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保基金专项核查 审计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2024)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1019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购买第三方服务参与省本级医保基金专项核查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联仁健康医疗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和路55弄3号1层103室及2-6层
1,13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联仁健康医疗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审计服务
省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履约情况专项核查(包含常态开展大数据分析)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1.1投标人签订协议后,根据采购方要求,在项目实施前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提交安排计划方案(表)及进场表; 1.2投标人按照采购方工作安排,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对所有定点医药机构的现场核查工作;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核查报告拟定、现场核查资料归档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
1,13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付秀玲、门娟、郑亚秋、杨明霞、方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由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63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
联系方式:028-865224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青南路51号1栋613
联系方式:028-86651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28-86651121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3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2024年度购买第三方服务参与省本级医保基金专项核查项目(二次)招标文件(2024062701).pdf

联仁健康4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我公司非中小企业。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联仁健康医疗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小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7月18日62024年度购买第三方服务参与省本级医保基金专项核查项目(二次)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10192024-07-23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报价(10分)项目组人员数量(36分)团队人员履约能力(24分)附加分环节(14分)工作质量控制措施(12分)工作经验总结(3分)服务承诺(1分)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评审结果1联仁健康医疗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是/否8.26362411.48.72.7192.060第一中标候选人:联仁健康医疗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30000(元)(壹佰壹拾叁万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金仕达卫宁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63000(元)(壹佰壹拾陆万叁仟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数智起源(成都)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67000(元)(壹佰壹拾陆万柒仟元整)。2上海金仕达卫宁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是是/是8.0302213.411.43158.830第一中标候选人:联仁健康医疗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30000(元)(壹佰壹拾叁万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金仕达卫宁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63000(元)(壹佰壹拾陆万叁仟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数智起源(成都)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67000(元)(壹佰壹拾陆万柒仟元整)。3数智起源(成都)科技有限公司是是/是1022011.89.92.55157.250第一中标候选人:联仁健康医疗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30000(元)(壹佰壹拾叁万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金仕达卫宁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63000(元)(壹佰壹拾陆万叁仟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数智起源(成都)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67000(元)(壹佰壹拾陆万柒仟元整)。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否商务应答、技术应答不全,星号项不满足。否////////第一中标候选人:联仁健康医疗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30000(元)(壹佰壹拾叁万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金仕达卫宁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63000(元)(壹佰壹拾陆万叁仟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数智起源(成都)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67000(元)(壹佰壹拾陆万柒仟元整)。5四川卓顿科技有限公司是否技术应答不全,星号项不满足。否////////第一中标候选人:联仁健康医疗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30000(元)(壹佰壹拾叁万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金仕达卫宁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63000(元)(壹佰壹拾陆万叁仟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数智起源(成都)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67000(元)(壹佰壹拾陆万柒仟元整)。6成都誉见未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是否医药学类、计算机类人员不符。是////////第一中标候选人:联仁健康医疗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30000(元)(壹佰壹拾叁万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金仕达卫宁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63000(元)(壹佰壹拾陆万叁仟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数智起源(成都)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67000(元)(壹佰壹拾陆万柒仟元整)。-第1页-招标编号:[N5100012024001019]2024年度购买第三方服务参与省本级医保基金专项核查项目(二次)招标文件中国·四川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06月投标人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的通知,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融资需求的投标人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细要求及流程见“川财采[2018]123号文”)。开展“政采贷”业务金融机构名单开展“政采贷”业务金融机构名单1.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2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2.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2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3.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27.雅安雨城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4.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28.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29.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中国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30.南部县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华夏银行成都分行31.犍为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民生银行成都分行32.南充嘉陵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四川天府银行33.长宁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兴业银行成都分行34.自贡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成都银行35.筠连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成都农村商业银行36.峨眉山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37.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14.渤海银行成都分行38.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雅安农村商业银行3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16.雅安市商业银行4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17.眉山农村商业银行41.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乐山市商业银行4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19.乐山嘉州富村镇银行43.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20.绵阳市商业银行44.达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1.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45.内江兴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46.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2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47.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4.雅安雨城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48.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省分行包括各支行。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第七章评标办法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样例)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委托,拟对2024年度购买第三方服务参与省本级医保基金专项核查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N5100012024001019。二、招标项目:2024年度购买第三方服务参与省本级医保基金专项核查项目(二次)。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四、采购内容: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内容为2024年度购买第三方服务参与省本级医保基金专项核查项目(二次)。凡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内容进行投标的,必须制作投标文件,并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五、投标人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招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六、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文件第四章,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本文件第五章。七、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时间: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8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十、开标地点: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青南路51号1栋613]。十一、联系方式招标人: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联系人:韩老师联系电话:028-86522468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青南路51号1栋613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28-8665112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招标人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2024年度购买第三方服务参与省本级医保基金专项核查项目(二次)4招标编号N5100012024001019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7确定邀请投标的投标人数量和方式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投标人参加本项投标。8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790000元(大写:贰佰柒拾玖万元整),其中包2已完成采购,本次为包1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170000(大写:壹佰壹拾柒万元整)。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投标处理。9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790000元(大写:贰佰柒拾玖万元整),其中包2已完成采购,本次为包1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170000(大写:壹佰壹拾柒万元整)。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10项目情况本项目为服务采购,对应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1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2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12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实质性要求)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3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投标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14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4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投标人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本项目采购的产品是否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或强制采购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优先采购。1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1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17联合体(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8日10:00(北京时间)19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20投标文件份数(实质性要求)正本1份、副本4份。21采购项目具体事项/采购文件内容咨询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28-8665112122开标、评标工作咨询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28-8665112123评标情况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24中标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选投标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28-86651121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青南路51号1栋61325投标人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询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原件)提出,以其他形式提出的询问均不接受和回复。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28-86651121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青南路51号1栋61326投标人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质疑资格要求、技术/服务要求、商务要求由招标人负责答复。其他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原件)提出,以其他形式提出的质疑均不接受和回复。招标人: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联系人:韩老师联系电话:028-86522468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28-86651121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青南路51号1栋613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27投标人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190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37号(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3.11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3.12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3.12.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1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3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投标人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1)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2)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3)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3.12.4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出现本条第(4)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3.13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评标细则及标准4.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4.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投标人的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招标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4.3综合评分明细表4.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4.3.2综合评分明细表如下: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报价10%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招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共同类评审因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招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招标报价)*100*10%。注:对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价格扣除,按照投标人须知附表执行。素2商务部分60%项目组人员数量36%36分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在满足采购需求25人基础上,每增加一名符合采购需求条件的医药学类、计算机类、会计类、审计类专业人员,得1分;增加人员具有相应专业领域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每人再得1分,此项最多得36分(提供对应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复印件,相应专业领域工作劳动合同,加盖投标人公章,可累计计算劳动合同履约时间)共同类评审因素3商务部分60%团队人员履约能力24%24分1.项目负责人(8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得4分,同时具有会计类(或审计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或项目负责人具有执业医师证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得4分;或项目负责人具有计算机类中级职称得6分,具有计算机类高级职称得6分。本项最多6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项目负责人在类似项目中(业绩以合同名称或合同载明项目内容为准)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每有1个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合同关键页或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其他团队人员(16分)根据本项目分包情况,组建的项目团队需包含符合相应人员要求的各类专业人员,其中要求:团队成员中具有医药学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计算机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会计类、审计类中共同类评审因素3商务部分60%团队人员履约能力24%24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视同执业资格的检查人员,提供1个得2分。此项最多得16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共同类评审因素4技术部分30%服务方案14%14分投标人需根据项目情况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包含:①对项目管理政策的理解②对本项目的认识和分析③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优势分析④服务目标、内容及重点⑤人员配备及分工⑥工作时间计划⑦人员培训。完整提供上述方案的得14分,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每项中有一处具有缺陷(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有不相符合)扣1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技术类评审因素5技术部分30%工作质量控制措施12%12分投标人需根据项目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质量控制措施,包含:①单位质量管理制度②质量承诺③保密方案④资料管理方案。完整提供上述方案的得12分,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每项中有一处具有缺陷(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有不相符合)扣1.5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技术类评审因素6技术部分30%工作经验总结3%3分投标人根据以往工作进行总结,包含:①项目实施改进设想;②在本项目中如何应用。完整提供上述方案的得3分,缺一项扣1.5分,扣完为止;每项中有一处具有缺陷(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不符合采技术类评审因素6技术部分30%工作经验总结3%3分购需求、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有不相符合)扣0.75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技术类评审因素7服务承诺1%1投标人须遵守安全保密、廉洁作风和利害关系回避约定的得1分。(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共同类评审因素注:1.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上述表中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证明材料。注:1.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上述表中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证明材料。注:1.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上述表中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证明材料。注:1.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上述表中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证明材料。注:1.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上述表中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证明材料。注:1.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上述表中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证明材料。4.3.3本次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通过初审(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评标得分=(A1+A2+……+An)/NA+(B1+B2+……+Bn)/NB+(C1+C2+……+Cn)/NC+(D1+D2+……+Dn)/NDA1、A2……An分别为每个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家)的打分,NA为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家)人数;B1、B2+……Bn分别为每个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的打分,NB为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招标人代表)人数;C1、C2……Cn分别为每个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的打分,NC为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人数;D1、D2……Dn分别为评标委员会每个成员的打分(共同评分类),ND为评标委员会人数。4.3.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扶持政策。本项按投标人须知附表执行。5.废标5.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5.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6.定标6.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6.2.定标程序6.2.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6.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招标人。6.2.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投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投标人。6.2.4根据招标人确定的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自招标人确定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6.2.5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4)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5)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6)配合答复处理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2)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3)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4)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招标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5)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6)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样例)(本合同仅供参考)合同编号:甲方:乙方: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202X年月日。招标人(甲方):投标人(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采购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项目基本情况2.合同期限3.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4.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万元;2、万元;3、万元。……(二)服务费支付方式:5.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6.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7.履约保证金1、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8.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9.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10.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1.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13.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份,乙方份,采购代理机构份,同级财政部门和司法局各备案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附件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202X年月日签约日期:202X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保基金专项核查 审计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