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食材 蔬菜 少数民族食堂食材配送中标结果公示(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2024)
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少数民族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DMYZB-2024016(招标文件编号:DMYZB-2024016)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少数民族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双鸭山市尖山区振龙果蔬生鲜批发行
供应商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铁西小区32号楼11号车库
包组或产品名称:包2
折扣率(%):80.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双鸭山市尖山区振龙果蔬生鲜批发行
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少数民族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包 2:采 购食材主要包含米、面、油、乳制品、调料、海产品、干货、腌制品、五谷杂粮、豆制品、蔬菜、水果、鸡、鱼、蛋等,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商每天按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提供的供货目录及产品形状规格来提供各类食材。
1 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在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出现供货质量或食品安全问题,采购人可立即解除合同。
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小华、刘佳、蔡春梅、杜长虹,刘淑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为(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2)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迎宾大道公立街1号
联系方式:邸先生13846992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东木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世纪大道135号创新创业孵化中心4楼
联系方式:任先生133510626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先生
电 话: 1335106261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少数民族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2日 15:45
评审专家名单
李小华、刘佳、蔡春梅、杜长虹,刘淑芳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任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3351062613
采购单位
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迎宾大道公立街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邸先生13846992080
代理机构名称
黑龙江东木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双鸭山市尖山区世纪大道135号创新创业孵化中心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任先生13351062613
附件:
附件1
终版-大学清真食堂食材招标文件.pdf
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少数民族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DMYZB-2024016招标人: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招标代理:黑龙江东木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总则.................................................-13-2.招标文件.............................................-15-3.投标文件.............................................-16-4.投标.................................................-18-5.开标.................................................-18-6.评标.................................................-19-7.合同授予.............................................-20-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0-9.纪律和监督...........................................-21-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3-详细评分标准...........................................-31-第四章合同格式样本.....................................-35-第五章技术规范.........................................-4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4-第一章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少数民族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少数民族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双鸭山市尖山区世纪大道135号创新创业孵化中心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DMYZB-2024016项目名称: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少数民族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按实际发生量结算采购需求:共分为2个包,包1:采购食材主要包含鲜肉(清真牛羊肉类);包2:采购食材主要包含米、面、油、乳制品、调料、海产品、干货、腌制品、五谷杂粮、豆制品、蔬菜、水果、鸡、鱼、蛋等,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在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出现供货质量或食品安全问题,采购人可立即解除合同。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报价方式:折扣率付款方式: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验收方式:采购单位自行组织履约验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等相关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相适应)。3.2、拟参加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包1:拟参加本包潜在供应商法人代表须为回族,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至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政府招标活动。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路径: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1-3.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除单一来源招标项目外,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双鸭山市尖山区世纪大道135号创新创业孵化中心4楼领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注:逾期不予受理。未领取招标文件不可以参加本项目投标。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07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双鸭山市尖山区世纪大道135号创新创业孵化中心6楼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它补充事宜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迎宾大道公立街1号联系方式:1384699208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黑龙江东木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世纪大道135号创新创业孵化中心4楼联系方式:1335106261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任先生电话:13351062613-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单位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东木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黑鱼泡路89号5楼联系人:任先生电话:133510626131.1.4项目名称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少数民族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1.1.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2.1出资比例100%1.2.2付款方式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1.3.1采购需求共分为2个包,包1:采购食材主要包含鲜肉(清真牛羊肉类);包2:采购食材主要包含米、面、油、乳制品、调料、海产品、干货、腌制品、五谷杂粮、豆制品、蔬菜、水果、鸡、鱼、蛋等,详见第五章。1.3.2合同有效期1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在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出现供货质量或食品安全问题,采购人可立即解除合同。1.3.3质量要求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等相关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相适应)。3.2、拟参加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包1:拟参加本包潜在供应商法人代表须为回族,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至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政府招标活动。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路径: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3.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除单一来源招标项目外,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2.2.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2日14点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3.3.1投标有效期90天3.4.1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不适用)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对公汇款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元整2、递交方式:对公汇款形式,须由投标人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拨付至专用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超过此时间按废标处理。账户:黑龙江东木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230500MA1CCABQ5B银行账号:172747494304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分行行号:104268000018(须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3.4.1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不适用)★注:投标企业交纳保证金时需注明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注意事项:⑴汇款凭证必须注明项目全称及标段号。(如因未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号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项目全称无法全标注时需写项目简称。)⑵各投标单位汇款后,应经常查询本企业开户银行投标保证金是否存在退款的情况。⑶投标保证金到账以专用账户收到款项为准。3、未按本条款第1条和第2条要求递交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4、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与招标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5、未中标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退还。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1)供应商在竞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文件的;(2)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a.根据规定签订合同b.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本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3)中标供应商不按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中凡标明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名章、签字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3.7.4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4份。3.7.5装订要求1、每本以不可拆卸方式(禁止用活页或可拆卸式装订)装订成册,并按章节编制目录并在目录中标明正文各章节页码,以利查阅。(附件可不编页码)。2、投标文件、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以A4幅面装订成册。图纸均应折叠成为标准A4幅面大小装订。3、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内,并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内层密封后,再密封在一个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内;4、投标文件内层、外层密封袋加写标记:4.1.1封套上写明(1)投标人名称(2)投标人地址(3)项目编号(4)项目名称(5)xxxx年xx月xx日xx时00分开标,此时4.1.1封套上写明间之前不得开封。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双鸭山市尖山区世纪大道135号创新创业孵化中心6楼开标大厅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2日14点00分开标地点:双鸭山市尖山区世纪大道135号创新创业孵化中心6楼开标大厅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电话通知。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个7.3.1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0万元(以签订合同为准)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10.1词语定义10.1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食堂配送采购等服务项目。10.1.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等10.2报价依据及方式10.2报价依据及方式10.2报价依据及方式4.1.1报价依据及方式采购估算: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最高折扣率:100%,超过最高折扣率按废标处理。注:(以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审核及市场调研后的各类产品报价为价格基准)10.3“暗标”评审10.3“暗标”评审10.3“暗标”评审4.1.1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10.4投标文件电子版10.4投标文件电子版10.4投标文件电子版-8-六、服务方案七、资格审查资料八、技术偏离表-64-技术规范偏离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服务名称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参数、配置及相关技术要求投标文件响应的技术参数、配置及相关技术要求技术支持材料(符合/正偏离/负偏离)见投标文件第页见投标文件第页见投标文件第页见投标文件第页注: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格配置参数技术要求”项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打“★”项为不可负偏离项。2.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实质性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再退还。3.投标人应按投标货物实际数据填写,不得照抄复制招标文件技术要求。4.“符合”指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正偏离”指性能指标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负偏离”指性能指标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65-5.在投标文件“技术要求偏离表”中没有列述偏离内容的,招标人都认为是完全响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方必须无条件的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投标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6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67-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6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务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69-资格承诺函我方作为采购供应商,类型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自然人(请据实在□中勾选一项),现郑重承诺如下: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类型为企业的,承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等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3.“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集体所有制”、“联营”、“合伙企业”、“其他”等法人企业或合伙企业。4.“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5.“经营期限”不早于投标截止日期,或长期有效。供应商类型为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1.“类型”为“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不早于投标截止日期。供应商类型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执业状态”为“正常”。供应商类型为自然人的,承诺满足《民法典》第二章、第六章、第八章相关条款的规定,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等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可提供相关设备和人员清单,以及辅助证明材料。(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承诺在纳税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可查证的信息-70-为:1.不存在欠税信息。2.不存在重大税收违法。3.不属于纳税“非正常户”(供应商类型为自然人的不适用本条)。(五)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或政府有关部门等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1.未被列入“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2.缴纳社保的人数和金额,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均须依法缴纳。(供应商类型为自然人的不适用本条)供应商类型为自然人的,承诺可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且无不良记录。(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承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等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2.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做出的警告和较大金额罚款(二百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3.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做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4.虽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二、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条件:(一)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71-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二)承诺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等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承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合法渠道,可查证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四)承诺通过合法渠道,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查证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规定的情形。我方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授权并配合采购人所在同级财政部门及其委托机构,对上述承诺事项进行查证。如不属实,属于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接受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签章):年月日-72-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7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材 蔬菜 少数民族食堂食材配送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黑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