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医共体检验项 医共体检验项目配套试剂耗材配送及设备维修维保 医共体 配套试剂耗材配送及设备维修维保 配套试剂耗材中标结果公示(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2024)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检验项目配套试剂耗材配送及设备维修维保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0625-24215556
二、项目名称: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检验项目配套试剂耗材配送及设备维修维保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投标报价(折扣率):20.8(%)
牵头供应商:杭州迪安基因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杭州迪安基因工程有限公司、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三墩镇金蓬街329号2幢402、403、404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检验项目配套试剂耗材配送及设备维修维保项目
医共体检验项目配套试剂耗材配送及设备维修维保
采购内容包括检验项目配套试剂耗材配送及设备维修维保等。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按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3年
满足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俞洪伟,周晓君,汪晓峰(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沈友良,陈小君(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韩芳,金丹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专家6
专家7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杭州迪安基因工程有限公司、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联合体)
78.0
73.0
73.0
72.0
76.0
74.0
74.0
74.29
16.44
90.73
1
杭州华硕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71.0
67.0
65.0
63.0
66.0
69.0
63.0
66.29
20.0
86.29
1
浙江伊普诺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安徽伊普诺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联合体)
32.0
33.0
32.5
36.0
29.0
35.0
34.0
33.07
16.3
49.37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的一半为计算基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的80%向中标供应商收取,即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2%、100-500万元部分按0.64%计,500-1000万元部分按0.36%、1000-5000万元部分按0.2%计,分段计算累积汇总。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56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小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549033
质疑联系人:黄华飞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549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传 真:0571-85860230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翔、马菊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44、0571-85860232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7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系人 :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
附件信息:
三院医共体检验项目配套试剂耗材配送及设备维修维保项目招标文件.doc831K
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1.doc29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检验项目配套试剂耗材配送及设备维修维保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16:04
评审专家名单
俞洪伟,周晓君,汪晓峰(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沈友良,陈小君(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韩芳,金丹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翔、马菊美
项目联系电话
0571-85860244、0571-85860232
采购单位
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1-88549033
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71-85860244、0571-85860232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0625-24215556项目名称: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检验项目配套试剂耗材配送及设备维修维保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5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浙江省本级医疗卫生服务,临床检验设备,5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孙鼎屹,冯靖祎,田慧,褚永华,陈国雄其他1/1报价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检验项目配套试剂耗材配送及设备维修维保项目(0625-24215556)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7-1813:30:002024-07-1813:3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折扣率)(%)1浙江伊普诺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安徽伊普诺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联合体)浙江伊普诺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安徽伊普诺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联合体)浙江伊普诺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安徽伊普诺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联合体)浙江伊普诺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安徽伊普诺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联合体)20.982杭州华硕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杭州华硕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杭州华硕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杭州华硕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193杭州迪安基因工程有限公司、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联合体)杭州迪安基因工程有限公司、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联合体)杭州迪安基因工程有限公司、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联合体)杭州迪安基因工程有限公司、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联合体)20.8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名称: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检验项目配套试剂耗材配送及设备维修维保项目(0625-2421555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7-1813:3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浙江伊普诺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安徽伊普诺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联合体)符合2杭州华硕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符合3杭州迪安基因工程有限公司、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联合体)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检验项目配套试剂耗材配送及设备维修维保项目(0625-24215556)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7-1813:30:002024-07-1813:30:002024-07-1813:3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浙江伊普诺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安徽伊普诺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联合体)浙江伊普诺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安徽伊普诺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联合体)浙江伊普诺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安徽伊普诺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联合体)浙江伊普诺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安徽伊普诺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联合体)符合2杭州华硕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杭州华硕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杭州华硕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杭州华硕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符合3杭州迪安基因工程有限公司、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联合体)杭州迪安基因工程有限公司、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联合体)杭州迪安基因工程有限公司、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联合体)杭州迪安基因工程有限公司、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联合体)符合签名:1/1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检验项目配套试剂耗材配送及设备维修维保项目(0625-24215556)序号供应商投标报价(折扣率)(%)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3杭州迪安基因工程有限公司、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联合体)20.8%74.2916.4490.731√2杭州华硕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19%(评审价:17.1%)66.2920.0086.2921浙江伊普诺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安徽伊普诺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联合体)20.98%33.0716.3049.3732024年07月19日评审专家(签名):1/1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1.1.医共体检验项目配套试剂耗材配送及设备维修维保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0625-24215556采购人: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22024年6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检验项目配套试剂耗材配送及设备维修维保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18日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625-24215556项目名称:医共体检验项目配套试剂耗材配送及设备维修维保项目预算金额(元):50,000,000.00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医共体检验项目配套试剂耗材配送及设备维修维保项目数量:3单位:年预算金额(元):50,0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内容包括检验项目配套试剂耗材配送及设备维修维保等。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备注:不允许采购进口服务;最高限价(折扣率):21.0%(折扣率不得超过21.0%);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3年。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出即日起至2024年7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7月18日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4)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5)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小君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549033质疑联系人:黄飞华质疑联系方式:0571-8854903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项目联系人(询问):孙翔、马菊美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44E-Mail:a85860244@126.com质疑联系人:喻胜良、孙荣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41、0571-8586027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名称:医共体检验项目配套试剂耗材配送及设备维修维保项目 对应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服务)。☐可以采购进口产品(服务)。4分包 A同意分包。允许检验试剂集采两定平台采购进行分包,详见分包方案。☐ B不同意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各供应商可自行考察现场,获取与本项目投标相关的具体信息,考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采购人联系人。6样品提供不要求提供7方案讲解演示不组织。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本次采购以折扣率进行报价。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8室;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孙翔 0571-85860244,13958025457。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4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的一半为计算基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的80%向中标供应商收取,即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2%、100-500万元部分按0.64%计,500-1000万元部分按0.36%、1000-5000万元部分按0.2%计,分段计算累积汇总。投标人应当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2、代理服务费支付:① 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②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账 号:12020212090067598433、提供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重要技术要求条款(如有),“”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6.2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1.1.3联合协议(如果是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投标标的清单;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投标人情况介绍;11.2.9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11.2.10投入的设备、软件等一览表;11.2.11提供的服务团队一览表;11.2.12服务的总体方案、服务的及时性等保证措施;11.2.13检验质量保证措施及检验服务的质量保证承诺;11.2.14仪器维保服务方案、服务响应的及时性承诺及保证措施等;11.2.15与评审、评分有关的其他技术资料。11.2.1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11.2.1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格式见第六部分);11.3.2投标报价明细表(如有需要,格式自拟);11.3.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格式自拟);11.3.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六部分);11.3.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六部分)。11.3.6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11.3.7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如适用)11.3.8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U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29.验收2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3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述本项目为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检验项目配套试剂耗材配送及设备维保服务,拟引入专业检验类服务机构,合作共建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检验中心,减少财政支出,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医院整体诊疗技术水平,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与效率。该项目根据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2024年3月批复的建议书(余财采确临[2024]1300号)项目:《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检验项目配套试剂耗材配送及设备租赁维保项目》编辑采购需求。该项目检验试剂集采中检验设备由采购人投入,配套使用检验试剂、耗材、低值易耗品等均由中标单位提供,设备维修维保质控质检均由中标单位承担。以上项目费用采购人按中标报价扣率定期进行结算。二、报价说明本次招标报价采用折扣率的形式进行报价,项目总预算5000万元,采购人不对业务收入作任何承诺或保证,合同期内与中标单位按实际计算各项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检验项目业务总收入低于预期的风险。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最新的相应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中标折扣率×实际发生业务量=结算价款。举例:如某项检验试剂集采项目中标人中标的折扣为“21%”,则该项单个项目检测服务费单价=基准价×21%。具体项目如下表所示:序号项目名称服务时间最高限价(折扣率)1检验项目配套试剂耗材配送及设备维保服务3年21%三、检验项目配套试剂耗材配送及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采购需求:▲1、投标人提供的体外诊断试剂及耗材须涵盖医院全部检验项目,保证生化项目原装或配套试剂占比60%及以上(以实际在用种类计),保证发光免疫项目原装或配套试剂占比100%(以实际在用种类计),若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2、投标人承诺供应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应根据其类别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属于药品管理的应提供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批准文件,为医院提供检验试剂管理系统,实现证件效期等智能化管理。3、本项目服务范围,包含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余杭区三院医共体所有分院及分院下设的服务站。4、投标人需满足医院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淘汰旧项目的实际要求,每年科室开展新项目不少于3项,协助做好科室相关培训工作及科研工作支持科室开展医院科教科研项目要求(仅限数据支持)。5、采购人需求部门提前2-3天统计好需求量及备品量,中标人保证据采购人的要求将产品在指定的时间内送达至指定地点。6、中标人应对所供应试剂的配送负总责,如委托第三方企业配送的,第三方配送企业应是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中标人应与接受委托配送的经营企业签定配送合同,保证向所委托的配送企业及时供应中标试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配送企业并提供配送企业的资格证明文件。7、投标人为总院检验科提供检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由科室管理,协助科室工作,人员成本包含在投标总费用中。医共体分院原则上不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若因实际情况确需提供的,需经总院审批同意后按人员成本不高于10万元/年*人折算成扣率年终统一进行结算。▲8、投标人应科室质量质控要求保证科室现有试剂品牌保持不变,如需更换必须征得医院和科室同意。中标商在签定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提供所有试剂耗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9、采购人目前已开展的检验项目的结算率均按照中标扣率结算,已开展的检验项目清单详见附件(实验室开展的检验项目)。采购人如增加新的检测项目,原则上按照中标折扣率进行结算,特殊情况由双方共同协商。10、交货期:中标服务商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提供服务,并同步进行信息系统的升级,不得影响医院科室的正常运行。▲11、投标人免费提供医院院感、公卫等指令性不可收费检测项目的检测(如空气培养等)。▲12、所有试剂批号不得频繁更换,一个月内供应试剂不得有两个以上批号,生化免疫试剂根据需求量可备足三个月的同批号试剂。试剂有效期至少在六个月以上,过期试剂不得使用。由于试剂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或不良后果全部由投标人承担。中标方需按试验室要求提供试剂备库。▲13、在服务合同期内负责医共体总分院范围内所有检验设备、测量设备、实验室设备、消毒设备、监测设备、检验器具、医用器具等检验科使用设备的维修(包含仪器内外配件、易损件、附件的更换,维修时间一般3天内必须修复或提供同款备机,如遇特殊情况则不得超过7天,时间到未能修复则医院有权联系生产厂商进行维修,维修所需的所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维护保养(根据医院需要定期进行,做到表面清洁、内部上油、易损件更换、附件更换等)、检测(对国家或行业规定必须进行定期检测的检验设备、测量器具按要求进行检测)、校准(对无法检测的检验设备、测量器具定期进行校准、验证)确保正常使用。所有维修、维护保养、检测、校准必须提供维修报告单、维护保养单、检测报告单、校准报告单等有效单据。出具检测报告、校准报告的单位必须具备资质。以上工作均包含在投标价中;明确固定维修和业务负责人各1名以便应急联系。所有设备巡检不少于每周1次,电气安全检测不少于每半年1次,预防性维护不少于每半年1次。14、投标人协助总院及医共体建立仪器设备档案、仪器设备运行标识标牌、仪器设备台账、仪器设备质控台账、仪器设备检测台账、仪器设备操作流程、仪器设备注意事项要求、标本采集手册、临床诊断手册等相关质量体系文件。15、提供医共体总分院全年所需的各项质控品、校准品,质控品、校准品来源经总院检验科验证同意,并承担总院及医共体分院、国家卫生部及省市室间质评等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费用中)。特殊蛋白、肿标等生化及发光类项目需提供三方质控品,按要求开展室内省质控,不得使用试剂盒内的质控品开展室内质控项目。16、完善总院冷链系统,包括检验中心、血库、门诊检验、急诊检验,(如现有冷链系统点位不足,则需中标方补足(包含在投标总费用中),并连入冷链报警系统内),并提供技术支持。17、供应商负责采购人现有仪器设备信息接口,双向传输,信息配套(打印机扫码枪的更新),配合做好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和升级,做好相应软件的升级服务,服务期内采购人新采购设备的信息接口、配套等由采购人负责。18、协助做好仪器间的比对,POCT比对,无室内质控项目的实验室间的比对。质控品、定标液品牌根据科室实际使用,如需更改要经采购人同意。19、投标人承担医院医共体总院与分中心之间(不含服务站到分院中心)的检验物流运送任务,满足临床检验需求。20、运输冷链系统要求▲20.1所有运送必须符合运输管理要求,符合生物安全和冷链要求。20.2所有运送必须采用符合相关标准的冷链物流车或转送车辆及冷链物流箱,冷链物流车或转送车辆及冷链物流箱配备数量满足转送要求。20.3中标方须提供可实时监控物流各个环节温度系统和终端设备,能够对物流的全程进行温度监控、报警及记录,能够对整个过程进行溯源管理,并能够提交相关记录的纸质文档,以留档备查。一年3次以上无法进行运送温度溯源,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损失。21、物流规划方案:提供整个物流的完整书面规划方案,如配置的车辆多少,冷链车的数量,冷链箱的数量,每天物流运送的路线和车次的安排,如何保障样本每天的及时送达,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等。该规划方案的书面文件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22、中标单位在本项目服务期内,与本次检验项目相关的,需根据实际需要提供不可收费医用耗材(如手套、防护服、洗手液、采血台隔离垫等)、办公用品(如A4纸,硒鼓等)、低值易损件(移液器、混匀器、分液器等)。或者由医院提供,费用从当月结算款中扣除,重大疫情期间除外。23、中标单位在本项目服务期内应保障现有相应配套在用的电脑、传真打印复印一体机、适用医院使用需求的取号机及与Lis系统接口,每个分院至少确保有一台可使用的取单机(包含在投标总费用中)。24、中标人须有针对医院快速反应能力,在收到医院有关突发情况通知时半小时内作出相应反馈,必要时一小时内相关人员到医院现场协调。25、如因试剂、设备质量缺陷造成不良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26、投标人需协助医学实验室开展学科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提供实施方案。27、投标人具有专业的检验设备维修和技术服务团队,在合同期内需负责现有配套检验设备维修。28、检验试剂送达医院时,发票或者送货单上应该信息完整,货物名称和货物规格(型号)须与产品注册证一致。如果属于需要冷链管理的试剂及耗品,需要提供冷链溯源证据。采购人对货物的外包装完好性、数量、规格、厂家、生产批号、灭菌日期(灭菌批号)、有效期,冷链溯源证明等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入库验收。若验收不合格,供应商必须更换货物,并且赔偿由此给医院造成的损失;入库记录为入库验收的唯一有效凭证,入库验收时间以入库记录时间为准。投标人需提供终端及信息化支持便于采购人在余杭区范围内远程查看进出库纪录及仓库进出库报表。30、供应商发生一次下列不良情况之一,必须及时进行处理,若造成医院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损失,按损失部分的2倍进行赔偿,该赔偿款从服务款中扣除;如全年发生多次(三次或三次以上)的,医院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重新组织招标,以下不良情况将做为不良纪录。不良情况如下:(1)入库验收和使用中发现货物达不到产品功能性能要求或买方使用要求的;(2)不按时供货;(3)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或质量问题。29、投标商应按维修手册对用户的医学工程人员进行设备预防性维护,质量检测等培训,使用户的医学工程人员能熟练的掌握设备预防性维护,质量检测。必须提供详细的培训记录。并对用户的两名使用人员提供一星期的国内三甲医院相对应的岗位进行培训。30、中标单位全面负责实验室设计图纸及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31、投标人需协助医院实验室按照ISO15189标准进行建设并运行质量体系,提供实施方案,如实验室智能管理,医共体内POCT的一体化系统化管理等。3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定服务合同,合同内容不应与投标文件及承诺书内容有抵触,未在投标文件中列出、且不被用户所认可的内容,将不能作为合同条款的一部分。33、如在合同期内,合同执行与法律,法规或政府行政部门的要求发生抵触,则应按法律,法规或政府行政部门的要求及规定执行,院方有权终止合同。34、提供第三方质控品产品满足卫生部及浙江省临检中心要求,并提供清单。35、每年提供不少于两次省内外相关专业的专家进行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每季度至少一次邀请省内外专家进行科室业务培训,协助医院建立并运行质量管理体系。▲36、若遇实验室设备故障,而配件无法第一时间更换或采购人因采购流程等原因无法第一时间采购到位的,由中标单位提供备用设备,以保障检验工作正常开展。▲37、若遇实验室特殊情况,如:信息系统故障、设备故障、网络故障、技术能力不足、实验室成本问题等,中标方需提供备用实验室,以确保我院标本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检测。要求供应商自身或关联公司具备医学检测实验室,作为我院共建备用实验室,协助实验室进行标本检验,以确保在原定时间内出具检验结果。不影响患者诊疗。■38、备用实验室应具备有效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验收合格证书(PCR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注明投标文件所在页码。■39、备用实验室应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计量认证(CMA),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注明投标文件所在页码。40、由省市级卫健委集中招标的检验项目,参照中标扣率结算且不高于省市级卫健委中标价格进行结算。41、检验项目业务收入以医院LIS系统统计的临床医生开单的实验室已完成审核的数量为准,体检检验项目数量包含在内,结算清单项目须与LIS项目名称保持一致。42、如果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发生调整的,相应项目检测费用按照调整后服务价格乘以投标费率进行计算(从收费价格调整之日起开始执行)。43、履约保证金:中标服务商在中标后需向院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允许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合作期满后无息全额退还。▲44、本项目投标人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证明投标人具有投标项目的经营许可,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明文件,并列明所在页码。45、本项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46、同一检验项目,若因检验报告出具时间不一致导致的收费差异,结算时按照低价收费结算。47、本项目允许检验试剂配送进行分包,详见《五、分包方案》。(二)、其他要求1、付款方式:本项目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不约定预付款,按月根据实际检测数量结算,每月30日前就上月业务明细进行对账,双方核对无误后开具相应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进行支付。4、采购目录清单(一)、采购服务内容序号服务内容数量▲最高限价1检验项目配套试剂耗材配送及设备维保服务以实际需求计算21%1.实验室开展的检验项目序号项目名称1白细胞计数2中性粒细胞百分数3淋巴细胞百分数4单核细胞百分数5嗜酸性粒细胞百分数6嗜碱性粒细胞百分数7中性粒细胞绝对值8淋巴细胞绝对值9单核细胞绝对值10嗜碱性粒细胞绝对值11嗜酸性粒细胞绝对值12红细胞计数13血红蛋白14红细胞比容15平均红细胞体积16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含量17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浓度18红细胞分布宽度19血小板计数20平均血小板体积21血小板比积22血小板分布宽度23网织红细胞百分比24网织红细胞绝对值25高荧光强度网织红细胞%26中荧光强度网织红细胞%27低荧光强度网织红细胞%28超敏C–反应蛋白29红细胞沉降率30凝血酶原时间31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32凝血酶时间33纤维蛋白原34国际标准化比值35D-二聚体36颜色37浊度38比重39酸碱度40渗透压41尿肌酐42尿胆原43胆红素44尿酮体45尿隐血46尿白细胞47尿葡萄糖48尿蛋白质49尿微量白蛋白50尿亚硝酸盐51尿蛋白/尿肌酐52尿微量白蛋白/尿肌酐53尿红细胞计数54尿白细胞计数55红细胞形态信息56结晶57管型58上皮细胞59透明管型60病理管型61细菌62细菌信息63类酵母菌64粘液丝65非鳞状上皮细胞66正常红细胞百分百67大红细胞68小红细胞69颜色70性状71霉菌孢子72红细胞73白细胞74巨噬细胞75钩虫卵检查76蛔虫卵检查77上皮细胞78脂肪滴79鞭虫卵检查80隐血试验81夏科雷登结晶82PH83上皮细胞84白细胞85红细胞86滴虫87霉菌88清洁度89脯氨酸氨基肽酶90乙酶酸氨葡萄糖苷酶91过氧化氢浓度92唾液酸苷酶93白细胞酯酶94线索细胞95芽生孢子96孢子97杆菌98菌丝99尿妊娠试验100随机全血葡萄糖101精子计数102存活率103精子活力a+b级比率104形态正常比率105外观106精液量107液化时间108酸碱度109疟原虫检查110乙肝表面抗原(金标法)111HIV抗体(金标法)112有核细胞计数113颜色114透明度115凝固性116潘氏试验117有核细胞计数118颜色119透明度120凝固性121李凡他试验122红细胞计数123诺如病毒-1124诺如病毒-2125腺病毒126轮状病毒127肺炎支原体IgM128腺病毒129呼吸道合胞病毒抗原130甲型流感病毒抗原131乙型流感病毒抗原132尿红细胞形态检测133异型淋巴细胞百分比134TSH (促甲状腺素)135催乳素 (PRL)136FSH (促卵泡成熟激素)137LH (促黄体生成素)138总T4 (T4)139总T3 (T3)140游离T4 (FT4)141游离T3 (FT3)142甲状腺球蛋白 (TG)143睾酮 (T)144雌二醇 (E2)145孕酮 (P)146胰岛素 (INS)147C-肽 (C-P)148PGI149PGII150胃泌素17151胃泌素释放肽前体(ProGRP)152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POAb)153CEA (癌胚抗原)154AFP (甲胎蛋白)155总PSA (前列腺特异性抗原)156游离PSA (F-PSA)157 NSE (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158CYFRA21-1 (细胞角蛋白19片段)159CA50 (糖类抗原50)160CA125161CA199162CA153163CA72-4 (糖类抗原724)164SCC(鳞状细胞癌抗原)165HE4 (人附睾蛋白) [肿瘤标志物II](NCCL166HCG (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167CA242 (糖类抗原242)168铁蛋白169总β-HCG (IU/L)170HBsAg(基蛋发光)171HBsAb (基蛋发光)172HBeAg (基蛋发光)173HBeAb (基蛋发光)174HBcAb (基蛋发光)175 抗HCV(基蛋发光)176抗HIV (基蛋发光)177梅毒抗体(特异)/梅毒螺旋体抗体 (基蛋发光)178HBsAg定性179HBsAb定性180HBeAg定性181HBeAb定性182HBcAb定性183 抗HCV定性184抗HIV定性185甲肝抗体(HAV-IgM)186戊肝抗体(HEV-IgM)+(ELISA)187结核杆菌抗体(TB-Ab)+(金标法)188梅毒抗体(特异)/梅毒螺旋体抗体189抗幽门螺杆菌抗体测定190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TRUST)191ABO正定型192ABO反定型193RhD血型/Rh(D)194不规则抗体筛查195交叉配血196直接抗人球蛋白(Coombs\')试验197间接抗人球蛋白(Coombs\')试验198血栓弹力图试验199尿液培养+药敏试验200脓液培养+药敏试验201胆汁培养+药敏试验20202培养203淋球菌涂片检查204淋球菌培养及鉴定205真菌培养206阴道分泌物念球菌培养及鉴定207脑脊液培养+药敏208血培养及鉴定(左侧)209血培养及鉴定(右侧)210脐带血培养及鉴定211咽试子培养+药敏212羊水培养+药敏213泌尿生殖道支原体培养+药敏214衣原体检测215中心静脉血培养(需氧)216痰涂片检查217免费痰找抗酸杆菌第一次218免费痰找抗酸杆菌第二次219免费痰找抗酸杆菌第三次220结核菌培养(免费)221胸腹水培养222血培养及鉴定(厌氧左)223血培养及鉴定(厌氧右)224结核基因检测(免费)225痰培养(支气管)226二线培养227淋球菌抗原检测228引流液培养+药敏229痰一般细菌+嗜血培养230痰真菌培养231结核基因+药敏判断232沙门氏细菌培养233志贺氏细菌培养234诺如病毒核酸检测235虎红平板凝集试验(RBT)236标准试管凝集试验(SAT)237沙门氏细菌培养(免)238志贺氏细菌培养(免)239副溶血弧菌培养(免)240致泻性大肠埃希菌培养(免)241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242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快速检测243低密脂蛋白胆固醇244肌酸激酶同工酶245β2微球蛋白246类风湿因子247抗链球菌溶血素O\"\"248IV型胶原蛋白249腺苷酸脱氨酶250α-L-岩藻糖苷酶251唾液酸252胱抑素C253超敏C反应蛋白254补体C3255补体C4256触珠蛋白257丙氨酸氨基转移酶258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259γ-谷氨酰基转移酶260碱性磷酸酶261总蛋白262白蛋白263总胆红素264直接胆红素265间接胆红素266总胆汁酸267尿素268尿酸269甘油三酯270总胆固醇271高密脂蛋白胆固醇272载脂蛋白A1273载脂蛋白B274磷275钾276钠277氯278镁279钙280空腹血糖281糖化血清蛋白282肌酸激酶283乳酸脱氢酶284同型半胱氨酸285淀粉酶286胆碱酯酶287α羟丁酸脱氢酶288总二氧化碳量289肌酐(酶法)290免疫球蛋白A291免疫球蛋白G292免疫球蛋白M293游离脂肪酸294血清淀粉样蛋白A295抗环瓜氨酸肽抗体296肌钙蛋白Ⅰ-测定297降钙素原298载脂蛋白E299全血粘度1300血浆粘度301全血粘度50302全血粘度200303糖化血红蛋白304脂蛋白a305前白蛋白306PH(血气)307PO2(血气)308PCO2(血气)309K(血气)310离子钙(血气)311NA(血气)312葡萄糖(血气)313实际碳酸氢根浓度(血气)314全血剩余碱(血气)315红细胞压积(血气)316血红蛋白浓度(血气)317乳酸(血气)318HCG319BNP320血清胃功能检测套餐+专用321胃泌素17(G-17)322EB病毒VCA抗体(VCA-IgA)323EB病毒EA抗体(EA-IgA)324甲型流感病毒RNA检测325乙型流感病毒RNA检测326呼吸道合胞病毒RNA检测327腺病毒RNA检测328人鼻病毒RNA检测329肺炎支原体DNA检测330HPV低危亚型11331HPV低危亚型42332HPV低危亚型6333HPV低危亚型70334HPV低危亚型81335HPV低危亚型83336HPV高危亚型16337HPV高危亚型18338HPV高危亚型31339HPV高危亚型33340HPV高危亚型35341HPV高危亚型39342HPV高危亚型45343HPV高危亚型51344HPV高危亚型53345HPV高危亚型56346HPV高危亚型58347HPV高危亚型59348HPV高危亚型66349HPV高危亚型68350HPV高危亚型73351HPV高危亚型82352致病性大肠核酸检测353诺如病毒核酸检测354肿瘤相关物质+比色法355乙肝DNA(HBV-DNA)+(荧光定量PCR)356乙肝基因突变(HBV-YMDD)+(荧光定量PCR)357丙肝RNA(HCV-RNA)+(荧光定量PCR)358人类白细胞抗原B27(HLA-B27)+(定性PCR)359巨细胞病毒DNA定量测定(CMV-DNA)+(荧光定量PCR)360肥达氏反应(WR)+(手工)361甲状旁腺激素(PTH)+(电化学发光法)362血清生长激素(GH30min)+(酶化学发光法)363血清生长激素(GH60min)+(酶化学发光法)364血清生长激素(GH90min)+(酶化学发光法)365铜蓝蛋白(CER)+(免疫比浊法)366抗胰岛素抗体(IAA)+(化学发光)367丁肝抗体(HDV-IgM)+(ELISA)368柯萨奇病毒IgM抗体(COX-IgM)+(ELISA)369水痘-带状疱疹病毒抗体+(外送)370抗精子抗体Ig-A+(外送)371抗精子抗体Ig-G+(外送)372抗精子抗体Ig-M+(外送)373抗核抗体(ANA)+(间接免疫荧光法)374抗心磷脂抗体(ACA)+(ELISA)375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cANCA)+(间接免疫荧光法)376抗线粒体抗体(AMA)+(间接免疫荧光法)377抗线粒体抗体-Ⅱ型+(间接免疫荧光法)378抗肝肾微粒体抗体(LKM)+(间接免疫荧光法)379平滑肌抗体+(间接免疫荧光法)380血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4PM)+(酶化学发光法)381血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夜12时)+(酶化学发光法)382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pANCA)+(间接免疫荧光法)383胰岛细胞抗体(ICA)+(间接免疫荧光法)384血清抗谷氨酸脱羧酶抗体+(间接免疫荧光法)385轻链KAPPA(K-LC)定量+(免疫比浊法)386血清透明质酸测定(HA)+(酶免疫发光)387转铁蛋白(TRF)+(免疫比浊法)388血清层粘连蛋白测定(LN)+(酶免疫发光)389血清Ⅲ型前胶原测定(PCⅢ)+(酶免疫发光)390血清甲状腺球蛋白测定(TG)+(电化学发光)391血清生长激素(GH120min)+(酶化学发光法)392抗可溶性肝抗原/肝-胰抗原抗体[SLA/LP]+(间接免疫荧光法)393白细胞介素4[IL4]+(ELISA)394抗核提取物抗体(抗ENA抗体6项)+(间接免疫荧光法)395游离雌三醇(FE3)+(酶化学发光)396过敏原总IgE+(免疫印记法)397中性粒粒细胞抗体(MPO)+(间接免疫荧光法)398中性粒粒细胞抗体(PR3)+(间接免疫荧光法)399血清生长激素(GH)+(酶化学发光法)400丁肝抗原(HDAg)+(ELISA)401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IGF-1)+(发光法)402白介素2受体(IL-2R)+(ELISA)403白细胞介素1(IL-1)+(ELISA)404抗着丝点抗体+(间接免疫荧光法)405丁肝抗体IgG(HDV-IgG)+(ELISA)406硫酸脱氢表雄酮(DHEA-S)+(化学发光)407白细胞介素6[IL6]+(发光法)408白细胞介素8[IL8]+(发光法)409白细胞介素10[IL10]+(发光法)410类胰岛素样生长因子结合蛋白3(IGF-BP3)+(发光法)411肿瘤坏死因子α(TNF-α)+(发光法)412免疫球蛋白G亚型4(IgG4)+(免疫比浊法)413降钙素(CT)+(酶化学发光法)414弓形体抗体IgM定量(TOX-IgM)+(化学发光)415弓形体抗体IgG定量(TOX-IgG)+(化学发光)416风疹病毒抗体IgG定量(RV-IgG)+(化学发光)417风疹病毒抗体IgM定量(RV-IgM)+(化学发光)418巨细胞病毒抗体IgG定量(CMV-IgG)+(化学发光)419巨细胞病毒抗体IgM定量(CMV-IgM)+(化学发光)420单纯疱疹病毒Ⅰ型抗体IgG定量(HSVⅠ-IgG)+(化学发光)421单纯疱疹病毒Ⅰ型抗体IgM定量(HSVⅠ-IgM)+(化学发光)422单纯疱疹病毒Ⅱ型抗体IgG定量(HSVⅡ-IgG)+(化学发光)423单纯疱疹病毒Ⅱ型抗体IgM定量(HSVⅡ-IgM)+(化学发光)424庚型肝炎抗体IgG(HGV-IgG)+(ELISA)425抗缪勒氏管激素(AMH)+(电化学发光)426抗磷脂综合征抗体检测+(ELISA)42725-羟基维生素D(VD(25-OH))+(直接化学发光法)428尿视黄醇结合蛋白(URBP)+(免疫透射比浊法)429促甲状腺受体抗体(TR-Ab)+(电化学发光)430叶酸(FOL)+(化学发光法)431抗双链DNA抗体(dsDNA)+(ELISA)432血管紧张素Ⅱ(AT-Ⅱ)(立位)+(化学发光)433血管紧张素Ⅱ(AT-Ⅱ)(卧位)+(化学发光)434血浆肾素活性测定(PRA)(立位)+(化学发光)435血浆肾素活性测定(PRA)(卧位)+(化学发光)436醛固酮(ALD)(立位)+(化学发光)437醛固酮(ALD)(卧位)+(化学发光)438血管紧张素I测定(AT-I)(卧位)+(化学发光)439血管紧张素I测定(AT-I)(立位)+(化学发光)440结核感染T细胞检测(TB-IGRA)+(ELISA)441N-端骨钙素(N-MID)+(电化学发光法)442甘胆酸测定(CG)+(均相酶免疫法)443血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9AM左右)+(化学发光法)444隐球菌抗原定性检测+胶体金法445血皮质醇(CORT8am)+(化学发光)446血皮质醇(CORT4pm)+化学发光法447血皮质醇(CORT随机)+化学发光法448血皮质醇(CORT夜12点)+化学发光法449血清维生素B12(VB12)+(化学发光法)450总铁结合力(TiBC)+(生化)451不饱和铁结合力(UIBC)+(生化)452血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随机)+(化学发光法)453曲霉菌半乳甘露聚糖检测(GM试验)+(ELISA)454壳多糖酶3样蛋白1检测+(ELISA)455抗核抗体谱14项IgG456甘氨酰脯氨酸二肽氨基肽酶(GPDA)+速率法457血清轻链(к、λ)定量检测458醛固酮/肾素活性比值(立位)(ARR-L)459醛固酮/肾素活性比值(卧位)(ARR-W)460过敏原综合组特异性IgE抗体461尿液免疫球蛋白IgG定量+(免疫比浊法)462轻链LAMBDA(λ-LC)定量+(免疫比浊法)463尿β2微球蛋白(β2-MG)+(免疫透射比浊法)464尿N-乙酰-β-D-氨基糖苷酶(NAG)+(生化)465尿轻链(к、λ)定量检测466尿N-乙酰-β-D氨基糖苷酶/尿肌酐(NAG/Ucr)+(计算法)467尿转铁蛋白(UTRF)+(免疫比浊法)468百日咳469HPV14分型检测470脂蛋白a+(生化)471HPV23分型检测472抗核抗体谱14项IgG+(印迹法)473尿微量白蛋白(mALB)+(免疫比浊法)474胃蛋白酶原+化学发光法475脂肪酶(LPS)+(生化)476HPV23分型+(核酸杂交法)477乙肝核心抗体定量(HBcAb)+(双抗体夹心时间分辨免疫荧光法)478血清铁离子(Fe)+(生化)479密螺旋体颗粒凝集试验(TPPA)+(凝集法)480人类乳头瘤病毒(6、11型)+(荧光定量PCR)481抗磷脂酶A2受体抗体IgG(PLA2R-IgG)检测+酶联免疫吸附法482叶酸代谢基因(MTHFR C677T)483细菌内毒素定量检测(透析液)+(动态浊度法)484T淋巴细胞亚群+(流式细胞术)485氯吡格雷用药基因486全血微量元素五项+(2014新)487TBNK淋巴细胞亚群+(流式细胞术)488外周血染色体550带检测以上清单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2、医院现有检验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品牌名称1冷藏箱SPR-710D松下Panasonic2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MAGICL6000基蛋生物3新华牌YCJX-2000型层流净化消毒机YCJX-2000山东新华4医用冷藏箱YC-725L中科美菱5医用冷藏冷冻箱YCD-EL260中科美菱6医用冷藏箱HYC-940青岛海尔7医用冷藏箱HYC-940青岛海尔8样本保存冰箱HYC-940青岛海尔9透明门立式冷藏柜SC-329GB青岛海尔10生物安全柜BSC-150011A2-X济南鑫贝西11新华牌YCJ.X-2000型层流净化消毒机YCJ.X-2000山东新华12冷藏箱SPR-710D大连三洋13医用低温箱DW-YL270中科美菱14医用冷藏冷冻箱YCD-EL260中科美菱15低速离心机SC-05安徽中科中佳16新华牌YKX.P-Y-1000型医用等离子体空气消毒器YKX.P-Y-1000山东新华17医用离心机BY-L600型北京白洋18医用离心机BY-L600型北京白洋19医用离心机BY-600C北京白洋20低速离心机SC-2544安徽中科中佳21医用冷藏箱HYC-940青岛海尔22自动化标本选管系统kimauto smart 6苏州金艾特23医学低温冰箱MDF-U339-C三洋24血液冷藏箱XC-280L中科美菱25电热恒温水槽CU-600上海一恒26医用离心机BaS0 2020-2江苏贝索27医用离心机TXK4深圳市爱康28试剂卡孵育器FYQ深圳市爱康29低速离心机SC-04安徽中科中佳30血栓弹力图仪TCA-6000浙江盛域31生物安全柜BSC-1100ⅡA2-X济南鑫贝西32UPSDA33 80KVA佛山市华葆电源33UPSDA33 80KVA佛山市华葆电源34鼓风干燥箱DHG-9420A上海一恒35医用冷藏箱YC-260L中科美菱36GeneXpert system(PCR)CepheidCepheid37霉菌培养箱MJ150F-1上海一恒38医用冷藏冷冻箱YCD-EL260中科美菱39生物安全柜BSC-1500ⅡB2-X济南鑫贝西40低速离心机SC-2544安徽中科中佳41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VITEK 2 梅里埃42医用冷藏冰箱HYC-940青岛海尔43医用低温箱DW-YL450中科美菱44低速离心机SC-2544安徽中科中佳45酶标分析仪MB-580汇松46洗板机iWO-960型安图47电热恒温水槽DK-8AX上海一恒48荧光定量聚合酶链反应(PCR)检测系统FQD-96A杭州博日49荧光定量聚合酶链反应(PCR)检测系统FQD-96A杭州博日50荧光定量聚合酶链反应(PCR)检测系统FQD-96A杭州博日51实时荧光定量PCR仪Flash20卡尤迪52实时荧光定量PCR仪MC-1000金迪安53实时荧光定量PCR仪MC-1000金迪安54高速离心机HC-2517安徽中科中佳55全自动核酸提取纯化仪EB-1000金迪安56全自动核酸提取纯化仪MD-NAS96武汉明德57孔板岗心机LSC2100大龙58生物安全柜BSC-1100ⅡB2-X济南鑫贝西59生物安全柜BSC-1100ⅡA2-X济南鑫贝西60多管漩涡混合仪GL-50杭州金谱61医用冷藏冷冻箱YCD-EL289中科美菱62医用低温箱MDF-548D松下63不间断电源CASTLE 10KS(6G)山特电子(深圳)64医用冷藏箱YC-725L中科美菱65实时荧光定量PCR仪Flash20卡尤迪66实时荧光定量PCR仪Flash20卡尤迪67血型血清学用离心机TD-3A型长春博68低速离心机LC-10C安徽中科中佳69生物显微镜CX23LEDRFS1C奥林巴斯(广州)70尿液化学分析仪Mejer-600Ⅱ型深圳美侨71全自动血气分析仪GEM Premier 3500Instrumentation Laboratory Co72低速离心机SC-04安徽中科中佳73低速离心机SC-2546安徽中科中佳74全自动特定蛋白分析仪H780深圳市希莱恒75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BC-5180CRP深圳迈瑞76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MAGICL6000基蛋生物77荧光免疫定量分析仪Getein1600基蛋生物78糖化血红蛋百分析仪H9深圳普门79数码生物显微镜TM-YG02苏州图墨80全自动血液流变测试仪SA-6600北京赛科希德81低速离心机SC-2548安徽中科中佳82全自动血液分析仪XE-2100希森美康83全自动血沉压积测试仪ZC60北京众驰84多功能超高倍显微仪MDI-9702南京康是福85全自动特定蛋白分析仪H780深圳市希莱恒86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BC-5180 CRP深圳迈瑞87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i1000迈克88全自动凝血分析仪CP3000积水89全自动尿液分析仪UC-3500希森美康90全自动尿有形成份分析仪UF-5000希森美康91粪便分析系统XD-F60028长沙协大生物92显微镜ECLIPSE E100尼康精机93尿液化学分析仪Mejer-600 II 型深圳美侨94白带检测分析仪BD-500重庆天海95生物显微镜CX23LEDRFS1C奥林巴斯(广州)96电热恒温水温箱DK-600BS上海贺德97采血工作台CG-I杭州长歌生物98采血工作台CG-I杭州长歌生物99自动化标本选管系统kimauto smart 6u苏州金艾特100自动化标本选管系统kimauto smart 6u苏州金艾特101自动化标本选管系统kimauto smart 6u苏州金艾特102冰冻血浆解冻箱KJX-IA型苏州医用仪器103全自动血型分析仪Aigel 300深圳爱康生物104医用冷藏箱MPR-162D大连三洋冷链105血液冷藏箱MBR-107D日本三洋106显微镜CX21FS1奥林巴斯107风冷冷冻式压缩空气干燥器D72INRi-A英格索兰108无油涡旋式空压机W11i-A8英格索兰109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BKQ-B12011山东博科110生物安全柜BSC-1500ⅡB2-X济南鑫贝西111不锈钢电热板DB-B科兴仪器厂112医用冷藏箱HYC-940青岛海尔113电热恒温培养箱DHP-9162B上海一恒114电热恒温培养箱DHP-9162B上海一恒115隔水式恒温培养箱GNP-9270上海精其116二氧化碳培养箱QP-160济南鑫贝西117医用洁净工作台BBS-SDC济南鑫贝西118冷藏箱YC-725L中科美菱119生物安全柜BSC-1500IIA2-X济南鑫贝西120数显混匀器WZR-H6000苏州爱林121荧光定量聚合酶链反应(PCR)检测系统FQD-96A杭州博日科技122全自动荧光PCR分析仪cobasz 480罗氏123实时荧光定量PCR仪Flash20卡尤迪124实时荧光定量PCR分析仪FQD-96C杭州博日125实时荧光定量PCR分析仪FQD-96C杭州博日126全自动核酸提取仪SSNP-9600A江苏硕世127Thermo Cell 恒温金属浴HB-202杭州博日128离心机D1008大龙129离心机D1008E大龙130医用冷藏冷冻箱YCD-EL289中科美菱131医用洁净工作台BBS-DDC济南鑫贝西132荧光免疫定量分析仪Getein1600基蛋生物133血培养仪3D120 梅里埃134免疫微柱孵育器FYQ型长春博研135医用冷藏冷冻箱YCD-EL260中科美菱136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MAGICL 6000i基蛋生物137全自动生化分析仪AU680贝克曼138全自动凝血分析仪CP3000积水139生物安全柜BSC-1100IIA2-X济南鑫贝西140自动化标本选管系统kimauto smart 6u苏州金艾特141超低温冷冻储存箱DW-HL398中科美菱142过氧化氢空间消毒灭菌器CF/Km-3湖北才风143样本处理系统CAL8000深圳迈瑞144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BC-6800深圳迈瑞145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BC-6900深圳迈瑞146特定蛋白免疫分析仪CRP-M100深圳迈瑞147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AE-240苏州长光华医148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AE-240苏州长光华医149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TESMIi200-S嘉兴凯实生物150自动血涂片制备仪SC-120深圳迈瑞151特定蛋白免疫分析仪CRP-M100深圳迈瑞152全自动生化分析仪AU5800贝克曼153多管漩涡混合仪GL-50杭州金谱154多管漩涡混合仪DH-2500湖南多恒155核酸自动提取仪EX3600上海之江156核酸自动提取仪EX3600上海之江157全自动核酸提取仪Autra9600上海之江158免疫分析仪Jet-istar 3000中翰盛泰159离心机D1008E大龙160医用冷藏冷冻箱YCD-EL260美菱161实时荧光定量PCR仪Flash20卡尤迪162实时荧光定量PCR仪FLASH20卡尤迪备注:以上表格内容所示为当前设备,实际保养维修设备以科室要求为准。新增与更换设备须提供所更换仪器设备的报告工作站,负责连入医院内网(包含在投标总价内)。5、分包方案本项目检验试剂集采配送的所有检验试剂均需100%为两定机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两定平台)目录产品,符合医用耗材采购要求。对中标方无法获得配送权的检验试剂,允许中标方将其进行分包,分包给其他配送公司进行配送。具体分包要求:1、对中标方无法配送的、分包方有资质配送的检验试剂进行分包,采购人与中标方、分包人签订三方分包协议,由分包方对采购人进行试剂配送。2、分包协议中列明配送试剂清单,原则上不脱离清单采购,特殊情况进行三方协商。3、分包协议中检验试剂定价遵循不高于两定平台最高价、不低于两定平台最低价原则。4、分包人提供的检验试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5、采购人需求部门提前2-3天统计好需求量及备品量,分包人保证据采购人的要求将产品在指定的时间内送达至指定地点。6、检验试剂送达医院时,发票或者送货单上应该信息完整,货物名称和货物规格(型号)须与产品注册证一致。如果属于需要冷链管理的试剂及耗品,需要提供冷链溯源证据。采购人对货物的外包装完好性、数量、规格、厂家、生产批号、灭菌日期(灭菌批号)、有效期,冷链溯源证明等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入库验收。若验收不合格,供应商必须更换货物,并且赔偿由此给医院造成的损失;入库记录为入库验收的唯一有效凭证,入库验收时间以入库记录时间为准。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审内容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1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针对“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各条款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实质性技术参数(服务要求)条款以“▲”号标注,不满足者将被视为无效标。技术指标(服务要求)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5分。标有“■”号技术参数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负偏离),每一项扣减4分,一般技术参数(服务要求),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每一项扣减2分。本项最高得15分,最低得0分。(注:以下有具体评分项的条款,如有偏离则不在此项中重复扣分)15客观分2同类项目业绩:提供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同类项目(指整体检验科集采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每提供一份得0.5分,最高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1客观分3投标人负责提供冷链物流服务,自有或第三方物流承接均可。冷链物流公司具备《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冷藏”得3分。委托第三方冷链配送的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委托合同作为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需全部提供,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3客观分4提供整个物流的完整书面规划方案评价,按以下三部分评审配置的普通车辆、冷链车、冷链箱的数量及方案(2分)每天物流运送的路线和车次的安排方案(2分)如何保障样本每天的及时送达,安全措施、应急预案(2分),以上各小项中:根据方案内容满足项目需求综合打分(评分范围:2分;1分;0.5分;0分)6主观分5供应商每年提供不少于两次相关专业的专家进行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情况的实施方案评价。(评分范围:3分;2分;1分;0分)3主观分6供应商每季度至少一次邀请专家进行科室业务培训的实施方案评价(3分)邀请专家协助医院建立并运行质量管理体系情况的实施方案评价(3分)。以上各小项中:根据方案内容满足项目需求综合打分(评分范围:3分;2分;1分;0分)6主观分7供应商对本项目认知和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评价 (评分范围:3分;2分;1分;0分)3主观分8供应商对本项目实施的建设性建议评价。(评分范围:3分;2分;1分;0分)3主观分9对提供的利于本项目顺利实施的增值服务(如实验室检验过程优化、设备优化等)进行评价。(评分范围:3分;2分;1分;0分)3主观分1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协助医院实验室按照ISO15189标准进行建设并运行质量体系的方案评价。(评分范围:3分;2分;1分;0分)3主观分1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验室质量保证措施方案是否详尽合理,是否能够有效保证检验质量等情况进行评价。(评分范围:3分;2分;1分;0分)3主观分1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临时应急标本检验外送服务具体实施方案进行评分:A、临时应急检测外送部分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质量评价(2分)。B、临时应急检测外送部分项目实施的环节安排、过程控制、进度安排方案评价(2分)。C、临时应急检测外送部分项目的风险控制方案评价(2分)。以上各小项中:根据方案内容满足项目需求综合打分(评分范围:2分;1分;0.5分;0分)6主观分13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试剂集采实施方案进行综合打分A、试剂集采部分的总体实施方案质量评价(3分)。B、试剂集采部分实施的环节安排、过程控制、进度安排方案评价(3分)。C、试剂集采部分的风险控制方案评价(3分)。以上各小项中:根据方案内容满足项目需求程度综合打分(评分范围:3分;2分;1分;0分)9主观分1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检验科设备维修方案(3分)、检验科设备保养方案(3分)服务等方案进行综合评价以上各小项中:根据方案内容满足项目需求综合打分(评分范围:3分;2分;1分;0分)6主观分1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如因试剂、设备质量缺陷造成不良后果的处理方案进行评价(评分范围:3分;2分;1分;0分)3主观分16投标人为医院提供的备用实验室通过ISO 15189认可开展项目数>30项得3分;10<认可开展项目数≤30项得1分;10项及以下得0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客观分17根据投标人为医院提供的备用实验室的2023年至今国家卫健委临检中心、省级临检中心室间质评证书进行评分,累计获得证书数量(以项目数量为准)达到40项者得1分,每增加10项加1分,最高得4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4客观分18报价评审以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折扣)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其它供应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折扣))*2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0价格分*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书项目名称:医共体检验项目配套试剂耗材配送及设备维修维保项目甲方: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乙方:签订地:浙江杭州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一部分合同书年月日,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医共体检验项目配套试剂耗材配送及设备维修维保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1.2.2标的数量:;1.2.3标的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4.2合同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4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为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规定。甲方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乙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乙方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1.4.3甲方迟延支付乙方款项的,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可以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逾期利率,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1.4.4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供应商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合同专用条款;1.5.2履行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5.3履行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合同专用条款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履约保证金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鼓励和支持乙方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乙方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不得拒收。2.18.2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合同专用条款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4甲方在乙方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19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2.20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4.4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 1.5.1合同履行期限: ;1.5.2用户指定地点(所有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由卖方承担)1.5.3按招标文件各相关要求1.6.7按招标文件各相关要求1.721.7.1/1.7.2采购人所在地的区或县级人民法院2.3.2所有知识产权纠纷责任人归于卖方2.5见1.4.4款2.11.3双方当事人应在3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应在6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6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5.1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响应条款2.15.3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响应条款2.18.1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响应条款2.18.2102.20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另一份交鉴证方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以上条款在签定合同时可按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或补充。1.3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页码)(3)联合协议………………………………………………………………(页码)(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检验项目配套试剂耗材配送及设备维修维保项目【项目编号:0625-24215556】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1.4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注:本目录格式可根据投标文件内容另行细化)一、投标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检验项目配套试剂耗材配送及设备维修维保项目【项目编号:0625-24215556】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1.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1.3联合协议(如果是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投标标的清单;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投标人情况介绍;2.2.9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2.2.10投入的设备、软件等一览表;2.2.11提供的服务团队一览表;2.2.12服务的总体方案、服务的及时性等保证措施;2.2.13检验质量保证措施及检验服务的质量保证承诺;2.2.14仪器维保服务方案、服务响应的及时性承诺及保证措施等;2.2.15与评审、评分有关的其他技术资料。2.2.1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2.2.1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格式见第六部分);2.3.2投标报价明细表(如有需要,格式自拟);2.3.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格式自拟);2.3.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六部分);2.3.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六部分)。2.3.6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2.3.7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如适用)2.3.8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检验项目配套试剂耗材配送及设备维修维保项目【项目编号:0625-24215556】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检验项目配套试剂耗材配送及设备维修维保项目【项目编号:0625-24215556】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页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六、投标标的清单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备注(如果有)12……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七、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说明1234567891011……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注:1、投标人必须按“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各项参数(包含技术需求及商务、其他要求)一一对应,在本表中如实填写具体响应(有技术参数的提供响应的技术参数),未按要求填写的,有可能作负偏离处理。2、对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中打“▲”的实质性技术指标需提供技术支持资料以便评审委员会核实,否则有可能作负偏离处理,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4、本表作为项目的验收的主要依据,请慎重填写。若与事实不符,投标人若中标将承担项目无法通过验收退货,并按合同罚款、赔偿招标人损失和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的后果。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页码)(3)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如适用)……………………………………(页码)(4)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页码)(5)中小企业声明函等………………………………………………………(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检验项目配套试剂耗材配送及设备维修维保项目【项目编号:0625-24215556】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服务人数备注(如果有)1XX2XX…投标报价(折扣率) %投标报价(大写折扣率)(大小写请一致)百分之 ;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6、各类别中的项目投标折扣率应唯一且统一。检测费实际收费=价格手册规定*投标折扣率计算。表中“投标折扣率(%)”举例释义:23%即:结算金额=价格手册规定×23%。1.5.7、政采云中开标一览表报价只需写百分数,比如报价折扣率为23%,只需填写“23”,勿填写“23%”。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人)_单位的_(项目名称)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共体检验项 医共体检验项目配套试剂耗材配送及设备维修维保 医共体 配套试剂耗材配送及设备维修维保 配套试剂耗材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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