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中标结果公示(福鼎市人民法院2024)



一、项目编号:[350982]FJYYGC[CS]2024001

二、项目名称:福鼎市人民法院白琳人民法庭审判用房室内二次装修工程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千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五四路128-1中旅城二期办公楼19层03室-02
2,949,369.00元
96.74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福鼎市人民法院白琳人民法庭审判用房室内二次装修工程):

工程类(福建千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单位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装修工程
福鼎市人民法院白琳人民法庭审判用房室内二次装修工程
详见工程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石爱成
闽2352006200702930
2,949,369.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郑动员

评审专家:
陈剑冰 、 谢钦地 、 陈香露 、 黄建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中标金额在100万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中标金额在100万-500万,收费费率标准0.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鼎市人民法院白琳人民法庭审判用房室内二次装修工程:2.364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评审,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鼎市人民法院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266号
联系方式:0593-7919769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元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15号综合楼7楼
联系方式:17891853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话:17891853880

福建元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7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zip

附件3-1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福鼎市人民法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公3329品口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福建千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公章)金尚1日期:2024年7月12日※注意: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127附件7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附件7-1-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福建千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福建千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福鼎市人民法院(单位名称)的福鼎市人民法院白琳人民法庭审判用房室内二次装修工程(项且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福鼎市人民法院白琳人民法庭审判用房室内二次装修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福建千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6人,营业收入为110.67万元,资产总额为838.20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福建千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7月12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35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装修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