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防洪渠清淤中标结果公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设施管理局2024)


一、项目编号:青海君昱竞磋(工程)2024-043
二、项目名称:南川工业园区河道防洪渠清淤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749000(元)
中青嘉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川路652号北侧会溪桥7组综合楼6楼604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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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南川工业园区河道防洪渠清淤
南川工业园区河道防洪渠清淤
详见《磋商文件》
30日历天
涂兴怀
川2512013201489007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生虎(组长),阿生芳,王永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价。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8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设施管理局        
地 址:城中区城南创业路108号       
联系方式:0971-63133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君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53号1号楼2单元2081室      
联系方式:0971-6287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谈先生
电 话:0971-6287139

附件信息:

南川工业园区河道防洪渠清淤(磋商文件)2024-043.docx91.8K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168.2K

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君昱竞磋(工程)2024-043采购项目名称:南川工业园区河道防洪渠清淤采购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设施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君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7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8第四部分采购项目合同书19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84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101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南川工业园区河道防洪渠清淤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青海君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设施管理局委托,拟对“南川工业园区河道防洪渠清淤”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君昱竞磋(工程)2024-043采购项目名称南川工业园区河道防洪渠清淤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控制额度781161.24元最高限价781161.24元项目分包个数无采购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工期30日历天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7、其他资质条件:(1)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该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执业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齐全有效;(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进青企业应提供完整有效的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7月 09日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07月09 日至2024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磋商文件售价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2日9: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7月22日9:30(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设施管理局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971-6313372联系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川工业园区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君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谈先生联系电话:0971-6287139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53号1号楼2单元2081室电子邮箱:qinghaijunyu@163.com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湖新区支行收款人青海君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0701201000181513 其他事项本公告同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为准财政部门监督电话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0971-6512207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君昱竞磋(工程)2024-043采购项目名称南川工业园区河道防洪渠清淤采购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设施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君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采购预算控制额度781161.24元项目分包个数无工期30日历天1采购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1供应商资质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7、其他资质条件:(1)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该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执业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齐全有效;(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进青企业应提供完整有效的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收款单位:青海君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湖新区支行投标保证金账号:0701 2010 0030 8281缴费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1缴费方式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无效。1磋商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递交响应文件方式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2日9:30(北京时间)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7月22日9:30(北京时间)1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答疑澄清方式采用政采云平台答疑。投标人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答疑的,视同放弃答疑。2代理服务费收取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价。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收费金额:大写:柒仟捌佰元整;小写:7800.00元2合同签订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一份原件备案。2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个日历日2其他事项无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次采购依据项目所在地同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条件”3.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须知(4)采购项目合同书(5)响应文件格式(6)采购项目要求(7)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视为无效响应。5.磋商文件的质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日前以书面形式以书面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视情况予以答复,并将变更事宜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并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的三日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8.磋商保证金8.1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开启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8.2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以转款方式直接缴入保证金专用帐户。8.3供应商投标签到时,需出示“磋商保证金缴款证明”原件作为供应商参加磋商的资格证明。同时将缴款证明扫描(或复印)件盖章后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不响应磋商要求而拒收响应文件。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9.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个日历日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内容):(1)响应文件封面(2)磋商函(3)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供应商承诺函(7)供应商诚信承诺书(8)资格证明材料(9)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0)本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情况表(11)财务状况证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1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4)磋商保证金(15)响应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7)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18)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19)投标人最终报价表注: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供应商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11.响应文件编印和签署11.1投标人须依据本文件内容和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11.2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2.1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12.2投标人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投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接受。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13.1投标人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13.2投标人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前,未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或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13.3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五、磋商过程14.磋商过程14.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本项目的磋商活动。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14.2磋商时,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4.3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14.4磋商过程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六、磋商程序及方法15.磋商小组15.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5.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15.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3)对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15.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5.5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16.磋商程序16.1进入磋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详审的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16.2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16.2.1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文件处理。(1)不符合第2.2款“合格的供应商”之规定的;(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或未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的;(3)未按第10.1款(1)-(17)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4)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5)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6)响应文件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的;(7)磋商有效期、法定代表人授权期限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8)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9)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其他情况;(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6.2.2非实质性偏离指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6.2.3在响应文件初审、详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磋商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16.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6.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7.评审办法17.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17.2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评审项目内容满分分值评审标准磋商报价(30分)报价分30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施工组织设计(56分)施工组织总体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10施工部署合理,施工顺序及方案切实可行、针对性强,各分部工程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且与投入的设备、人力相符合;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施工组织措施、劳动力计划、各项交叉作业等切合实际、合理可行的得10分,施工部署合理,施工顺序及方案切实可行,各分部工程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各项交叉作业等切合实际、合理基本可行的得8分;施工部署合理,各项交叉作业等切合实际、合理勉强可行的得6分,施工部署,各项交叉作业等简单粗略的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施工组织设计(56分)施工组织总体设计质量管理体系8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管理人员责任明确、管理制度健全有效,各项技术措施、主要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的得8分,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健全有效,各项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的得5分,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各项技术措施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施工组织设计(56分)施工组织总体设计安管理体系8安全管理体系健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明确、各种安全教育制度健全有效、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及防护、防范措施得力,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要求的得8分,安全管理体系健全、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及防护、防范措施得力,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要求的得5分,安全管理体系健全,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要求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施工组织设计(56分)施工组织总体设计环境保护措施 及文明施工8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健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明确,环境管理方案切实可行、能有效运行。污物处理与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标准要求的得8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健全,环境管理方案可行,污物处理与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标准要求的得5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健全,污物处理与排放基本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标准要求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施工组织设计(56分)施工组织总体设计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8施工流程能满足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工程质量要求,流水作业能保证施工连续、均衡、有节奏地进行,管理措施能有效保证投标工期计划的顺利完成,计划措施全面、完善的得8分;施工流程基本满足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工程质量要求,管理措施能有效保证投标工期计划的顺利完成,计划措施合理的得5分;施工流程勉强能满足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工程质量要求,计划措施简单粗略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施工组织设计(56分) 施工组织总体设计资源配备计划7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投入设备齐全完全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7分,投入设备基本能满足项目需求得5分,部分满足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7预案可行,阐述充分的得7分;预案较为可行,阐述基本充分的得5分;预案与项目实际实施偏差大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企业业绩(10分)企业业绩10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的每一项给2分,最高得10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为准)。项目班子的组成(4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2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2分;中级职称的,得1分,无职称不得分。项目班子的组成(4分)项目班子 组成2配置安全员1名 (具有安全考核证书 C证)、质检员1名、施工员1名,资料员1名,配备全得2分,每缺一人扣0.5分,未提供不得分。(需提供人员岗位资格证书)七、确定成交供应商18.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9.成交通知1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9.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八、授予合同20.签订合同20.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0.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九、磋商活动终止21.终止情形2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1.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十、处罚22.处罚情形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同级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向磋商小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十一、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四部分采购项目合同书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工程类)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君昱竞磋(工程)2024-043采购项目名称:南川工业园区河道防洪渠清淤采购合同编号:QHJY-2024-043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人(甲方):(盖章)供应商(乙方):(盖章)采购日期:发包人(采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成交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2024年*月*日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设施管理局对青海君昱竞磋(工程)2024-043竞争性磋商结果和磋商文件的要求。依照《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该工程项目的合同条款及格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2年版)规范文本制定,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格式同时适用于该文本。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一次交验合格。承包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项目经理:___________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合同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在项目竣工并全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即人民币(大写),小写:,六、组成合同的文件1、本合同协议书;2、标准文本的专用条款、通用条款;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4、成交通知书;5、磋商响应文件及附件;6、工程量清单;7、工程报价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七、保修责任工程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保修办法》按规定办理质量保修手续。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为保证工程合理使用期内正常使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并按规定向发包人提交3%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完成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满后支付给承包人。八、竣工验收1、工程验收。由发包人、承包人组织、工程质监部门进行验收。2、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承包人在接到需方通知一周内(以传真日期为准)给予答复,如属于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负责修复、更换,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因发包人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承包人应积极配合解决,费用由发包人负担,修复或更换时间最长不超过10天。3、如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通知七天内没有答复,则视为承包人承认其工程质量问题,发包人有权自行处理,承包人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九、施工要求1、施工现场应做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执行《青海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标准化评价细则》青建工[2007]218号文件,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相关规定。2、承包人必须按照本项目的施工图及国家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质量验评标准组织施工。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以承包人主体行为规范和施工人员的工作质量,确保各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3、本工程所需主要施工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供应,调剂材料需满足设计和符合国家标准,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加工订货成品、半成品及构件的供应方式,由承包人按进度、设计要求标准,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负责加工订货,发包人有权对质量负责监督。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所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有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4、突出抓好施工过程中的“三控制”,加强全过程质量管理。在施工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原材料控制、工艺流程控制、施工操作控制;加强每道工序的质量管理,对各工序间的交接检验及专业工种之间交接环节的工程质量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检查验收,抓好全过程质量管理。同时,还应健全为满足施工图设计和建筑物功能要求的抽验检查制度。5、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和抽验,并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6、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7、承包人必须编制好切实可行的施工进度计划,以保证施工连续均衡、有节奏地进行,合理地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工程按期完成。8、承包人应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施工现场不但应该做到安全生产不发生事故,同时还应做到文明施工、整齐有序,尽量减少施工噪音和对周围环境的污染,争创“施工现场文明工地”。9、施工期间应努力做好与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质量监督部门的工作协调、配合工作,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10、单位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发包人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和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1、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现行有关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验收统一标准。12、本次采购的主要材料须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看样订货。十、违约责任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交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20天及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2、承包人不能按期交工,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应向发包人偿付延期违约金,按工程总价每日3‰计算,但金额不得超过工程价的10%。3、当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本着友好协商态度解决,当达不成共识时由发包人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仲裁裁决。4、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后即生效;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工程量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按《民法典》执行。4、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两份,采购代理机构备查二份。发包人(全称):(签章)承包人(全称):(签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传:电传:开户银行:账号:合同签约时间:年月日合同备案部门:青海君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备案时间:年月日注:合同条款可根据采购人及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调整。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响应文件封面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磋商函磋商函致:青海君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收到南川工业园区河道防洪渠清淤(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君昱竞磋(工程)2024-043)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磋商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有效。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成交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3: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供应商:单位:元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大写:小写:工期工程质量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2.“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验收费、手续费、保险费、培训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3.“工期”是指本项目计划工期的具体时间(日历日)。4.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青海君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青海君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注:授权期限必须满足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职务: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件6:供应商承诺函供应商承诺函致:青海君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方20xx年xx月xx日(南川工业园区河道防洪渠清淤)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提供采购项目要求的所有内容,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提供优质的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服务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完善,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4、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7: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青海君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8: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包括:(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2)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附件9:磋商响应人基本情况表磋商响应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附件10:本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情况表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备注附件11:财务状况证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按照磋商文件第2.2款(1)中第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2、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附件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供应商应按不低于招标项目要求,针对该项目的实施,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承诺。附件1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青海君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可自定)。附: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4: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致:青海君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为(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为: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以基本户转账方式汇入你方账户附件:保证金交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账户(同递交保证金账户)。若因提供内容不全、错误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5: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是指与项目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为准。附件1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分别按照投标总价、总说明、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等标准格式列出。并由造价专业人员签字和加盖资质专用章。附件17: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致:青海君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8:响应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格式自拟)附件19:供应商最后报价表供应商最后报价表项目名称:最初报价调整因素最终报价工期工程质量大写;小写:大写;小写:最终确定的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优惠条件)注:此表不需上传至响应文件中,以附件形式在开启最终报价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解密结束后须事先准备好最终报价表,最终报价开启上传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一、磋商说明磋商报价应根据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等。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对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全部投标,不能拆分、少报或改变工程量清单编码、名称和数量。暂估价严格按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列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5.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为采购控制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此价格,否则,投标无效。二、建设内容及要求2.1建设地点:南川工业园区河道2.2施工工期:30日历天2.3工程质量:合格三、工程量清单:另附附件17: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致:青海君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设施管理局(单位名称)的南川工业园区河道防洪渠清淤(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南川工业园区河道防洪集清淤(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中青嘉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8人,营业收入2804万元,资产总额为62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企业名称(盖章):中青熹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7月2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河道防洪渠清淤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