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硒农产品展销中心 富硒农产品展销中心建设中标结果公示(汉滨区文化和旅游广电局2024)



汉滨区双龙富硒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CYHXCG-2024-027

二、项目名称:汉滨区双龙富硒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越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 110 号
2,282,200.00元
83.7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汉滨区双龙富硒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
工程类(陕西越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
其他建筑工程
双龙镇富硒农产品展销中心建设项目
汉滨区双龙富硒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90日历天
郭邦哲
陕261181903042
2,282,2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彭玉柱(采购人代表)、王箭、项金喜、李经中、赵晓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汉滨区双龙富硒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
1.897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地址:汉滨区巴山中路113号
联系方式:13909155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诚与慧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滨区新城办事处木竹桥安置点6排1单元202室
联系方式:0915-3218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蕊
电话:18992576887
安康诚与慧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8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项目编号:CYHXCG-2024-027汉滨区双龙富硒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汉滨区文化和旅游广电局代理机构:安康诚与慧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零二四年七月五日特别提醒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投标,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时供应商须携带数字认证证书(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携带数字认证证书(CA锁)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的“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V8.0.0.2)”,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投标文件。”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4、不见面开标系统:打开登录页面网址选择点击右上角“登录”,在左侧选择“投标人”身份,登录地区选择“安康市不见面开标”插入CA锁登录,输入密码后,点击“登录”(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登录之后可以看到当前投标人今日开标项目;选择要开标第1页的项目,点击进入,页面首先阅读开标流程,点击“我已阅读”进入开标大厅,点击“取消”返回项目列表页面。5、开标签到投标人等待开标时需要签到,等候开标。请在开标前完成签到,开标时间到了之后就不能签到;点击页面上“签到”按钮进行签到,开标前10分钟可以签到。签到成功之后,按钮灰化,无需再次签到,同时第一个座位图右下角出现绿色√;6、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多轮(最后)磋商报价时,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在交易系统中提交多轮(最后)报价,并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签章。7、注意事项(1)、为顺利实现不见面开标系统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软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浏览器要求使用IE11浏览器,且电脑已经正确安装了陕西省公共资源CA驱动。投标供应商需安装新点播放器,以便观看远程不见面开标直播画面。(2)、建议投标人在开标前半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及时签到(开标前60分钟即可签到),遇到问题及时联系客服4009280095。(3)、投标人需注意CA锁一定要提前准备好,并确保CA锁为制作投标文件的CA锁。(4)、及时关注右侧公告及互动栏目信息。第2页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商务及技术要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工程范围及质量验收标准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基本格式第3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汉滨区双龙富硒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YHXCG-2024-027项目名称:汉滨区双龙富硒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284,510.33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汉滨区双龙富硒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2,284,510.33元合同包最高限价:2,284,510.33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建筑工程汉滨区双龙富硒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2,284,510.332,284,510.33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工期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4页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汉滨区双龙富硒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5页合同包1(汉滨区双龙富硒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⑦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⑧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第6页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面向企业规模为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7日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五、开启时间:2024年07月17日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开标室(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注: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报名成功后投标供应商需在文件发售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成功回执第7页单、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中小企业声明函在报名截止前发送至846724768@qq.com邮箱,进行投标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3、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无法完成后续流程。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各供应商须在报名期间内下载采购文件,未下载文件的单位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6、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7、请各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汉滨区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地址:汉滨区巴山中路113号联系方式:1390915517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康诚与慧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汉滨区新城办事处木竹桥安置点6排1单元202室联系方式:0915-321866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蕊电话:18992576887安康诚与慧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7月05日第8页第二章磋商须知一、总则本次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财政部第18号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现行有关法规执行。1.名词解释采购单位:汉滨区文化和旅游广电局监督单位:汉滨区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安康诚与慧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磋商供应商:满足本次磋商要求具有相应资质和完成项目能力的单位磋商文件:磋商文件与磋商响应文件的统称成交供应商:由磋商小组推荐经采购人确认的磋商单位2.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服务2.1合格的供应商2.1.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备的条件、并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该行业必备资质;2.1.2资质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第9页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本单位为直接供应商,提供本单位的服务。(1)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如果是,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服务,由本企业(单位)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53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公章):日期:第54页5.5非联合体声明致:安康诚与慧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作为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声明如下:我公司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为非联合体。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声明人:(供应商名称、公章)法人:(法人私章)日期:年月日第55页六、施工组织设计格式自定,参照磋商文件中的评审方法和程序中各条款的要求自行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第56页七、项目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措施(格式自拟)第57页八、业绩(格式自拟)第58页九、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单位在此庄严承诺: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低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承诺单位:,(盖章)全权代表:,(签字)地址:邮编:电话:年月日第59页承诺书Ⅱ致:安康诚与慧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致:安康诚与慧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致:安康诚与慧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磋商采购项目的磋商供应商,本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磋商之前不存在被依法禁止经营行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磋商采购项目的磋商供应商,本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磋商之前不存在被依法禁止经营行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磋商采购项目的磋商供应商,本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磋商之前不存在被依法禁止经营行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日期(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承诺书Ⅲ致:安康诚与慧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致:安康诚与慧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致:安康诚与慧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磋商采购项目的磋商供应商,本公司郑重申告并承诺:近三年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不良行为记录为次(没有填零),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磋商采购项目的磋商供应商,本公司郑重申告并承诺:近三年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不良行为记录为次(没有填零),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磋商采购项目的磋商供应商,本公司郑重申告并承诺:近三年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不良行为记录为次(没有填零),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日期(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60页承诺书Ⅳ致:安康诚与慧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致:安康诚与慧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致:安康诚与慧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磋商采购项目的磋商供应商,本公司承诺:参加本次磋商提交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磋商采购项目的磋商供应商,本公司承诺:参加本次磋商提交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磋商采购项目的磋商供应商,本公司承诺:参加本次磋商提交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日期(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61页十、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第62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富硒农产品展销中心 富硒农产品展销中心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