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农村不动产常态化确权登记中标结果公示(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2024)
溧水区2024-2026年度农村不动产常态化确权登记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117-JSZN-C2024-0014
二、项目名称:溧水区2024-2026年度农村不动产常态化确权登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煤炭地质物测队
12100000466001582G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尧新大道3号
268元/宗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溧水区2024-2026年度农村不动产常态化确权登记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云 董庆金 张增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基准80%收费标准计取。实际收取代理服务费:124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
单位地址:中山西路17号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025-57231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正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悦居大厦B座1113
联系人:甘佳琦
联系电话:025-57212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甘佳琦
电话:025-5721266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溧水区2024-2026年度农村不动产常态化确权登记项目采购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17-JSZN-C2024-0014项目名称:溧水区2024年-2026年农村不动产常态化确权登记项目江苏正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七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江苏正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正诺”)受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溧水区2024年-2026年农村不动产常态化确权登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1、项目编号:JSZC-320117-JSZN-C2024-00142、项目名称:溧水区2024年-2026年农村不动产常态化确权登记项目3、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108万元/年单价最高限价:270元/宗4、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说明、技术管理人员情况申明、专业技术资质等);(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4.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6、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7、磋商文件获取信息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于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至江苏正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239号悦居广场B座11楼1113室)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也可以提供报名所需资料线上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报名邮箱594325055@qq.com)加盖公章的纸质报名资料开标时与磋商文件一并提交。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供应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如为委托人参与磋商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8、磋商文件接收信息:磋商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7月23日下午2:00(北京时间)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7月23日下午2:30(北京时间)磋商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239号悦居广场B座11楼1115室9、磋商有关信息: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7月23日上午2: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239号悦居广场B座11楼1115室磋商文件份数: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所有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若未密封或未加盖公章,将拒收其磋商文件),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0、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丁工联系电话:025-57231906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17号11、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甘佳琦联系电话:025-57212660联系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239号悦居广场B座11楼1113室12、其他:(1)磋商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在“南京市公共采购信息网”网址“https://njgc.jfh.com/”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1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2.2“货物和服务”指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服务。2.3“采购人”是指使用产品及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3.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3.5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3.6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7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代理服务费:参照有关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2%。收款单位名称:江苏正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溧水支行账号:4301019209100469950二、响应文件编制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6.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6.4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磋商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6.5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6.6响应文件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页等)。6.7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7、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7.1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7.2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磋商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中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4)*《商务条款偏离表》;(5)合同草案条款(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7.3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2)*《技术条款偏离表》;(3)项目实施方案;(4)*服务承诺;(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7.4磋商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1)价格部分是对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4)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7.5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磋商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8、响应文件签署8.1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8.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8.3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拒收。四、磋商9、磋商组织9.1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9.2磋商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0、磋商程序10.1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将告知有关供应商。10.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磋商机会。10.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0.4如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响应(或补充)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0.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0.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10.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5)没有详细阐述服务方案,而是直接拷贝磋商文件需求的;(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10.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11、评定成交方法和标准11.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1.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业绩、实施方案、项目人员等。11.3评分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12、确定成交供应商12.1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评审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12.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上公告,成交供应商及时到江苏正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12.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4江苏正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12.5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江苏正诺均不退回。13、编写评审报告13.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14、签订合同14.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4.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4.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4.4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财政部门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14.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4.6履约保证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14.7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五、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15、询问15.1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江苏正诺提出询问,采购人或江苏正诺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6、质疑1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或江苏正诺。16.2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或江苏正诺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磋商时间;(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16.3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16.4采购人或江苏正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江苏正诺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17、投诉17.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江苏正诺的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江苏正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投诉。18、诚实信用18.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8.2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18.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8.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第三章采购项目的具体内容及要求等一、项目名称及所属行业序号名称所属类型类型1溧水区2024年-2026年农村不动产常态化确权登记项目其他未列明行业服务二、预算及最高限价金额:108万/年,单价最高限价270元/宗。三、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要求,推进我区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根据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规划资源发〔2022〕78号)、南京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常态化开展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宁确权登记〔2023〕6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开展溧水区2024年-2026年农村不动产常态化确权登记颁证项目。四、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一)依据省市相关要求,开展溧水区2024年-2026年农村不动产常态化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二)项目涉及的纸质材料,由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样式统一印制。(三)工作内容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充分利用我区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数据,通过开展溧水区2024年-2026年农村不动产常态化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查清申请登记的农村不动产所涉及宗地的权属、位置、界址、面积、用途、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基本情况。对不动产发生变化的进行修补测工作,按照不动产登记的流程进行登记颁证并完成登记档案数字化及归档工作。1、方案编制及标准规范设计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在充分总结“总登记”现状的基础上,编制溧水区2024年-2026年农村不动产常态化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和优化工作流程,开展2024年-2026年农村不动产常态化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宣传和技术培训,协助发布通告。2、资料收集分析利用收集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土地和房产现有调查及已有农村不动产登记资料,村庄布局点规划资料以及户籍人口相关信息,摸清全区农村不动产已登记底数与基本情况,梳理权籍调查中发现的影响颁证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3、权籍调查(1)对拟首次登记的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进行复核,对照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复核权属来源及测量成果,确保基础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现势性。收集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声明书、权源材料等登记要件;对已完成首次登记后的其他登记类型,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外业修补测,重新进行权籍调查,收集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声明书、权源材料等登记要件。按照求指导填写登记申请表、确认申请审核表并收集汇总。(2)完成权属资料的信息录入、建立数据库、与市级登记平台挂接及信息匹配。4、协助审核(1)协助镇村组完成相关审核工作,对未通过审核或公示异议成立的,告知权利人未通过原因,并指导补齐相关材料。(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协助各镇(街)完成“三级确认”结果、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首次登记、依职权更正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类型涉及的公示公告工作。5、登记颁证制作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等图件表格,完成系统信息录入等其他相关工作。完成证书打印及证书签收簿制作,并按要求通知权利人领证。6、成果归档按照《南京市地籍成果整理建档有关规定》、《江苏省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完成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资料的数字化整理与归档工作。协助做好农村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四)主要技术要求1、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修改印发《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函〔2021〕242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19〕961号);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规划资源发〔2022〕78号);南京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常态化开展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宁确权登记〔2023〕6号)。2、遵循的标准和规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007);《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07);《江苏省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标准(试行)》;《房产测量规范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GB/T17986.2-2000);《江苏省地方标准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DGJ32/TJ131-2011);《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京市村民宅基地变更登记实施细则》2010年;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南京市房产面积测算规则》2007年;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南京市房产面积测算实施细则》2007年;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受理手册》2021年;《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3、其他经过审核批准的本项目技术设计书与其他批复意见。(五)质量要求经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验收合格。五、商务要求:(一)服务期限:自中标日算起,完成三个年度的溧水区农村不动产常态化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采购人根据上一年度服务情况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继续提供服务,合同一年签订一次。(二)付款方式:1、在项目正常推进的情况下,根据财政批复情况每年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2、完成权籍调查结算至总价的60%,完成审核结算至总价的90%,完成档案归档上架结算至总价的100%。本章所有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逐项应答,所有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文件。如有疑问请与采购人联系。第四章、评分标准序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分值1价格(15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投标报价)×15。152业绩(12分)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不动产登记发证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2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123项目人员(30分)(1)项目总负责人同时具有测绘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核心涉密人员证书的得6分,缺一项不得分。(2)技术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除外)同时具有测绘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的得5分,缺一项不得分。(3)参与本项目其他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除外)中,具有与本项目相关(地理信息类、测绘类、土地管理类)的职称的,高级职称有一个得1分;中级职称有一个得0.5分,初级职称有一个得0.25分,该项最高得15分。(4)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除外)中有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联合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 (以上人员的职称、资质和资格不可重复计分。供应商须提供以上人员的职称、资质和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304实施方案(43分)4.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理解分析进行综合评分,本项最高得5分。(1)针对本项目的理解分析透彻深入,与本项目的要求契合性高的得5分;(2)针对本项目的理解分析一般,与本项目的契合性一般,得3分;(3)针对本项目的理解分析不透彻,与本项目的契合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4实施方案(43分)4.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技术方案以及技术路线的科学性、合理性、统筹性等进行综合评分,本项最高得13分。(1)技术方案及技术路线合理、科学性强、统筹性强的得13分;(2)技术方案及技术路线较为合理、科学性较强、统筹性较强的得9分;(3)技术方案及技术路线合理性、科学性一般、统筹性一般的得5分(4)技术方案及技术路线不合理、不科学、统筹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134实施方案(43分)4.3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进度安排等综合评分,本项最高得5分。(1)进度安排科学合理,保障措施切实可行的得5分;(2)进度安排较合理,保障措施基本可行的得3分;(3)进度安排不合理,保障措施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4实施方案(43分)4.4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质量保证措施综合评分,本项最高得5分。(1)措施切实可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得5分;(2)措施基本可行,质量保证体系较完善的得3分;(3)措施可行性差,质量保证体系不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4实施方案(43分)4.5根据供应商针对项目特点制定的组织管理制度综合评分,本项最高得5分。(1)人员配备齐全合理,分工明确,完全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的得5分;(2)人员配备较齐全、较合理,分工较明确,基本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的得3分;(3)人员配备不齐全,不合理,分工不明确,不能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4实施方案(43分)4.6根据供应商针对项目的安全保密制度、数据安全保密措施等综合评分,本项最高得5分。(1)供应商具有完备的安全保密制度和数据安全保密措施的,完全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的得5分;(2)供应商具有较完备的安全保密制度和数据安全保密措施的,能基本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的得3分;(3)供应商的安全保密制度和数据安全保密措施不完备的,不能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4实施方案(43分)4.7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培训与售后服务方案的可操作性等综合评分,本项最高得5分。(1)方案科学合理,保障措施切实可行的得5分;(2)方案较合理,保障措施基本可行的得3分;(3)方案和保障措施不科学、不合理,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合计100说明:1.所有业绩均以有效清晰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原件备查。2.对小微企业提供的投标价给予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1)供应商需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入选资格。(2)采购工作结束后,若采购人发现中标供应商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也将取消已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服务合同仅供参考)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人:供应商:签订日期: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成交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住所地: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苏正诺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下列服务:服务内容详见乙方响应性文件等。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分项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江苏正诺号招标文件和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货物和服务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第六条交付使用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XX天内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项目并交付甲方使用。采购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甲方自行组织或视情邀请相关专家或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承担验收费用等。第七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付款条件: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第八条履约保证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拒付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逾期交付的,今后参加政府采购信誉将受到影响。5、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6、乙方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检测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的政府采购活动。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3.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三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代理机构留存,一份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甲方):(盖章)乙方(成交供应商):(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电 话:电 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 号:帐 号:年月日鉴证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盖章)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名目页码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三、报价表格式四、资格证明文件五、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七、服务与承诺八、供应商项目业绩情况表格式(及证明材料)九、项目主要人员一览表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说明:本目录内容为参考格式,供应商可根据采购文件及评标标准内容需要,自行细化或补充目录条款及内容)目录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致:江苏正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服务名称:。3、我们的投标报价为。其中,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为。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规定的服务内容。6、我方绝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磋商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7、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地址:电话:传真:8、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帐号为:开户银行:帐号: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江苏正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后附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目录三、报价表格式报价表(第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 称单价报价(元/宗)投标报价(大写)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是 否供应商名称:(盖章)目录四、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说明、技术管理人员情况申明、专业技术资质等);(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目录五、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要求供应商响应偏离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1、供应商应逐一说明磋商服务响应,直接拷贝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的按照不响应处理;2、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目录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要求供应商响应偏离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目录七、服务与承诺(格式自拟)目录八、供应商项目业绩情况表格式供应商项目业绩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业主联系方式主要工作内容备注1234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供应商名称:(盖章)目录九、项目主要人员一览表项目主要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证书及专业资格年限拟担任职务123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江苏正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江苏正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若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若有)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不动产常态化确权登记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