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中标结果公示(重庆市合川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2024)



2024年合川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HCQ24C00038)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7月18日

一、项目号:
HCQ24C00038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名称:
2024年合川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信安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55号附2号麒麟座D
中标(成交)金额: 1,178,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本供应商为小型企业在评审过程中享受了报价扣除政策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合川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
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两部分,一、需要完成17个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其中三级等保15个,二级等保2个(系统数量为暂估,实际系统数量以实施阶段系统所属单位最终确认为准),二、中标方需根据系统所属单位的需求提供网络安全培训、应急响应和应急演练等相关服务,协助系统所属单位完善其单位应急演练方案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
成交供应商须于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所有系统测评工作,合同签定后一年内,若系统所属单位有相关网络安全培训、应急响应和应急演练等工作需求,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响应并提供一次服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约定的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包1:濮生群,郭长金,董安琪(采购方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部分按中标(成交)金额1.5%收取,超过100万的部分按0.8%收取)服务费计算超过3万元,按3万元标准计取。例如:中标金额为280万元,服务收费金额计算:100万元×1.5%=1.5万元 (280-100)万元×0.8%=1.44万元 合计收费=1.5+1.44=2.94万元
代理服务费总计:16428.8元

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及报价表

包号:1

供应商名称
报价总得分
技术总得分
商务总得分
合计
排序

重庆信安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有限公司
29.88
35.67
27
92.55
1

重庆若可网络安全测评技术有限公司
30
32.33
16
78.33
2

重庆巽诺科技有限公司
26.36
32.33
15
73.69
3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合川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采购经办人:董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42756498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512室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解放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韦勇臻
代理机构电话:18623397505
代理机构地址:互联网产业园二期10栋8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勇臻
项目联系人电话:18623397505

十一、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版).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版).doc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号:HCQ24C00038磋商项目名称:2024年合川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采购人:重庆市合川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解放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七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一、竞争性磋商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四、磋商有关说明-3-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六、其它有关规定-4-七、联系方式-5-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6-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6-(一)项目背景-6-(二)遵循标准-6-※二、服务范围-6-※三、服务要求及标准-9-(一)总体要求-9-(二)方案要求-9-(三)技术人员配备要求-11-(四)保密要求-11-(五)考核要求-11-(六)其它要求-12-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3-※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13-※二、履约保证金要求-13-※三、报价要求-13-※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4-※五、付款方式-14-※六、知识产权-14-七、其他商务要求内容-14-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6-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6-二、评审标准-19-三、无效响应-22-四、采购终止-22-第五篇供应商须知-23-一、磋商费用-23-二、竞争性磋商文件-23-三、磋商要求-23-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24-五、成交通知-25-六、关于质疑和投诉-25-七、采购代理服务费-27-八、签订合同-27-九、项目验收-28-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8-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29-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35-一、经济部分-36-二、服务部分-38-三、商务部分-40-四、资格条件-42-五、其他资料-47-1.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解放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合川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4年合川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1.2.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包号及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2024年合川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项目121.001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3.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21.00万元。1.4.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2、供应商须在《全国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目录》(提供官方截图及网站地址),3、异地供应商须已在重庆市公安局取得备案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4、供应商近三年内不得存在因违规经营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资质颁发机构、政府部门通报批评或者暂停测评资质使用、经济处罚、暂停测评业务、责令整改、吊销测评资质等处罚(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经核实存在以上情况,视为虚假中标)。1.5.四、磋商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5日。2.报名方式:在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解放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报名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93441199@qq.com(邮箱)。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包。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在线投标模块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7月16日14时00分(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7日14时30分(八)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7月17日14时30分注意事项:1.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供应商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互联网线上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招标公告附件《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失败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其它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网上开评标大厅,进入开标室完成在线签到、标书解密、确认开标结果。(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前准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可远程参与开标。(3)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全程以电子数据为基础。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招投开评标电子化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磋商公告附件《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并按其要求操作。1.6.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1.7.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递交响应文件功能自动关闭,不再接收响应文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8.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合川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联系人:董老师电话:023-42756498传真: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二)采购代理机构:解放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韦老师电话:18623397505传真: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互联网产业园二期10栋8楼1.91.101.11.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1.12.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1)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根据***《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同时加强信息安全建设,提高信息系统安全水平,重庆市合川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对在用、在建信息系统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2)遵循标准测评过程中,测评机构需严格遵守以下标准规范: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GB/T25058-2020)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20)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设计技术要求(GB/T25070-2019)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28449-2018)1.13.※二、服务范围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两部分,一、需要完成17个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其中三级等保15个,二级等保2个(系统数量为暂估,实际系统数量以实施阶段系统所属单位最终确认为准),二、中标方需根据系统所属单位的需求提供网络安全培训、应急响应和应急演练等相关服务,协助系统所属单位完善其单位应急演练方案。项目测评目的和测评内容必须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要求的基本安全控制要求相一致。测评中需严格按照《GB/T28449-2018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标准的要求实施,加强质量监督和复查,保证测评工作质量。针对关键设备、重点网段和高危漏洞进行渗透测试,形成相应的实施和分析报告,提供相应整改建议,最终出具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报告。测评后提供信息安全规划、方针、策略和管理制度体系咨询服务,配合采购人,为被测信息系统安全整改和加固提供咨询和技术服务。若系统所属单位需要中标供应商提供网络安全培训、应急响应和应急演练等工作,则相关工作结束后需给各系统所属单位提供相关的服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培训报告、应急演练方案、应急演练报告等。详细测评系统信息如下:序号系统名称系统等级1合川智慧自然灾害防御项目(一期)智慧防汛项目32重庆水雨情应用系统23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34重庆市合川区家庭医生签约系统35公共卫生业务信息平台慢病管理系统36公共卫生业务信息平台妇幼卫生系统37基层基本医疗管理信息系统38今日合川网系统39数字档案馆310南办智慧停车系统311路内停车收费系统312停车收费系统313停车管理平台314重庆市合川区建材资源综合管理系统315智慧教育数字校园316云计算中心317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2测评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被测系统自身以及与被测系统运行密不可分的物理环境、网络环境、主机及相关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领域测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安全物理环境测评内容主要包括:物理位置的选择、物理访问控制、防盗窃和防破坏、防雷击、防火、防水和防潮、防静电、温湿度控制、电力供应、电磁防护等。(2)安全通信网络测评内容主要包括:网络架构、通信传输、可信验证等。(3)安全区域边界测评内容主要包括:边界防护、访问控制、入侵防范、恶意代码和垃圾邮件防范、安全审计、可信验证等。(4)安全计算环境测评内容主要包括: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范、可信验证、数据保密性、数据完整性、数据备份恢复、剩余信息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5)安全管理中心测评内容主要包括:系统管理、审计管理、安全管理、集中管控等。(6)安全管理机构测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职责、安全授权和审批、安全沟通和合作、安全审核和检查等。涉及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岗位设置、相关日常工作执行情况等。(7)安全管理制度测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制度的制定与发布、制度的评审和修订等。涉及网络安全的总体方针、安全策略、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8)安全管理人员测评内容主要包括:人员岗位管理、人员培训与考核、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外部人员访问管理等。涉及安全相关人员,如安全主管、人事主管、运维主管、网络安全管理员、主机安全管理员、应用安全管理员、机房值班人员、资产管理人员、文档管理员等。(9)安全建设管理测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设计管理、产品采购使用管理、自行软件开发管理、外包软件开发管理、安全工程实施管理、安全测试验收管理、安全系统交付管理、安全服务选择管理等。涉及系统总体安全策略、安全技术框架、安全管理策略、总体建设规划、详细设计方案等配套文件,以及产品采购、软件开发、工程管理与交付验收等相关流程与配套文件等。(10)安全运维管理测评内容主要包括:运行环境管理、资产管理、存储介质管理、设备管理、安全审计管理、入侵防范管理、网络安全管理、主机系统安全管理、用户授权管理、备份与恢复管理、恶意代码防范管理、安全事件处置管理、应急响应管理等。涉及系统运维管理方面的流程、措施、制度、文档等。1.14.※三、服务要求及标准(1)总体要求供应商须严格按照《GB/T28449-2018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标准的要求实施,加强质量监督和复查,保证测评工作质量。以访谈、现场勘查、上机查看、工具测试等方式开展测评工作,测评目的和测评内容,必须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的基本安全控制要求相一致。同时所有获取测评证据的过程不得影响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对于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如有)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具体描述,并提供解决方案。(2)方案要求1、总体技术方案要求供应商制定项目总体技术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主要分为准备阶段、方案编制阶段、现场测评阶段、分析与报告编制四个主要项目阶段,供应商在以方案的形式明确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及各阶段双方须相互配合协调的内容。2、测评方案供应商根据项目服务要求制定测评方案。3、测评工具配备方案:供应商根据项目实施要求,制定测评工具配备方案。4、测评风险控制方案供应商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制定测评风险控制方案。5、渗透测试方案供应商根据项目实施要求,制定相关系统渗透测试方案。包含使用的正版化工具、具体渗透对象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对关键设备、重点网段和高危漏洞进行渗透测试,形成相应的实施和分析报告,提供相应整改建议。6、售后服务方案供应商制定项目售后服务方案,提供网络提供信息安全规划、方针、策略和管理制度体系咨询服务,配合采购人,为被测信息系统安全整改和加固提供咨询和技术服务。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要求对涉及应用系统的安全问题提供技术咨询、对信息系统运行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提供技术解决建议、协助完成信息系统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7、应急响应方案提供应急响应服务,当采购人遭受网络病毒、木马、黑客入侵、DOS攻击以及其他网络安全事件时,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进行现场排查处理安全事件,保障网络及系统的连续性,防止和减小安全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并依照渝网通[2016]11号文《重庆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工作规范》要求,协助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工作,落实网络安全应急处置通报工作。供应商须为重庆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机制成员单位或重庆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支撑单位。①、供应商根据项目服务要求,制定应急响应方案。②、供应商要充分考虑因不可抗等原因可能导致延误工作开展的场景,针对不可抗事件,制定应急响应方案。项目服务要求如下:①、为保证实施期间的系统安全运行,供应商应在合同期限内提供相应的应急响应服务,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须对期间可能出现的系统典型安全事件的处理流程与应急处理方法做出详细说明。②、在应用系统发生安全事件发生后,提供技术手段,配合单位进行技术分析、定位处置和现场恢复工作。应用系统一般安全事件响应时间不超2小时,重大安全事件能在1小时内完成事件分析、事件定位、事件处置等过程。(3)技术人员配备要求为了保证本次测评项目的实施质量和工期,本项目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供应商安排具备一定信息安全技术能力、项目管理能力与等级测评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除项目经理外,项目实施组由不少于5名等级保护测评师组成。(4)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数据与网络安全保密管理与监督、人员与公司背景审查、数据与网络保密制度审查等。项目进场实施前,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签订项目保密协议。项目服务期间,如果成交供应商发生安全违规或者泄密事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取消相关款项支付,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成交供应商在开展等级测评业务时,须服务采购人管理,应当遵循《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取消相关款项支付。(5)考核要求1、项目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项目服务一般人员(包括等保测评人员)等承诺均须完全履约,如未经得采购人同意,私自更换服务人员,每发生一起履约人员与投标承诺人员不符,扣合同款3%,扣完为止。供应商须明确应急响应服务联系人、联系方式(确保能正常接收短信或者邮件)。2、项目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关于测评服务的现场服务要求,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须在8小时内安排本项目的等保测评师或者应急响应人员到达现场。不能按时到达的,每发生一起,扣合同款的3%,扣完为止。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5名,其中具有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的高级测评师至少1名、中级测评师应至少2名,须提供人员清单,测评过程中高级测评师必须根据采购人通知到现场参加工作,每有一次未到现场的,扣合同款的3%,扣完为止。中标人在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将作为履约依据,包括承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相关工具配备等。项目实施期间,采购人将对相关承诺进行核实,如有不实情况,采购人有权按虚假骗标处理。(6)其它要求1、从系统现状出发,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等技术标准进行差距分析,明确单位重要信息系统中存在的风险和相关脆弱点,并针对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安全建设、整改建议,制订《系统安全建设整改建议》。2、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提高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水平。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参照《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信息系统安全工程管理要求》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并落实符合相应等级要求的安全管理制度。3、依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属于异地测评项目的,测评机构应从项目管理系统中生成测评项目基本情况表,并于测评项目实施前报送或传至被测评网络备案公安机关”。属于异地测评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出具书面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审核通过的《测评项目基本情况表》。如出现不能按时提交或备案不通过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虚假应标。1.15.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1.16.※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一)交货期成交供应商须于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所有系统测评工作,合同签定后一年内,若系统所属单位有相关网络安全培训、应急响应和应急演练等工作需求,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响应并提供一次服务。(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交每个系统测评相关的《系统等级测评报告》。若为系统所属单位提供了相关的网络安全培训、应急响应和应急演练工作的,则需一并提交相关的服务总结报告。网络安全培训、应急响应和应急演练工作相关的服务总结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给系统所属单位提供的网络安全培训报告、应急演练方案、应急演练报告等,如成交供应商提交项目相关的材料达不到相关规定要求,系统所属单位不予确认,视为该项目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1.17.※二、履约保证金要求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1.18.※三、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招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供应商必须按照明细报价表认真填写各项明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和采购预算。1.19.※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项目服务期1年。(二)售后服务内容1.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1电话咨询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1.20.※五、付款方式完成相关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出具有效等级保护测评报告,系统所属部门签收后,成交供应商提交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支付测评合同金额。1.21.※六、知识产权1、供应商承诺并保证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声称或指控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服务、成果或资料侵犯其合法权益,供应商应当采取措施保证采购人免受其影响并赔偿采购人因此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一切诉讼/仲裁费用,合理的律师费、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裁决中规定的赔偿金额。1.22.七、其他商务要求内容(一)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持所有相关资质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采购人处查验;(二)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三)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1.23.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24.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有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标注部分。3响应程度审查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提示:请慎重考虑是否推荐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供应商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对该种情况的处理方式予以明确。)1.25.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30%)30分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服务部分(40%)20分对整体“测评技术方案”评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审:方案中有人员组织、时间进度安排、质量管理措施、本地化服务等内容,得5分;方案中时间进度安排合理,得5分;方案中承诺提供5人及以上测评师至合川项目现场进行技术支持得5分;承诺至合川项目现场技术支持团队中,有1人及以上高级测评师得5分。2服务部分(40%)10分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管理、质量控制方案”评分。方案中质量保障制度、机构、人员健全,能确保及时响应用户质量要求,措施到位得10分;质量保障制度、机构、人员基本健全,措施基本到位得5分;质量保障制度、机构、人员不健全,措施不到位或无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2服务部分(40%)10分对本项目提供应急响应支持,供应商根据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理解,提供应急处置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比较评分。优(方案合理、完整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强,具备条件,能有良好条件在2小时内到达合川项目现场进行处理)得10分;良(方案合理、完整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一般,在2小时内到达合川项目现场进行处理但存在条件不足的可能)得6分;中(方案不合理、不完整、没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可能不具备2小时内进行现场处理的能力)得3分;差(未提供或由于距离原因到现场进行处理的时间超过2小时)得0分。供应商的应答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3商务部分(30%)企业实力(6%)6具有下列资质,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1)供应商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且认可的能力范围包含等级保护测评(CNAS);(2)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证书且范围包含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3)供应商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范围包含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相关的信息安全管理活动。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证书获证单位名称必须和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3商务部分(30%)项目服务人员(20%)20为本项目组建项目组,具有等级保护测评师资质的项目组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包含高级测评师1人和中级测评师2人。1.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不含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人员资质得3分,具有网络安全能力认证证书(网络安全技术CCSC)人员得3分,具有信息系统安全专业认证(CISSP)资质人员得3分,具有网络规划师资质人员得3分,具有软件性能测试高级工程师人员得3分,本项最多得15分(注:一人仅计算一种资质,不同人的相同资质不计算得分)。2.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统筹和技术管理工作,项目经理由经验丰富能力强的人员担任,必须同时具有等级保护高级测评师、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资质、国家网络安全应用检测专业测评人员( NSATP-A)资质、安全管理能力认证(CCSS-M)资质,满足得5分,不满足得0分。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或官网证明截图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商务部分(30%)业绩(4%)4自2020年1月1日(含)至今,供应商具备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案例的,提供一个案例得2分,本项最多4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合同需包含项目名称,双方签章清晰等,系统等级提供公安机关备案证明。)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对小微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它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26.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27.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1.28.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29.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30.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31.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响应文件1.1电子响应文件一式二份,一份为加密响应文件,一份为备份响应文件。加密响应文件应与备份响应文件保持一致,系统会对备份响应文件与加密响应文件一致性进行核验。1.2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每页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五)响应文件的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按《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操作。(六)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1.32.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33.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34.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同时自质疑答复作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质疑答复”板块中进行备案。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1.35.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服务类型基数金额计费比例采购代理服务100(含本数)万元以下按中标(成交)金额1.5%收取,服务费计算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标准计取。采购代理服务100万元(不含本数)-500万元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部分按中标(成交)金额1.5%收取,超过100万的部分按0.8%收取)例如:中标金额为280万元,服务收费金额计算:100万元×1.5%=1.5万元(280-100)万元×0.8%=1.44万元合计收费=1.5+1.44=2.94万元采购代理服务500万元以上采用固定总价模式,单个项目服务费按定额5万元计取。(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收款单位:解放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鼓楼支行(电话:025-83290061)帐号:1259091205108011.36.八、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37.九、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同时自验收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网“履约验收”板块中完成公告。1.38.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1.39.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2024年合川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项目服务合同甲方:重庆市合川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乙方: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第一条项目名称“2024年合川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项目”项目第二条测评内容及服务要求1.等级保护测评。对乙方所负责的XXXXXXX、XXXXXXX等XX个系统进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2.整改咨询。根据网络安全管理要求和网络安全形势,结合同行业的安全经验对整改建设进行安全咨询,促进丙方提高安全防护水平满足等级保护相关要求3.管理咨询。依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政策要求,对丙方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提供咨询。内容包括:1)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政策解读;2)网络安全管理规范及实施过程中的落实措施。4.技术咨询。依据网络安全保护政策对信息系统运行涉及的主要技术环节开展技术咨询工作,内容包括:1)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技术实施要点及难点;2)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合规性咨询;3)服务器安全配置规范等。5.其它工作。若丙方有网络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等相关需求,乙方应根据丙方要求提供相应服务。以上第1至5项服务内容,由甲方或丙方根据需求,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在收到甲方或丙方的咨询需求时,应当以书面或邮件、电话等形式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解答。在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甲方和丙方应当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条件,以便乙方能够开展相应工作。第三条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1.服务期限:本合同签署生效后,即时开展工作,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合同约定内容。2.服务地点:重庆市合川区。第四条工作验收方法乙方出具有效的等级保护测评报告以及乙方应履行的其他服务内容,需经丙方验收后才视为验收合格。如乙方提交项目相关的材料达不到相关规定要求,丙方不予确认,视为该项目验收不合格,甲方、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对甲方、丙方造成一定的损失,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第五条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及标准本合同项下服务费用为:元(大写:)。乙方完成相关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出具有效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后,由乙方向丙方开具等额有效发票后,丙方在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100%。第六条保密约定甲乙丙各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应当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技术、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信息,非因法律规定或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以下内容除外: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合作必须披露的信息和资料。第七条违约责任1.发生下列任何一个或多个事件都将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1)任何一方实质性违反本框架协议的条款,或未能在任一实质方面履行其在本框架协议项下的义务,且在收到另一方要求补救的书面通知后10日内未能补救上述违约或不履约行为;或者(2)任何一方在本框架协议项下的承诺、声明或保证在任一实质方面被证明是虚假的或具误导性的。2.违约责任若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其应就其违约行为对另一方造成的任何及全部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间接损害除外。守约方并有权随时单方决定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3.同时,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担保费、差旅费等。4.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约定事项,每逾期一天按照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丙方支付违约金。第八条合同效力与变更(一)本合同生效后,除三方另行商定并达成书面协议或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二)本合同的变更,除三方另有约定外,均需三方共同协商同意并以书面方式做出;(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则以补充协议为准。第九条声明条款甲乙丙三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第十条争议处理三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按以下方式解决: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附则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丙各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通知与送达甲乙丙三方对商业文件信函和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约定如下:1.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合同首部载明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均为各方履行协议、解决协议争议时向接收其他方商业文件信函或司法机关(法院、仲裁机构)诉讼、仲裁文书的地址和联系方式:2.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期间。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至本框架协议履行完毕,若因本框架协议发生争议的,则适用期间延长至一审、二审至案件执行终结时止,除非各方依下款告知变更。3.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变更。任何一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需要变更的,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协议其他方送交书面变更告知书;若争议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解决的,还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司法机关送交书面变更告知书。4.承诺。协议各方均承诺:上述确认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有错误,导致的商业信函和诉讼文书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承担。5.风险提示。协议各方均明知:因各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和指定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第十三条补充条款:------------------------------------1.39.1(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内容。)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年月日年月日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年月日1.40.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1.41.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人工费/9运输费/10其他费用/11……/12总计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系统等级保护测评费用按单个系统进行报价,二级等保单个系统限价为5万元,三级等保单个系统限价为7.4万元。3.该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1.42.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1.43.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1.44.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1.45.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