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全民健身专项活动场地建设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昌平区体育局2024)
2024年全民健身专项活动场地建设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11424210200016240-XM001(招标文件编号:11011424210200016240-XM001)
二、项目名称:2024年全民健身专项活动场地建设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润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阎富路66号院2号楼1层A1030(集群注册)
中标(成交)金额:531.838369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中润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全民健身专项活动场地建设
施工图纸范围内新建13个公园活动场地、改造11个公园活动场地等全部内容。
120日历天
房建宁
注册建造师二级;京211201220132471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蔚、郝爱卿、何美花、于晓红、孙建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9751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人评标得分:94.46 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昌平区体育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西环路31号
联系方式:赵明 010-697428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院21号楼
联系方式:刘锦燕 010-697042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锦燕
电 话: 010-6970425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全民健身专项活动场地建设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北京市昌平区体育局
行政区域
昌平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8日 17:11
评审专家名单
刘蔚、郝爱卿、何美花、于晓红、孙建海
总中标金额
¥531.838369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锦燕
项目联系电话
010-69704251
采购单位
北京市昌平区体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西环路3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赵明 010-69742857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院21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锦燕 010-69704251
附件:
附件1
中润亚泰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附件2
2024年全民健身专项活动场地建设招标文件最终版.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中润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北京市昌平区体育局_(单位名称)的2024年全民健身专项活动场地建设(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籤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全民健身专项活动场地建设(标的名称),属于_建筑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_中润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78人,营业收入为_6974万元,资产总额为_4008万元\',属于_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中润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7月17且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024年全民健身专项活动场地建设招标文件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体育局(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6月27日使用说明《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17版)》的结构体系,由《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两部分构成。《通用部分》作为工具书应当与《专用部分》配套使用。本《专用部分》是根据《通用部分》内容的指引,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拟招标项目具体情况和要求,编制的适用于拟招标项目内容的招标文件,是对《通用部分》的具体化或补充,是与《通用部分》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使用时,招标人应充分落实主体首要责任。特别是对于使用市、区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人应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京政发〔2022〕23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等有关规定,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采用选择、填空式的格式化表述方法,《专用部分》的标题应当与《通用部分》的标题相一致、条款号相对应,其内容不得背离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通用部分》的实质性内容。《通用部分》随《专用部分》在北京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www.bcactc.com)查询或下载。其他说明:1)本招标文件采用非电子化版,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通用部分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对第三章“评标办法”通用部分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专用部分。2)本招标文件采用《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17版)》2022年10月版。3)北京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www.bcactc.com)于2023年12月31日正式关停,办理业务(文件获取、递交等)、下载查询请转至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体育局日期:2024年06月27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专用部分2024年全民健身专项活动场地建设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1.总则1.1工程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及质量要求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信誉要求1.10踏勘现场1.11投标预备会1.12分包1.13偏离2.招标文件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6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编制4.投标通用部分4.1、4.2、4.3均不适用,修订为: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适用于现场递交方式)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通用部分5.1、5.2、5.3均不适用,修订为:5.1开标时间和地点5.2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适用于现场开标)5.3开标程序6.评标6.1评标委员会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及方法7.2中标候选人公示7.4履约担保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12.其他补充内容附表一:授权委托书附表二:开标记录表附表三:中标通知书附表四:中标结果告知书附表五:确认通知附表六:招标人压缩定额工期的赶工措施方案(适用于招标人压缩定额工期的)....35第三章评标办法专用部分2.评审标准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评标程序3.2评标准备3.4详细评审3.7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通用部分3.7.2不适用,修订为:3.7.7基本信息采集及证明资料(本项目不适用)4.补充条款附件A:否决投标条件附件B: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附件C: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和比较方法附表1:评标委员会签到表附表2:评标专家声明书附表3:技术暗标编号确认表附表4:形式评审记录表附表5:资格评审记录表附表6:响应性评审记录表附表7:投标偏差分析表附表8: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记录表(适用于施工组织设计打分制)附表10:投标报价评审得分记录表(适用于区间法)附表11:信誉评审得分记录表附表12:其他因素评审记录表附表13:详细评审得分汇总表附表14:评标结果汇总表附表15:评审意见表附表16:问题澄清通知附表17:问题的澄清附表18: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表(适用于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附表19: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打分复核意见书附表B-1:算术错误分析及修正记录表附表B-2:错项漏项分析及修正记录表附表B-3: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子目单价分析及修正记录表附表B-4:总价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工程量清单价格分析及修正记录表附表B-5: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及税金完整性分析及修正记录表附表B-6:不平衡报价分析及修正记录表附表B-7:投标报价之修正差额汇总表附表B-8:成本评审结论记录表第四章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5合同协议书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7联络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2.8向承包人提交支付担保2.13其他义务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2履约担保4.11不利物质条件5.材料和工程设备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7.2场内施工道路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3治安保卫9.4环境保护9.6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9.7特殊安全文明施工10.进度计划10.1合同进度计划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10.3合同进度计划的其他要求11.开工和竣工11.3发包人的工期延误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11.6发承包双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11.7非发承包双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11.8工期提前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13.工程质量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13.3承包人的质量检查13.4监理人的质量检查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15.3变更程序15.4变更的估价原则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8暂估价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17.计量与支付17.1计量17.2预付款17.3工程进度付款17.4质量保证金17.5竣工结算17.6最终结清18.竣工验收18.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8.5施工期运行18.8施工队伍的撤离18.9中间验收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7保修责任20.保险20.1工程保险20.4第三者责任险20.5其他保险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1.不可抗力21.1不可抗力的确认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24.3争议评审附件一:合同协议书附件二: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三: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附件四: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附件五:承包人履约担保格式附件六:支付担保格式附件七:质量保修书格式附件八:廉政责任书格式1.工程说明1.1工程概况1.2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1.3地质及水文资料2.承包范围2.1承包范围2.2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和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3承包人与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承包人的工作界面2.4承包人需要为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和设施4.质量要求4.2特殊质量要求5.适用规范和标准6.安全文明施工6.1安全防护6.2临时消防6.3临时供电6.4劳动保护6.5脚手架6.6施工安全措施计划6.7文明施工6.8环境保护6.9施工环保措施计划6.10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7.治安保卫8.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9.样品和材料代换9.1样品10.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10.1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特殊技术要求10.2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10.3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10.4其他特殊技术要求11.进度报告和进度例会11.1进度报告11.2进度例会12.试验和检验13.计日工14.计量与支付14.2其他约定15.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15.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6.需要补充的其他要求第六章工程量清单专用部分1.工程量清单说明1.1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2.投标报价说明2.1投标报价的依据2.4总价措施项目报价2.5其他项目清单报价2.7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问题3.其他说明3.3需要补充的其他说明:4.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4.1工程量清单封面4.2投标总价表4.3总说明4.4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4.5单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4.6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4.7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4.8综合单价分析表4.9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4.9-1安全文明施工费明细表4.9-2施工垃圾场外运输和消纳费明细表4.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4.10-1暂列金额明细表4.10-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表4.10-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4.10-4计日工表4.10-5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4.11税金项目计价表4.12总价措施项目报价组成分析表总价措施项目报价组成分析表4.13费率报价表4.14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注:本表中所列材料设备应仅限于承包人自行采购范围内的材料设备。本表格可以按照同样的格式扩展。4.15人机费用表第七章图纸1.图纸目录2.图纸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施工组织设计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七、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二)主要人员简历表八、拟分包工程情况表九、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二)近年财务状况(三)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工程情况(五)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十、信誉要求资料十一、其他材料(一)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三)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工程名称工程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包范围工程质量项目经理身份证号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号总监理工程师联系电话工程描述备注备注:1.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2.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工程,并标明序号。(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工程情况工程名称工程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身份证号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号总监理工程师联系电话工程描述备注备注:1.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2.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工程,并标明序号。(五)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1.相关简历同本章附件七(二)“主要人员简历”。2.本章“项目管理机构”已有本表内容的,无需重复提交。十、信誉要求资料1.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说明:投标人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2.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3.在施工程以及近年已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4.其他十一、其他材料(一)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备注:投标人应当依据自身存在的以下情形,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单位情况。(1)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2)与本企业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日期: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同时废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民健身专项活动场地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