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北京夏令营中标结果公示(和田市教育局2024)
2024年和田市中小学校园足球北京夏令营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TSZFCGZBDL-2024-030-1
二、项目名称: 2024年和田市中小学校园足球北京夏令营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北京昌恒瑞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北街191号2层3064
报价:1394400(元)
98.33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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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4年和田市中小学校园足球北京夏令营项目(二次)
2024年和田市中小学校园足球北京夏令营项目(二次)
组织和田市“组团式”教育援疆试点学校校园足球队师生等共70 人开展为期 14 天的足球集中训练,分为小学组、中学组两批次,每批次 30 名学生、4 名足球教练员、1 名带队干部。
详见招标文件。
已签订合同为准
1、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2、行业标准:执行行业标准《研学旅行服务规范》等;3、地方标准:执行地方标准相关标准及规范;4、其他标准:各级教育行政部关于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和课程建设的有关政策。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嘉茵(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陈松,程要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新建招协[2024]4 号文件(100 万以下按 1.58%计取、100万-500 万按 0.84%、500-1000万按0.62%)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32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市教育局
地 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南路26号
联系方式:0903-2069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创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和田市夏玛勒巴格片区玉苑社区安康路环湖小区3,4号楼3-304
联系方式:0903-20379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子帅
电 话:0903-2037985
附件信息:
2024年和田市中小学校园足球北京夏令营项目--招标文件(二次).pdf434.6K
中小企业声明函80.1K
2024年和田市中小学校园足球北京夏令营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文件编号:HTSZFCGZBDL-2024-030-1采购人:和田市教育局联系人:张嘉茵联系电话:0903-2069313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创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蒋子帅联系电话:0903-2037985日期:2024年07月招标文件项目名称:2024年和田市中小学校园足球北京夏令营项目(二次)采购单位:和田市教育局联系人:张嘉茵电话:0903-2069313地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南路26号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创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蒋子帅电话:0903-2037985/18399158816地址:和田市夏玛勒巴格片区玉苑社区安康路环湖小区3,4号楼3-304目录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一章项目磋商有关说明第二章报价人须知一、总则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五、磋商六、成交七、合同签订八、特别提示九、其他事项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规格第四章合同文本(仅供参考)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近三个月(2024年4月-2024年6月)的资信证明);2024年和田市中小学校园足球北京夏令营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和田市中小学校园足球北京夏令营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8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TSZFCGZBDL-2024-030-1项目名称:2024年和田市中小学校园足球北京夏令营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40万元最高限价:139.72万元服务需求:计划赴京2批次。开展中小学校园足球北京夏令营活动,其中:小学1批次、中学1批次,每批35人次。(具体参数详见竞谈文件);合同履行期限:与甲方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执行;(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如法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3)提供单位近三个月(2024年4月-2024年6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时间少于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4)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2024年4月-2024年6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无完税凭证的,须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本年度依法免税收的证明材料);(5)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2024年4月-2024年6月)的资信证明);(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7月11日至2024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3、方式: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的前提下,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采购)(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采购)文件)。4、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2日11:0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1、开启时间:2024年07月22日11:00(北京时间)2、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使用谷歌浏览器),并确保开标期间电脑网络环境畅通,以便开标时解锁。5、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和田市教育局地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南路26号联系方式:0903-206931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创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和田市夏玛勒巴格片区玉苑社区安康路环湖小区3,4号楼3-304联系方式:0903-203798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蒋子帅电话:0903-2037985和田市教育局,新疆创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07月09日,2024年07月09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2024年和田市中小学校园足球北京夏令营项目(二次)2项目编号HTSZFCGZBDL-2024-030-13招标人信息单位名称:和田市教育局地址:新疆和田市乌鲁木齐南路26号联系人:张嘉茵电话:0903-20693134代理机构信息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创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和田市夏玛勒巴格片区玉苑社区安康路环湖小区3,4号楼3-304联系人:蒋子帅电话:0903-20379855采购服务内容计划赴京2批次。开展中小学校园足球北京夏令营活动,其中:小学1批次、中学1批次,每批35人次。(具体参数详见竞谈文件);6采购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1400000.00元最高限价:1397200.00元(此采购金额为最高限价,如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7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8资金来源2024年北京对口援疆资金9资金到位情况已到位10服务期已签订合同为准11投标报价完成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包干总价;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2轮或两轮以上。12报价货币人民币1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可以自主选择以电汇、保函或网银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00元(壹万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新疆创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和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昆仑路信用社帐号:877140012010116036525行号:402896000304注:(1)投标保证金请于2024年07月22日11:00之前(北京时间)缴入指定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付款用途里标明项目名称、标包及用途,投标保证金中未注明项目名称、用途造成无法汇总统计的,或投标保证金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投标保证金无效;(2)投标保证金以进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投标保证金以其进账时间确定其有效性,否则按废标处理;(3)投标人以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向保证人购买电子投标保函所支付的费用应从投标人的企业账户汇出(个体工商户除外),保函办理成功后将保函放入投13投标保证金标文件中。未在规定时间交保证金的投标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14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如法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3)提供单位近三个月(2024年4月-2024年6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时间少于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4)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2024年4月-2024年6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无完税凭证的,须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本年度依法免税收的证明材料);(5)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2024年4月-2024年6月)的资信证明);(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5响应文件有效期60天1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的3日内17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疆创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田市夏玛勒巴格片区玉苑社区安康路环湖小区3,4号楼3-304)18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递交方式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2024年07月22日11:00时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18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递交方式系方式:400-881-7190。19磋商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4年07月22日上午11:00-11:3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07月22日上午11:30前)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0响应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的顺序磋商,报价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达响应地点21磋商内容磋商小组针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经济标等内容进行评审2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3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24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0%;研学旅游结束支付合同总额的30%;验收并结算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2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10%,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同时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成交人未按文件规定的日期供货、验收,则扣除履约保证金。26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5328元;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参照新建招协[2024]4号文件(100万以下按1.58%计取、100万-500万按0.84%、500-1000万按0.62%)计取。27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专家库随机抽取2人;业主专家1人)磋商小组确定方式:由招标代理在开标前48小时在新疆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此次评标专家。28备注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部分加粗、加下划线、废标、无效标、投标被拒绝、不响应磋商文件等字样的条款,为磋商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竞争性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29标前准备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0提示1、所有投标人的报价高于采购预算额度视为无效报价(即作否决投标处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4、所有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视为无效标处理。5、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查看下载。6、招标文件中部分加“*”、“★”、加粗、加下划线、废标、无效标、投标被拒绝字样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7、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投标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投标人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招标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库。8、投标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的CA锁必须和开标解密的CA锁为同一把锁,在解密过程中因为CA锁不同而导致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1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成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32询问与质疑联系人:蒋子帅联系电话:0903-2037985/18399158816联系地址:和田市夏玛勒巴格片区玉苑社区安康路环湖小区3,4号楼3-304邮箱号:283626390@qq.com注:1、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竞谈文件、公开招标过程及公开招标结果的范围及时效限制。质疑函范本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最后面。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须一次性提出不得超过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及中标结果的范围及时效限制。服务内容要求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偏离说明注:1.按照采购项目工作内容及服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响应或成交资格。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七)投标单位简介投标单位名称注册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注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其它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复印件不清晰,将视为未提供。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八)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活动中,不给予采购放工作人员以及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九),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我公司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投标过程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以及自治区、地、市招标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就本次投标,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一)不与其他投标企业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二)不组织、不参与任何串通投标的行为;(三)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组织、不参与以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参加投标的行为;(四)不出让或出租资格、资质证书参加投标,不组织、不参与类似违法违规行为。(五)积极主动检举、揭发和配合相关部门调查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和履约性负责,如有违诺,自愿承担一切违法违规后果。特此承诺。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招标人名称):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我方”)于年_月_日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的投标,我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资质、各类证书、业绩材料、近年财务状况等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做保证,绝无弄虚作假。我方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提交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并同意将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没收。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参照招标文件《详细评审表》各项要求,结合《采购内容、参数及商务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自行编制,格式自拟。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格式自拟)食宿餐饮方案(格式自拟)交通、车辆安排方案(格式自拟)应急预案;(格式自拟)服务承诺;(格式自拟)(附件十一)《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必须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参与标项1名称),属于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选择一项)行业;(参与标项2名称),属于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选择一项)行业;……参与上述标项的承接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监狱企业(如是)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附件十二)信用记录(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即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近3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已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截图含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3)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5)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例如:网站搜索页输入供应商名称,截图查询结果(附件十三)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的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十九、《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和田市教育局的2024年和田市中小学校园足球北京夏令营项目(二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2024年和田市中小学校园足球北京夏令营项目(二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参与上述标项的承接商为北京昌恒瑞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8人,营业收入为192.85万元,资产总额为110.3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昌恒瑞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7月2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足球北京夏令营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