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外协维保中标结果公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2024)
起重机械外协维保合同(第2次)
一、项目编号
9405EB24061012
二、项目名称
起重机械外协维保合同【第2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毅德商贸城E区上7幢25号
中标(成交)金额
31,000.00元(人民币)
四、主要标的信息
1.名称:起重机械外协维保合同,服务范围:起重机械外协维保,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内完成,服务标准: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勇,文剑纭,李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以成交金额为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6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谈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
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
联系方式
李靖 0816-24954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
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中物院物资部
联系方式
范相伟 0816-24856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范相伟
电话
0816-2485692
十、附件
附件下载
发售版采购文件项目编号:9405EB24061012项目名称:起重机械外协维保合同(第2次)采购方式:谈判采购采购代理机构: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2024年07月10日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书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二、总则12三、采购文件14四、响应文件15五、谈判组织19六、成交事项19七、参与谈判纪律要求21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2九、其他23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26一、供应商报价文件291、供应商报价文件29*2、报价一览表格式30*3、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31二、响应文件其他部分321、响应文件其他部分32*2、第一部分响应函格式333、第二部分需求响应354、第三部分商务及其他395、第四部分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51第四章技术、服务需求57一、项目概述57二、采购需求一览表57三、具体需求或要求57第五章谈判及评审办法61一、谈判及评审办法前附表61二、总则62三、评审方法62四、谈判及评审程序62五、确定成交供应商70六、其它70第六章合同草案72起重机械维保服务合同73相关方作业安全协议76保密协议书78供应商廉洁承诺书80第1章采购邀请书项目概况起重机械外协维保合同(第2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中物院物资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18日14点5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9405EB240610122.项目名称:起重机械外协维保合同(第2次)3.采购方式:谈判采购4.预算金额:47,100.00元(人民币)5.最高限价:47,100.00元(人民币)6.采购需求: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包件号包件名称服务名称数量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项目实施地点简要服务要求11起重机械外协维保合同起重机械外协维保1项47,100.00元47,100.00元四川省绵阳市科学城甲方委托乙方对起重机械实施维保服务注:响应必须以包件为单位,对所参与包件号中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将包件拆开报价,也不允许将几个包件合并报一个价格,评审、成交以包件为单位。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截止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至评审结束前的查询记录为准);8.不属于被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处以禁入处罚且处于禁止期内(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网站(http://ztbxx.caep.ac.cn/)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至评审结束前的查询记录为准)9.不属于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0.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1.其他特定资格要求: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修理、改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6日,每天上午8:10-下午5:4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工作人员获取采购文件。2.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中物院物资部。3.方式:电子邮件。供应商需先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网址:https://shop.caep.cn)完成线上注册(前期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需向联系人提供“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联系人:范相伟联系电话:0816-2485692电子邮箱:252947720@qq.com4.售价:免费提供。5.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需将填写完整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向联系人提供,以上资料无误后,物资部工作人员1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14点40分(北京时间)。2.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中物院物资部。五、谈判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4年7月18日14点40分(北京时间)。2.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中物院物资部三楼评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参加现场谈判。2.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1)未通过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获取采购文件的;(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首次响应文件的;(3)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3.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邀请方式(公告内容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https://shop.caep.cn)发布的公告为准)。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联系人:李靖联系方式:0816-24954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中物院物资部联系方式:0816-248569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范相伟电话:0816-2485692电子邮箱:252947720@qq.com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1.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后续内容的具体说明、补充和修改,表格中的“对应条款号”是对应供应商须知中的条款编号,如本表与供应商须知后续内容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对应条款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2.1采购人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联系人:李靖电话:0816-2495423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中物院物资部联系人:范相伟电话:0816-24856922.4采购预算各包件预算和各标的的分项预算详见第一章,超过包件预算或超过分项预算的报价为无效响应。(实质性要求)2.5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各包件最高限价和各标的的分项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超过包件最高限价或超过分项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2.6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为服务采购项目,此条不适用。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评审结果相同时的成交候选推荐原则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不适用。5.1核心产品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不适用。7.2澄清或修改的通知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https://shop.caep.cn)上发布更正公告。8.1答疑会和现场考察不召开答疑会。 不组织现场考察。12.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一章。12.2联合体成员应满足其他特定资格要求的具体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此条不适用。12.8评审细则得分标准对联合体各成员的适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此条不适用。14.2报价方式1、报价方式:固定合同总价(含税)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采购文件提出的采购任务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所需一切人工、物耗、工具、设备、交通、培训、保险、税费和所有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所有费用计入谈判报价总价。2、采购人就本合同约定内容将不再支付谈判报价以外的费用。因响应文件发生的费用缺漏项将是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将无条件给予补充完备,且报价不变,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实质性要求)3、谈判总价填写无条件折扣后的总价,不得填写除价格外的任何其他优惠。有附加条件折扣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实质性要求)14.6响应文件内容其它要求或注意事项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购文件加注“★”号的条款(即星号条款或关键技术指标)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星号条款的下一级条款(无论是否加注“★”标志)仍为星号条款。2、对第四章 技术、服务需求明确要求提供相应技术支持材料或证明文件的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条文,谈判供应商则应按要求提供技术支持材料或证明文件。技术支持材料形式为以下几种中的一种:①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②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技术参数承诺③产品技术手册/说明书④所提供产品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网页资料)⑤采购文件规定认可的其它形式。3、对谈判供应商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条文响应的认定规则:(1)要求谈判供应商提供技术支持材料或证明文件的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条文,未提供支持材料或证明文件的视为不响应;(2)要求提供相应技术支持材料或证明文件的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条文,提供的技术支持材料或证明文件与《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偏离表》中“所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及供应商的商务或其他响应”不一致的,以技术支持材料或证明文件中所显示的实际参数或指标为准;(3)谈判供应商提供的多种技术支持材料显示的实际参数或指标出现矛盾的,按照上述第2条规定从①至⑤的优先顺序进行认定(①为最优先);(4)除上述第(1)至(3)条所述情况外,响应文件中其他位置响应的内容与《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偏离表》(包括该表未列出的一致且满足的条文)不一致的,以该表的内容为准(经评审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情况除外)。4、在填写《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偏离表》时,谈判供应商需对照采购文件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申明与需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此外,供应商应提供明确的技术支持材料或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的章节条款号索引或页码索引,未提供索引或索引错误造成谈判小组评审不便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与本项目无关的货物和服务以规避采购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即使成交也将取消成交资格。(实质性要求)16.1谈判保证金金额和交纳方式及不予退还的情形不要求。17.1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日。18.1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实质性要求)副本:3份。电子文档:0份(要求:存储介质为光盘,PDF格式(已盖章正本的扫描件),在完成光盘文件刻录后供应商应先试读,以确保电子文档能够正常打开)。23.1参与现场谈判人员要求(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派代表(应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现场谈判,参加现场谈判的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以备查验。参加现场谈判的人员为法定代表人的,应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响应文件已提供的可不再单独提供);参加现场谈判的人员为被授权人的,应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已提供的可不再单独提供)。涉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参加本项目现场谈判。不满足本条要求的,响应无效。24.1成交公告媒体本项目成交公告将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https://shop.caep.cn)发布。24.2履约保证金金额和交纳方式及不予退还的情形是否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26.1合同甲方采购人27.3是否允许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不允许。34.1提出询问方式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谈判邀请第八条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5.3提出质疑方式及接受质疑的联系方式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评审过程和评审、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1、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应通过以下方式之一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1)前往下述通讯地址当面送达原件;(2)信函邮寄、快递原件至下述通讯地址,采用此方式时,采购代理机构不受理逾期送达的质疑,供应商自行承担邮件误投、逾期或丢失的风险和责任;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被授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递交质疑函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授权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伍运江。联系电话:0816-2483765。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中物院物资部(邮编:621900)。注: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评审过程和评审、成交结果的范围。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0.1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下列差额定率累进法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支付相应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产品属性:服务成交金额(万元)取费标准100以下1.5%100-5000.8%500-10000.45%1000-50000.225%5000-100000.09%10000-1000000.04%100000以上0.008%代理服务费支付的受益人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采购代理机构收款信息如下: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开户行:工行绵阳科学城支行账 号:2308 4151 0910 0007 095注:代理服务费不足600元,按600元/单收取。1.2.二、总则1适用范围1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采购项目。12.2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有关定义及概述21.1“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3“谈判供应商”系指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获取了采购文件,响应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4本项目的采购的资金已落实,采购预算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5本项目设置的最高限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6本项目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材料)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此处所述产品是指通过制造、加工或元部件装配,最终形成的产品。3合格的谈判供应商31.1合格的谈判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采购文件“采购邀请书”第二条规定的条件;(2)按规定有效交纳或提交了谈判保证金。4参与本次谈判采购的费用41.1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采购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及廉洁保障措施51.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本项目不涉及)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原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谈判供应商提供的任一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实质性要求)53.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但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实质性要求)54.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实质性要求)55.5谈判供应商需说明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是否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应提供专门说明函(专门说明函格式见第三章第二条第4.6-1项)。(实质性要求)56.6谈判供应商需说明其是否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在岗职工及其相关亲属经商办企业的,与院或院属单位发生业务关系或经济往来等情形,应提供专门说明(专门说明格式见第三章第二条第4.6-2项)。(实质性要求)57.7最后报价过低处理。谈判小组认为谈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其他供应商且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谈判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实质性要求)58.8谈判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专门说明函格式见第三章第二条第4.8项)。(实质性要求)59.9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1.3.三、采购文件6采购文件6.1采购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采购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与评审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等。本采购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采购邀请书;(2)供应商须知;(3)响应文件格式;(4)技术、服务需求;(5)谈判及评审办法;(6)合同草案。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7.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发出通知书或者按采购文件约定发布公告方式,通知所有收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通知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应保证供应商有足够时间修改和补充其响应文件并参加采购活动;否则,应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7.3供应商认为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询问事项。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81.1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将在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是否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及其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83.3供应商参加现场考察或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4.四、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语言9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该外文资料未翻译的内容视为未提供。(说明: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身份证明除外;不适宜以中文表述或者已经形成国际惯例的标准、范本、证书证件名称除外。)92.2翻译后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该明显翻译错误的内容视为无效内容,评审时不予考虑。10计量单位101.1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响应和应答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1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111.1本次谈判采购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任何非人民币报价将作无效响应处理。12联合体参与谈判121.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谈判供应商的身份参与谈判。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当符合第一章采购邀请书“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的第1条至第10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分别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的基本资格证明文件。122.2联合体成员应满足第一章采购邀请书“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第11条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要求的具体规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3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成员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包件中参与谈判,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包件采购活动。124.4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成员为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该牵头人负责参加谈判的一切事务。125.5联合体参与谈判时未提供联合体协议,或联合体不符合上述12.1至12.4项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实质性要求)126.6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27.7谈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128.8评审细则及标准中对联合体各成员的适用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13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31.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4响应文件的组成141.1谈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谈判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供应商报价文件和响应文件其他部分。142.2供应商报价文件:供应商按照第三章第一条要求填写的“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本次谈判报价要求:(1)报价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谈判供应商必须对其参加的一个包件或多个包件内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以包件为单位进行报价,不得将几个包件合报一个价格,也不得将一个包件中的内容拆开报价。如果采购文件采购内容未注明分包件采购,即为全部需求内容是一个包件(即第1包件)。(实质性要求)(3)报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应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4)谈判供应商每种货物和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及备选响应方案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实质性要求)143.3响应文件其他部分包括下列部分:第一部分、响应函。见响应文件格式“响应函”第二部分、需求响应。见本须知第14.4条第三部分、商务及其他。见本须知第14.5条第四部分、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第二条第5项“第四部分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要求。144.4第二部分、需求响应。谈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做出的货物和服务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采购项目的货物和服务指标、参数、要求以及需求中的商务及其他要求做出的明确响应和满足。谈判供应商的货物和服务需求响应及应答见第三章第二条第3项“第二部分需求响应”要求。145.5第三部分、商务及其他。谈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商务文件及其他文件具体见第三章第二条第4项“第三部分商务及其他”要求。146.6谈判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的其它要求或注意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7.7谈判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以及根据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作出的澄清、说明、更正、报价、响应文件变更内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等书面材料均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5响应文件格式151.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明确指明为“格式”的,因供应商使用其他格式文件导致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被评审小组认定为无效响应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明确指明是“建议格式”的,其格式仅供参考,供应商可自行编制。未给出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或编制。152.2响应文件填写要求详见第三章特别提醒。153.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是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如盖其他印章的,应出具盖有公章的授权书,并授权该章与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所有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是指自然人的签署。154.4响应文件在响应函中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法定代表人签署说明:法定代表人签字、盖手签章或盖姓名章均为有效签署)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也称“被授权人”,下同)签字后有效。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无法定代表人的其他团体组织等时,法定代表人则系指其负责人;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法定代表人则系指自然人本人,下同。(实质性要求)16谈判保证金161.1谈判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提交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金额及交纳或提交方式要求及不予退还的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2.2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方式交纳或提交规定数额谈判保证金的响应视为无效响应。163.3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17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171.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谈判相关资料有效期应为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日。谈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可以长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无效响应处理。172.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其谈判保证金将予退还。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最终响应文件,需要同时延长谈判保证金有效期的,应当相应延长,此时拒绝延长谈判保证金有效期视为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本须知内关于谈判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8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81.1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2.2响应文件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3.3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84.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185.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186.6响应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187.7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图纸、报表除外),并自首页开始按自然数逐页编码。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91.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192.2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电子文档(若有)。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响应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20响应文件的提交201.1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谈判前开启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202.2响应文件的接收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书。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1供应商在提交了首次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12.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盖单位公章。修改书应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2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1)未通过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获取采购文件的;(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的;(3)谈判小组现场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后完成递交谈判过程中应提交的响应文件变更内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等书面材料的;(4)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1.5.五、谈判组织23谈判的组织231.1供应商应派代表(应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现场谈判,参加现场谈判的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以备查验。参加现场谈判的人员为法定代表人的,应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可参考第三章第二条第4.1-1项,响应文件已提供的可不再单独提供);参加现场谈判的人员为被授权人的,应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可参考第三章第二条第4.1-2项,响应文件已提供的可不再单独提供)。不满足本条要求的,响应无效。(实质性要求)232.2谈判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谈判进行现场监督(不进入谈判现场)。233.3具体谈判、评审事务由谈判小组负责。详见第五章《谈判及评审办法》。1.6.六、成交事项24成交结果241.1采用公告邀请方式的采购项目,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示公告媒体公告成交结果,并及时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用直接邀请方式的采购项目,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42.2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交纳,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成交通知书251.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52.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3.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签订合同261.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时甲方可以是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62.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签订采购合同时,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结果、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63.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候选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64.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或者经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相关部门认定成交结果无效的,采购人可以从谈判小组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中依次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的,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7合同分包271.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分包但未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272.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合同和分包部分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部分承担责任。273.3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合同转包281.1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282.2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9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不得在原合同履行结束后签订,且采购货物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合同一致。30履行合同301.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02.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1验收311.1本项目采购人将依据合同条款、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及承诺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312.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采购人出具的验收合格书面证明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关部门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如有);验收结果不合格的,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1.7.七、参与谈判纪律要求3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321.1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及相关人员、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或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未按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7)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8)将采购合同转包的;(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10)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采购合同的;(11)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12)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3)供应商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有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未按规定说明的;(14)其他违反国家和院规定的行为。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有(1)至(7)项情形之一的,响应或成交无效。322.2谈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谈判供应商串通,其响应将作无效响应处理:(1)不同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谈判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与谈判采购事宜;(3)不同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谈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3供应商违法违规及违约行为处理331.1供应商在参加本次谈判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及违约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有关规定处理。1.8.八、询问、质疑和投诉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按照《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招标管理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管理规定》、《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外协)业务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办理。34询问341.1询问的提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2.2询问的答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以适当形式予以答复。对采购文件询问的答复,在必要时将答复以澄清形式推送给每个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对其他询问的答复,在必要时将答复书面抄送相关供应商。35质疑351.1提出质疑的谈判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相关包件谈判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质疑函内容应符合相关规定,质疑函格式应采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范本格式。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352.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53.3提出质疑方式及接受质疑的联系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4.4对于依法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出的供应商质疑,将在收到质疑函之日起(以送达日期的次日开始计算)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质疑供应商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有关谈判供应商。36投诉361.1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谈判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应采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范本格式。1.9.九、其他37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和其他行政许可的,须符合其要求。38谈判供应商的商业秘密381.1谈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将属于其商业秘密的内容进行明确标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和谈判小组将对谈判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382.2响应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39保密条款391.1除了供应商为参与谈判所雇人员外,在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与项目中相关的任何内容、资料(包括纸质和电子介质资料,下同)透露给任何人。否则,供应商必须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供应商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参与本项目谈判的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必不可少的范围内。392.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供应商不得使用本采购文件中所提供的任何文件和资料。393.3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无论成交与否,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0代理服务费401.1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或比例及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41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条款索引,见下表。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条款索引表序号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条款号摘要1第二章2.4采购预算2第二章2.5最高限价3第二章5.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4第二章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5第二章5.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6第二章5.5提供专门说明函7第二章5.6提供专门说明8第二章5.7最后报价过低处理9第二章5.8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10第二章11报价货币11第二章12.5联合体参与谈判要求12第二章13知识产权13第二章14.2谈判报价要求14.2(2),14.2(4)14第二章14.6响应文件内容其它要求或注意事项第5条15第二章16.2谈判保证金金额和交纳方式16第二章17响应有效期17第二章18.1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 份18第二章23.1参加现场谈判的人员要求19第二章27.3是否允许合同分包20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说明内容特别提醒第(1)条21第四章 具体需求或要求中标注★条款22第六章合同草案中标注★条款说明:本表仅对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条款作提示性说明,不一致之处以采购文件为准。2.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全部文件应按包件编制并按包件提交。如果采购文件采购内容未注明分包件采购,即全部采购内容为一个包件(即第1包件),包件号为“1”,如采购文件未给出明确包件名称的,包件名称仍填写项目名称。格式如下:特别提醒:(1)本章加注了“*”号标志的格式材料或附件必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附件也必须提供;未提供“*”号标志的格式材料或附件或有关材料的格式不符合下述第(2)条要求的响应将作无效响应处理;未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附件或有关材料的格式不符合下述第(2)条要求的响应也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实质性要求)(2)本章明确指明为“格式”的文件格式中,名称为“表”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行。格式属于文字内容性质的(包括“函”、“书”、“声明”、“协议”),不得自行增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因供应商自行删减、改变“表”或文字内容导致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被评审小组认定为无效响应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函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法定代表人在相应位置签署和/或被授权人在相应位置签字。对于有盖章要求的格式文件,应加盖公章,如盖公司其他印章的,应出具盖有公章的授权书,并授权该章与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所有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是指自然人的签署。不满足本条要求的格式文件将视为无效格式文件。(3)本章明确指明是“建议格式”的文件其格式仅供参考,供应商可自行编制。本章未给出格式的材料或附件,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或编制。(4)本章提供的格式中中括号“【】”中内容表示填写说明或举例说明,并非给定内容,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响应情况据实填写。本章提供的格式中“注:”或“备注:”的内容也是填写说明,也非给定内容。供应商响应文件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起重机械外协维保合同(第2次)项目编号:9405EB24061012包件号:1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XX年XX月XX日目录(自拟)2.1.一、供应商报价文件2.1.1.1、供应商报价文件响应文件供应商报价文件项目名称:起重机械外协维保合同(第2次)项目编号:9405EB24061012包件号:1注:响应文件可以统一胶装成册,也可分开胶装成册。2.1.2.*2、报价一览表格式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起重机械外协维保合同(第2次)项目编号:9405EB24061012包件号:1谈判报价总价(单位人民币元)合同履行期限谈判保证金备注大写:小写:【保证金金额及形式,例如“XX元,电汇” ;若不收取保证金则填“无”。】【如无备注可填写“无”】注:1、填写要求(1)总价填写无条件折扣后的总价,不得填写除价格外的任何其他优惠。(2)不得填写有条件折扣。(3)一个包件只能填写一个报价,不得将一个包件拆开报价。2、此表中,总价应与分项报价明细表中的总价一致。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XX年XX月XX日2.1.3.*3、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起重机械外协维保合同(第2次)项目编号:9405EB24061012包件号:1内容简要描述数量或计价方式、标准单价(单位人民币元)分项合计(单位人民币元)备注1【本项目项目名称】第1项填写本项目采购标的有关内容;第1.1项、1.2项、…填写第1项的分项明细。1.1【项目1的分项明细】第1项填写本项目采购标的有关内容;第1.1项、1.2项、…填写第1项的分项明细。1.2【项目1的分项明细】第1项填写本项目采购标的有关内容;第1.1项、1.2项、…填写第1项的分项明细。…【项目1的分项明细】第1项填写本项目采购标的有关内容;第1.1项、1.2项、…填写第1项的分项明细。2【本项目项目名称】1.本项目为单一标的采购时,只需填写第1项中有关内容,无需填写第2项及后续有关内容;2.本项目为多标的采购时,应对应填写第2、第3、…项标的内容及其分项明细。2.1【项目2的分项明细】1.本项目为单一标的采购时,只需填写第1项中有关内容,无需填写第2项及后续有关内容;2.本项目为多标的采购时,应对应填写第2、第3、…项标的内容及其分项明细。2.2【项目2的分项明细】1.本项目为单一标的采购时,只需填写第1项中有关内容,无需填写第2项及后续有关内容;2.本项目为多标的采购时,应对应填写第2、第3、…项标的内容及其分项明细。…【项目2的分项明细】1.本项目为单一标的采购时,只需填写第1项中有关内容,无需填写第2项及后续有关内容;2.本项目为多标的采购时,应对应填写第2、第3、…项标的内容及其分项明细。……总价【1+2+…】注:1、供应商未按本表中内容填写导致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有关内容的,责任自行承担。2、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与本项目无关的货物和服务以规避采购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即使成交也将取消成交资格。3、总价应为各分项合计汇总之和。供应商名称(盖章):2.2.二、响应文件其他部分2.2.1.1、响应文件其他部分响应文件其他部分项目名称:起重机械外协维保合同(第2次)项目编号:9405EB24061012包件号:1注:响应文件可以统一胶装成册,也可分开胶装成册。2.2.2.*2、第一部分响应函格式响应函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我方全面研究了“起重机械外协维保合同(第2次)”项目采购文件(项目编号:9405EB24061012),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第1包件谈判,并自觉遵守采购规则,维护正常的采购秩序。1、我方自愿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和服务,保证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第1包件谈判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我方完全接受并同意采购人就本合同约定内容将不再支付谈判报价以外的费用,并承诺因响应文件发生的费用缺漏项将是我方的风险,我方将无条件给予补充完备,且报价不变。我方响应文件不包含除价格外的任何其他优惠,且没有附加条件折扣。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3、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或提交谈判保证金。并承诺:接受并同意采购文件关于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规定,同时,接受失信行为记录、曝光通报、罚款、一定时期禁入等相关处理。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我方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5、我方及我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其他行政许可。6、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7、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8、我方同意本次谈判的响应有效期为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日。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我方同意延长有效期。如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我方不能修改最终响应文件。9、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0、如我方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我方没有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与本项目无关的货物和服务,不会以前述名义规避采购文件的约束。11、我方承诺除合同条款应答表“偏离说明”栏中列明的“优于”或“不满足”项外,我方无条件满足并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其它合同条款。我方承诺合同条款应答表内容(包括该表未列出的一致且满足的条款)与响应文件其它位置响应不一致的,以合同条款应答表内容为准(经评审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情况除外)。12、我方承诺据实填写《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偏离表》,除该表“偏离说明”栏中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文件的其它技术服务和商务响应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且满足。我方同意并接受采购文件关于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条文响应的认定规则,除认定规则外,我方承诺《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偏离表》内容(包括该表未列出的一致且满足的条文)与响应文件中其他位置响应不一致的,以《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偏离表》内容为准(经评审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情况除外)。13、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谈判供应商的行为。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XX年XX月XX日注:1、响应函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时,应按照本章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响应函由被授权人签字时,应按照本章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2.3.3、第二部分需求响应2.2.3.1.*3.1、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偏离表格式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偏离表项目名称:起重机械外协维保合同(第2次)项目编号:9405EB24061012包件号:1序号指标项采购文件需求要求所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及供应商的商务或其他响应偏离说明相关技术支持材料及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的章节条款号或页码【填写采购文件第四章 技术、服务需求中条文的编号】【填写采购文件第四章 技术、服务需求中该编号对应的具体条文】【填写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对该条文的技术参数或性能响应或者供应商对该条文的商务或其他响应】【填写:正偏离、满足或负偏离,并可进一步进行说明】【填写页码,例如“第XX页”;或填写章节条款号,例如“第X章第X.X节第X.X.X条或第(X)条等”;无需索引的可空白】供应商名称(盖章):注:1、填写规则:(1)谈判供应商如果对采购文件第四章技术、服务需求条文的响应有任何偏离(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在本表中将偏离条文逐条列明并填写,满足的不必填写(需提供支撑材料的除外);(2)谈判供应商应将第四章技术、服务需求要求提供的技术支持材料或证明文件的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条文在本表中列明并填写(无论是否存在偏离),并提供该材料或文件在响应文件中的章节条款号索引或页码索引,以便谈判小组查阅(此项为非实质性要求,但供应商缺漏填写或索引错误造成谈判小组评审不便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3)除上述情况外的其它响应与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条文一致且满足的(即无偏离)的条款不必列出。未列出填写的,均视为与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条文一致且满足。2、认定规则:(1)对谈判供应商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条文响应的认定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6条规定执行。(2)除第(1)款所述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条文外,响应文件中其他位置响应的内容和此表(包括此表未列出的一致且满足的条文)不一致的,以此表的内容为准(经评审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情况除外)。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或取消其成交资格。2.2.3.2.3.2、详细技术、服务响应供应商对照采购文件第四章技术、服务需求和第五章评审细则及标准(如有)编写响应技术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制,须对采购文件的所有相关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作出详尽响应。拟派实施人员相关内容(如涉及)请按附件3-1和3-2格式填写,以便评审时查阅。2.2.3.3.附件3-1拟派实施人员汇总表建议格式拟派实施人员汇总表姓名联系方式本项目中拟任岗位相关资质认证主要项目经验供应商名称(盖章):2.2.3.4.附件3-2拟派实施人员简历表建议格式人员简历表姓名职务职称年龄本项目拟任职单位任职时间学历(毕业学校、时间、专业):取得的专业认证、资质情况:人员优势及特长:人员其他情况介绍:人员业绩情况年份最近参加过的主要项目名称担任职务或承担的主要工作供应商名称(盖章):注:按照评审细则及标准要求提供人员相关证明文件(如有)。2.2.4.4、第三部分商务及其他2.2.4.1.*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2.4.2.4.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供应商为无法定代表人的其他团体组织等时,法定代表人系指其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手签章或盖姓名章均为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署。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居民身份证使用护照替代。响应函由法定代表人在相应位置直接签署时,提供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兹声明:【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为我方“起重机械外协维保合同(第2次)”项目(项目编号:9405EB24061012)第1包件谈判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XX年XX月XX日注:自然人不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2.2.4.3.4.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供应商为无法定代表人的其他团体组织等时,法定代表人系指其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手签章或盖姓名章均为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署。响应函由被授权人在相应位置签字时,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但应提供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本授权声明:【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非法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自然人则为供应商姓名】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起重机械外协维保合同(第2次)”项目(项目编号:9405EB24061012)第1包件谈判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响应、签订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署: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XX年XX月XX日注:1、必须附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2.2.4.4.*4.2、合同条款应答表格式合同条款应答表项目名称:起重机械外协维保合同(第2次)项目编号:9405EB24061012包件号:1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的合同条款响应文件的合同响应偏离说明【填写采购文件合同草案中合同条款的编号】【填写采购文件的合同草案中该编号具体合同条款】【填写供应商对该合同条款的响应】【填写:优于、满足或不满足,并可进一步进行说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注:1、供应商如果对采购文件第六章“合同草案”中的合同条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列明填写;满足的合同条款不必列出。2、除以上“偏离说明”栏中列明的“优于”或“不满足”项外,视为供应商无条件满足并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其它合同条款。3、如不列出,视为供应商无条件满足并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合同条款。4、合同条款应答表内容(包括此表未列出的一致且满足的条款)与响应文件其它位置响应不一致的,以合同条款应答表为准(经评审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情况除外)。2.2.4.5.4.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2.2.4.6.4.4、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用户名称项目名称用户地址用户联系人及电话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完成项目质量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2.2.4.7.4.5、综合评分所需提供的资料【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采购请根据评审细则及标准,提供打分所需的资料(在响应文件已描述或提供了的,不必重复),不齐将扣相应分,不提供将不得相应分。采用最低价法的无需提供】1、2、3、....2.2.4.8.*4.6、与中物院职工关联关系的专门说明函格式4.6-1与中物院职工关联关系的专门说明函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起重机械外协维保合同(第2次)”项目(项目编号:9405EB24061012,包件号:1)采购活动,承诺如下:□1、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或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及院属单位出资企业且由院或院属单位任命院内职工担任企业重要职务等情形。(无需填写下表中内容)□2、我单位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没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无需填写下表中内容)□3、我单位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中物院职工关联关系明细表序号供应商关联人姓名供应商关联人职务院内关联人姓名院内关联人职务院内关系人单位供应商关联人与院内关联人关系备注说明如上述承诺内容不实,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接受管理部门作出的相关处罚。如获成交,同意采购人取消我方成交资格。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XX年XX月XX日注:1、上表中三种情况由谈判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谈判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及院属单位出资企业且由院或院属单位任命院内职工担任企业重要职务等情形,选择第一项。否则,则根据自身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情况选择第二、第三项,选择第三项的,应按表格填写有关情况。2、院职工指院及院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事业编制人员、有劳动关系的非编人员。3、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指与“院职工”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以及其他亲属(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4、供应商如为上市公司,股权关系只指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5、除谈判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及院属单位出资企业且由院或院属单位任命院内职工担任企业重要职务等情形外,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与成交供应商存在股权、实际控制关系或担任重要职务的,将进行公告。4.6-2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关联关系企业报备说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我单位参加贵部组织的“起重机械外协维保合同(第2次)”项目(项目编号:9405EB24061012,包件号:1)采购活动,承诺如下:□我单位没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在岗职工及其相关亲属在我单位投资或入股。□我单位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在岗职工及其相关亲属在我单位投资或入股,我单位承诺,若我单位为成交供应商,我单位将在采购合同签订时,按下表要求,提供报备。职工关联关系企业报备表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发生业务关系或经济往来等情形的院内单位名称企业内关联人姓名企业内关联人持股或投资情况院内关联职工姓名院内关联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院内关联职工姓名所在单位及职务关联关系情况说明备注注:1、相关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2、如上述承诺内容不实,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接受管理部门作出的相关处罚。如获成交,同意采购人取消我方成交资格。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XX年XX月XX日2.2.4.9.4.7、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谈判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采购项目的工作分包的,须提供此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我们【供应商名称】就起重机械外协维保合同(第2次),9405EB24061012第1包件的部分工作内容分包给【接受分包主体一名称、接受分包主体二名称、……】进行实施。1、我方和【接受分包主体一名称、接受分包主体二名称、……】就起重机械外协维保合同(第2次),9405EB24061012第1包件的有关事宜均具有约束力。2、【接受分包主体一名称、接受分包主体二名称、……】作为分包商,保证以参与竞争性谈判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响应共同和分别承担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保证不将承担的分包工作内容再次分包。3、接受分包主体在竞争性谈判总价中的所占金额比例如下:【接受分包主体一名称】在最后报价中所占金额比例为:%【接受分包主体二名称】在最后报价中所占金额比例为:%……【供应商名称】于年月日填报本文件,【接受分包主体一名称、接受分包主体二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供应商名称(盖章):接受分包主体一:接受分包主体二:……*4.8、供应商廉洁承诺专门说明函格式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为确保采购外协活动的规范与廉洁,共同建设风清气正的购销合作关系,自愿作出以下廉洁承诺:一、参加采购单位的各项采购外协活动均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遵循诚信、公平竞争原则,不损害国家、采购单位及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二、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㈠不向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馈赠礼品、礼金(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购物卡及贵重物品等)。㈡不向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桑拿、按摩和高尔夫球等)消费。㈢不为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安排工作,以及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㈣不直接、间接唆使或利诱相关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提出违纪要求或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及时提醒纠正并向采购单位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三、如违反相关承诺,自愿接受采购单位及中物院依法依规采取的终止采购外协活动、认定中标/成交无效、撤销合同、追究相关民事/刑事责任等措施。同时自愿接受列入中物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中物院采购外协活动,并自愿按合同约定比例5%扣减合同价款。承诺单位(盖章):日期:XX年XX月XX日保证金证明材料(若有)提供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或银行转账凭证或电汇凭证的复印件,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原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转账凭证或电汇凭证不需要单独提供)。2.2.5.5、第四部分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类别要求提供的对应资格证明文件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基本资格证明文件1、谈判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谈判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谈判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4、谈判供应商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5、谈判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6、谈判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持原件备查);7、谈判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基本资格证明文件谈判供应商在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时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2)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基本资格证明文件谈判供应商在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时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2)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基本资格证明文件谈判供应商在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时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2)5.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基本资格证明文件谈判供应商在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时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2)5.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基本资格证明文件谈判供应商在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时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2)5.7不属于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基本资格证明文件谈判供应商在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时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2)5.8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基本资格证明文件谈判供应商在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时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2)5.9联合体协议基本资格证明文件无。5.10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供应商资格条件”第11项)其他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修理、改造)。2.2.5.1.附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等效资格文件)2.2.5.2.附件2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书格式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书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本单位(个人)郑重承诺:1、本单位(个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本单位(个人)具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本单位(个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本单位(个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行为)。5、本单位(个人)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对采购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第9项“不属于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和第10项“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要求,本单位(个人)承诺:(1)本单位(个人)不属于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2)本单位(个人)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XX年XX月XX日备注:若属于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的各成员都要单独出具本承诺。2.2.5.3.附件3联合体协议格式【联合体响应时提供】联合体协议、、【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起重机械外协维保合同(第2次)项目,编号为9405EB24061012谈判和响应。现就联合体响应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牵头人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如下:。5、联合体其他成员委托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签订合同。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成员一名称(盖章):成员二名称(盖章):……XX年XX月XX日2.2.5.4.附件4其他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修理、改造)。3.第四章技术、服务需求3.1.一、项目概述无。3.2.二、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包件号包件名称服务名称数量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实施地点11起重机械外协维保合同起重机械外协维保1项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四川省绵阳市科学城3.3.三、具体需求或要求1、★服务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下述位置的起重机械实施维保服务:序号安装地点设备名称载荷(吨)数量定期检验情况备注11工号电动葫芦212025年不检21工号电动葫芦112025年不检31工号电动葫芦112025年不检42工号行车3153工号行车3163工号行车517材料库行车312025年不检84工号电动葫芦2194工号电动葫芦21105工号行车512025年不检116工号电动葫芦212025年不检2、★维保期限本合同签订维保起重机械11台。合同履约周期为签订时间后一年。3、★维保费用结算方式3.1根据以上维保内容,合同款项涵盖所有服务内容,甲方不再支付其余任何费用;3.2乙方全面配合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开展起重机械年度检验工作,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未严格执行本合同造成的复检,复检费用亦由乙方承担;3.3合同履约完毕,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3.4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起重机械损坏,维修恢复费用由甲方承担。4、★验收及其他要求4.1乙方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提供合格的维保服务,建立起重机械履历资料,并在每次维保完成后如实、详尽填写维保履历书,由甲方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签章)确认后,交予甲方存档;4.2乙方接到应急维修电话后需一小时内赶到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3其他要求详见第六章合同草案。附件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检验收费标准序号计量器具名称收费单位收费标准(元)类别周期备注1电梯≤5层台2000定期检验1年2电梯≥6层层2000+每层加收基数*10%定期检验1年以5层为基数3电梯≤5层台3000监督检验新装改造大修4电梯≥6层层3000+每层加收基数*10%监督检验新装改造大修以5层为基数5电梯限速器次6002年6电梯负载试验次检验费*0.3客户要求7电梯复检费次检验费*0.3 8单梁起重机台1000定期检验2年9单梁起重机台2000监督检验新装改造大修10双梁起重机≤20t台1500定期检验2年11双梁起重机≤20t台3000监督检验新装改造大修12双梁起重机>20t台2500定期检验2年13双梁起重机>20t台5000监督检验新装改造大修14流动式起重机<16t台1500定期检验2年15流动式起重机<16t台3000监督检验新装改造大修16流动式起重机≥16t台2000定期检验2年17流动式起重机≥16t台4000监督检验新装改造大修18起重机复检费次检验费*0.3 19有毒有害场所次检验费*0.3 20起重机负载试验次检验费*0.321起重机跨度>13.5m台检验费+每增加5m加收检验费*0.1定期、监督检验4.第五章谈判及评审办法4.1.一、谈判及评审办法前附表谈判及评审办法前附表是对谈判及评审办法后续内容的具体说明、补充和修改,表格中的“对应条款号”是对应谈判及评审办法中的条款编号,如本表与谈判及评审办法后续内容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对应条款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2谈判小组人数3人。6评审方法最低价法8.3(11)信用记录1、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至评审结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通过网页截图的方式进行留存。2、针对查询时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将作无效处理。3、联合体参加谈判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至评审结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http://ztbxx.caep.ac.cn)”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被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处以禁入处罚且处于禁止期内”。若属于,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注: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9.3(2)其它无效响应情况1、不满足或未响应第四章 技术、服务需求中加注“★”号的星号条款的。(星号条款响应的认定规则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6条规定执行。2、不满足第六章 合同草案中加注“★”号的星号条款的。3、谈判小组认为谈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其他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且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在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后,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5.3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数量3家(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且符合有关规定的则全部推荐)。21确定成交方式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4.2.二、总则1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外协)业务工作规范(试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谈判工作程序(试行)》及相关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2具体谈判及评审事务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外协)业务工作规范(试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谈判工作程序(试行)》相关规定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人数详见《谈判及评审办法前附表》。3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谈判供应商。4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谈判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2)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3)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4)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5)向采购人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3.三、评审方法6本项目评审方法详见《谈判及评审办法前附表》。4.4.四、谈判及评审程序7谈判准备71.1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采购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采购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7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谈判会议纪律和注意事项。73.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谈判小组成员名单,介绍参加谈判的其他相关人员,组织谈判小组推选谈判小组组长。8资格审查81.1本项目需要谈判小组对提交响应文件的谈判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82.2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83.3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不属于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8)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谈判供应商提供资格条件承诺书,不符合采购邀请书“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9)联合体参与谈判时提供(详见第三章二.5“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附件3”),单独参与时,无需提供。联合体参与的,按照第二章四12.5条要求进行资格审查。(10)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供应商资格条件”第11项)。谈判供应商提供特定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采购邀请书“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11)信用查询(详见第五章一、评审办法前附表)。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信用记录中显示出供应商不符合采购邀请书“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12)谈判保证金(详见第二章16“谈判保证金”)(如有)。谈判供应商未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1提供谈判保证金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不属于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8)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谈判供应商提供资格条件承诺书,不符合采购邀请书“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9)联合体参与谈判时提供(详见第三章二.5“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附件3”),单独参与时,无需提供。联合体参与的,按照第二章四12.5条要求进行资格审查。(10)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供应商资格条件”第11项)。谈判供应商提供特定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采购邀请书“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11)信用查询(详见第五章一、评审办法前附表)。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信用记录中显示出供应商不符合采购邀请书“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12)谈判保证金(详见第二章16“谈判保证金”)(如有)。谈判供应商未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1提供谈判保证金的,资格审查不合格。84.4资格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对其进行告知。8.5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最低应为2家。9符合性审查91.1谈判小组应依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92.2符合性审查标准如下:符合性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加注“*”的响应文件构成部分是否有效签署、盖章加注“*”的响应文件构成部分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响应有效期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有效期不得短于供应商须知的规定。谈判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预算(如有)、最高限价(如有)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加注“*”的响应文件构成部分是否提供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加注“*”的响应文件构成部分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否符合要求1、响应函由被授权人在相应位置签字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在相应位置签署,并且被授权人在相应位置签字。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响应函由法定代表人在相应位置直接签署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在相应位置签署,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注:谈判供应商为无法定代表人的其他团体组织等时,法定代表人是指其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手签章或盖姓名章均为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署。未违反采购文件有关进口产品采购的规定(如涉及)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和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范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6条。不存在未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或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详见采购文件标注“实质性要求”条款和第五章9.3条。93.3本项目谈判供应商或者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无效:(1)谈判供应商串通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与谈判事宜;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⑦属于恶意串通情形的;(2)《谈判及评审办法前附表》列明的情况之一的(注:采购文件在谈判过程中发生变动的条款除外,经谈判后确定供应商是否满足实质性要求);(3)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响应无效或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其他情形(注:采购文件在谈判过程中发生变动的条款除外,经谈判后确定供应商是否满足实质性要求);(4)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谈判小组应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说明原因)。94.4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的采购项目,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仅有1家的,经谈判小组确认具备竞争性并出具说明,可继续进行谈判。95.5上述9.4条情形外(该情形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最低应为1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最低应为2家。10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01.1谈判小组可以要求谈判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谈判小组不得通过澄清等方式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视其放弃该项权利。谈判小组也不接受供应商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澄清。102.2谈判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小组要求的时间、提交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03.3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1)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中其它位置报价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报价一览表总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报价一览表总价金额出现明显的且易于纠正的文字错误或小数点错位,以纠正后的金额为准;(4)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汇总金额与报价一览表总价不一致,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明细单价。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流程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作无效处理。不得未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1谈判111.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供应商谈判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112.2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轮次。113.3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114.4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文件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内容,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单位授权人员确认。115.5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将变动的内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变动采购文件的,应当给予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合理时间。116.6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可以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变更其响应文件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或重新形成响应文件提交谈判小组。有效的变更内容书面材料或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17.7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118.8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变更内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后,谈判小组仍将按照本章9.2要求审查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包括变更内容和最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变动后的内容)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不得在谈判小组没有提出要求的情况下主动变更为不利于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仍将按无效处理,不允许其进行最后报价。119.9实物样品/现场演示(如有)实物样品。谈判小组对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的实物样品进行评定。现场演示。现场演示可在谈判过程中进行。演示应对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12最后报价121.1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应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可实质性变动的范围内,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就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进行谈判,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2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谈判小组与推荐的供应商就价格进行谈判,并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最后报价。122.2最终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或者最终报价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的采购项目,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仅有1家的,经谈判小组确认具备竞争性并出具说明,可继续进行谈判。123.3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要求谈判供应商提交多轮次报价。因此,谈判供应商可能有多轮报价,但供应商应将每次报价都视为最后报价予以谨慎、认真对待进行报价。124.4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应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25.5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1)最后报价总价与响应文件中其它位置报价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报价总价为准;(2)最后报价总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最后报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的且易于纠正的文字错误或小数点错位,以纠正后的金额为准;(4)最后报价的分项报价明细中汇总金额与最后报价总价不一致,以最后报价总价为准,并修改明细单价。修正后的最后报价按照本章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流程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作无效处理。不得未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3谈判过程中提交文件的格式要求131.1在谈判过程中,谈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变更内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必须按照谈判小组要求的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变更内容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变更内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谈判过程中提交材料的格式按照谈判小组现场要求执行,谈判小组无格式要求的材料由谈判供应商自拟。14最终响应文件的评价141.1谈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变更内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连同其作出的澄清、说明、更正等书面材料和首次响应文件一起构成最终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将依据最终响应文件对谈判供应商进行评审。142.2谈判小组仍将按照本章第9.2条要求审查谈判供应商的最终响应文件是否满足变动后的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实质上没有响应变动后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仍将按无效处理。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终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5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151.1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项目,根据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响应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最终报价且技术响应部分得分均相同的,由谈判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候选成交供应商。152.2采用最低价法评审的项目,谈判小组应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中,根据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候选成交供应商。15.3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数量详见《谈判及评审办法前附表》。16评审细则及标准(最低价法)17谈判小组复核。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18编写评审报告。181.1谈判小组推荐及确定候选成交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2)谈判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3)谈判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谈判过程中改变采购需求的内容、供应商各轮报价情况等;(4)供应商最后报价比较一览表(最低价法)、供应商评分比较一览表(综合评分法);(5)评审后的供应商排序;(6)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的名单(成交供应商)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9评审争议处理规则。191.1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采购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予以反映。20终止谈判采购活动。20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通知书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符合本章8.5条要求的。(4)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符合本章第9.5条要求的。4.5.五、确定成交供应商21确定成交供应商211.1方式一:采购人将按谈判小组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成交供应商并列的,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212.2方式二: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最终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成交供应商并列的,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本项目采用上述何种确定成交供应商详见《谈判及评审办法前附表》。22成交通知书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内及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4.6.六、其它23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231.1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232.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233.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34.4谈判小组独立评判,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并写出书面报告。235.5谈判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24谈判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241.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242.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43.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44.4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245.5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246.6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247.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25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251.1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252.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253.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254.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255.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256.6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257.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5.第六章合同草案起重机械维保服务合同客户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客户地址:科学城合同有效期:2024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起重机械维保服务合同订立合同双方:委托方(简称甲方):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承揽方(简称乙方):合同签订地:甲方所在地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二、服务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下述位置的起重机械实施维保服务:序号安装地点设备名称载荷(吨)数量定期检验情况备注11工号电动葫芦212025年不检21工号电动葫芦112025年不检31工号电动葫芦112025年不检42工号行车3153工号行车3163工号行车517材料库行车312025年不检84工号电动葫芦2194工号电动葫芦21105工号行车512025年不检116工号电动葫芦212025年不检三、维保期限本合同签订维保起重机械11台。合同履约周期为签订时间后一年。四、维保费用结算方式:1、根据以上维保内容,合同款项涵盖所有服务内容,甲方不再支付其余任何费用。2、乙方全面配合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开展起重机械年度检验工作,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未严格执行本合同造成的复检,复检费用亦由乙方承担。3、合同履约完毕,甲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项。4、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起重机械损坏,维修恢复费用由甲方承担。五、双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权利①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内容及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低于国家法规)开展起重机械维保服务工作,并如实、详尽填写《维保履历书》。②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提供的维保服务进行检查,对乙方的维保工作提出改进建议,有权利对乙方工作中的不足扣减维保费用。2、甲方义务①负责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工作条件,保证起重机械运行环境达到标准要求。②应设置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机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巡查义务,在故障发生后,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应协调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③负责起重机械的日常使用管理,有责任制止违章操作与野蛮使用。3、乙方权利①有权要求甲方依据国家标准提供起重机械正常运行条件。②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开展维保工作所需要的必要条件。③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维保款项。4、乙方义务①有责任按照合同约定,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提供合格的维保服务,建立起重机械履历资料,并在每次维保完成后如实、详尽填写维保履历书,由甲方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签章)确认后,交予甲方存档。②乙方指派的维保人员应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并将维保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告知甲方管理人员,便于及时联系、咨询。③乙方应建立24小时应急维修机制,设立24小时应急热线,严格按照国标规定周期开展维保工作,并承诺接到应急维修电话后一小时内赶到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乙方应针对所维保的起重机械指导甲方制订相应的应急措施及应急预案,必要时配合甲方开展应急演练。同时,应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改进建议,确保预案的有效性。④负责掌握甲方定期检验周期(甲方的起重机械未达到3吨的也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要求开展维保及定期检验工作),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到期前一个月完成自检工作并出具自检报告向院计测中心(甲方指定检验机构为中物院计测中心)提出检验申请。对检验工作中存在的不符合项应积极配合甲方整改,并负责将检验合格标识及时张贴于起重机械醒目位置。⑤有义务无偿对甲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讲解起重机械日常使用故障排除方法等相关知识。⑥有责任不定期向甲方告知起重机械运行状态,对起重机械故障应向甲方做出合理解释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接待、专项检查等突发性、临时性任务。⑦负责定期(一次/季度)开展起重机械的维保工作。六、本合同不承担项目①本合同所述设备的附加设备(如:土建维修翻新、设备改造等)②开启和关闭设备的日常工作,现场24小时值班及管理工作。③由于国家或政府政策性命令而改变或新增的项目。④由于违章操作、人为破坏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⑤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损失(如:地震、火灾、飓风等)七、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署地方法院诉讼解决。八、其它本合同一式柒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持伍份,乙方持贰份。合同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执行。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委托代理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年月日年月日相关方作业安全协议甲方:中物院电子工程研究所乙方:为了保障(951、952区起重机维保)作业安全、可靠开展,避免安全事故发生,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特制定本协议。一、甲方权力:①项目作业前,甲方有权力要求乙方对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开展辨识工作,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②项目作业前,甲方有权对作业人员从业资格进行核查,确保作业人员持相关有效证件上岗作业。③在对乙方作业过程巡查时发现的安全隐患、三违现象,甲方有权力要求乙方停工整顿,对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后果由乙方承担。④由于乙方未履行相应安全义务造成甲方人员、设备设施等损失、损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二、甲方义务:①项目作业前,甲方有义务就甲方安全管理要求、职业健康管理要求、作业区域管理要求、作业区域存在的危害因素等对乙方予以告知。②甲方有义务委派管理人员不定期对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同乙方沟通、协商,并要求整改措施的落实。③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作业条件,如:水、电、气、材料堆放场所等等。三、乙方权力:①乙方有权力要求甲方提供作业所需的水、电、气材料堆放场所等作业条件。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四、乙方义务:①乙方有义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各行业标准及甲方安全管理要求组织开展作业活动。②乙方应针对作业活动中的危害因素采取有效控制措施。③乙方有对本方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危害因素告知、配备合格有效安全防护用品等义务。④乙方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具备相关从业资格,严禁违章作业。由于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或甲方管理规定造成的乙方人员、设备设施等损失、损害,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五、本协议未尽条款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执行。六、争议解决: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未达成一致,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甲方(章)乙方(章)负责人: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保密协议书甲方: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乙方:电子工程研究所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在电子工程研究所所区从事施工,为加强甲、乙双方在执行本项目(合同)中的保密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及本单位有关保密规定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特签订以下保密协议。一、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委托项目密级为公开。甲方对乙方应履行的保密规章制度和保密要求具有告知义务,乙方须按其相应密级保密安全管理要求严格履行保密职责。二、保密期限要求: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委托项目保密期限为/年。三、知悉范围要求:只限于乙方从事该项目(合同)的相关人员知悉该项目事项,乙方不得擅自扩大知悉范围。同时,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向甲方探询本项目及以外的其他涉密信息方。四、乙方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在单位内部或向外界宣传、报道涉及甲方提供的该委托项目研制、生产等相关信息;;严禁将甲方提供的用于委托项目的各种文件、技术资料、图纸(磁介质、纸介质)、图片、影像资料等向第三方转让或传播。五、在委托项目执行中,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保密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保密规定的事项,乙方应及时纠正或进行查处,不得拖延。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乙方对承担的委托项目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安全负有保护的责任,因其行为(包括单位组织行为和所属员工的个人行为)而产生的任何危害委托项目国家秘密安全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六、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严禁扩大知悉范围,关键内容和涉密信息不得在公共网络上传递或在非密计算机上处理、存储;制作过程中形成的废件应及时销毁;制作完成后的任何资料应按保密规定管理,严禁流传到其他场所。七、如该项目承制单位需继续转包,必须先征得甲方单位的同意,并选择具有相应保密资格的单位。八、乙方单位企业性质或保密资质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甲方。九、乙方违反上述保密协议条款,造成泄密案件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十、在项目实施期间或项目实施结束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泄密事件(案件)发生的,将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十一、本保密协议书作为附件,与本委托项目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十二、本保密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十三、补充条款: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经办人:经办人: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为确保采购外协活动的规范与廉洁,共同建设风清气正的购销合作关系,自愿作出以下廉洁承诺:一、参加采购单位的各项采购外协活动均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遵循诚信、公平竞争原则,不损害国家、采购单位及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二、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㈠不向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馈赠礼品、礼金(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购物卡及贵重物品等)。㈡不向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桑拿、按摩和高尔夫球等)消费。㈢不为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安排工作,以及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㈣不直接、间接唆使或利诱相关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提出违纪要求或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及时提醒纠正并向采购单位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三、如违反相关承诺,自愿接受采购单位及中物院依法依规采取的终止采购外协活动、认定中标/成交无效、撤销合同、追究相关民事/刑事责任等措施。同时自愿接受列入中物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中物院采购外协活动,并自愿按合同约定比例5%扣减合同价款。(问题受理/举报电话:0816-2492601)承诺单位:(公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起重机械外协维保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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