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垃圾清运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2024)
东山街道土山片区内垃圾清运服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115-FHXH-C2024-0006
二、项目名称:东山街道土山片区内垃圾清运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南京瀚能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913201150802874349
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新杨社区老红杨小学校
90分
145678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东山街道土山片区内垃圾清运服务
服务范围:东山街道土山片区内垃圾清运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元亮、臧忠仁、衡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8000元整计取,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江宁区上元大街229号
联系人:衡工
联系电话:025-86111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江宁高新园)3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5-51196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25-5119676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东山街道土山片区内垃圾清运服务采购文件.doc
南京瀚能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东山街道土山片区内垃圾清运服务
品目
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江宁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3日 18:2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无
总成交金额
¥145.678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梦平
项目联系电话
025-51196766
采购单位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江宁区上元大街22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813822776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江宁高新园)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梦平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15-FHXH-C2024-0006项目名称:东山街道土山片区内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115-FHXH-C2024-0006项目名称:东山街道土山片区内垃圾清运服务采购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七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1竞争性磋商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三、获取采购文件2四、响应文件提交2五、开启2六、公告期限2七、其他补充事宜2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4前附表4一、总则6二、磋商文件7三、磋商8四、磋商12五、签订合同14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15第三章磋商评审标准17一、评分细则17二、说明19第四章项目需求21一、项目概况21二、服务需求23二、合同期限及试用期23三、安全责任24四、服务标准及考核办法24★五、关于采购的特别说明25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27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4一、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38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39三、磋商报价表40四、第一章磋商邀请中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41五、第一章磋商邀请中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如有的话)41六、分项报价明细表41七、商务条款偏离表42八、技术条款偏离表(如有)42九、服务方案(格式自拟)43十、经营业绩情况43十一、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43十二、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44十三、车辆设备配备情况表45十四、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45附件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6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46附件三、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47附件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48附件五、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证明49第一章磋商邀请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东山街道土山片区内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江宁高新园)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115-FHXH-C2024-0006项目名称:东山街道土山片区内垃圾清运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58.361万元/年最高限价:158.01247万元/年(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2.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江宁高新园)3楼招标代理部方式:现场、网络获取,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采购公告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江宁高新园)3楼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网络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将以上资料扫描为PDF发送至2368003139@qq.com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025-51196766。售价:100元/套,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江宁高新园)3楼开标室五、开启时间:2024年7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江宁高新园)3楼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3.集中考察或答疑本项目按以下第(1)种方式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1)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2)供应商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参加集中考察或答疑,详见磋商文件。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5.响应文件份数:纸质文件一式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文件一份(U盘单独密封)。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229号联系方式:衡工025-8611130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江宁高新园)3楼联系方式:025-511967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电话:025-51196766第2章磋商供应商须知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采购人)委托,对其东山街道土山片区内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相关信息如下: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编号JSZC-320115-FHXH-C2024-00062项目名称东山街道土山片区内垃圾清运服务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江宁高新园)三楼5踏勘现场不组织①时间:②地点:③要求:供应商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参加集中考察或答疑,过期将不再组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现场进行答疑,以便供应商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准确编制报价。如供应商因主动放弃现场踏勘造成响应不准确、报价不合理的,后果自行承担。6磋商有效期磋商后90天7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伍拾捌万零壹佰贰拾肆元柒角整每年,小写:158.01247万元/年,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8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9是否接受联合体见磋商公告10磋商报名时间获取方式现场、网络方式等10磋商报名时间获取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10磋商报名时间获取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江宁高新园)3楼招标代理部10磋商报名时间获取要求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采购公告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江宁高新园)3楼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网络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将以上资料扫描为PDF发送至2368003139@qq.com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025-51196766。11磋商 信息时间2024年7月22日14:3011磋商 信息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江宁高新园)三楼开标室11磋商 信息要求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指定地点提交磋商响应性文件。②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③响应文件需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拒绝拉杆夹、活页夹形式的装订。12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份数:壹份 副本份数:叁份 电子版:壹份13联系 事项采购单位联系人衡工 13联系 事项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25-8611130213联系 事项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13联系 事项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5119676613联系 事项招标代理机构邮箱2368003139@qq.com一、总则1、适用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供应商”“投标人”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服务”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策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后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3.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3.5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3.6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7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8采购文件中的参考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列出的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供应商可以采用不低于参考的产品档次参与竞争,但是所有技术和功能不得低于采购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以保证整体功能的实现,并在方案中加以合理的阐述说明,否则将可能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磋商文件4、磋商文件组成4.1磋商文件组成:磋商邀请、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磋商报价要求、磋商文件编制要求、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付款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磋商和废标条款、附件等。4.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磋商;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磋商。4.3磋商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磋商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5、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5.1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5.2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有权决定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5.3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三、磋商6、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相关内容要求。6.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釆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釆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供应商涉及如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制,仍须提供规定的证明材料。(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7、磋商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7.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磋商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磋商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7.4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7.5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7.6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7.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8、磋商费用8.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8.2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8000元整计取。9、磋商文件组成9.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对带星号(★或*”)的商务条款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评审时不予认可。9.2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载明。9.3磋商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10、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10.1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磋商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采购公告前近1个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的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3)★磋商报价表(另外单独密封一份,便于唱标时查找);(4)★第一章磋商邀请中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5)★第一章磋商邀请中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如有的话)(6)★分项报价明细表;(7)★商务条款偏离表;(8)★技术条款偏离表;(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1、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11.1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以及对项目实施方案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项目实施方案;(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12、磋商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12.1价格部分是对磋商货物及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12.2政府采购倡导公平竞争,反对低于成本恶意竞争,不得串通报价、哄抬价格,报价应低于市场平均价。12.3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磋商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磋商方的最终磋商报价中。12.4供应商应在《磋商报价表》、《磋商分项报价》等标明提供货物及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供应商系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须在《磋商报价表》、《磋商分项报价》中注明,如无法划分计算的,将不予认可。12.5《磋商报价表》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磋商报价表”字样,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12.6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13、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13.1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磋商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14、磋商有效期14.1自磋商之日起90天内磋商有效。14.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这种要求。接受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15、磋商响应文件签署15.1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16、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6.1供应商应当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16.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拒收:17.1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18、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8.2磋商截止时间过后,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撤回;如果撤回的,一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组织的采购活动。四、磋商19、磋商组织19.1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19.2磋商工作由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20、磋商程序20.1根据采购代理协议约定,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对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书面报给磋商小组。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得进入磋商程序。20.2磋商小组审阅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得进入磋商程序。20.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商务和价格进行磋商,磋商的轮次由磋商小组决定。20.4磋商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用“★”加注或特别说明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20.5磋商小组制定一个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最优方案,或直接根据响应性文件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最后报价。20.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2)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磋商文件要求的;(3)供应商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磋商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4)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报价,但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的除外;(5)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6)与磋商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7)与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8)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的;(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0)响应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1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1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文件以及磋商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13)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0.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无成交供应商:(1)所有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21、评审方法和标准21.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22、确定成交供应商22.1磋商小组对质量和货物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得分最高、价格最优、技术指标符合招标要求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22.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磋商(评审)报告。22.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供应商质疑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2.4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5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补偿金,以及为磋商过程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22.6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采购活动。22.7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2.8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均不退回。五、签订合同23、签订合同23.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3.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3.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补偿金,以及供应商为参加竞争性磋商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24、询问24.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5、质疑2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代理机构。25.2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磋商时间;(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5.3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磋商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25.4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26、诚实信用26.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6.2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26.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磋商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6.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26.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磋商、评标纪律,扰乱磋商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第三章磋商评审标准磋商小组按评定后的得分由低到高对投标供应商顺序排列,确定排名前三的投标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一、评分细则序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分值1价格(1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小数点保留两位)。102服务方案(68分)2.1服务定位、总体目标及整体设想服务定位准确、目标和整体设想切合实际且操作性强,不同于其他人的新颖思路的,得10分;服务定位基本合理、目标和整体设想较好的,得7分;服务定位基本合理,但目标和整体设想可行性一般,缺乏针对性的,得4分;服务定位、目标和整体设想全面性及针对性均不合理,含糊不清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102服务方案(68分)2.2组织架构、人员培训及管理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合理,人员的培训管理制度健全且科学可行且有不同于其他人的新颖思路的,得10分;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合理,人员的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基本可行的,得7分;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基本合理,但人员的培训机构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健全的,得4分;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置以及人员的培训机构管理制均不合理或不可行,内容含糊不清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102服务方案(68分)2.3服务质量标准及其保障措施服务质量标准全面规范,保障措施切实可行,且不同于其他人的新颖思路的,得10分;服务质量标准基本全面规范,保障措施合理可行的,得7分;服务质量标准基本全面,但保障措施缺乏可行性和操作性的,得4分;服务质量标准不全面,且保障措施缺乏可行性和操作性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102服务方案(68分)2.4管理制度、目标及考核办法 安全管理、卫生管理、车辆及其他设备管理制度完善,交接班制度及方案切实可行、人员考核有完善的标准、措施、奖罚淘汰机制完善的,得10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车辆及其他设备管理制度基本完善,交接班制度及方案基本可行、人员考核有基本的标准、措施、奖罚淘汰机制基本完善的,得7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设备管理管理制度基本完善,交接班制度及方案基本可行,但各类人员考核标准、措施、奖罚淘汰机制不完善或不可行的,得4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设备管理管理制度不完善,交接班制度及方案不可行、人员考核没有标准、措施、奖罚淘汰机制不完善或含糊不清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102服务方案(68分)2.5档案资料管理 有完备的服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建立、收集、保存等流程健全、规范,有完善档案移交步骤的,得10分;有较完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建立、收集、保存等流程较健全,有档案移交步骤的,得7分;服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基本完善,但建立、收集、保存、移交等流程不健全且不切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4分;服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不完善,建立、收集、保存、移交等流程不健全或含糊不清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102服务方案(68分)2.6安全、文明保障措施安全文明保证措施内容全面合理,可行性高、完整性全面的,得9分;安全文明保证措施内容明确,可行性较高、完整性较全面的,得6分;安全文明保证措施内容简单,可行性较不明确、完整性不全面的,得3分;安全文明保证措施内容含糊不清或和本项目不吻合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92服务方案(68分)2.7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针对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预案完备健全,针对性强,可实施性强的,得9分;针对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预案较完备,针对性较强,可实施性较强的,得6分;针对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预案不完善或可实施性差的,得3分;针对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完全不吻合实际情况,严重缺乏针对性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93项目负责人(4分)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须提供采购公告前本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44驾驶人员(6分)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的垃圾车驾驶人员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每提供1名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须提供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以及在采购公告前本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65企业资质(2分)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得2分。(须提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26业绩(10分)供应商自2019年5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10二、说明1、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3、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3.1对于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未预留份额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中,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微企业,享受相应价格扣除。3.2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说明: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第一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本项目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的采购项目中。4、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4.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等同于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2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5.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等同于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评标办法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提供不全均不得分。8、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9、投标申请人提供的项目所有参与人员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同时需提供项目所有参与人员近3个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或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订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不全的,视为缺项,不得分。注:供应商提供的投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将作废标处理。骗取成交的,将取消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须赔偿采购人的损失。第四章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土山片区总规划面积5.88平方公里,位于南京市东南部。片区内目前共有约78家企业和自有两大载体(注:具体数量以清单为准,片区内后期新增企业也包含在此次招标范围内,不再增加费用),具体企业名单见下表。日产垃圾量约为15-20吨,单程运输路程约为130公里。序号企业名称1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南京祥宇生物工程有限公司3南京北星牧业有限公司4南京科雄科技有限公司5南京海兴印务有限公司6南京安龙煤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7南京万龙建材科技有限公司8江苏宏源电气有限责任公司9南京华达建材有限公司10江苏亿发华兴科技有限公司11南京绿海果业果品有限公司12南京益超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3南京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14南京华创包装机械设备有限公司15南京加华骑具有限公司16南京永宁峰建材有限公司17南京向阳工贸有限公司18南京凯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19南京东山万汇中小企业创业发展有限公司20东邦幸星电子(南京)有限公司21江苏中驰二手车市场有限公司22南京卓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3江苏华通和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4江苏华海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5江苏华海荣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6江苏华海雪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7南京本一杰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28南京中扬机械有限公司29南京迈迪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30南京和欣模具有限公司31南京宇科重型机械有限公司32南京亚楠鸿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33南京越升挤出机械有限公司34南京恒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35江苏源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36 安澳智能系统(南京)股份有限公司37南京苏泉工贸有限公司38南京鸿基制冰有限公司39南京上元容器制造有限公司40南京赛佳服饰有限公司41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42南京超远东精密机械有限公司43南京荣卓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44南京日升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45南京宁高工贸有限公司(宅急送)46南京章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7南京紫薇精密机械有限公司48南京永腾建设有限公司49上坊派出所50公用土山管办(物业公司、公司门口)51江苏德林环保技术有限公司52南京庆华建设有限公司53南京邓氏塑胶新材料有限公司54南京和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5南京桥高工贸有限公司56江宁区富康机械厂57南京千万家餐饮有限公司58南京飞和焊接材料有限公司59南京丰华光学仪器有限公司60南京维景蒂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61江苏辰曦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62兰州拉面63江苏永鸿巴布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64南京远足商贸有限公司65江苏天诚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66南京远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67南京强欣物业有限公司68南京雨田、华瑞(高田汽车销售)69南京联汇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70南京货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71江苏方洲实业有限公司72南京万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73南京市江宁区润拓物业有限责任公司74南京申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75南京瀚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76南京浩瀚建设有限公司77南京聚力焊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78汇通国际科创园79南京万泰鑫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80南京捷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81江苏省拓弘医药股份有限公司82江苏奥立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83片区道路保洁垃圾清运84南京禹龙服饰有限公司85宁东载体866+1载体今后片区新增企业也含在本次招标范围中…二、服务需求1、片区的生活垃圾以及其他垃圾(不含建筑垃圾)日产日清,清运至南京市江南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发电厂,且能满足采购人每日8:30之前完成日运输量15T-20T垃圾清运的要求。2、供应商负责车辆、司机、装卸工的配置,负责其工资、社保、劳动保护及燃油、修车、保险、交通安全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二、合同期限及试用期1、采购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2、试用期为两个月,采购人根据两个月的服务考核,如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可以重新确定供应商。3、壹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采购人根据年度考核要求,决定是否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政府采购合同(即:通过上一年考核,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同时,每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工作安排,决定是否与成交人续签下一年合同。三、安全责任1、在清运垃圾期间,供应商必须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工作人员及车辆设备的安全。2、驾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带病驾车,确保安全。3、清运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劳务或与客户的纠纷问题,由供应商负责处理,与采购人无关。4、在清运期间所发生的交通安全及环保问题,由供应商负责处理,与采购人无关。四、服务标准及考核办法(一)服务标准1、每日上午8:30分前将各生活垃圾点(各垃圾桶)垃圾收集并装载完毕,保持垃圾收集点及周边环境整洁,无垃圾散落现象。2、重大节假日期间或片区重大活动期间,按照采购人要求,增加工作人员及清运频次,确保各收集点垃圾及时清运,不影响片区环境的整洁、美观。3、清运车辆做到密闭化,运输过程中不得扬撒、泄漏。4、清理完垃圾箱内垃圾后,要把垃圾箱周围清扫干净,并把垃圾箱摆放整齐。5、如遇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不能及时清运的,供应商应及时协调处理,确保垃圾及时清运。(二)付款方式及考核办法1、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付款比例为根据当季每月考核实际得分情况支付相应服务费的80%,余款待审计结束后付清。2、结算方式:由采购人管理部门安排专人对成交供应商每月服务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按以下标准进行审计。(1)月考核得分在90分(含)以上,按当月服务费100%结算;(2)月考核得分在80分(含)-89分,按当月服务费90%结算;(3)月考核得分在70分(含)-79分,按当月服务费80%结算;(4)月考核得分在70分(不含)分以下,考核为不合格,扣除当月全部服务费。(5)考核得分低于70分累计达3次/年及以上的,采购人可单方终止服务合同。3、考核标准项目考核标准扣分清运要求未按规定要求在每日8:30前清理完垃圾的(如遇恶劣天气,由采购人酌情考虑)2分/次清运要求装载完垃圾未及时清理周边卫生,出现垃圾散落现象的2分/次清运要求运输过程中有抛洒滴漏现象的2分/次人员要求驾乘人员不符合采购人规定的2分/次•人清运管理在清运过程中,损坏环卫设施设备,照价赔偿5分/次并按照设备评估价应急保障上级部门日常检查和大型检查活动(如爱国卫生运动、文明城市创建等),承包方人力、车辆运力不够,导致在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5分/次投诉举报服务过程中接到客户投诉现象,经调查核实属服务单位责任的2分/次投诉举报服务期间有“12345”投诉的2分/次★五、关于采购的特别说明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成交后及时办理区级及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2、供应商至少应配备2辆6T及以上的垃圾清运车(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和行驶证复印件或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3、供应商每辆车随车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驾驶人员须持B2及以上驾驶证(提供驾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4、未按要求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东山街道土山片区内垃圾清运服务采购单位: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成交单位:签订日期:项目编号:政府采购项目名称:东山街道土山片区内垃圾清运服务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229号供应商(以下称乙方):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招标代理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东山街道土山片区内垃圾清运服务2、项目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土山片区3、项目内容:东山街道土山片区内约78家企业和自有两大载体垃圾清运。(今后片区新增企业也含在本次招标范围中)4、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元/年(大写:元/年)。供应商完成(1)东山街道土山片区内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工作;(2)价格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相关服务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含人员经费、人员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以及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市场风险等一切费用。不论其在磋商文件中是否有提及。5、服务期限: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每年一签。通过上一年考核,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本次服务期自2024年月日至年月日。6、乙方开户银行信息开户行:账号:二、定义1、“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列明的合同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全部内容及对磋商文件书面修正、澄清的内容等以及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3、“甲方”系指采购人。4、“乙方”系指成交供应商。三、付款方式及考核办法1、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付款比例为根据当季每月考核实际得分情况支付相应服务费的80%,余款待审计结束后付清。2、结算方式:由采购人管理部门安排专人对成交供应商每月服务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按以下标准进行审计。(1)月考核得分在90分(含)以上,按当月服务费100%结算;(2)月考核得分在80分(含)-89分,按当月服务费90%结算;(3)月考核得分在70分(含)-79分,按当月服务费80%结算;(4)月考核得分在70分(不含)分以下,考核为不合格,扣除当月全部服务费。(5)考核得分低于70分累计达3次/年及以上的,采购人可单方终止服务合同。3、考核标准项目考核标准扣分清运要求未按规定要求在每日8:30前清理完垃圾的(如遇恶劣天气,由采购人酌情考虑)2分/次清运要求装载完垃圾未及时清理周边卫生,出现垃圾散落现象的2分/次清运要求运输过程中有抛洒滴漏现象的2分/次人员要求驾乘人员不符合采购人规定的2分/次•人清运管理在清运过程中,损坏环卫设施设备,照价赔偿5分/次并按照设备评估价应急保障上级部门日常检查和大型检查活动(如爱国卫生运动、文明城市创建等),承包方人力、车辆运力不够,导致在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5分/次投诉举报服务过程中接到客户投诉现象,经调查核实属服务单位责任的2分/次投诉举报服务期间有“12345”投诉的2分/次四、甲方权利义务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及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活动;3、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4、审定乙方撰写的保洁管理服务管理制度;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6、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五、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合同的规定及本保洁的实际情况,制定垃圾清运管理制度及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等工作目标;2、在本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地区的垃圾清运管理工作;3、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六、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有关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如因财政资金下达、拨付等问题导致甲方付款延迟,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违约责任。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款项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4、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第五条及第六条的有关规定,未能达到规定管理目标及质量保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5、乙方无正当理由,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擅自收费部分或超出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6、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七、交付使用和验收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八、不可抗力1、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40天以上,双方(或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的协议。九、税费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十、争议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2、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争议部分以外的合同内容。十一、违约终止合同1、因解除而终止(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另一方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3)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十二、合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出任何改动或偏离,均须甲乙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1、除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开始生效。2、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十四、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下列文件均为合同组成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成交通知书(包括供应商“回执”)2、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双方签署的备忘录3、磋商响应文件(包括修改、澄清)4、磋商文件(包括澄清、答疑、修改和补充通知)5、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十五、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无正文甲方(采购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盖章)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乙方(供应商):(盖章)委托代表人:电话:日期:年月日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注:请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封面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东山街道土山片区内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评分索引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评分要素具体证明文件所在响应文件页码12345678910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注:此表请根据“评分标准”制定资格项索引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资格项页码12345678910注:此表请根据“第一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制定一、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磋商申请及声明致: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名称),提交磋商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磋商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磋商东山街道土山片区内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名称),报价:(大写)元/年人民币(小写:元/年),合同履行期限:。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磋商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我们酌情决定是否参加当场变更的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7、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政府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8、本项目拟派项目主管:联系方式:9、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磋商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磋商供应商住址)的(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签名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注:附投标申请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采购公告前近1个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未提供将按废标处理。)三、磋商报价表磋商报价表(第一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名称报价(元/年)其中小、微型企业报价(元/年)磋商总价(人民币,大写)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是 否人民币与美元汇率10:X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磋商报价表》一份,要求单独封装并标明“磋商报价表”字样(如未单独封装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将作为无效磋商处理),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2、在“磋商货物中有无进口产品”栏后“有”或“无”上打“√”。3、在“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和微型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四、第一章磋商邀请中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五、第一章磋商邀请中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如有的话)六、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罗列构成“东山街道土山片区内垃圾清运服务”相关子项目,并将相关报价罗列于上述“分项报价表”中;行数不够,自行添加。2、采购人对每一项货物或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的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需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七、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序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123……(行数不够,自行添加)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八、技术条款偏离表(如有)技术条款偏离表(如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序号磋商文件的技术条款响应文件的技术条款说明123……(行数不够,自行添加)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九、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十、经营业绩情况业绩情况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业主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备注12345……说明:1、请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如果行、列数不够,请自行增加。十一、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学历执业资格证书号技术职称相关工作年限备注123……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二、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姓名性别出生时间学历职称职务曾经从事项目服务工作和业绩简介供应商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十三、车辆设备配备情况表车辆设备配备情况表(如果有的填写)序号车辆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单价(元)备注(如是外购请注明产地、制造商)供应商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十四、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附件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公章):年月日附件三、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我公司现向贵单位承诺,我公司在东山街道土山片区内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编号:分包号:实施过程中,保证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在此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或安全事故,均由我单位承担一切责任。承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提供“信用南京”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仅为示范格式,直接填写无效,需至“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信用得分星级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釆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釆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釆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原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釆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二三年 月 日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附件五、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证明(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三)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单位名称(盖章):日期:(五)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单位名称(盖章):日期:东山街道土山片区内垃圾清运服务响应文件(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的东山街道土山片区内垃圾清运服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东山街道土山片区内垃圾清运服务,属于服务;承建(承接)企业为南京瀚能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人,营业收入为_499.98万元,资产总额为1616.59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南京瀚能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8日期:2024年7月22日66您的满意我们的追求南京瀚能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垃圾清运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