清单中的细目相一致:a、投标报价中有相同项目的单价,按相同项目单价计取;b、投标报价中有相近项目的单价,按相近项目单价编制原则编制单价,报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c、投标报价中无相同内容、相近项目的单价,则根据相关定额的套用先后次序(公路工程预算定额2018及编制办法2018;上海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6)及投标文件中综合单价的组价原则编制单价,报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发包人按核定后单价及投标下浮率结算。4.4对于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方面的算术差错,按投标须知第3.2条规定修正。4.5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数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所有的责任、义务和权利。4.6投标人需在本工程量清单后附详细的综合单价分析表,综合单价分析表格式参照采用工程量清单表5.5或公路定额08表-分项工程预算表执行。4.7全部必需的模板、脚手架、装备、机具、螺栓、垫圈和钢制件等其他材料,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有关支付项目中,均不单独计量。4.8招标文件中规定发包人指定供应商供应材料不包含在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中,但与此部分材料相对应的投标人应计的相应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投标所报综合单价中,在编制报价时,投标人可参照市场价将发包人指定供应材料计入直接费中计取管理费和利润,并在计费后按原计入价格扣除。4.9100章报价包干使用,中标后不予调整:(1)保险费: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由发包人另行办理,纳入本次投标报价。除此之外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计入相应单价中,不在《工程量清单》中单列。(2)安全防护费: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25号令)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有关规定,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1.5%。(3)临时道路修建、养护与拆除(包括原道路的养护费):临时道路的修建须满足发包人制定的《工程建设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要点要求》。(4)文明施工费:文明施工需满足发包人制定的《工程建设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要点要求》。投标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四项费用的报价应严格执行沪建交(2006)445号文、沪建市管(2006)91号文及沪建市管(2009)79号文,并和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容相符。(6)工程范围内的公用管线搬迁、保护及加固措施费:各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物探资料以及自行现场调查的现场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保护的方案和措施,搬迁保护范围见附件电子光盘,其费用计入第100章内,方案需满足永久结构的需要,并得到产权单位的认可。若实施中保护方案发生变化,费用不作调整。(7)渣土及建筑垃圾等障碍物清运费:本工程投标人需对现场进行详细踏勘,自行考虑施工现场现有的渣土及建筑垃圾等障碍物,并将处理费用以项计入100章内,中标后包干使用。(8)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等搬迁、监测保护费: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对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等搬迁、监测保护产生的费用,并列入100章内,中标后包干使用。4.10生产和生活临时用地、用房、临时接水和接电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在100章中列出明细,包干使用。投标人应遵守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在使用上述设施前,必须自行办理好各种相关手续和证照,包括环保方面的手续。4.11投标人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和施工经验,认为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属于第100章总则当中的项目),可自行编制项目及对应报价,增加的项目列入第100章总则的“其他”项中。4.12路基填筑土方的土源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可采用外购土方,其土方来源费应包含在相应子目。4.13填方路段因路基沉降引起的填方增加量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其费用列入相应投标报价内。4.14投标人在技术标中体现的施工方案要求及技术措施等所涉及的费用均应在商务标各相应细目的综合单价中体现,此部分费用发包人将不再另列支付。4.15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4.16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以总人工费为基数。社会保险费包括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的社会保险费。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时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标书情况汇总表中填报,包含在公路工程综合单价内。4.17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场外等级公路(市政道路)与场内道路之间的连接以满足工程运输,如果新建临时道路则必须满足发包人有关临时设施标准化的相关要求。如果利用现有道路和桥涵,则在使用期间必须进行修整、加宽、加固及养护等与此相关的一切工作,工程结束时,承包人应对该道路进行修整,直至得到该道路所有者及有关部门的认可为止。上述工作涉及到的费用在工程量清单100章相关细目中以总额报价,由承包人包干使用。若承包人未能按发包人要求履行以上责任,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代为履行相关责任,发生的费用按实从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或支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回,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同时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4.18本工程施工现场外接公共道路,对于公共道路的使用,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有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的组织调度安排,不得占用路面。对于公共道路的使用发生损坏等情况应由中标人负责日常保洁及维修,对于交叉干扰地段应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设计,所有情况下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在措施费有关子目中自报。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施工现场为由提出增加造价。4.19本工程施工期间的供水供电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包括由施工红线外接到红线内以及施工红线内所有供水供电由施工方负责),相关费用在工程量清单100章相关细目中“施工用电用水的电源和水源接驳措施费用”中计取。本工程施工期间的排水,由中标人充分根据现场实际状况,制定施工方案,确保防止泥浆水排入市政管线,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另外,中标人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市容、环境保护等的规定,若发生因违反此类规定而被罚款事件,由中标人自行负责。4.20中标单位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施工现场情况摸排,并完成本工程的临时设施,主要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到位。除招标人的原因外,中标单位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个月内必须正式开工。4.21施工中标后中标单位即为施工现场责任主体,需积极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类相关证照、行政许可、方案组织等工作。4.22中标单位在开工前协助办理完成桩基交易、渣土处置备案、质量安全报监、现场质量安全审核、施工许可等工作。4.23以上三条(4.20~4.22)内容若因中标单位原因引起的工期延后,由中标单位负责。4.24竣工验收完成前本工程日常养护及保洁由中标单位负责,有关费用在第100章相关细目“本工程日常维护及损坏维修(竣工完成为止)”中计取。五、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5.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面——投标总价及投标报价总说明5.2建设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5.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表5.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5.5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5.5.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清单与费用明细表5.5.2其他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5.5.3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5.6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5.6.1暂列金额明细表5.6.2材料暂估单价表5.6.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5.6.4计日工表5.6.5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5.7规费、增值税项目清单与计价表5.8主要综合单价分析项目汇总表5.9主要材料(设备)数量与计价表5.10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五、商务要求类别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工期自合同签订并生效后120日历天内完成。付款条件(1)合同签订后14天内支付合同价(指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的30%以及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报价的50%作为工程预付款;(2)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应不低于已完工程审定价款的80%,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若有重大变更,需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3)工程结算经发包人审核确定后支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质量保证金:审定结算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4)社会保险费用按沪建管[2017]899号文件执行。转让与分包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与分包。响应方磋商报价表(最终)响应方名称:采购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磋商后所报总价(元)磋商后所报总价(元)(大写)最终报价计算公式第一次报价:万元×(1-下浮率:%)=最终报价:万元注:1、总价包含本项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2、响应方必须据实填写此表,应与响应文件的有关内容一致;承诺内容如下:响应方(公章):响应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本表拟做最终报价,要随身携带此报价表(空白)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以备谈判时填写,作为最终报价;该表无需放入响应文件内,只需在最终报价时提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路中修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