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活垃圾末端清运服务 生活垃圾未端清运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
一、项目编号:ZC2024-FW-123
二、项目名称:空港新城生活(其他)垃圾末端清运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西咸新区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长路与金融二路西北角创新大厦15层1502室
单价:109.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空港新城生活(其他)垃圾末端清运服务项目):
服务类(陕西西咸新区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服务
空港新城生活(其他)垃圾未端清运服务
空港新城其他垃圾转运站及21个移动压缩罐的运营管理工作及全部其他垃圾转运服务工作
做到每日转运、清运,最终运往西咸垃圾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符合国家相关垃圾收运、清运标准及行业标准
6,365,6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明兰(采购人代表)、张宏梅、刘晨、朱荣增、何宏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2、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服务类标准下浮20%计算,最低4000元,最高15万元计取。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空港新城生活(其他)垃圾末端清运服务项目
4.2516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航投大厦
联系方式:029-336360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
联系方式:029-888560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艳、任波
电话:029-88856058
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7日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空港新城生活(其他)垃圾末端清运服务项目.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空港新城生活(其他)垃圾末端清运服务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C2024-FW-123空港新城生活(其他)垃圾末端清运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空港新城生活(其他)垃圾末端清运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C2024-FW-123项目名称:空港新城生活(其他)垃圾末端清运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6716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空港新城生活(其他)垃圾末端清运服务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6716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6716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垃圾处理服务空港新城生活(其他)垃圾末端清运服务项目2(年)详见采购文件6716000.006716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合同包1(空港新城生活(其他)垃圾末端清运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7)《******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8)《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4)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釆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釆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釆[2020]1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目前的合作银行有:北京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秦农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排名不分先后);(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空港新城生活(其他)垃圾末端清运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供应商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6月26日至2024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自行下载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免费获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07月1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地点: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成为陕西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2、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限内,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限内在平台上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将不能参与后续开评标活动(未及时下载的后期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后果供应商自负)。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http://ggzyjy.xixianxinqu.gov.cn)下载操作手册,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或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经办人: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航投大厦联系方式:029-33636075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联系方式:029-8885605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艳、任波电话:029-8885605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经办人: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航投大厦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9-33636075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联系人:张艳、任波电话:029-888560581.1.4项目名称空港新城生活(其他)垃圾末端清运服务项目1.2.1资金来源及比例政府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1.3.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1.3.3服务地点空港新城全区域(除机场范围外)1.3.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垃圾收运、清运标准及行业标准1.4.1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供应商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4.1供应商资格要求(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9.2供应商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1.9.2供应商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形式:/1.10.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文件中“初步评审”的要求和条件1.11.4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除实质性条款和规定以外的内容最高项数:/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2.1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2.2.1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形式:书面形式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平台,并将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67548965@qq.com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政府采购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领取人,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自行下载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716000.00元(2年服务期);最高限价单价为:115元/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工作的全部费用。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不要求:要求:中标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一副送于招标代理机构处;其他要求:/4.2.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6日09时30分00秒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4)开标顺序开标顺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参加会议的供应商名单;(3)供应商对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4)由系统进行电子唱价后进行记录;(5)不见面开标系统宣布开标会议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规定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3名7.1中标结果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陕西省西咸新区)》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7.4.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是否:由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不要求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本项目采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文件,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封、加密、递交、解密等相关事宜。各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下载操作手册,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中标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一副送于招标代理机构处。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2、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服务类标准下浮20%计算,最低4000元,最高15万元计取。10.2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单位名称: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账号:129911536210906联系人:万工/029-88811050请中标供应商按照要求将服务费汇入以上指定账户,如因自身原因发生错误而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性质:,.供应商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供应商:,(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章)(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5.声明函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致:(采购人)我公司独立参加此次(项目名称)投标,未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特此声明。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由供应商自行声明并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如供应商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单位可享受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价格扣除。3.供应商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主办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查询本单位企业性质,网址: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4.非中小企业可不提供。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提供)附件3:《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因本单位(符合)条件,故本单位为(监狱)企业。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非监狱企业可不提供)四、供应商承诺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1、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中,不存在与其它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有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1-1、管理关系说明:我单位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下属单位有:。我单位的上级管理单位有,。1-2、股权关系说明:我单位控股的单位有,。我单位被,单位控股。1-3、单位负责人:。2、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说明:。我单位承诺以上说明真实有效,无虚假内容或隐瞒。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实施方案(各供应商可根据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及评审办法,自主编写,格式自拟)六、商务及技术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简述或相关证明材料备注123456……备注:满足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要求的可不填写此表,但须满足本表签字盖章要求。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列出“+”偏差,在“偏离简述”项做出详细说明;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列出“-”偏差,并在“偏离简述”项做出详细说明;如果“投标文件响应条款”、“偏离程度”项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未响应。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由供应商自行声明并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经办人: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采购人名称)的空港新城生活(其他)垃圾末端清运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空港新城生活(其他)垃圾末端清运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承接企业为陕西西咸新区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76人,营业收入为8317.887629万元,资产总额为52416.83457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假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成,成环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7716日H*--------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空港新城生活(其他)垃圾末端清运服务项目中标(成交)明细受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委托,采用进行采购空港新城生活(其他)垃圾末端清运服务项目(项目编码:ZC2024-FW-123)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空港新城生活(其他)垃圾末端清运服务项目)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西咸新区环境集团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单价:109.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其他服务空港新城生活(其他)垃圾未端清运服务空港新城其他垃圾转运站及21个移动压缩罐的运营管理工作及全部其他垃圾转运服务工作做到每日转运、清运,最终运往西咸垃圾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符合国家相关垃圾收运、清运标准及行业标准2.00年109.006,365,600.00序号1-第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末端清运服务 生活垃圾未端清运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