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基地建设 智慧黑板 触控一体机中标结果公示(四川省宜宾市第四中学校2024)
一、项目编号:N5115022024000080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岷江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初中部智慧黑板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宜宾子鉴数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大河苗族乡街村金鹅池小区5号楼(0-102)
2,37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宜宾子鉴数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02020800
触控一体机
智慧黑板
详见报价明细表
详见报价明细表
1(套)
2,37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倪华、唐科武、李招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主要标的信息的单价为成交价,单价、数量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宜宾市第四中学校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江北红丰东路13号
联系方式:13890972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翠屏区分中心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东山路25号
联系方式:标前0831-8202635 评审35600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标前0831-8202635 评审3560060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翠屏区分中心
2024年07月24日
相关附件:
宜宾市岷江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初中部智慧黑板采购项目(二次)-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报价明细表.pdf
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其它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自拟)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1、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2、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N5115022024000080项目名称:宜宾市岷江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初中部智慧黑板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包:1(合同包一)供应商名称:序号报价内计量单单价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产地品牌规格生产厂容位单价最高限价,家智慧黑板85.00套28500.00元2422500.00元元总价1,元总价合计:备注:无供应商公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第1页-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分项报价明细表(备注:分项报价明细表是对报价表的补充,请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按需填写,格式自拟。)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投标人盖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第1页-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第2页-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增加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商务应答表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商务应答表。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版本号:240710001竞争性谈判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宜宾市岷江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初中部智慧黑板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15022024000080四川省宜宾市第四中学校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翠屏区分中心共同编制2024年07月10日-第1页-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翠屏区分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四川省宜宾市第四中学校委托,拟对宜宾市岷江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初中部智慧黑板采购项目(二次)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本项目为四川省翠屏区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150220240000801.2.采购项目名称:宜宾市岷江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初中部智慧黑板采购项目(二次)1.3.谈判项目简介宜宾市第四中学校岷江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初中部智慧黑板采购项目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谈判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第2页-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谈判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谈判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谈判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谈判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谈判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谈判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谈判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即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省宜宾市第四中学校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江北红丰东路13号邮编:644000联系人:谭光平联系电话:13890972181代理机构: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翠屏区分中心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东山路25号邮编:644000-第3页-联系人:交易受理股联系电话:标前0831-8202635评审3560060-第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2,422,5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6.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8.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0.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否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谈判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4.其他说明本谈判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超过”、“少于”、“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不低于”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二、本谈判文件由四川省宜宾市第四中学校和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翠屏区分中心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四川省宜宾市第四中学校。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谈判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翠屏区分中心。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谈判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谈判、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谈判报告等活动。2.3.谈判文件2.3.1.谈判文件的构成谈判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谈判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第6页-2.3.2.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谈判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供应商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重新获取谈判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谈判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该响应报价作为合同价,在合同履行中原则上不得变更。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谈判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第7页-未按谈判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在线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采购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情形的可以为2家。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8页-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第9页-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及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组织验收。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包括采购内容、具体技术参数指标(技术服务要求)、商务条件、后续服务等涉及本项目服务质量的所有内容。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1.验收时如发现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标准及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整改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2.如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3.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承诺与采购合同约定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及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组织验收。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非招标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第10页-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供应商可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经审计的有效财务报告应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2)供应商可提供2022或2023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3)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为其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4)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章程扫描件;(5)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如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或自然人时,可提供承诺函;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1)-(5),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商务应答表投标(响应)函其它证明材料(补充格式)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无无无5.3.3.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第28页-序号特定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无无无5.3.4.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据本谈判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谈判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谈判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序号符合性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上传说明材料,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谈判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投标(响应)函2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响应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报价有效期等是否响应采购文件要求;2.响应文件报价是否响应采购文件要求;3.响应文件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是否响应采购文件要求;4.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和其他政府采购合同主要内容是否响应采购文件要求;5.是否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等。响应文件封面报价一览表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报价明细表商务应答表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其它证明材料(补充格式)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在谈判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5.谈判一、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顺序由谈判小组确定。二、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三、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通过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五、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谈判小组。-第29页-“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谈判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七、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八、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谈判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3.6.最后报价采购包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足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一、谈判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二、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三、供应商未按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最后报价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五、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经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七、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签章。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谈判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谈判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三、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谈判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谈判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第30页-5.3.8.谈判小组复核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9.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二、谈判小组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四、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5.3.10.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按供应商最后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最后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最后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在排名并列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按照排名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对响应报价进行评审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评审(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参加评审,其他作无效响应处理。5.3.11.出具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谈判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四、变动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六、谈判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谈判情况等;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5.3.12.评审争议处理规则-第31页-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价格扣除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以“C1”表示)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0.00%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C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符合相应条件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最后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响应文件封面报价一览表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报价明细表商务应答表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其它证明材料(补充格式)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价格评审采购包1:-第32页-价格评审条款序号评审因素评审价格权重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合计100.00%1、评审价格=响应报价。2、经价格调整后的评审价格=响应报价×(1-价格调整比例)3、基准价=经价格调整后评审价格的最低值。1.经谈判小组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作为评审基准价。2.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评审系数。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商务应答表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按国家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要求,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商务应答表其它证明材料(补充格式)5.5.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5.6.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授权谈判小组在谈判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直接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谈判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7.谈判小组义务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第33页-五、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谈判小组成员工作纪律谈判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谈判小组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谈判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34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其它证明材料(补充格式)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第35页-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采购项目的《谈判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二、货物要求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2.包装方式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4.其他要求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五、履约保证金六、验收标准和方法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乙方......-第36页-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货物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X‰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实际支付之日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十、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第37页-版本号:240710001竞争性谈判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宜宾市岷江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初中部智慧黑板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15022024000080四川省宜宾市第四中学校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翠屏区分中心共同编制2024年07月10日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翠屏区分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四川省宜宾市第四中学校委托,拟对宜宾市岷江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初中部智慧黑板采购项目(二次)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本项目为四川省翠屏区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150220240000801.2.采购项目名称:宜宾市岷江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初中部智慧黑板采购项目(二次)1.3.谈判项目简介宜宾市第四中学校岷江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初中部智慧黑板采购项目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谈判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谈判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谈判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谈判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谈判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谈判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谈判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谈判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即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省宜宾市第四中学校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江北红丰东路13号邮编:644000联系人:谭光平联系电话:13890972181代理机构: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翠屏区分中心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东山路25号邮编:644000联系人:交易受理股联系电话:标前0831-8202635评审356006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2,422,500.00元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6.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8.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0.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否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 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 注: 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 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谈判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4.其他说明本谈判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超过”、“少于”、“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不低于”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二、本谈判文件由四川省宜宾市第四中学校和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翠屏区分中心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四川省宜宾市第四中学校。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谈判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翠屏区分中心。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谈判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谈判、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谈判报告等活动。2.3.谈判文件2.3.1.谈判文件的构成谈判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谈判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谈判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供应商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重新获取谈判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谈判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该响应报价作为合同价,在合同履行中原则上不得变更。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谈判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谈判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在线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采购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情形的可以为2家。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及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组织验收。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包括采购内容、具体技术参数指标(技术服务要求)、商务条件、后续服务等涉及本项目服务质量的所有内容。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1.验收时如发现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标准及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整改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2.如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3.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承诺与采购合同约定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及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组织验收。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非招标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四、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七、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九、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一、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前述一至五条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一至五条情形之一的,认定成交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四川省宜宾市第四中学校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谈判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翠屏区分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翠屏区分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交易风险防控股联系电话:0831-8202321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东山路25号(市民中心四楼)邮编:644000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谈判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采购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采购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系统故障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文件中明确线下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则和方式,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线下采购活动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项目概况为提高学校教学质量、降低教师教学负担、提升教学质量,四川省宜宾市第四中学校现拟对智慧黑板、电子班牌等设备进行采购。3.2.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422,5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422,5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触控一体机智慧黑板85.00(套)2,422,500.00工业是否是否是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单价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智慧黑板85.00(套)28,500.00(元)2,422,500.00总价无★注: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备注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触控一体机智慧黑板智慧终端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触控一体机智慧黑板中央主屏幕显示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触控一体机智慧黑板中央主屏幕显示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3.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智慧黑板序号符号标识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序号标的名称技术参数要求1智慧教育软件(一)课件库1.采用备授课一体化框架设计,可在网页端扫码的登录直接打开,无需下载安装额外的客户端,教师可根据教学场景自由切换类PPT界面的备课模式与触控交互教学模式,适用于教室、办公室等不同教学环境,便于教师教学使用。2.互动课件内容的编辑修改无需人为保存即可自动同步至云空间,可根据教师需要调整云空间自动同步的时间间隔,避免教学资源的损坏、遗失。本地课件则不会自动同步到云空间以保证数据安全。编辑多份互动课件时,教师可一键将所有处于编辑状态的课件同步到互动课件云空间。3.支持PPT的原生解析,教师可将pptx课件转化为互动教学课件,支持单份导入和批量文件夹导入两种导入方式,保留pptx原文件中的文字、图片、表格等对象及动画的可编辑性,并可为课件增加互动教学元素。4.支持将互动课件导出为pptx、pdf、H5或web链接,在多终端(包含windows、Macos、iOS、安卓、uos)二次编辑。5.课堂互动游戏支持云储存,编辑完成的活动可一键存储至教师云空间,便于在不同课件中直接调用,无需反复编辑。 6.判断题竞赛游戏:支持创建判断题竞赛游戏,教师可设置正确项/干扰项,让两组学生进行判断对错游戏竞争。提供简单、中等、困难难度及多种预设游戏背景模版,模版样式支持自定义修改。支持记录和展示学生作答结果,便于课堂知识点对比讲解。7.多学科题库:提供涵盖小学、初中、高中的总知识点不少于9000个,试题数量不少于30万道试题,中学题库需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多个学科,包含选择、填空、判断、诗歌阅读、完形填空、阅读理解、辨析题、材料题、实验题、作图题等丰富题型。可批量选择试题以交互试题卡的形式插入课件。试题卡包含题干、答案和解析,并可一键展开收起答案和解析。8.支持多种格式的试题批量上传,含.doc、.docx、.png、.jpeg、.jpg等类型,并可自动转换为电子试题,便于老师优质试题的收集使用和作业布置。9.具有互动式教学课件资源,包含学科教育各学段教材版本全部教学章节、专题教育多个主题教育、特殊教育 3 大分类的 10万份或以上的互动课件。按照下载量、课件质量、相关性会每天动态更新课件列表,提供按章节、主题筛选和关键词搜索,支持模糊搜索。具有默认排序、最多获取和最新上架三种排序方式。课件支持直接预览并下载。预览课件时可以拖动课堂活动、形状、几何、文本元素。下载时课件可同步至教师个人云空间。(二)听评课管理1、评课列表:在评课列表中可查看[我评的课]的所有记录,评课记录云端存储,不怕丢失。2、评课表导出:支持评课表导出,便于存档和检查。3、授课列表:在授课列表中可查看我讲的课的所有记录,讲课记录云端存储,方便查阅,4、导出评课报告:系统生成评课报告,并支持一键导出PDF。5.系统支持将听评课记录关联,通过听课记录快速跳转课堂实录片段,并能抽象出评课摘要,呈现本节课人工评价各维度的评分;系统支持将两节课数据进行对比,实现同课异构分析,包含教学时间分配、问答模式、提问类型、学生应答、教师理答、弗兰德斯互动分析、S-T教学分析、Rt-Ch教学分析等多个模型,以可视化图像方式对比(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应功能截图);6.系统根据教学内容,基于教学环节、教学任务、教学行为三个特征,形成不少于10个教学流程维度,并根据不同维度的教学流程分布执行情况,以进度条长短展示不同课堂行为环节的开展情况;系统支持将老师多节课数据分析,形成老师的成长趋势,包含巡堂轨迹变动,教学时间分配变化,提问类型及数量变化,并以图表形式展现(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应功能截图);(三)集体备课管理1.发起集备:支持在手机/PC端选择教案、课件、资源上传发起集备研讨,支持设置多重访问权限,通过手机号搜索即可邀请外校老师,可用于跨校教研场景(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应功能截图)。2.进入集备:支持搜索集备名称/老师昵称,或按照学科/学段/年级/教材章节,我参与的/我发起的几个维度进行筛选查看,支持手机端/PC端进入集备页面。3.集备研讨:参备人可通过评论区发表观点,可对他人评论的观点进行点赞,支持图片的上传。4.在线批注参备人在可在线对教案进行随文式批注,追加批注,回复以及查看实时批注消息。支持对课件进行打点式批注,可通过批注定位研讨内容,完成协同备课。5.稿件编辑:完成本次研讨后,主备人可直接进入编辑页面编辑课件/教案,发布新稿件后,备课组进入下一轮打磨更新稿件后会给参备老师实时同步教研动态。6.稿件对比:可对集备中多稿的课件/教案/进行内容的横向对比,支持批注研讨过程数据对比回溯。7.获取稿件:参备成员可以随时获取和下载每一稿中的集备稿件到云课件,进行编辑或引用。8.完成集备:完成研讨后,可以生成集体备课报告。集备终稿会自动上传到校本资源库,主备人可自定义上传目录,参备人即可前往校本资源库获取集备终稿。9.生成集备报告:支持生成集备报告,报告生成后,参备人可查看具体报告内容和下载集备报告。报告内包含集备信息、数据统计、研讨记录的具体内容10.智能摘要:根据集备研讨内容生成摘要和词云内容,支持参备成员快速掌握集备要点,提高集备效率。11.教师集备记录:支持查看以老师维度统计的集备记录,查看老师所属学段学科、发起次数、参备次数、评论数、批注数、最近集备时间等数据。12.集备妙记:支持语音及视频会议记录,为音视频回放自动生成字幕,对音视频研讨过程中的关键词和对话进行智能提炼,支持倍速播放,回溯研讨内容。13.设置签到:在集体备课研讨前主备老师可以设置签到环节,选择签到时长。(四)校本资源管理1.搭建目录框架:校本资源库提供学科目录模板/教材目录模板,便于管理者快速搭建校本资源目录框架,以文件夹的形式进行分组,方便各年级学科的资源管理。2.资源下载:支持校本资源获取/下载到本地,通过下载记录可查看历史下载列表,并支持设置下载路径。3.资源搜索:支持树形结构目录,可进行资源分类及查找,支持全局资源搜索,按年级、学科筛选资源,支持查找资源后定位到当前资源文件夹。4.查看及预览:支持查看资源文件夹的创建者,资源的上传作者,更新时间数据。校本资源支持在线预览。5.资源管理:支持教师对本人上传的校本资源进行分类移动,删除或重命名。(五)设备管理2.并行管理:支持实时展示不少于20台设备的运行画面,并支持切换画面模式/列表模式,方便管理员根据实际管理需要选择管理模式;2.支持查看设备当前使用老师信息,以及最近一次设备解锁时间、解锁方式、解锁老师备教学应用情况;3.分组管理:支持根据设备类型、设备所属年级/场地/自定义分组、设备开关机状态进行分组管理;支持文字检索设备名称,快速定位对应设备进行定向精准管理;4.详情管理:支持查看单台设备的当日开机次数、开机时间分布情况、设备已安装软件列表及使用情况、内存/硬盘占用情况、基础参数;支持查看设备异常情况及系统提供对应的解决建议;支持查看设备所有待执行的指令信息;并支持远程修改设备关联信息; 5.支持教师在设备端进行一键下课锁定功能,点击下课按钮一键锁定设备,保证教学信息设备的使用秩序,提供无网解锁、有网解锁、密码解锁等多种认证解锁机制,适用于各类教学环境。有网情况下,可通过扫码验证身份解锁;无网情况下可通过扫码认证身份,获取临时解锁密码解锁;任何情况下均可支持6位数字密码解锁;6.循环指令:支持设置即时、定时、循环模式的关机、重启、打铃、锁屏/解锁指令。其中打铃指令支持上传自定义铃声、设置播放时长;7.远程控制:支持远程实时控制设备,可监测设备当前运行界面,并远程操作设备界面,适用于远程维护和修复设备软件问题;8.倒计日:支持支持设置倒计日,用于重大教学安排的提醒,并可定向远程开启/关闭指定设备的倒计日功能;9.指令管理:支持查看、编辑和撤销待执行指令;支持查看已执行指令情况、指令执行实时状态;支持查看设备操作日志,精确记录设备每次解锁方式、解锁时间、解锁人信息,便于管理员了解设备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规范管理。10.在线教学评课:支持自定义创建评课表,结合巡课功能实现在线听课评课,课后自动汇总并生成评课报告(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应功能截图)。11.支持通过移动端小程序,实时查看班班通设备运行状态、异常情况;支持向在线设备下发指令,并可查看每个指令的执行情况;支持查看设备及教室内摄像头的实时画面及声音,可远程发送文本消息、语音消息;支持查看设备的基础使用数据,包含设备日均开机时长分布、设备活跃趋势分析、软件活跃度分析、软件使用时长排行、设备健康度排行。(六)设备巡视1.巡课:查看单个教室内所有屏幕、所有摄像头的实时画面,以及所有麦克风的声音,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时,可远程发消息、发语音直接干预,也可记录备注,事后教育。支持记录所有管理员的巡视记录,方便回溯。2.自动巡视:支持针对不同设备创建不同时间的自动巡视计划,创建成功后,设备会自动录制教室所有摄像头画面和所有麦克风声音,可应用于学校巡纪律、巡课、巡考等场景;自动巡视录制的视频,支持下载,支持拖拽进度查看某时间点,教室不同摄像头所抓取的画面和声音信息。(七)设备数据1.支持实时查看和导出学校设备整体使用数据,并支持精确查看具体设备数据。数据包含设备的使用时长、活跃次数、常用软件使用时长和次数、教学应用使用情况、设备健康度分析、弹窗拦截次数、老师使用班班通设备教学情况。2.第一人称视角漫游:支持在倾斜摄影三维模型中由第三人称视角切换至第一人称视角进行场景漫游。支持对漫游路线、漫游速度、各漫游点位的呈现视角进行配置,配置漫游点位时,支持配置关联该点位漫游视角范围内的POI标签资源(如视频资源、设备资源等),当漫游到对应点位时,系统自动打开配置好的POI标签资源(如弹出实时视频弹框、查看设备标签详情等)信息。(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应功能截图)。3.教室虚拟数字屏幕:支持不少于2路虚拟数字屏幕,将视频数据以虚拟数字屏幕的方式融合进教室三维实景模型中,可通过点击视窗或漫游到视窗附近点位自动播放等方式实现标准视窗融合。支持调整音量、播放速度、暂停等标准播放器功能。(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应功能截图)”。2智慧终端(核心产品)一、显示系统1.整体外观尺寸:宽≥4200mm,高≥1200mm。整机采用三拼接平面一体化设计,无推拉式结构及外露连接线,外观简洁。整机屏幕边缘采用金属圆角包边防护,整机背板采用金属材质,有效屏蔽内部电路器件辐射。2. 中央主屏幕显示采用≥86英寸UHD超高清LED液晶屏,屏幕分辨率不低于3840*2160,显示比例16:9,主屏具备防眩光效果,钢化玻璃表面硬度≥9H,可视角度≥178°。3.整机具有护眼功能,可通过前置面板物理功能按键一键启用护眼模式。4.整机内置非独立外扩展的≥8阵列麦克风,拾音角度≥180°,可用于对教室环境音频进行采集,拾音距离≥10m。5.整机左右单侧副屏分别不少于4个物理按键,包括不限于:启动板书、窗口展开收起、2 个自定义按键,左右单侧各 2 个自定义按键对功能进行自定义,自定义功能支持:加页、红白笔切换、左右对调、保存、分享、向上翻页、向下翻页;在副屏粉笔板书书写的同时,主屏浮窗内同步显示书写轨迹,形成记忆板书悬浮窗口,浮窗内同步显示书写轨迹,自动记录,并可自动保存成功(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应功能截图)6.整机内置≥2.2声道扬声器,顶置朝前发声,前朝向不低于10W高音扬声器≥2个,上朝向不低于20W中低音扬声器≥2个,总功率不低于60W。7.整机支持蓝牙≥Bluetooth 5.4标准,固件版本号HCI13.0/LMP13.0。8.提供前置不少于双通道USB3.0接口以及1路前置Type-C接口(非转接),通过Type-C接口实现音视频输入。9.整机内置非独立摄像头,在windows系统下,整机内置摄像头分辨率≥8192×2048,像素不低于16.8MP;支持输出照片、视频的比例包括不限于4:1、4:3、16:9。摄像头自带环境色温判断能力:可显示当前屏幕色温,支持扫描环境色温,可根据不同环境光线来推荐相应屏幕色温值并应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应功能截图)”。10.整机内置非独立摄像头,采用一体化集成设计,摄像头数量≥4个,整机内置非独立的摄像头支持人脸识别、快速点人数、随机抽人;识别所有学生,显示标记,然后随机抽选。11.整机设备自带地震预警软件。支持在地震预警页面中获取位置,可以手动进行位置校准。支持在地震预警页面中选择提醒阈值。支持在地震预警界面中开启和关闭地震预警服务。12.整机关机状态下,通过长按电源键进入设置界面后,可点击屏幕选择故障检测、系统还原功能。二、系统性能1.嵌入式系统版本不低于Android 13,内存≥2GB,存储空间≥8GB。2.整机支持通过BT(蓝牙)、红外等方式连接音箱、麦克风,支持实时显示/控制音箱音量、麦克风音量;在任意通道下均可实时查看音箱、麦克风连接状态,当设备连接/断开连接时,提供实时反馈提示,并在反馈提示中显示麦克风实时电量;支持读取音箱/麦克风型号,对应显示设备实物图片。3.整机具备智能手势识别功能,在任意信号源通道下均可识别五指上、下、左、右方向手势,五指画O、画~、左右晃动、缩/放方向手势滑动并调用相应功能。支持将各手势滑动方向自定义设置为无操作、熄屏、批注、桌面、半屏模式二、内置电脑1.采用模块化电脑方案,抽拉内置式,实现无单独接线的插拔,低噪音铜管传导散热设计。2.采用按压式卡扣固定安装,无需工具即可快速拆卸电脑模块。3.处理器:搭载Intel不低于12代酷睿系列 Intel Core i5 处理器;内存:≥16G DDR4笔记本内存;硬盘:≥256G 固态硬盘,含正版国产或win10及以上操作系统。4.支持同传镜像,支持单个或多个镜像同传给局域网内智慧终端设备,支持辨别智慧终端的设备型号、IP 地址、MAC 地址、剩余磁盘容量等信息。5.支持对智慧终端设备的发现,无需安装插件或程序即可通过浏览器扫描局域网内可访问互联网的智慧终端设备进行批量配置,包括关联学校、关联分组、设置名称、配置网络3视频展台1.可移动无线展台,采用≥1300万像素摄像头,摄像头臂上下可在0-90°任意位置弯折悬停、前后可180°旋转、主机和支架可分离机构设计,自带屏幕显示拍摄画面;展台机身上有四个按键,实现开关机、模式切换、画面旋转等功能(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应功能截图)”2.展台摄像头防护等级达到IP4X级别。4音响1.音频处理器和数字功率放大器一体化设计,高度≤1U,纯嵌入式模块化设计,可壁挂亦可机柜内安装;最大输出不失真功率≥2*50W。信噪比:≥95dB。2.主机采用高速数字信号处理器,要求主频≥700MHz,最大主频800MHz,满足复杂音频算法处理;主机软件带不少于4入4出音频矩阵功能,每路输入通道带扩展器、自动增益、参数均衡模块,每路输出通道带高低通、参数均衡、限幅器模块功能;每路输出通道带高低通、参数均衡、限幅器模块;软件支持反馈抑制、回声抑制、混音矩阵、闪避器、电平表功能模块;其中麦克风输入1参数均衡模块支持麦克风60段频谱实时显示分析功能(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应功能截图)。5无线麦克风1.一体化领夹设计,无需额外配件便可实现麦克风的领夹式使用;麦克风领夹角度支持调节,调节角度±90°;麦克风与领夹夹角相对0°位置具备限位功能;麦克风具备彩色(不少于3种颜色)显示屏,显示麦克风电池电量、麦克风配对状态、麦克风所连接的设备、显示当前麦克风接收声音强度、无线连接信号强度;整机共具备3.5mm音频接口≥2个,USB Type-C≥3个,Pogo pin接口≥2个。(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应功能截图)2.采样率≥48KHz,16bit;扩音增益≥15dB;声频响100Hz-16kHz,底噪≤100uVrms,声信噪比≥60dB;配合一体化有源音箱,扩音延时≤35ms。3.用Wi-Fi射频频段传输,支持2.4GHz与5G双频段工作,信道数量≥26个。4.麦克风电池容量≥180mAh,采用可充电式锂电池,非待机情况下续航时间≥7h;充电仓电池容量≥1500mAh。充电仓可将两个麦克风同时从0%~100%充满电≥2次。5.采用红外对码方式连接,避免连接到其他教室音箱,支持两个无线麦克风同时配对一个一体化有源音箱使用,实现两个麦克风混音输出进行扩音3.4.服务要求3.4.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无3.4.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2★交货地点宜宾市第四中学校,具体地点以采购人指定为准。3★支付方式分期付款4★付款进度安排1、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供应商提交相应划款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00%2、验收合格满1年,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履行服务,提交相应划款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谈判文件的质量和技术指标(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6★包装方式及运输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7★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1.质保时间:叁年 2.供应商承诺项目全部货物的各种部件均保证齐备、充足供应,若因产品升级更新等原因不能保障供应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交货时需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常规备品备件。 3.供应商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必要的售后机具配置、具有专门固定的售后服务电话。 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向采购人提供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性能、原理、操作、保养和维护等内容,达到采购人可独立使用,培训人数和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并在培训后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5.在质保期内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5小时内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设备需更换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逾期未完成维修或更换的,造成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质保期内,供应商保证每年巡视维护设备不低于2次,每年对货物免费进行2次保养和安全检测。若出现质量问题和系统软件故障,由供应商免费提供维修、更换或升级发生故障的设备、产品和软件。 7.质保期内供应商负责所有因货物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所有服务免费。质保期满前一个月,供应商免费负责一次全面的检查、维护,并出具正式报告,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不收取任何费用。质保期内,若设备开机率≤0.95(开机率=实际开机天数/应开机天数)则延长保修期,延长标准为(应开机天数-实际开机天数)×5。非因采购人过错产生的质量问题,维修、更换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因采购人过错产生的质量问题,维修、更换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8.质保期届满后,设备非因采购人过错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仍应按前款约定上门维修或更换,相关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其他未描述保修细节按照供应商和制造厂商相关文件执行。 9.配件耗材供应:如本合同项下货物停产,供应商保证停产后1年内对采购人的设备零配件耗材供应。如采购人需备件,供应商送达期限不得超过10天。8★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及时付足合同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15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经济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等以及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乙方交付的履约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须在合同规定的履约时间内整改完成甲方要求,否则,视作乙方不能正常履约而违约,按本条款下述第“4”项规定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不能正常履约或逾期履约而违约的,除应及时完成履约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履约部分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及其利息。 5.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无瑕疵,包括各项服务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服务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服务进行查封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服务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服务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乙方瑕疵履行采购合同,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三) 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 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5.其他要求采购包1:成交供应商依法履约,免费提供安装、培训等服务。第四章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以下内容:一、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二、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除以上内容外,谈判小组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谈判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第五章评审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谈判评审办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谈判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需要供应商电子签章的,应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谈判小组成员在签署评审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谈判小组成员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谈判小组一、本项目谈判小组成员人数应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谈判小组成员人数应为5人以上单数。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二、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谈判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谈判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评审专家请假、回避等情况时,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二)审查、评价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谈判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六)起草资格审查报告、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谈判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八)按规定告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审程序5.3.1.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谈判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5.3.2.停止评审的情形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六、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资格审查响应文件开启解密完成后,由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5.3.3.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一般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供应商可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经审计的有效财务报告应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2)供应商可提供2022或2023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3)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为其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4)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章程扫描件;(5)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如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或自然人时,可提供承诺函; 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1)-(5),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商务应答表 投标(响应)函 其它证明材料(补充格式)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无5.3.3.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特定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无5.3.4.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据本谈判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谈判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谈判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 序号 符合性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上传说明材料,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谈判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报价一览表 报价明细表 投标(响应)函2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响应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 、知识产权、报价有效期等是否响应采购文件要求;2.响应文件报价是否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3.响应文件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是否响应采购文件要求;4. 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和其他政府采购合同主要内容是否响应采购文件要求;5.是否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等。响应文件封面 报价一览表 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报价明细表 商务应答表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响应)函 其它证明材料(补充格式)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在谈判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5.谈判一、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顺序由谈判小组确定。二、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三、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通过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五、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谈判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谈判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七、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八、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谈判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3.6.最后报价采购包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足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一、谈判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二、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三、供应商未按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最后报价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五、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经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七、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签章。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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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教育基地建设 智慧黑板 触控一体机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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