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政执法装备建设中标结果公示(潜江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4)



潜江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渔政执法装备建设项目(汉江潜江段全面禁捕可视化监管项目升级)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421501202401000067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9005-2024-01373
三、项目名称
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渔政执法装备建设项目(汉江潜江段全面禁捕可视化监管项目升级)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联通(湖北)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无
中标(成交)金额:215.0(万元)
综合评分法:93.78(分)

货物类

名称: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渔政执法装备建设项目(汉江潜江段全面禁捕可视化监管项目升级) 品牌(如有):浙江大华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1.0000 单价:2150000.0000

五、评审小组成员
何金龙,程鹏,喻永杰,刘芬,赵长兵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7-19
2、评审地点:潜江市兴盛路紫悦枫华旁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执行
2、收费金额: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225.00(万元); 2、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请本项目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客户端自行下载并打印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3.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潜江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地址:潜江市江汉路37号
联系方式:133672119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潜江市兴盛路紫悦风华旁
联系方式:0728-6238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启翱
电话:0728-6238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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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渔政执法装备建设项目(汉江潜江段全面禁捕可视化监管项目升级)公开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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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渔政执法装备建设项目(汉江潜江段全面禁捕可视化监管项目升级)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421501202401000067二、采购计划备案号429005-2024-01373三、项目名称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渔政执法装备建设项目(汉江潜江段全面禁捕可视化监管项目升级)四、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联通(湖北)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无中标(成交)金额:215.000(万元)综合评分法:93.78分货物类名称: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渔政执法装备建设项目(汉江潜江段全面禁捕可视化监管项目升级) 品牌:浙江大华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数量:1.0000单价:2150000.0000五、评审专家名单刘芬、赵长兵、喻永杰、程鹏、何金龙六、评审信息1、评审时间:2024年07月19日2、评审地点:潜江市兴盛路紫悦枫华旁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2、收费金额:0.00(万元)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九、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预算:225.000000(万元)2、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请本项目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客户端自行下载并打印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3、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将按政府采购询问或质疑程序处理。联系地址: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203室(潜江市兴盛路紫悦枫华旁),联系人:李启翱;联系电话:0728-6297047;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潜江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地址:潜江市江汉路37号联系方式:133672119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潜江市兴盛路紫悦风华旁联系方式:0728-623855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启翱电话:0728-6238550附件2湖北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2024版)采购计划备案号:429005-2024-01373项目编号:421501202401000067项目名称: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渔政执法装备建设项目(汉江潜江段全面禁捕可视化监管项目升级)采购人:潜江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采购代理机构: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6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三、获取招标文件2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2五、公告期限3六、其他补充事宜3七、联系方式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二、投标人须知13(一)总则131.适用范围132.基本定义133.资金来源134.投标人资格要求135.费用承担146.保密147.语言文字148.计量单位149.现场考察和答疑会1410.中标后分包1511.电子投标说明15(二)招标文件1612.招标文件的组成1613.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或者修改16(三)投标文件1714.投标文件的组成1715.投标报价1816.投标有效期1917.投标文件的编制19(四)投标1918.投标文件的加密1919.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2020.拒收20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22.实物样品2023.演示21(五)开标2124.开标会议准备2125.开标时间和地点2126.开标程序2127.开标疑义及回避情形22(六)资格审查2228.资格审查及审查主体22(七)评标2229.评标委员会2230.评标23(八)中标2331.确定中标人2332.中标结果公告2333.中标通知24(九)签订合同2434.履约保证金2435.签订合同24(十)质疑和投诉2436.质疑2437.质疑答复2538.投诉26(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2639.收取方式和标准26(十二)无效投标和废标2640.无效投标2641.废标26(十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2742.支持国产和进口产品审批274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74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27(十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284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28(十五)其他284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847.适用法律2848.解释权29第三章采购需求30一、采购清单30二、项目概述34三、采购需求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35四、技术要求37五、商务要求47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47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50一、资格审查方法50二、资格审查程序50(一)资格审查50(二)信用信息核查50(三)资格审查结果51三、资格审查标准52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55一、评标办法前附表55二、评标程序56(一)符合性审查56(二)投标文件澄清及修正56(三)比较和评价57(四)评标报告59(五)应予废标的情形59(六)停止评标的情形60三、评标标准61(一)符合性审查表61(二)评分标准【综合评标法适用】61第六章合同草案72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77一、投标函及报价文件78(一)投标函79(二)开标一览表81(三)分项报价表83(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85(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86二、资格证明文件87(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团体组织法人证书88(二)资格条件承诺书88(三)资格证明文件89(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90(五)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92(六)其他资格证明文件93三、其他响应文件94(一)商务部分951.商务响应偏离表952.业绩证明文件963.拟派项目团队974.其他商务文件98(二)技术部分991.技术响应偏离表992.技术方案1003.其他技术文件101(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1021.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适用】102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103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105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106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09第1章投标邀请1、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计划备案号:429005-2024-013732.项目编号:4215012024010000673.项目名称: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渔政执法装备建设项目(汉江潜江段全面禁捕可视化监管项目升级)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225万元6.最高限价:225万元7.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无2、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1中小企业政策:无3.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4.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1)无;3、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7月1日8时30分至2024年7月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3.方式: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通过供应商客户端点击项目参与/报名后,按照操作提示下载采购文件,未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按以上要求点击项目参与/报名、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无法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是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注册供应商,注册地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register)。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递交方式: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国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云平台”按照操作提示提交。3.开标时间:2024年7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4.开标方式: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国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5、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关于CA证书办理、CA证书绑定、下载互认供应商客户端等操作方法,请仔细阅读参照: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2)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国采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客户端,关于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标书、投标、开标、评标等事项操作方法,请仔细阅读参照:国采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客户端操作使用说明。3.如在供应商客户端操作过程中出现问题,请咨询供应商客户端提供方。即汇聚平台中下载供应商客户端位置的联系电话。(国采政府电子采购平台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7-86620931,4009913966,其他联系方式:QQ群:463671735,966545752)7、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潜江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地址:潜江市江汉路37号联系方式:133672119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潜江市兴盛路紫悦风华旁联系方式:0728-623855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金龙电话:13367211968第2章投标人须知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 容2.2采购人潜江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3采购代理机构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2.4监督管理部门潜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5项目名称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渔政执法装备建设项目(汉江潜江段全面禁捕可视化监管项目升级)2.6项目地点汉江潜江段2.7项目内容详见采购需求2.8项目属性货物3.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225元,非财政性资金: 元。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9.1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组织时间: 。地点: 。10中标后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仅允许对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分包金额要求: 。分包人资质要求: 。11.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如有问题,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前咨询供应商客户端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7-86620931,4009913966。其他联系方式:QQ群:463671735,966545752。13.1提出询问方式提出询问方式: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格式填写询问函,并在生成询问函后加盖电子印章提交。15.2报价方式报价方式: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报价。15.6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6.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90日历日。1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9.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2.1实物样品不提供23.1项目演示不进行进行,现场演示/远程线上演示1.演示时间不得超过 分钟;2.进行远程线上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自行准备好演示的软硬配置环境和网络环境,做好演示的各项准备工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进行现场演示的,演示人员不得超过3人,演示现场提供 。24.1远程开标会议环境准备开启环境要求: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供应商客户端 。操作说明: 点击“在线开标大厅”,自动跳转到“潜江市政府电子采购平台”,在此界面进行签到、解密、唱标确认等操作。25.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6.3解密投标文件的时限30分钟,若遇到系统异常情况,采购代理机构须经监督人员同意后可延长解密时间。30.2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3家31.1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2.1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34.1履约保证金无39.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标准无42.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接受43.1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货物服务10%,工程3%;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货物服6%,工程1%;3.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评审时不再进行价格扣除。44.1优先采购创新节能环保产品对小微企业中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45.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为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若有融资需求,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登陆潜江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211.91.150.110:8888/index_qj?redirect=%2Fdashboard)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潜财采发[2020]5号文,此文件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潜江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1. 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以此类推。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 年 月 日,则“近三年”是指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2. 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2、投标人须知(1)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2.基本定义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招标文件。2.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项目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资金来源3.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5.费用承担5.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6.保密6.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语言文字7.1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8.计量单位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现场考察和答疑会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项目现场考察。9.2投标人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9.3在现场考察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9.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9.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0.中标后分包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投标人应当遵守其分包规定。10.2投标人未遵守招标文件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分包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电子投标说明11.1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因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过传统的传真或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逐一通知到每位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为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潜在投标人需密切关注该网站,及时查看并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若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或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将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11.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要数字证书(简称“CA”)和电子签章,请供应商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完成数字证书绑定;11.3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必须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实现了互联互通对接的产品。办理地点详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已对接CA厂商名录”专栏。11.4本招标文件中电子化招标采购的有关概念:(1)电子签名:指运用电子密码技术,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用于识别签名人(法人或自然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2)电子印章:指模拟在纸质文件上加盖传统实物印章的外观和方式进行电子签名的形式。(3)数字证书(简称“CA”):经过有关部门认可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基于PKI技术签发、认证和管理的数字证书。CA证书具有数据电文交换中身份识别、电子签名、加密解密等功能。(4)供应商客户端:是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软件。供应商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下载使用。11.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到电子投标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问题和风险,特别是投标文件签署、提交等问题,无特殊情况,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咨询采购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文件12.招标文件的组成12.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根据本章第9款、第1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六章合同草案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13.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或者修改13.1投标人对采购项目有疑问的,可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依法予以答复。对招标文件询问的答复,在必要时将以澄清形式推送给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13.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3.4本”投标人须知”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系统消息、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发布的公告。(3)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的组成一、投标函及报价文件(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二、资格证明文件(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团体组织法人证书(二)资格条件承诺书(三)资格证明文件(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五)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六)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三、其他响应文件(一)商务部分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商务响应偏离表3.业绩证明文件4.拟派项目团队5.其它商务文件(二)技术部分1.技术响应偏离表2.技术方案3.其他技术文件(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1.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适用】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5.投标报价15.1投标人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15.2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具体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报价中也不得遗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无效。15.3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投标人的管理水平、投标人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投标人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合理,并包含完成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招标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中。15.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5.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5.6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16.3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17.投标文件的编制17.1投标文件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进行编制,在投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印章的,除有特殊说明之外,一律使用电子签章签署。17.2投标人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供应商客户端中的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后,生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对要求加盖印章的部分逐一进行签章。(4)投标18.投标文件的加密18.1投标人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生成投标文件并完成签章之后,使用CA证书在供应商客户端中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18.2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验证,以防止投标文件加密异常,在开标时无法解密。18.3投标人应保证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有效期在开标时间之前。若CA证书有效期临近开标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办理CA证书续期,以免开标时无法进行解密。19.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19.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19.2投标人递交(上传)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3投标人应充分评估集中同时投标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投标高峰时间,错峰进行电子投标。投标人递交全部的投标文件后可在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系统中获取投标文件递交回执单。19.4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下载未加密且完成签章的投标文件妥善保存,以便启动应急开标程序时使用。19.5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0.拒收20.1超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或者不按照本章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应当拒收。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使用CA证书在递交投标文件的系统中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撤回后,需重新递交的,投标人按照本章第19款中的要求重新提交投标文件。22.实物样品2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样品的,样品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22.2样品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应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联系采购人取回投标样品;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3.演示23.1要求投标人进行演示的,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演示的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5)开标24.开标会议准备24.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参与远程开标。25.开标时间和地点25.1开标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准时举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所有投标人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授权代表如出席会议,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后,使用CA证书验证投标人身份后参与开标会。26.开标程序26.1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6.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6.3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会纪律;(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3)发起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在系统中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4)解密完成后,系统自动显示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5)系统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供应商应在线对开标记录进行签署确认;(6)开标会结束。27.开标疑义及回避情形27.1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开标会议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授权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7.2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6)资格审查28.资格审查及审查主体28.1开标结束后,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由资格审查的责任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8.2资格审查按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的规定进行。28.3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及时对资格性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对资格性审查错误进行及时纠正并记录。(7)评标29.评标委员会29.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9.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0.评标30.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30.2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在评标报告中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8)中标31.确定中标人31.1确定中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中标结果公告3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2.2项目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报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33.中标通知33.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招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9)签订合同34.履约保证金34.1集中采购机构不向供应商收取履约保证金。35.签订合同35.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5.2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双方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5.3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0)质疑和投诉36.质疑3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可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编制、提交。36.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36.3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6.4通过客户端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加盖本人电子印章;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单位电子印章。36.5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37.质疑答复3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7.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38.投诉38.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标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8.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11)采购代理服务费39.收取方式和标准39.1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12)无效投标和废标40.无效投标40.1投标文件存在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的,其投标无效。41.废标4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42.支持国产和进口产品审批42.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人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规定执行(进口产品审批制,科研院所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若涉及采购进口产品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4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3.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扣除比例,对投标人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3.2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3号)执行。4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4.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未提供认证证书的视为无效响应。属于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规定,对该项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具体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5.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其他4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7.适用法律4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47.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8.解释权48.1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第3章采购需求【以下内容应根据项目情况作出具体采购需求描述,同时,制定各条款具体内容时与采购需求无关的将不得纳入】说明:“★”号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或优于该要求,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采购清单序号产品名称技术指标数量单位备注标的所属行业(一)、智慧禁捕综合业务平台升级1智慧禁捕综合业务平台升级详见招标文件《设备技术要求》1套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超算一体机详见招标文件《设备技术要求》1套工业(二)、新增4套盲点区域禁捕监控点位1热成像三光中型云台详见招标文件《设备技术要求》4套工业2杆件杆高12米,厚度10MM,带爬梯及检修平台,含地笼。采用优质Q235材料加工成型,整体热镀锌。4根工业3设备箱抱杆式智能设备控制机箱4个工业4基础制作基础开挖(基础尺寸2m*2m*3m,实际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立杆实际尺寸调整)、水泥浇筑(含砂石、水泥(C30及以上)48方/5辅材抱箍、接地线、软管、绝缘胶布、防水胶布、扎带、扎扣、标签纸、水晶头等4项工业6防雷接地2500MM*L50*5角钢4项工业7防雷器二合一等电位浪涌保护器4个工业8电力链路电力传输线路租用,含前端设备电费4条/3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网络链路前端网络传输链路整体租用,每条链路不低于100M带宽4条/3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安装调试4套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三)、新增卡口监控设备1900万一体化抓拍单元详见招标文件《设备技术要求》7套本项目“核心产品”工业2四合一补光灯详见招标文件《设备技术要求》7个工业3车管控系统模块详见招标文件《设备技术要求》1套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视频通道数量授权详见招标文件《设备技术要求》20套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车辆卡口抓拍点数量授权详见招标文件《设备技术要求》3套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杆件杆高6.5米,厚度10MM,横臂厚度6MM,长度6-10米,含地笼。采用优质Q235材料加工成型,整体热镀锌。7根工业7设备箱抱杆式智能设备控制机箱7个工业8基础制作基础开挖(基础尺寸1.2m*1.2m*1.6m,实际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立杆实际尺寸调整)、水泥浇筑(含砂石、水泥(C25及以上)16方/9辅材抱箍、接地线、软管、绝缘胶布、防水胶布、扎带、扎扣、标签纸、水晶头等7项工业10防雷接地2500MM*L50*5角钢7项工业11防雷器二合一等电位浪涌保护器7个工业12电力链路电力传输线路租用,含前端设备电费7条/3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4网络链路前端网络传输链路整体租用,每条链路不低于100M带宽7条/3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5安装调试7套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四、集成实施   1系统集成实施安装、调试、施工1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项目概述1.1.1.项目概述针对汉江潜江段重点禁捕水域、河道、堤岸等重要点位监测设备不足、监管执法手段粗放、应急设备不足等问题,潜江市渔政部门建设了汉江潜江段全面禁捕可视化监管系统,共设置18个重点监控点位,部署一套智慧禁捕综合业务平台,解决了渔政执法面临的水域面积大、异常天气多、防护人手相对不足等难题,实现禁渔水域24小时远程监控,对各类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随着潜江渔政部门禁捕工作的深入开展,该系统已不能满足现阶段的禁渔工作力度,需要加对非法捕捞交通工具及运输环节进行管控,同时对智慧禁捕综合业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1.1.2.建设内容智慧禁捕综合业务平台升级改造对现有智慧禁捕综合业务平台针对业务流程、设备操控、业务看板及算法能力等方面进行功能升级,提升系统巡查操控的便利性,强化禁捕业务流程管理,提高智能化算法识别的精准度,加强夜间取证的监管能力。新增4套盲点区域禁捕监控点位通过一期实际使用情况,结合现场勘测共有4处盲点区域,计划新建点位,针对王场-吕垸村、王场-聂滩、王场-小三亚三处点位一共增加4套热成像三光中型云台。新增7处车辆抓拍监控设备针对7个重点禁渔卡口,增加车辆抓拍监控设备,新增一套车管控系统模块。自动抓拍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动车等,包括车内高清人脸抓拍业务(双车道)、卡口和电子警察违法抓拍业务(四车道)、交通信息采集(四车道)和事件检测(四车道)功能于一体。3、采购需求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序号名称标号或文号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3《******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3《******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4《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实施方案》;/4《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实施方案》;/5《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5《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6《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方案》;/6《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方案》;/7《关于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船渔民信息建档立卡“回头看”的通知》;/7《关于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船渔民信息建档立卡“回头看”的通知》;/8《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8《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9《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9《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10《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10《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11《“十三五”渔业科技发展规划》;/11《“十三五”渔业科技发展规划》;/1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12《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13《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2011);13《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67-2001);14《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1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15《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GA216.1-1999);15《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GB8566-88)4、技术要求说明: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中应对以下条款进行响应描述或偏离说明。2.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应满足或优于,如有不满足的,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3.下表中标注有“▲”号的条款,为第五章“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评分内容。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均不指向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若技术规格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引用某一供应者的技术规格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采购货物的技术规格时,其含义为“或相当于”该品牌,投标人可选用等同于或优于该品牌技术参数的产品或同档次及以上档次品牌的产品进行投标。序号名称参数要求备注评审点▲(一)、智慧禁捕综合业务平台1、智慧禁捕综合业务平台1业务需求(1)全景可视化管理:形成三维立体的可视化管理,全面、动态掌控区域的实时情况。(2)视频巡查:用户可通过平台操作摄像机云台进行远程视频巡查监管区域周边环境状况的需求。(3)视频取证:用户可通过事件录像提取功能,在视频巡查或日常运行过程中自动录像并具备回看和下载功能。(4)智能预警:利用AI技术对监控区域内的多种场景实时识别,识别到事件后及时在中心预警以便工作人员及时对事件进行处置。(5)移动巡查:系统需满足工作人员移动化巡查需求,系统需具备手机端服务,方便工作人员随时随地通过手机查看负责区域事件情况。2流程需求(1)问题处置业务流程:通过AI智慧化监控手段,提高监管团队及巡查人员的监管力度和工作效率,加强监管力度。业务管理的核心是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取证、处置问题、并向执法单位报备及时解决问题。视频监控识别、配备移动执法设备等工作都是提供更容易发现问题的途径,最终目的是为了及时准确的识别问题,然后针对具体问题进行监管执法。(2)发现问题:通过智能化、信息化手段自动发现问题。(3)监控中心问题受理:视频监控信息通过智能分析,实现问题的智能发现及预警,基于问题发生区域及级别,实现问题的自动提醒推送,在监控中心或手机端进行查看。(4)问题分派与处理:相关工作人员对问题进行确认后,根据问题的严重性、影响范围等情况进行问题的工单分派与处理,包括本级处理、通知执法部门等。(5)问题办结:对于问题工单的分派与处理,系统根据处理结果反馈到监管中心,进行问题的闭环管理。3功能需求(1)支持对覆盖区域内发生的涉渔事件进行识别和精准定位。(2)用户执法人员手机端收到涉渔事件告警信息后,可以联动手机端导航软件,一键导航至事件发生地。(3)执法人员对事件进行现场处置之后,可以通过移动端反馈事件处置情况,反馈内容支持现场图片或视频的上传。(4)支持事件处置流程进行闭环管理,从事件的识别、推送、处置、反馈等环节体现事件所处状态。(5)在涉渔事件的识别过程中,支持以事件为焦点进行自动变焦、居中、放大,以录像形式对违法事件进行清晰的取证。(6)具备一键看向事发点的功能,在用户进行事件处置的核查工作时,前端摄像机镜头可以快速跳转至事件发生位置,并自动对焦。(7)可根据时间范围进行统计预警事件占比、预警事件趋势、预警时间分布、点位报警占比、点位报警排名、反馈事件占比。4兼容性需求(1)平台能兼容国产服务器。(2)平台能兼容国产操作系统。平台能兼容国产数据库。5算法能力升级需求(1)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对场景基本信息进行结构化,包括人员垂钓、船只捕鱼、拉网捕鱼场景信息,配合平台完成自动捕捉、自动录像取证、自动生成预警业务流。(2)充分利旧现有设备,升级夜间识别算法,选用中心计算技术路线,实现经过大量夜间识别样本训练,不断提高识别能力,搭配具备夜间发现和视频图像采集能力的感知设备,对发生在夜间的疑似违法行为实现自动发现,聚焦取证,主动预警,实现违规、违法行为全天候监管。(3)针对本项目提供三年算法服务。根据水域水位变化,及时调整布放区域,保障预警精准度。2、超算一体机1(1)CPU:不低于_8核,主频率≥2.1GHz(2)内存: DDR4 RECC 内存,容量≥64GB(3)硬盘:至少配置1块 SATA企业级磁盘,容量≥6TB SATA企业级磁盘 ,至少配置1块SSD,容量≥ 500GB(4)显卡: 10G显存及以上(5)具有视频监控图像识别算法部署的基础环境,内置图像获取模块、进程调度模块、算法调度模块、识别算法有效性判定模块。(6)支持HTTPS及密码访问,密码访问支持输入验证码和连续登录尝试次数提醒,支持设置登录密码时进行强度提醒,强制用户设置为强密码。(7)支持集群和双机热备。(8)支持通过外置运维平台查看设备的资源使用情况,如CPU、内存及网络资源使用情况等。(9)支持前端设备接入,可查看点位的在线状态。(提供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报告佐证)(10)支持接入50路摄像机并对50路摄像机的视频图像进行智能算法识别。(二)、新增4套盲点区域禁捕监控点位1热成像三光中型云台可见光参数要求:1.传感器类型:不小于1/1.8英寸CMOS;2.最大分辨率:不低于2688×1520;3.可见光像素:不低于400万;4.透雾功能:光学透雾;5.可见光防抖功能:电子防抖;6.可见光镜头焦距:短焦不小于6mm,长焦大于336mm;7.可见光光学变倍:不低于56倍;激光参数要求:1.补光类型:激光;2.激光补光距离:不少于2000m;3.同一视场激光照明角度最大偏差≤0.1°,激光光斑中心点最大偏差≤0.1°4.▲在不增加外接设备、不扩展外置模块、不改变外观的情况下,激光补光模块和激光测距模块可同时正常工作;(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5.具有激光测距功能,可通过激光测量距离设备≥2000m处的物体;6.▲夜晚天气晴朗无遮挡,设备激光补光灯开启,可识别距离设备2000m处的人体(1.7mx0.5m)轮廓(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热成像参数要求:1.使用类型:观测型;2.探测器类型:非制冷氧化钒焦平面探测器;3.探测器像素:不小于640×512;4.光谱范围:8 μm~14μm;5.热成像镜头焦距:不小于75mm;6.热成像视场角:水平:5.86° ;垂直:4.69°;7.▲最小可分辨温差(MRTD):≤150mK;(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整机功能参数要求:1.周界防范距离(人):不小于750m(目标大小1.8m×0.5m);2.周界防范距离(车):不小于2250m(目标大小4m×1.4m);3.船只检测距离:不小于2250m(目标大小10m×5m);4.云台支持水平0~360°连续旋转,垂直-45°~90°旋转,监控范围更广5.支持电子防抖、光学透雾,适用性更强6.支持雨感雨刷,保证视野清晰,延长雨刷寿命;7.▲设备断电时,热成像通道的挡片可自动关闭,避免被太阳灼伤;设备自检过程中,热成像通道的挡片始终保持关闭状态,避免自检过程被太阳灼伤;(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8.▲当设备受到剧烈打击时,可通过IE浏览器给出语音及文字报警提示,并可弹出实时画面;(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9.▲对可见光镜头聚焦、变焦,热成像镜头聚焦,循环重复 “near-far-near”的聚焦、变焦方式,后台软件对次数进行统计,可见光镜头聚焦、变焦,热成像镜头聚焦次数应支持不少于130万次;(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10.支持DC24V~57V宽压供电;11.支持GPS/北斗定位;12.支持物理水平仪;13.防护等级IP66。▲(三)、禁捕卡口1900万一体化抓拍单元(1)包含摄像机、室外防护罩、电源适配器等组成;(2)图像分辨率不低于4096×2336,像素≥900万;(3)设备采用先进的图像融合技术,夜间不得使用白光爆闪灯或外加频闪灯(正常环境光路口,电警可仅采用下挂灯);(4)传感器:GS-CMOS,1.1英寸,视频分辨率不低于4096×2336,抓图分辨率不低于4096×2336;(5)▲低照度增强功能检查:在补光亮度不大于14lx情况下,开启图像低照增强功能后,车内人员、车辆车身颜色、车辆号牌可辨;(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6)支持配合外接补光灯控制使用,支持闪光灯和频闪灯同步补光;(7)支持自动采集车道、车流量、平均速度、车辆类型、占有率、平均车头时距、平均排队长度、时间段等交通信息数据并进行统计,支持自动上传采集的交通信息数据,上传时间间隔可设置;(8)▲支持安全异常监测并进行报警输出设置功能,包括非法可执行程序尝试运行、会话ID暴力破解,Web路径暴力破解;(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9)▲AI车牌增强功能检查:支持AI车牌增强功能,包括:蓝牌、黄牌、白牌、黑牌、绿牌、渐变绿、黄绿双拼牌,开启后可防止车牌过曝;(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10)支持车牌识别功能:白天识别准确率≥99%;晚上识别准确率≥99%;(11)支持车辆违章变道检测抓拍功能,白天捕获率≥99%;晚上捕获率≥99%;(12)支持对超速(按所设超速阈值)行使的车辆进行检测抓拍功能,白天捕获率≥99%;晚上捕获率≥99%;(13)▲抓拍输出照片:支持在抓拍的基础上,抓拍输出车牌局部照片、车窗局部照片、非机动车局部照片、主副驾驶人脸照片,场景全景照片;(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14)支持普通卡口/人员卡口模式切换;(15)支持车辆逆行检测抓拍功能,白天捕获率≥99%;晚上捕获率≥99%;(16)▲支持防火墙设置,只允许特定IP、MAC地址,特定设备端口进行访问,并具有防半连接,网络访问,禁止ping功能;(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17)支持通过视频触发进行车辆抓拍,支持车牌识别、车身颜色识别、车型识别,通行车辆信息捕获和违章检测功能;(18)支持设置卡口抓拍高速应用模式;(19)支持对驾驶员行车时是否有打电话动作的检测。白天识别准确率≥99%;晚上识别准确率≥99%;(20)支持检测并跟踪指定区域内不少于220个目标,目标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等;(21)▲为确保产品的先进性,制造商应具备一定的科技创新和工业设计能力。所投产品制造商被评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提供官方公告的文件名单和网站查询链接证明。(22)▲为了保证产品和系统得到良好的集成和运维服务,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备专业的信息系统标准运维体系,提供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认证证书复印件。▲2四合一补光灯(1)集成LED和气体放电光源;(2)支持暖光LED频闪、暖光LED爆闪、白光氙气爆闪、红外氙气爆闪四种模式;(3)支持LED亮度等级0~99级可调;(4)LED光源色温:3000K~6500K;(5)支持通过光敏进行红外和白光切换;(6)▲要求具备符合GA/T1202-2022《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条件》的检测报告(LED频闪1级,氙气/红外爆闪1级)。(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7)▲要求具备符合GB/T37958-2019《视频监控系统主动照明部件光辐射安全要求》的检测报告,符合0类危险要求。(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8)频闪灯发光角度不高于6°。(9)▲设备的气体爆闪电压峰值不小于630V。(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10)▲白光爆闪透光面积大于等于300cm2。(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11)▲红外爆闪透光面积小于等于350cm2。(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3车管控系统模块(1)支持人员、车辆卡口设备状态统计,支持在线趋势统计(按周、月、半年、一年等)(2)支持人员、车辆抓拍数据统计,支持抓拍趋势统计,支持按组织和时间(按周、月、半年、一年等)筛选统计(3)支持人员实时抓拍展示,可展示正常/异常图标,异常类型,性别,地点,抓拍时间,图片等。(4)支持车辆实时抓拍展示,可展示正常/异常图标,异常类型,车牌号,地点,抓拍时间,图片等。(5)支持人员、车辆资源树状解构展示,资源搜索,定位到地图;支持图层过滤人员、车辆资源。(6)支持地图旗袍展示报警信息,查看实时视频(7)支持测量工具测量地图点位距离和测面积;支持矢量标记;支持实时显示鼠标所在位置经纬度;支持全屏展示。(8)▲支持根据时间、车牌号码、车速等信息查询卡口通道的过车记录,并支持导出过车记录。(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9)▲支持根据布控车牌号码、布控类型,布控车速对黑名单车辆的布控记录进行查询,并支持导出布控记录。(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4视频通道数量授权(1)视频子系统最大支持10万路视频通道接入;(2)视频级联管理支持管理5个上级、99个下级;(3)实时视频最大****画面分割,录像回放支持36路画面;(4)最大电视墙上墙路数128路;(5)最大同时录像下载任务个数5个;功能参数:;(1)支持实时预览,云台控制、录像回放、视频上墙等基础功能;(2)支持flv/hls/rtmp协议拉流,提供给第三方调用;(3)支持mac采集设备,能够将前端设备采集到的mac信息在客户端上展示;(4)支持视频云存储直存节点,满足用户对视频云存储多种部署方式的要求。5车辆卡口抓拍点数量授权(1)统一管理卡口设备,基于卡口设备能力,为用户提供车辆黑名单、区间测速、过车记录、卡口报警等业务能力。(2)▲支持人员、车辆设备状态的统计,包括在线率、在线数、离线数,支持按组织树筛选。(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3)▲支持人员、车辆设备在线趋势统计,支持按组织和近一周、近一月、近三月、近六月、近一年时间筛选统计。(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4)支持抓拍人员、车辆数据统计,支持按组织和近一周、近一月、近三月、近六月、近一年时间筛选统计。 5、商务要求说明: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中应对以下商务要求逐条进行响应描述或偏离说明。2.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应满足或优于,如有不满足的,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3.下表中标注有“▲”号的条款,为第五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评分内容。序号要 求内 容评审点▲1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完成项目的整体安装调试。▲2质保要求自交付完成之日起,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的三年售后服务。▲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预付合同金额的60%,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剩余5%三年后付清。4验收要求(1)由采购人代表与中标人合同约定验收办法,并按照国家、行业现行的规范、标准,共同对本采购项目进行检测验收。(2)在检测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设备的性能指标或功能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合同要求时,将被视为质量不合格,招标人将不予接收,中标人必须更换,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中标成交人承担。5违约责任双方必须遵守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采购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除应及时付足服务外,应向投标人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1/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投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如因投标人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投标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6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中标人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中标人所开发的软件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交第三方使用。如中标人提供的软件系向第三方采购,则中标人应保证甲方拥有该软件的永久使用权。中标人必须确保软硬件及系统为合法获得。中标人应使用经采购人认可的正版软件,不得使用盗版软件。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内。7保密条款合同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妥善保存好本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有关的各种图纸、数据、文件及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售后服务技术支持手段和方式应包括电话、互联网、E-MAIL和现场等方式。电话支持应提供7×24小时免费中文技术支持服务,电话服务请求响应时间应少于10分钟。E-MAIL需于次日回复。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故障,投标人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如不能修复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替代解决方案,确保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9人员培训投标人应提供详细培训方案,培训次数不少于三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60分钟,培训内容包含设备使用等,培训组织方式包含现场培训、视频培训等。10企业实力供应商具有以下认证:▲10企业实力①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含软件开发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10企业实力②ISO/IEC 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服务类别包含信息系统软件设计开发);▲10企业实力③ISO/IEC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含信息技术系统集成服务或软件开发服务);▲10企业实力④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含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或软件开发服务);▲10企业实力⑤ISO/IEC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含软件开发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11人员资质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以下资质或认证:①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ITSS);②CPDA数据分析师证书;③CISP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④注册数据管理师证书▲11人员资质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以下资质或认证:①软件设计师证书;②CISP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③网络工程师证书;④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⑤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ITSS);⑥通信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11人员资质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除外)具备以下资质或认证:①具有系统分析师(高级)证书成员不少于1人;②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成员不少于1人;③具有CPDA数据分析师证书成员不少于3人;④具有CISAW注册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方向:应急服务或风险管理)证书成员不少于2人;▲第4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1、资格审查方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2、资格审查程序(1)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按本章“三、资格审查标准”所列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信用信息核查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投标人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2.资格审查当日应当核查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4.资格审查与评标工作未在同日进行的特殊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时应当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发现评标当日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3)资格审查结果1.根据资格审查的情况,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应予以废标。3、资格审查标准序号资格要求审查内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2)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个体工商户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自然人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投标人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有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应满足以上要求;(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6)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声明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声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同时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其他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备注:1.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2.信用信息核查2.1资格审查当日应当核查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和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3.对于投标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第5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评标办法及标准。1、评标办法前附表下面所列资料是对评标方法和评标程序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 容7.1报价修正规定(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根据实际情况调整】8.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12.1相同品牌中标候选人推荐方式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一家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它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一家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它投标无效。13中标候选人排序方式评标结果排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按照投标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评标程序(1)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章“三、评标标准”中“(一)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同品牌检查:2.1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2.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2.3有效投标品牌不足3家的应按废标处理。(2)投标文件澄清及修正3.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交易系统中以书面的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投标人应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交易系统中加盖电子印章后提交。6.报价合理性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7.1报价修正规定见“评标办法前附表”;7.2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5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3)比较和评价8.评标方法8.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8.2本项目评标方法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9.综合评分法9.1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商务技术以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因素及标准见本章《评分标准》。9.2投标报价评审(1)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除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报价进行调整;(3)价格权重见本章《评分标准》。9.3商务技术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本章“三、评标标准”中的内容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9.4计分办法及复核(1)评标过程中,各项分值一般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标得分应为商务评分、技术评分、报价评分之和。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2)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3)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对各投标人评标得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10.最低评标价法10.1除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报价进行调整。11.政府采购政策评审11.1价格扣除(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报价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扣除,对小微企业中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含节能环保、创新产品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监狱企业未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得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优惠。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惠。(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评审时不再进行价格扣除。12.相同品牌处理原则12.1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方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2.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4)评标报告1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中标候选人排序方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4.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形成评标报告。15.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名,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5)应予废标的情形16.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6.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6.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6.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6.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7.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停止评标的情形18.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评标标准(1)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名称审查内容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没有超过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2)投标报价不存在缺项、漏项。投标文件签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依据财库[2019]9号文的规定,如属于强制节能产品,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查询截图,未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认证证书或查询截图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进口产品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时,投标人所投产品不是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实质性要求(1)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实质性条款;(2)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围标串标情形投标人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电脑(机器特征值一致:如MAC地址等)或使用同一电子密钥,编制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其他无效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2)评分标准1.1.1.价格评分(30分)序号评审因素客观分/主观分分值评分标准1价格评议客观分30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1.1.2.商务评分(24分)序号评审因素客观分/主观分分值评分标准1企业实力(5分)客观分5供应商具有以下认证:1企业实力(5分)客观分5①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含软件开发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1企业实力(5分)客观分5②ISO/IEC 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服务类别包含信息系统软件设计开发);1企业实力(5分)客观分5③ISO/IEC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含信息技术系统集成服务或软件开发服务);1企业实力(5分)客观分5④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含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或软件开发服务);1企业实力(5分)客观分5⑤ISO/IEC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含软件开发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1企业实力(5分)客观分5以上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共5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要求(10分)客观分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以下资质或认证: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要求(10分)客观分4①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ITSS);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要求(10分)客观分4②CPDA数据分析师证书;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要求(10分)客观分4③CISP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要求(10分)客观分4④注册数据管理师证书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要求(10分)客观分4每提供1项得1分,全部提供得4分。(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人员在本单位招标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要求(10分)客观分6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以下资质或认证:3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要求(10分)客观分6①软件设计师证书;3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要求(10分)客观分6②CISP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3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要求(10分)客观分6③网络工程师证书;3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要求(10分)客观分6④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3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要求(10分)客观分6⑤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ITSS);3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要求(10分)客观分6⑥通信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3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要求(10分)客观分6每提供1项得1分,全部提供得6分。(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人员在本单位招标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4项目团队要求(2分)客观分2为保证项目质量,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除外)具备以下资质或认证:4项目团队要求(2分)客观分2①具有系统分析师(高级)证书成员不少于1人;4项目团队要求(2分)客观分2②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成员不少于1人;4项目团队要求(2分)客观分2③具有CPDA数据分析师证书成员不少于3人;4项目团队要求(2分)客观分2④具有CISAW注册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方向:应急服务或风险管理)证书成员不少于2人;4项目团队要求(2分)客观分2每提供1项得0.5分,全部提供得2分。(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人员在本单位招标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售后服务(7分)客观分2质保要求:所投主要产品(900万一体化抓拍单元、热成像三光中型云台)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公章),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6售后服务(7分)主观分3供应商应提供完整、详细、切实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内容6售后服务(7分)主观分3一、评审内容:6售后服务(7分)主观分3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6售后服务(7分)主观分31.售后服务方案;6售后服务(7分)主观分32.售后服务承诺;6售后服务(7分)主观分33.售后服务内容;6售后服务(7分)主观分3二、评审标准:6售后服务(7分)主观分3①完整性:方案描述完整,内容全面,无缺漏项;6售后服务(7分)主观分3②合理性:符合项目具体情况,内容合理、恰当;6售后服务(7分)主观分3对上3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满足2项评审标准的得1分,满足1项评审标准的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最高得3分。7售后服务(7分)客观分2为了保证产品和系统得到良好的集成和运维服务,所投900万一体化抓拍单元产品制造商应具备专业的信息系统标准运维体系,提供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得2分,需为制造商自有,分子公司证书无效。1.1.3.技术评分(46分)序号评审因素客观分/主观分分值评分标准1热成像三光中型云台(7分)客观分2在不增加外接设备、不扩展外置模块、不改变外观的情况下,激光补光模块和激光测距模块可同时正常工作;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满足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2热成像三光中型云台(7分)客观分1夜晚天气晴朗无遮挡,设备激光补光灯开启,可识别距离设备2000m处的人体(1.7mx0.5m)轮廓;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满足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3热成像三光中型云台(7分)客观分1最小可分辨温差(MRTD):≤150mK;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满足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4热成像三光中型云台(7分)客观分1设备断电时,热成像通道的挡片可自动关闭,避免被太阳灼伤;设备自检过程中,热成像通道的挡片始终保持关闭状态,避免自检过程被太阳灼伤;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满足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5热成像三光中型云台(7分)客观分1当设备受到剧烈打击时,可通过IE浏览器给出语音及文字报警提示,并可弹出实时画面;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满足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6热成像三光中型云台(7分)客观分1对可见光镜头聚焦、变焦,热成像镜头聚焦,循环重复 “near-far-near”的聚焦、变焦方式,后台软件对次数进行统计,可见光镜头聚焦、变焦,热成像镜头聚焦次数应支持不少于130万次;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满足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7900万一体化抓拍单元(14分)客观分2低照度增强功能检查:在补光亮度不大于14lx情况下,开启图像低照增强功能后,车内人员、车辆车身颜色、车辆号牌可辨;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满足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8900万一体化抓拍单元(14分)客观分2支持安全异常监测并进行报警输出设置功能,包括非法可执行程序尝试运行、会话ID暴力破解,Web路径暴力破解;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满足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9900万一体化抓拍单元(14分)客观分2AI车牌增强功能检查:支持AI车牌增强功能,包括:蓝牌、黄牌、白牌、黑牌、绿牌、渐变绿、黄绿双拼牌,开启后可防止车牌过曝;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满足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10900万一体化抓拍单元(14分)客观分2支持防火墙设置,只允许特定IP、MAC地址,特定设备端口进行访问,并具有防半连接,网络访问,禁止ping功能;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满足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11900万一体化抓拍单元(14分)客观分2抓拍输出照片:支持在抓拍的基础上,抓拍输出车牌局部照片、车窗局部照片、非机动车局部照片、主副驾驶人脸照片,场景全景照片;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满足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12900万一体化抓拍单元(14分)客观分2为确保产品的先进性,制造商应具备一定的科技创新和工业设计能力。所投产品制造商被评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得2分,提供官方公告的文件名单和网站查询链接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13900万一体化抓拍单元(14分)客观分2应具备专业的信息系统标准运维体系,提供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认证证书复印件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14四合一补光灯(5分)客观分1要求具备符合GA/T1202-2022《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条件》的检测报告(LED频闪1级,氙气/红外爆闪1级)。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满足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15四合一补光灯(5分)客观分1要求具备符合GB/T37958-2019《视频监控系统主动照明部件光辐射安全要求》的检测报告,符合0类危险要求。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满足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16四合一补光灯(5分)客观分1设备的气体爆闪电压峰值不小于630V。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满足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17四合一补光灯(5分)客观分1白光爆闪透光面积大于等于300cm2。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满足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18四合一补光灯(5分)客观分1红外爆闪透光面积小于等于350cm2。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满足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19车管控系统模块(4分)客观分2支持根据时间、车牌号码、车速等信息查询卡口通道的过车记录,并支持导出过车记录。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满足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20车管控系统模块(4分)客观分2支持根据布控车牌号码、布控类型,布控车速对黑名单车辆的布控记录进行查询,并支持导出布控记录。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满足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21车辆卡口抓拍点数量授权(4分)客观分2支持人员、车辆设备状态的统计,包括在线率、在线数、离线数,支持按组织树筛选。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满足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22车辆卡口抓拍点数量授权(4分)客观分2支持人员、车辆设备在线趋势统计,支持按组织和近一周、近一月、近三月、近六月、近一年时间筛选统计。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满足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23设计方案(4.5分)主观分4.5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针对本项目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方案,以及确保按期完工的组织措施,评委根据各投标人的实施方案进行相互比较综合评议,酌情给分23设计方案(4.5分)主观分4.5一、评审内容:23设计方案(4.5分)主观分4.5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3设计方案(4.5分)主观分4.51.整体方案设计;23设计方案(4.5分)主观分4.52.系统架构设计;23设计方案(4.5分)主观分4.53.系统功能设计;23设计方案(4.5分)主观分4.5二、评审标准:23设计方案(4.5分)主观分4.5①完整性:方案描述完整,内容全面,无缺漏项;23设计方案(4.5分)主观分4.5②合理性:符合项目具体情况,内容合理、恰当;23设计方案(4.5分)主观分4.5对上3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满足2项评审标准的得1.5分,满足1项评审标准的得0.7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最高得4.5分。24实施保障(4.5分)主观分4.5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的特点,提供完善、科学的质量保障方案,评委根据各投标人的实施方案进行相互比较综合评议,酌情给分24实施保障(4.5分)主观分4.5一、评审内容:24实施保障(4.5分)主观分4.5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4实施保障(4.5分)主观分4.51.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24实施保障(4.5分)主观分4.52.项目过程协调及风险管理;24实施保障(4.5分)主观分4.53.质量保障体系及信息安全保障措施;24实施保障(4.5分)主观分4.5二、评审标准:24实施保障(4.5分)主观分4.5①完整性:方案描述完整,内容全面,无缺漏项;24实施保障(4.5分)主观分4.5②合理性:符合项目具体情况,内容合理、恰当;24实施保障(4.5分)主观分4.5对上3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满足2项评审标准的得1.5分,满足1项评审标准的得0.7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最高得4.5分。25培训方案(3分)主观分3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的特点,提供完善、科学、合理的技术培训方案、培训计划,评委根据各投标人的培训方案进行相互比较综合评议,酌情给分25培训方案(3分)主观分3一、评审内容:25培训方案(3分)主观分3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5培训方案(3分)主观分31.培训计划;25培训方案(3分)主观分32.培训内容;25培训方案(3分)主观分33.时间安排。25培训方案(3分)主观分3二、评审标准:25培训方案(3分)主观分3①完整性:方案描述完整,内容全面,无缺漏项;25培训方案(3分)主观分3②合理性:符合项目具体情况,内容合理、恰当;25培训方案(3分)主观分3对上3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满足2项评审标准的得1分,满足1项评审标准的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最高得3分。第6章合同草案(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的内容)合同编号: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定,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1、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见招标文件)2.项目编号:(见招标文件)3.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见招标文件)4.项目概况:(见招标文件)2、标的名称、数量(规模)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分项合计(元)制造厂家(全称)1货物(服务)名称12货物(服务)名称2………………………合计3、货物(服务)质量(以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响应)。4、合同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1.合同履行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2.交付或服务地点及方式:(见招标文件)。5、包装及运输(见招标文件)。6、合同价款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见投标文件)元(¥:)2.合同金额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含市场变化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总报价为“交钥匙”价。甲方在支付此金额后,不再因本合同支付任何其它费用。3.。7、资金支付方式及安排(见招标文件)。8、交付标准、方法和验收方案1.交付标准、方法:(见招标文件)。2.验收方案:(见招标文件)。9、质保(服务)期及质保(服务)范围和要求1.质保(服务)期:(见招标文件)。2.质保(服务)范围:(见招标文件)。3.质保(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10、项目培训(见投标文件)。11、知识产权归属、处理方式(见招标文件)。1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13、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2.乙方的违约责任:(见招标文件)。14、保密条款(见招标文件)。15、其它补充条款。16、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7、解决争议的方法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18、合同组成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书;2.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经双方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等;4.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5.采购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19、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2.双方履行完各自权利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3.本合同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20、通知与送达1.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双方应通过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21、其它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副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税号:税号:第7章投标文件的格式1、投标函及报价文件封面:投标文件投标函及报价文件采购计划备案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包编号:【如有】采购包名称:【如有】投标人:年月日(1)投标函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1.投标报价文件;2.资格性响应文件;3.其他响应文件。根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和货物(如有)的投标报价为。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投标/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由投标人填写)个日历天。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投标文件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6.本项目如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我方同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7.重要声明:1)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由投标人如实填写)。2)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由投标人如实填写)。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是否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无;□有,已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为:(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备注:以上3项声明,必须如实选择,选中项用√表示,未选中项用□表示。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③供应商如未如实填报,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我方在本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5)我方承诺本《投标函》的签章对本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具有约束力并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公章)通讯地址:传真:电话:授权代表:日期:(2)开标一览表【适用于货物】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序号投标报价交货期限备注(如有)投标人名称:日期:【适用于服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序号投标报价服务期备注(如有)投标人名称:日期:(3)分项报价表【适用于货物】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序号标的名称制造商名称产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投标报价合计(元)投标人名称:日期:注:按照本表填写的各项目的合计价填写到《投标一览表》中对应的栏目中。【适用于服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序号名称数量单价(元)总价备注12345678910…………投标报价合计(元)投标人名称:日期:注:按照本表填写的各项目的合计价填写到《投标一览表》中对应的栏目中。(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时提供(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日期: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2、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采购计划备案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包编号:【如有】采购包名称:【如有】投标人:年月日(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团体组织法人证书(2)资格条件承诺书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A.我方未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B.我方未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C.我方未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投标人名称:日期:(3)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表》。(4)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联合体投标时应当提供,非联合体不用提供)(甲公司名称)_(以下简称甲方)(乙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多家企业的以甲、乙、丙、丁……描述)以上各方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1.(甲方)为联合体主体,其它各方为联合体成员。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办理投标事宜,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联合体各成员依法共同承担相应责任。3.联合体分工:(甲方)承担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负责的工作为:;(乙方)承担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负责的工作为:;……4.若中标,联合体成员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本协议应当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负主要责任。5.其他:……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若未中标,自本次投标有效期结束后自行失效;若中标,自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7.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副本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签订日期:(5)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格式自拟。其中必须包含如下内容:拟分包单位属于中小企业如下:。中小企业所占合同份额达到:%;小微企业所占合同份额达到:%。(6)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3、其他响应文件封面:投标文件其他响应文件采购计划备案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包编号:【如有】采购包名称:【如有】投标人:年月日(1)商务部分1.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响应情况说明及索引1**************响应/偏离2**************3**************………………………………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五、商务要求”填写。投标人名称:日期:2.业绩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完成时间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123…注:投标人须按上表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资料。投标人名称:日期:3.拟派项目团队序号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职称研究专长自有/外聘123456789104.其他商务文件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和证明材料;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和说明。(2)技术部分1.技术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条款投标文件内容对应简述响应情况说明及索引1**************响应/正偏离/负偏离2**************响应/正偏离/负偏离…………………………………………说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四、技术要求”填写。投标人名称:日期:2.技术方案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文字描述或图表显示。格式自拟。3.其他技术文件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和证明材料;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和说明。(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1.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适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1)节能产品序号设备名称制造商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属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2)环保产品序号设备名称制造商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将所投产品中节能、环保产品分别列入上表中,并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44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填写本表或未提供有效认证证书的不给予价格扣除。投标人名称:日期: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日期: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日期: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行编写)】。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标的名称),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1、货物应当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且使用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商号或注册商标(与代理商或投标人无关);应当严格按上述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应当明确每个标的的生产企业类型及相关数据),否则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当由联合体各方盖章。投标人:日期:(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标的名称),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1、服务应当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应当严格按上述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应当明确每个标的的承接企业类型及相关数据),否则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当由联合体各方盖章。投标人:日期:(3)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证明文件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的其它资料;2.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渔政执法装备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