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2024)



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保安服务公开招标采购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401992024CGK00406
二、项目名称: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保安服务公开招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太原赛欧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龙盛街孵化基地3号楼配套一层1111室
总价:1043016(元)
83.4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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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保安服务公开招标采购
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保安服务公开招标采购
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馆、院两部分区域的保安服务。
驻场保安人员(含安防、消防)不少于30人,合理排班,保证全馆24小时安全保卫工作等,详见采购文件。
自签订合同后一年。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入驻到位。
达到采购文件要求的验收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邓欢欢,杨会芳(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刘霞,王虎平,杨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
地 址:太原市广经路一号太原美术馆
联系方式:0351-60795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
联系方式:0351-2377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雪莲
电 话:0351-2377178

附件信息:

1401992024CGK00406公开招标文件.docx147.3K

中小企业声明函126.0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保安服务公开招标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7日 19:09

评审专家名单
邓欢欢,杨会芳(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刘霞,王虎平,杨迪

总中标金额
¥104.3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雪莲

项目联系电话
0351-2377178

采购单位
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太原市广经路一号太原美术馆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1-6079589

代理机构名称
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51-2377178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01992024CGK00406项目名称: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保安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6月26日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7一、总则7二、招标文件9三、投标文件9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1五、开标14六、资格审查及评标14七、签订合同15八、服务费17九、保密和披露17十、询问和质疑17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0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21第六部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3第七部分合同文本29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30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1992024CGK00406项目名称: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保安服务公开招标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1,044,500元(87,041.66元/月)最高限价:1,044,500元(87,041.66元/月)采购需求:共一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作为免费开放的公益性窗口机构,分馆院两个区域,作为安防、消防、反恐重点保护单位,美术馆需要开展专业的安全保障,维护日常工作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我馆需委托专业的保安公司对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提供保安服务。注:1.所有招标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招标内容标注为“进口产品”的,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一年。(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入驻到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省市保安公司另须提供太原市***门颁发的《外省市保安服务公司登记备案证明》。三、获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通过项目采购公告下方点击“潜在供应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7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方式: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将拒收投标文件。开标时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五、招标公告期限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联系电话:957632.投标人参与项目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联系电话:95763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地址:太原市晋源区广经路一号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351-6079589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联系人:王凯联系电话:0351-2377110第2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省市保安公司另须提供太原市***门颁发的《外省市保安服务公司登记备案证明》。2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1,044,500元(87,041.66元/月)最高限价:1,044,500元(87,041.66元/月)3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收取:详见采购需求4投标文件构成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包括:(1)开标一览表(2)资格审查部分(3)商务技术部分(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以及澄清、说明或补正5投标文件编制按照招标文件“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6投标文件提交及解密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将拒收投标文件。开标时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7投标报价投标人就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唯一报价,不得拆包(项)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标的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送达指定交货地点各种费用和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使用前的技术咨询、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即:一次性安装调试即可全面投入使用。8现场考察及答疑会现场考察不组织答疑会不组织9样品不提交10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3.项目履约期限超过“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的,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全面履行完毕。11技术选择性方案不接受 12分包不接受13进口产品招标文件注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如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进行评审。 14免费质保期免费质保期应按照“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年限执行;没有列明免费质保期年限的,按照国家或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15投标货物(设备、产品、材料)质量缺陷责任期不少于两年16合同期内调价不接受17采购资金支付程序及方式详见“第七部分 合同文本”。18采购合同中标人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并保证履行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19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节能产品1.采购货物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投标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将按照“第六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给予加分。环境标志产品投标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的将按照“第六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给予加分。中小企业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优惠为15%-20%,特殊情况不应低于10%,具体扣除比例详见采购需求。3.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或者承接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联合体中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微企业,且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6%的折扣。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福利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创新产品、创新服务: 1. 投标人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标产品6%-8%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详见采购需求。2. 投标人投标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如实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的扫描件或截图。(格式见附件第八部分)3. 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叠加。20信用记录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山西太原)(credit.taiyuan.gov.cn)2.查询截止时间:开标当日3.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1招标服务费本次招标不收取任何服务费。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2.2“集中采购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3“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4“中标人”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投标人。2.5“投标货物”是指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辅件配件、备品备件、软件、服务等标的物在内的各种形态、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服务承诺”是指为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由投标人承担的货物的提供、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以及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和投标人承诺的其他类似服务。2.7“产品缺陷”是指投标货物的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存在的潜在隐患或有碍产品使用安全和产品使用寿命等情形。2.8“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2.9本招标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3.投标人资格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2符合招标公告有关要求,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3.3能够承担投标过程及履行采购合同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3.4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5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过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6本次招标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3.6.1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6.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相关资格要求的,按照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6.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4.知识产权4.1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且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因采购人使用而遭受第三方主张权利的,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责任。4.2如投标人不拥有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则投标报价中已包含采购人使用该知识的一切相关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4.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应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应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4.4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应当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5.投标有效期5.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5.3项目履约期限超过“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的,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全面履行完毕。6.投标费用6.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7.集中采购机构的权利7.1集中采购机构无论出于任何情况和原因,可停止本次招标,无需对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8.解释权8.1本次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的构成9.1招标文件包括:9.1.1第一部分投标邀请;9.1.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3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9.1.4第四部分采购需求;9.1.5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9.1.6第六部分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9.1.7第七部分合同文本;9.1.8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9.1.9招标文件的澄清公告以及图纸、答疑、变更或补充通知等。9.2招标文件未规定但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0.1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集中采购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10.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以澄清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三、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的构成11.1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包括:11.1.1开标一览表11.1.2资格审查部分11.1.3商务技术部分11.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以及澄清、说明或补正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内容,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提供的资料合法、真实、完整、有效。12.2投标人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编制投标文件。12.3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字迹清晰、内容齐全,行间不得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经法定代表人(全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12.4投标人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投标人资质(或资格)有效外,一律不予认可。13.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3.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的文字、函电统一使用中文;非中文数据或资料,提供其中文译文。13.2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4.投标报价14.1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4.2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和经营范围,按照“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对某包(项)或全部货物进行唯一报价,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14.3投标人应以“包”为基本单位进行报价。若本项目分为若干包,则投标人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报价,并以“包”为单位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14.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4.4.1《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报价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14.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4.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4.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4.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投标人应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并书面确认,经确认后的报价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1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6.投标文件签章16.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签署、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单位公章”、“公章”等均指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16.2投标文件的签章应清晰工整。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7.投标文件的加密17.1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17.2投标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18.投标文件提交18.1投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公告》或《澄清公告》公告时间为准。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采购项目,集中采购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约束。18.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加密。18.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8.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机构将拒收投标文件:18.4.1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18.4.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投标文件的。19.串通投标19.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9.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1.2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9.1.3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19.1.4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19.1.5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1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9.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9.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9.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9.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9.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0.弄虚作假2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20.1.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印章或票据凭证等;20.1.2提供虚假的材料、样品、检验报告、财务状况或者业绩;20.1.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20.1.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20.1.5冒名顶替他人签字;20.1.6提供虚假的技术参数或服务方案;20.1.7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21.1获取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与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公章不一致的;21.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21.3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资质原件、合同原件、投标产品样品及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21.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1.6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21.7投标人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21.8如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没有提交联合协议的;21.9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签字或盖章的;21.10投标报价出现明显错误,投标人拒绝按照本部分14.4的规定进行修正的;21.11投标总价、投标单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或者投标单价高于市场销售单价的;21.1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1.13投标文件未对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21.14采购货物未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21.15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的内容,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面的;21.16投标文件中的非中文数据或资料未提供其中文译文,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判的;21.17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21.18采购货物属于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未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21.19采购货物中含有《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未提供所投产品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的;21.20采购货物中含有《实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应强制3C认证的产品,但未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的;21.21投标产品中包含的软件类产品为非正版软件的;21.2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21.23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的事项,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21.24投标文件未对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质保期做出实质性响应的;21.25投标人在评审过程中做出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的;21.26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21.2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2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2.1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错误的;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五、开标23.开标23.1集中采购机构按照《招标公告》或《澄清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23.2开标时,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23.3开标时,集中采购机构依据《开标一览表》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以及集中采购机构认为需要公布的其它事项。23.4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当场未确认且未提出疑义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资格审查及评标24.资格审查24.1资格审查人员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程序、审查方法及审查标准独立履行审查职责。24.2资格审查人员对存在争议的事项,按照“一票否决”的原则做出结论。25.评标25.1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25.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参加本项目评审。25.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25.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5.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25.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5.3.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5.3.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5.4评标委员会成员负责具体评标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独立履行评标职责。25.5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25.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七、签订合同26.中标通知26.1集中采购机构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发布《中标公告》。26.2集中采购机构告知投标人本人评审得分与排序,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6.3中标人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自行打印《中标通知书》。26.4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现争议的,报财政部门处理。27.履约保证金27.1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的要求于签订采购合同前,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27.2中标人不按照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27.3当中标人全面完成采购合同事项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27.4如果中标人未按双方签订合同事项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8.领取合同28.1中标人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并保证履行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8.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人在评审过程当中的答复澄清事项等均为此次采购合同附件,并具有法律效力。28.3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28.4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9.对投标人不良行为的处罚29.1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9.1.1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29.1.2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恶意串通的;29.1.3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9.1.4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9.1.5投标人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未按照有关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29.1.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29.1.7投标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30.对中标人不良行为的处罚30.1中标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0.1.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0.1.2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31.诚实信用31.1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凡有悖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将被录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依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31.2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诚信中存在严重问题时,将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31.3投标人的违法违规和诚实信用缺失行为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山西太原)(credit.taiyuan.gov.cn)等网站进行记录和曝光。八、服务费32.服务费32.1集中采购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九、保密和披露33.保密33.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除非得到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的同意,不得将因参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33.2由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视为保密资料,仅用于本项目规定的用途。33.3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处获得的保密资料。34.披露34.1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投标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4.2在集中采购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集中采购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询问、质疑、投诉35.询问35.1对招标文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的口头或书面询问,由集中采购机构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的询问,口头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形式提交,由采购人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36.质疑36.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按以下原则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6.1.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6.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6.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6.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6.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6.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6.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6.2.4事实依据;36.2.5必要的法律依据;36.2.6提出质疑的日期。36.2.7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6.3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36.4对招标文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集中采购机构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人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36.5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37.投诉37.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质疑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太原市财政局提起投诉。37.2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7.3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7.3.1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37.3.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述本次采购内容为保安服务,包含安全保卫服务和消防巡查服务。二、采购说明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作为免费开放的公益性窗口机构,分馆院两个区域,作为安防、消防、反恐重点保护单位,美术馆需要开展专业的安全保障,维护日常工作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我馆需委托专业的保安公司对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提供保安服务。主要涉及以下内容:包括安全防卫、安全巡视、消防值守、消防巡逻、监控值守、应急处突、秩序维护等,配备高素质、年轻化、经验足、持证上岗的保安人员,配备、更新充足的安防和防恐设施设备。服务范围:包括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馆、院两部分区域的保安服务。太原美术馆位于太原市晋源区广经路1号。太原画院位于太原市迎泽区老军营社区。本项目须报单价与总价。三、验收标准及要求①驻场保安人员(含安防、消防)不少于30人,合理排班,保证全馆24小时安全保卫工作,安保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员证》、部分的岗位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上岗;服务期间中标人应保证按要求全额配备安保人员。如被检查发现人员短缺,发现1次予以警告;发现第2次扣除中标公司当月服务费的1%;发现第3次,扣除当月月服务费的3%。依次类推。②制定详实的安防、消防应急预案,及时反应,科学行动,保障整体场馆全年安全运行;③做好日常安防、消防工作,确保全年每天24小时不间断值守,巡逻、交接班制度完善,档案齐全,监控岗位有效发挥作用,不得空岗;④组建微型消防站,符合消防要求,配备4名消防安全员,24小时值守、巡逻,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制定应急预案并确保安全有效,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和灭火技能训练,能够及时处置消防突发异常情况,保证快速响应;⑤建立安防、消防档案,工作台账健全;⑥对人员加强培训,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工作程序规范、准确的专业保安队伍,文明履职,与美术馆的环境相适宜,与观众友善沟通,若服务态度遭观众投诉,计入考核扣分项;⑦要求全体派驻人员具备消防应急处置能力,掌握消防基础知识,熟练使用消防器材;⑧与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消防维保单位及其他中标人,团结一致,遇事迅速积极应对,保障场馆安全,不得推诿,若因沟通衔接不畅,造成安全隐患,一经发现,计入考核扣分项;⑨对安保队长和消防队长进行专项工作考评,详见附件二《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保安队长、消防队长考评管理办法》,其他要求详见附件三《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保安服务工作要求》。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五、商务要求(一)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一年。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入驻到位。(二)服务地点: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馆院两区域。太原美术馆位于太原市晋源区广经路1号。太原画院位于太原市迎泽区老军营社区。(三)付款方式:根据考核办法,验收合格后按季度支付,验收质量不合格,根据考核办法(详见附件)扣减支付。(四)中标人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使用单位将在服务期限结束后一次性全额无息返还中标供应商。六、技术要求1.保障太原美术馆及太原画院馆院两处整体场馆、展品、藏品、物品和及人员安全、消防安全,范围包括所有公共区域、办公区以及1个中央大厅,10个展厅,1个学术报告厅,1个贵宾接待室,1个少儿艺术天地,1个艺术品商店,1个咖啡厅,户外1个下落式庭院,地下车库、库区、机房等区域,3个主出入口及8个消防通道,以及地下车库车辆出入及相关安全管理,配合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消防维保单位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更新等工作。除以上服务范围外,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交办的其它工作(如搬运物品、参与馆内的公益活动等)。2.人员数量要求:服务期间中标人应保证按要求全额配备安保人员。如被检查发现人员短缺,发现1次予以警告;发现第2次扣除中标公司当月服务费的1%;发现第3次,扣除当月月服务费的3%。依次类推。★3.提供驻场保安人员不少于30名,岗位如下:人员岗位性别人数年龄学历岗位要求基本要求保安队长男1名18岁至45岁,须附身份证复印件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并附毕业证书复印件须附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员证》;具备管理、组织队员的能力,有较强的执行力,具有应急指挥的反应力和技能。1.体格健壮,体型匀称,形象端庄;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沟通能力;2.品行端正,无任何犯罪违法记录及不良嗜好;3.男保安身高不低于175cm,女保安不低于162cm;4.24小时轮班制值守;5.经过正规的安全防卫培训,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员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上岗。门卫、巡逻男 女20名(其中男16名,女4名)18岁至45岁,须附身份证复印件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并附毕业证书复印件须附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员证》。总控室男4名18岁至45岁,须附身份证复印件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并附毕业证书复印件1.24小时内三班倒,每班不得少于2人。2.须附本人《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消防队长男1名18岁至40岁,须附身份证复印件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并附毕业证书复印件须附本人《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消防安全员男4名18岁至40岁,须附身份证复印件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并附毕业证书复印件须附本人《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七、服务要求★(一)①中标人应结合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实际,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经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审核同意后实施。若遇紧急事件,应立即稳定情况并向及时馆方汇报;②与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消防维保单位沟通,制定计划,每半年开展一次安防、消防演练;③本采购均属于大包,合同期限内,中标人配备工作中必要的工作服装和上岗证、装备。装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①对讲机30部;②执法记录仪10台;③头盔、防刺背心、手套、橡胶棍、防暴棍、盾牌、钢叉20套;④保安、消防安全员制服、上岗证30套;⑤强光手电10个;⑥急救箱2个;⑦重大活动时,根据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要求,配备应急救援运输汽车2辆;⑧***门、太原美术馆要求配备的其他装备、设施。(二)严格落实安全防范、反恐防暴措施,认真检查、登记出入信息。(三)如遇大型活动,需服从馆(院)方工作安排统一调配人员,如人员数量不够,需抽调相应人员加强安保力量,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四)中标人须对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定期开展岗位业务提升培训,开展消防防火技能、应急处突技能培训。(五)服务期间:出现安全突发事件未及时科学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除承担响应责任外,还将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处以相应罚款:严重安全事件(财产损失达10万元以上,或造成1人以上人员伤亡,或影响场馆正常开放3日以上的)——罚款5万;较严重安全事件(造成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或影响场馆正常开放的3日以下的)——罚款3万;一般安全事件(造成财产损失5万元以下的,或引起其他不良影响的情况)——罚款1万。造成安全事故的情况,直接解除服务合同,涉及损失和人员伤亡,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保留追究服务单位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的权力。(六)其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三《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保安服务工作要求》。八、其他要求(一)中标人入驻后,保安人员食宿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二)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的相关规定(仪容、仪表、言行、衣着),必须配备专业的保安人员。若中标人保安人员因工作失误对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声誉、安全等造成恶劣影响,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将立即终止与中标人的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三)在合同有效服务期间,中标人所提供的安防和防恐等设施设备,必须是国家认证许可的合格安全产品。(四)中标人入驻后,中标人对人员安全及文明服务负全责: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与中标人所有人员不存在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不负责中标人所有人员病、老、伤、残、亡的善后处理及其各种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劳保、社保、医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各类保险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亦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扣除保险后,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中标人应加强人员的教育与管理,提高素质,不得因任何原因在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范围内聚众闹事,如发生此情况后,中标人应立即处理。对身体状况欠佳、自身素质低劣、服务态度差、不遵守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规定、违纪违法的人员等,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有权拒绝其上岗,中标人应及时劝退此类人员。(五)以上内容未尽事宜,中标后由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和中标人在合同中协商约定。附件一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保安服务考核办法太原美术馆作为现代化大型公益性文化场馆,以国家重点美术馆的标准严格要求,为保障场馆正常运营,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监督并促进中标人为美术馆提供精细化服务,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一、考核考核由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负责组织实施,以定时和不定时方式进行考核。考核依照专人每日定时巡查、管理部门、馆领导不定时检查和日常工作表现记录结果进行评分。根据《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保安服务考核细则》上的项目内容,每月初(1日—7日)对中标公司上月服务工作内容进行全面考核,以记分制(百分制)的形式记录考核结果,以分值来决定上月的支付费用的多少。二、记分与记费A、考核分数在96分-100分为优秀,付给中标人全月管理费;B、考核分数在90分—95分为良好,付给中标人90%管理费;C、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下时,为不合格,付给中标人80%管理费,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解除服务合同。三、其他处罚服务期间:出现安全突发事件未及时科学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除承担响应责任外,还将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处以相应罚款:严重安全事件(财产损失达10万元以上,或造成1人以上人员伤亡,或影响场馆正常开放3日以上的)——罚款5万;较严重安全事件(造成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或影响场馆正常开放的3日以下的)——罚款3万;一般安全事件(造成财产损失5万元以下的,或引起其他不良影响的情况)——罚款1万。造成安全事故的情况,直接解除服务合同,涉及损失和人员伤亡,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保留追究服务单位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的权力。考核细则:序号考 核 标 准满分得分1需按照合同协议与美术馆的要求,及时配备岗位人员,且符合人员年龄、性别、经验、专业、素质等要求,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员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上岗。102妥善处理好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务、工资关系,对人员安全及文明服务负全责。53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对各岗位工作开展定期培训、考核。54上岗时应统一着工装(含周一闭馆期间),配戴工作证。55岗位设置合理,确保各区域人员充足,满足24小时安防、消防巡逻需求。56保安人员遵守美术馆的一切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单位流程制度,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和岗位调配。做好上级检查、大型活动的准备工作,做好创建文明城市的落实工作,迎接创城组检查。57制定详实的安防、消防应急预案,及时反应,科学行动,保障整体场馆全年安全运行;根据馆内实际要求,与汾管委、***门、消防部门开展对接工作。58做好日常安防、消防工作,确保全年每天24小时不间断值守,巡逻、交接班制度完善,档案齐全,监控岗位有效发挥作用,不得空岗;59组建微型消防站,配备4名消防安全员,24小时值守、巡逻,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制定应急预案并确保安全有效,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和灭火技能训练,能够及时处置消防突发异常情况,保证快速响应;1011保障太原美术馆整体场馆、展品、藏品、物品和及人员安全、消防安全。与办展单位进行安防、消防工作的对接,并及时进行巡检、监督。512与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消防维保单位沟通,制定计划,每半年开展一次安防、消防演练。建立安防、消防档案,工作台账健全;建立安防、消防档案,工作台账健全;513严格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迟到、不早退、不窜岗、不扎堆聊天、不玩手机等。每日有晨会、早操制度。512在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团结协作,以礼相待,不准以个人恩怨懈怠工作,不准以任何借口扰乱工作秩序。工作中有权劝阻、制止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对于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汇报。513语言文明、行为规范,解答观众一般性咨询,做到有礼有节。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力强,有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在岗期间保持常态化工作状态,不得擅自离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515与太原美术馆消防维保单位及其他中标人,团结一致,遇事迅速积极应对,保障场馆安全,不得推诿,若因沟通衔接不畅,造成安全隐患,一经发现,计入考核扣分项,本项得分为0。1016对人员加强培训,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工作程序规范、准确的专业保安队伍,文明履职,与美术馆的环境相适宜,与观众友善沟通,若服务态度遭观众投诉、与观众发生冲突等计入考核扣分项,本项得分为0。10100附件二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保安队长、消防队长考评管理办法为了切实做好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的安全保卫、消防巡查工作,加强馆内安保人员管理,严格工作纪律和作风,进行安保队长和消防队长管理考核,提高馆内安保工作的效能和水平,保障馆内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持馆内良好的安全秩序,打造平安和谐的美术馆。队长考核评分表岗位名称: 姓名: 考核日期:项目内容及要求分值得分礼节礼貌(微笑服务)10分仪容仪表按规定着装,服装整洁,均符合《员工守则》仪容仪表的标准2站姿服务时站立规范,让人感觉有亲和感2语言规范使用普通话,语音平缓、亲切、声音适中、尊称姓氏,让人感觉舒服2问候规范在客人到达10秒内意识意识到主动问候客人,礼貌微笑2服务意识目光要始终关注客人并主动问候客人、礼貌微笑2业务技能50分产品知识全面了解场内及会议全面知识5业务操作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和确保美术馆观众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措施5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定期组织治安、消防业务演练,并采取切实措施,防患于未然10贯彻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助馆内各部门建立安全体系和责任制,并落实到岗位责任制中5组织实施美术馆的治安、消防工作检查,完善各项安全计划、标准及措施,以适应不断发展的新情况。5提出美术馆的重大活动和重要事件的保卫工作方案,并与各有关部门领导落实具体措施3提出美术馆全体员工的治安、消防培训计划,包括新进员工的安全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保卫人员的工作培训计划,并通过观察、了解保卫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必要测试,来评估培训效果。2就各类刑事、治安案件,消防事故的保卫工作要求,非常事件和任务同辖区公安机关保持密切的联系,并及时将情况报告给分管领导。4提出治安防范计划和措施,制定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方案。2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2主持保安工作例会,督促本部门员工做好各自的工作台账,检查工作进度,解决工作中的问题。2应急处理熟知爆炸威胁处理程序2熟练掌握火灾火警及撤离处理程序3服从管理10分自觉服从上级的管理和指挥,按时完成上级交代的各项事宜3自觉遵守和维护美术馆内的各项规章制度4发现问题及时准确的上报,不包庇、不隐瞒3工作能力10分能保证质量,按时完成任务2不浪费时间,不畏惧辛苦,交付工作抢先完成2对美术馆状况了解,在工作过程中积累的工作思路、方法多、创新意识强,并能够解决实际问题。1意识整体观念强、工作尽职尽责,能够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美术馆的利益,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能够坚决制止。1当班过程中,如果有重要移交,准确的记录在交接本上。2随时清理自己工作区域和办公室的卫生,并按照计划卫生表执行相关要求。2出勤考核10分部门培训按时参加美术馆及部门召开的各项会议3岗位培训按时参加岗位相关的业务培训3培训要求能够认真掌握培训内容,并能按要求将培训内容运用到工作中2每日考勤提前5分钟上岗,不迟到,早退2其他(10分不包含加分事项)观众投诉一般投诉2重大投诉8加分事项受到观众表扬2完成突击任务1提供合理化建议经采纳2合计1001.1.1.1附件三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保安服务工作要求1、中标人工作要求1.遵守美术馆的一切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单位流程制度。协助馆内做好上级检查、大型活动的准备工作。2.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对各岗位工作开展定期培训、考核。3.中标人需有丰富的管理经验,积极发挥职能,及时与馆方沟通主动担当,避免推诿、逃避责任。4.需按照合同协议与美术馆的要求,及时配备岗位人员。5.根据工作实际,中标人每季度向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提交一份季度《工作总结》,总结季度工作,要求客观真实,重在提出问题、解决问题。6.中标人与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签订《安全责任书》,并严格履行安全责任。7.与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其他中标人和谐相处,团结一致,遇事协商,不得推诿,不得出现不文明举动,否则计入考核扣分项。8.按时完成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二、保安(安防、消防)工作要求1.按照GA27-2002《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及国家安防、消防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安全防范系统,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2.开展全馆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展厅、地下车库、地下库区、机房等区域的安防、消防工作,确保场馆、人员、展品、藏品、物品等的安全。3.严格执行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安全保卫、消防、人防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4.根据要求,与汾管委、***门、消防部门开展对接工作。5.与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消防维保单位配合,进行馆内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使用、检查等工作。6.与办展单位进行安防、消防工作的对接,并及时进行巡检、监督。7.按照上级指示、突发事件情况,同相关各部门协同应对突发事件,做好应急调度工作和安全保障。8.完成其他保障工作的规划、管理和执行。9.确保微型消防站的规范、有序运行,消防安全员24小时值守、巡逻,定期接受培训,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10.组织开展全馆安防、消防演练,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的培训。11.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立行立改,确保规范运行。12.确保安防、消防相关记录、文书档案和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完整。13.不准私拿公物,私卖废品,损坏馆(院)财产,如被发现将要求中标单位赔偿双倍经济损失;拾到客户遗失物品,应及时上交。14.依照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标准,科学、规范地做好各项工作。15.完成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的其他安防、消防工作任务。注:1.标注“※”项内容为核心产品。2.标注“★”项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1.资格审查依据1.1资格审查人员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2.资格审查原则2.1资格审查人员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履行审查职责,对存在争议的事项,采取“一票否决”。3.资格审查人员应履行职责3.1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原始审查记录和审查结果,编写《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并签字确认,并对审查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2资格审查人员对投标人不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以书面形式签署个人理由,并告知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4.资格审查结果4.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进入下一步的符合性审查。5.资格审查过程的保密5.1资格审查人员对资格审查情况以及在审查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6.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审查内容标 准1投标人保证函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2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4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并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5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6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省市保安公司另须提供太原市***门颁发的《外省市保安服务公司登记备案证明》。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8投标人对《合同文本》签署意见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9联合协议(如涉及)如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提供《联合协议》;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第7-9项以及第11-14项的相关资料。非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不需提供。10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编制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写、签章等。11信用记录查询(资格审查人员查询存档,投标人不需提供资料)按照“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信用记录查询”要求查询、审查、存档。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要求进行编制。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要求进行编制。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要求进行编制。1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要求进行编制。1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要求进行编制。17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如涉及)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格式要求进行编制。第六部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采购人对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的说明内容及要求1.1采购人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时,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1.2说明内容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存档。2.评标范围2.1评标委员会仅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评标原则3.1评标委员会要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独立履行评审职责,对存在争议的事项,采取“少数服从多数”进行认定。4.评标依据4.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4.2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评标方法5.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5.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6.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的澄清6.1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以书面形式通知该投标人。6.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的实质性内容。6.3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的事项,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向评标委员会做出书面答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6.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7.评审事项处理原则7.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7.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7.1规定处理(核心产品为“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标注“※”项)。7.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要求其在评标现场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7.4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是否属于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7.5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评审依据,亦不作为不中标的评审依据。7.6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8.评标报告8.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签字确认,各成员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8.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报告。9.评审过程的保密9.1评标委员会、集中采购机构等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9.2评标委员会和集中采购机构均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审的解释。10.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审查内容标 准1投标文件的报价①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②投标人以“包”为单位填写“投标报价表”。③不存在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报价情形。④不存在投标总价或投标单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情形。2投标货物(方案)不存在可选择投标货物(方案)的情形。3商务技术指标响应内容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标注“★”的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4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写、签章等。5其他未发现属无效投标规定情形的(见“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21项的规定)。符合性审查注意事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判定某投标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投标人通过符合性审查。11.评分细则11.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严格按照“评分细则”要素针对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客观、公证、审慎地据实、独立打分。1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未据实打分或超出“评分细则”要素范围的,集中采购机构有权要求该评标专家重新评审。11.3如出现某一位评标专家打分畸高畸低,导致评审结论改变的,集中采购机构有权要求该评标专家说明其打分的合理理由,并视具体情况报告财政部门。11.4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11.5评审细则报价分:10计算公式=自动计算报价得分打分方法1报价(最低报价/投标报价)*最大分值0~10客观分技术商务资信分:90序号类型评分标准分值权重打分方法1商务资信1.投标人业绩(12分) 截止开标日期近三年具有同类型服务项目的案例,以提供的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成交)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项目结算凭证(服务正在进行中的项目可不提供,其他项目要求提供全部结算凭证)为准。每提供一个在响应截止日期近三个年度内签署的同类型合同案例得3分,最高得分为12分。 注:①本款可作为得分的合同案例仅指投标人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中的乙方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完全一致; ②证明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以上内容要求或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是否符合以上以上要求的,不得分;0~12客观分2技术2.服务方案(25分)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案与工作思路;依据提供方案内容撰写的合理、完善、细化、条理清晰;切合实际且安全可行,阐述详细、针对性强,考虑周全符合采购人业务需求的情况,服务方案详细、完善、科学合理、重点、难点阐述明确、目标明确,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得25分;实施方案详细、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得20分;实施方案一般,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15分;不提供者不得分。0~25主观分3技术3.服务团队组织架构(9分) 根据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团队人员的专业素质、技术能力、经验、数量配置等情况进行评审,内容详细完整、人员配备齐全、经验丰富的得9分;内容较为完整、人员配备基本齐全,有过类似经验的得6分;内容简单笼统、人员配备不足、类似经验不足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0~9主观分4技术4.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12分): 投标人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服务规范与要求、人员安全风险管控机制等);并具有有效的激励、监督机制,有效处理投诉和及时整改的方案。组织架构完善,制度完善、科学、合理得12分;组织架构、制度设置基本合理得8分;组织架构、制度设置一般得4分。不提供者不得分。0~12主观分5技术5.岗位职责分工(7分) 针对本项目服务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岗位职责分工情况,其分工合理,职责明确,能满足本项目要求得7分;分工基本合理,职责基本满足要求,基本能满足本项目要求得5分;分工一般,职责不明确,不能完全满足本项目要求得3分,不提供者不得分。0~7主观分6技术6.重点难点分析(5分) 针对本项目项目背景和目标,进行重点和难点分析,并提出建设性意见,重点难点分析全面、深入,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具有针对性和可实施性,完全可行的得5分,基本可行的得3分,一般可行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5主观分7技术7.人员培训及承诺(10分) ①人员培训方案包括培训计划、方式、目标等。培训有保障,能够有计划组织实施并有明确目标得4分;培训计划不明确且无具体项目培训目标得2分;有且提供培训计划,但不完善得1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②有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定期岗位业务提升培训承诺得1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③有岗前且每半年一次,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消防安全培训、卫生知识培训承诺得1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④有每年提供一次体检报告,派驻上岗人员健康率100%的承诺得1分,提供无犯罪证明承诺得1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⑤中标后提供合格、足额人员配置清单的承诺得1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⑥提供执行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保洁服务工作要求、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保洁服务管理考核办法承诺得1分,不提供者不得分。0~10主观分8技术8.应急处置预案及措施(10分) ①针对安全应急、重大事件紧急处理等情况。提供的应急预案科学、合理有保障得4分;应急处置预案基本合理得2分;应急处置预案一般得1分。 ②针对突发状况如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重大事件提供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可行性强、能够加强治安防范得3分;应急预案基本可行得2分;应急预案一般得1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③针对卫生防疫工作的预案,应急预案可行性强、能够加强治安防范得3分;应急预案基本可行得2分;应急预案一般得1分,不提供者不得分。0~10主观分12.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2.1未按照集中采购机构的要求将通讯工具存入指定地点的;12.2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12.3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澄清的情形除外;12.4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12.5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12.6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12.7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12.8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12.1—12.6”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支付评审劳务报酬;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并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七部分合同文本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安保服务采购合同合同编号:合同各方:甲方(买方):地址:邮政编号:电话:联系人:开户银行:帐号:乙方:地址:邮政编号:电话:联系人:开户银行:帐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服务名称及合同价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安保服务,本合同的合同价为人民币元整。与服务有关的所有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服务地点、时间2.1交货地点:2.2交货时间:3.质量标准和要求3.1卖方所提供标的服务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确定。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3.2卖方所提供标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之有关规定。3.3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买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3.4其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要求。4.付款4.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4.2本合同款项按照招标文件考核办法每季度考核后支付。5.不可抗力5.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5.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5.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6.争端的解决6.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请调解。6.2调解不成则提交仲裁,仲裁应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6.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7.违约终止合同7.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7.2如果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8.破产终止合同8.1如果卖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9.合同转让和分包9.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0.合同生效10.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0.2本合同一式份,以中文书就,签字各方各执两份。11.合同附件11.1本合同附件包括:(一)招标文件(二)投标文件(三)明细表(四)供应商答复澄清事项文件(五)出卖人提供的最终投标价格明细表或者最终项目(实施)方案。(六)供应商所承诺的其他条件。11.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1.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12.合同修改12.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签约各方: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须知为了准确投标,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按照如下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一、编制投标文件应做到如下事项:1.按照“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提交的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提交。2.“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的内容不得随意删减,如因删减导致投标文件不完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审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附件中注明“无相关信息,不需填写内容”等内容的除外。二、编制投标文件建议做到如下事项:1.投标文件字体为“宋体”;正文字号:五号;标题字号:四号加粗;表格中的字号:五号。2.参照后附目录顺序对投标文件各项内容进行排版、编制页码,如出现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相应内容,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附件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封面(封皮)格式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单位全称(公章):年月日附件2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目录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页码2.投标人保证函……………………………………………………………………………3.反商业贿赂承诺书…………………………………………………………………………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5.授权委托书…………………………………………………………………………………6.投标人资格声明函…………………………………………………………………………7.特定资格要求……………………………………………………………………………8.投标人对《合同文本》签署意见………………………………………………………9.联合协议…………………………………………………………………………………10.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11.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附件3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针对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截至开标日我方的“信用承诺书”情况声明如下: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我方保证上述承诺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特此承诺!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4投标人保证函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方已详细阅读并清楚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自愿参加此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投标,谨郑重作出以下声明并负相应法律责任:1.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及你方对招标文件的解释。2.如果我方存在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相关处罚。3.我方按照“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提交”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4.我方同意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与我方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规定;认可项目履约期限超过“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的,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全面履行完毕。5.我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及资料、证照真实合法有效。6.我方愿向你方提供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真实数据或资料。7.我方同意承担由投标文件内容填报不清或填报错误,所造成的无效标、废标、落标等后果。8.我方赞同你方组织的资格审查人员、评标委员会所做出的评审和选择,完全理解同意本招标项目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同意资格审查人员、评标委员会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审解释的规定;9.我方保证诚实履行合同,做到所供货物货真价实,绝不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保质保量按期交货(完工);10.我方保证按照服务承诺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5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了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我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郑重承诺: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二、不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三、坚决做到不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和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保持公平的竞争关系。五、不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六、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质保量地完成采购合同规定的任务,准确兑现售后服务承诺。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6-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姓名)是投标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全权处理开标、评标、澄清过程中的一切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并处理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正反两面)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投标的应签署本文件并附本人身份证/护照的复印件;2、如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本次投标,应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6-2授权委托书我姓名是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全权代理人,以我单位名义参加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可全权代表我签署本次投标文件,处理开标、评标、澄清过程中的一切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并处理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全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正反两面)全权代理人身份证/护照(正反两面)注:应附法定代表人和全权代理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7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针对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截至开标日我方的“投标人资格”情况声明如下:一、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未提供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所提供服务以及所涉及的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规定的特殊资格、证照等。如未提供,我方认为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所提供服务以及所涉及的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没有特殊资格、证照的规定,且不再提供相应的的特殊资格、证照等。二、关于“投标人资格”需要补充说明的其它事项(没有补充说明事项的,直接删除)。我方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若有不实,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注: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留核查投标人上述内容及相关原件的权利,如经核查与上述声明不符,或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拒不配合提供相关原件,均视为弄虚作假。附件8特定资格证明材料附件9投标人对《合同文本》签署意见1.投标人对此次《合同文本》有无异议,请选择(以“√”标识):有异议()无异议()2.对《合同文本》有异议的,请具体说明。……3.合同纠纷解决方式,请选择其一:(以“√”标识)(1)向采购人所在地市级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2)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10联合协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成员单位名称)为本次组成联合体的牵头单位,联合体一致同意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二、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保证均无不良信用记录。若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为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三、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联合体牵头单位将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负责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评审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确定为中标人后,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接受采购人的指令和通知,办理本项目履约后的收款手续等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分工,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采购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五、牵头单位负责等工作。六、(非牵头单位的联合体参加方单位)负责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内容及针对本项目承担的责任、义务等,分别为:……七、联合体各方对于分享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约定为:。八、联合体为中标人后,本联合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九、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十、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中标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牵头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参加方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参加方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注: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的,此项不需填写内容。附件11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注:如项目不涉及的,此项不需填写内容。附件12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附件13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封面(封皮)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单位全称(公章):年月日附件14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目录1.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2.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5.投标报价表……………………………………………………………………………………6.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7.投标方案详细说明……………………………………………………………………………8.投标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9.投标人业绩情况……………………………………………………………………………………10.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附件15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16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18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包号/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 说明:1.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如不涉及可予以删除。2.投标人投标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填写此表后必须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的扫描件或截图。附件19投标报价表第包单位:元项目名称投标人类型(中小型、微型/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合同履行期限有无偏离投标单价(元/月)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投标总价(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注:1、此表以“包”为单位进行填写,投标人不得更改表格格式,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20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第包技术指标参数序号投标产品全称招标文件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响应状况响应程度偏离说明符合要求高于要求低于要求其他条件要求序号招标文件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响应状况响应程度偏离说明符合要求高于要求低于要求注:投标人应详细列明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具体响应状况,全面披露各项响应程度,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21投标方案详细说明说明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1.服务方案内容;2.服务制度与措施(服务质量保障、实施进度及应急保障措施等);3.针对本项目服务提供的设备;4、投标人需要补充的内容。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据实详细填写,本项内容将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评分的重要依据之一。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填报的投标方案不够详实而造成无法评审的,有权判定其投标文件无效。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附件2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23投标人业绩情况(格式自拟)附件24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注:若投标单位认为无补充事项的,可予以删除。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单位名称)的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保安服务公开招标采购、1401992024CGK00406(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保安服务公开招标采购(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太原赛欧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12人,营业收入为490.180347万元,资产总额为893.18468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投标单位全称(公章):太原赛欧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署日期:2024年07月1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安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