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化内窥镜高清成像系统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松江区泗泾医院2024)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310117000240428194656-17129679
采购项目名称:
松江区泗泾医院消化内窥镜高清成像系统 (第三次)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代码:
123101177432912241
公告标题:
松江区泗泾医院消化内窥镜高清成像系统 (第三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310117000240428194656-17129679二、项目名称:松江区泗泾医院消化内窥镜高清成像系统 (第三次)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
1
松江区泗泾医院消化内窥镜高清成像系统 (第三次)
1600000.00元
上海涛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康业路388弄1-14号4幢2089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1
松江区泗泾医院消化内窥镜高清成像系统 (第三次)
消化内窥镜高清成像系统
澳华内镜
1
1600000.00
AQ-100型(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志强,王云龙,夏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上海涛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报价最低。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松江区泗泾医院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泗通路389号
联系方式:57610547-6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5楼
联系方式:67740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67740885
附件信息:
松江区泗泾医院消化内窥镜高清成像系统 (第三次).pdf1.9M
首次公告时间:
2024-07-24
公告源URL: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上海涛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JJCTP2024015松江区泗泾医院消化内窥镜高清成像系统(第三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人:上海市松江区泗泾医院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1—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竞争性谈判程序及评审方法第六章响应文件有关格式第七章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附件---项目采购需求—2—,第一章采购邀请项目概况松江区泗泾医院消化内窥镜高清成像系统(第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2310: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10117000240428194656-17129679项目名称:松江区泗泾医院消化内窥镜高清成像系统(第三次)预算编号:1724-00048533,1724-00050198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元):3000000.00元(国库资金:3000000元;自筹资金:0元)最高限价(元):包1-3000000.00元采购需求:包名称:松江区泗泾医院消化内窥镜高清成像系统(第三次)数量:2预算金额(元):3000000.00元简要规格描述:消化内窥镜高清成像系统1套,具体要求详见需求附件。注:经有关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工(包括安装调试及验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1)响应人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响应产品应当与上述两证及附件限定内容一致。(2)如果响应人是响应产品制造厂家,应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上述两证不可相互替代、覆盖。(3)如果响应人是经营企业,应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响应产品应当与上述两证核准的经营范围保持一致,并,—3—且两证不可相互替代、覆盖。(4)响应产品为进口的,除上述要求外,还应当提供响应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或合法获得响应产品的其他证明。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07-11至2024-07-16,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方式:网上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2310:00:00(北京时间)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07-2310:00:00(北京时间)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海市松江区泗泾医院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泗通路389号联系方式:57610547-630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5楼联系方式:6774088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老师电话:67740885—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项目情况项目名称:松江区泗泾医院消化内窥镜高清成像系统(第三次)项目编号:详见采购邀请项目地址:详见采购邀请项目内容:详见采购邀请采购预算说明: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000000.00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二、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名称:上海市松江区泗泾医院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泗通路389号邮编:201601联系人:张老师电话:57610547-6305传真:/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5楼邮编:201600联系人:陈老师电话:67740885传真:67743657三、合格供应商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5—4.(1)响应人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响应产品应当与上述两证及附件限定内容一致。(2)如果响应人是响应产品制造厂家,应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上述两证不可相互替代、覆盖。(3)如果响应人是经营企业,应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响应产品应当与上述两证核准的经营范围保持一致,并且两证不可相互替代、覆盖。(4)响应产品为进口的,除上述要求外,还应当提供响应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或合法获得响应产品的其他证明。四、谈判有关事项1、答疑会:不召开2、踏勘现场:不集中组织3、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自解密之日起90日4、投标保证金:不收取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采购邀请(竞争性谈判公告)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6、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和网址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由供应商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提交响应文件提交网址:http://www.zfcg.sh.gov.cn7、解密时间和解密地点网址解密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解密地点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zfcg.sh.gov.cn)8、谈判时间和谈判地点谈判时间:2024年07月23日13:30谈判地点: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9、谈判小组的组建与竞争性谈判要求:评审方法:详见第五章《竞争性谈判程序及评审办法》成交供应商推荐办法:详见第五章《竞争性谈判程序及评审办法》五、其它事项1、付款方式: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商务要求》2、质量保证期: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商务要求》3、履约保证金:不收取4、质量保证金:不收取六、说明—6—,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预留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手机号码。如因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中预留手机号码,导致集中采购机构无法联系供应商参加谈判的,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电话通知集中采购机构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集中采购机构在采购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响应截止时间上传造成集中采购机构无法在响应截止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响应未完成。七、谈判通知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均参加谈判。请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前文规定的谈判时间在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出席谈判会议。出席谈判会议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政府采购专用CA认证证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和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资料。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结束后还有一次最后报价的机会。最后的谈判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采购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最后的谈判报价应包括响应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而提供货物的一切费用,包括响应供应商的各种成本、费用、利润和税金等。,—7—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1.2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采购。1.3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1.4参与采购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谈判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5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2.定义2.1“采购项目”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2“货物”系指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一切设备、产品、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有关技术资料和原材料等。2.3“相关服务”系指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与其所提供货物相关的运输、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4“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采购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2.5“供应商”系指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处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6“成交供应商”系指成交的供应商。2.7“甲方”系指采购人。2.8“乙方”系指成交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的供应商。2.9谈判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2.10“采购云平台”系指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为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3.合格的供应商3.1符合《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3.2《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合同份额;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8—,(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4.1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4.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4.3供应商应当说明响应货物的来源地,如响应的货物非供应商生产或制造的,则应当按照《采购需求》的要求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5.谈判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信息发布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告、谈判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成交公告以及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和“松江区门户网”(http://www.songjiang.gov.cn)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7.询问与质疑7.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供应商的询问,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7.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其中,对谈判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收到谈判文件之日(以采购云平台显示的报名时间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次数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9—同提出。7.3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范本填写,范本格式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右侧的“下载专区”下载。7.5供应商提起询问和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办理。质疑函或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第7.3条和第7.4条规定的,集中采购机构将当场一次性告知供应商需要补正的事项,供应商超过法定质疑期未按要求补正并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质疑。质疑函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形式,质疑联系部门: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21-67740885,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5楼2508室。7.6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7.7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谈判文件变更或者影响采购活动继续进行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通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供应商,并在原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8.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8.1供应商在本采购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响应等。8.2如果有证据表明供应商在本采购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其响应文件,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10—,4.4如甲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包装要求5.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5.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6.验收6.1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安装调试后七日内提出。6.2甲方可采取以下方式对货物组织验收:甲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甲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6.1款所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7.付款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7.2本合同款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支付。在货物交付并经最终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100%的货款。8.伴随服务8.1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8.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启动监督;(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使用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8.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9.质量保证9.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成交供应商承诺中最终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9.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根据本合同第10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9.3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补救措施和索赔10.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40—,10.2在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买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4)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1.履约延误11.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11.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12.误期赔偿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3.不可抗力13.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履约保证金14.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5.争端的解决15.1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起诉。16.违约终止合同16.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41—(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16.2如果乙方根据上述16.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3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7.破产终止合同17.1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9.合同生效19.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后生效。19.2本合同一式贰份,以中文书就,签字各方各执一份。20.合同附件20.1本合同附件包括: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供应商承诺、补充协议(若有)。20.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0.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21.合同修改21.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签约各方: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1]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42—,附件: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概述项目名称松江区泗泾医院消化内窥镜高清成像系统(第三次)采购内容消化内窥镜高清成像系统1套,具体要求详见需求附件。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000000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二、项目内容及要求序号消化内窥镜高清成像系统需求内容及描述备注一主要功能与目标:消化道疾病的检查和诊断二(一)高清图像处理中心数量:1台1.1HDTV信号输出模式:16:9和16:10,并可兼容HDTV监视器。可支持模拟、HD-SDI和DVI信号输出1.2自动白平衡调节1.3有窄带成像功能,用于早期癌的诊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1.4荧光功能1.5彩虹色图,可以显示图像的平均值1.6可以显示色图或50%白色图1.7色调调节:“红色”调节:±7档;“蓝色”调节:±7档1.8增益控制:自动1.9画中画功能1.10可兼容便携式存储器,并可简单连接及上传数据1.11可以设定图像对比度1.12测光模式:平均测光、峰值测光、全自动测光1.13构造强调设定:电子强调内镜图像中的图案和轮廓,有≥3档≥3种模式可供选择,以电子方式增强内镜图像的锐度,抑制干扰,更易观察粘膜上的细微的组织结构和微小的颜色改变。1.14轮廓强调设定:电子强调内镜图像中的轮廓,有≥3档≥3种模式可供选择1.15图像大小选择:可以改变内镜图像的大小1.16快速实时冻结:可以从按下冻结健之前的图像中挑选色差最小的图像显示出来1.17患者数据输入:可以在术前输入最多40名患者的数据1.18内镜信息记忆功能:存储在内镜记忆芯片中的与内镜相关的数据可以调用并显示在屏幕上。1.19可以兼容大肠镜1.20电子放大:即使不使用放大内镜,也能够进行电子放大观察1.21设定存储:图像处理中心关闭后,设定仍可被存储1.22主机与光源分开(二)氙气光源数量:1台2.1滤光系统:有窄波和荧光专用滤光系统2.2自动亮度控制模式:伺服光圈模式2.3自动曝光:≥17档2.4气泵:横膈模式气泵2.5气泵压力开关:4级(关、低、中、高)2.6灯泡:300W氙气短弧灯2.7灯泡平均寿命:≥500小时2.8应急灯:≥35W卤素灯2.9应急灯平均寿命:≥500小时(三)液晶医用监视器数量:1台3.1液晶面板:HDTV显示3.2屏幕尺寸:≥27英寸3.3分辨率:3840*2160(SXGA)高分辨率3.4显示设备:TFT有效矩阵3.5输出信号格式:DVIHD-SDI(四)高清电子胃镜数量:1根4.1视野角:视野角≥140°4.2HDTV成像:≥1080P4.3窄带成像功能4.4景深:≥3-100mm4.5插入部外径:≤8.9mm4.6先端部外径:≤8.9mm4.7弯曲部弯曲角度:上≥210°,下≥90°,左≥100°,右≥100°4.8有效长度:≥1030mm4.9全长:≥1350mm4.10钳子管道内径:≥2.8mm4.11最小可视距离:据先端部≥3mm4.12有内镜信息记忆功能4.13清洗时无需盖防水帽4.14副送水管道4.15导光插头部一体化防水设计,消毒时无需加盖防水帽(五)治疗电子胃镜数量:1根5.1视野角:视野角≥140°5.2HDTV成像:≥1080P5.3窄带成像功能5.4景深:≥3-100mm5.5插入部外径:≤9.8mm5.6先端部外径:≤9.9mm5.7弯曲部弯曲角度:上≥210°,下≥90°,左≥100°,右≥100°5.8有效长度:≥1030mm5.9全长:≥1350mm5.10最小可视距离:据先端部≥3mm5.11有内镜信息记忆功能5.12清洗时无需盖防水帽5.13副送水管道5.14导光插头部一体化防水设计,消毒时无需加盖防水帽5.15最小可视距离:据先端部≥3mm(六)高清电子肠镜数量:1根6.1视野角≥170°6.2HDTV成像:≥1080P6.3窄带成像功能6.4景深:≥5-100mm6.5插入部外径:≤12mm6.6先端部外径:≤12.2mm6.7弯曲部弯曲角度:上≥180°,下≥180°,左≥160°,右≥160°6.8有效长度:≥1330mm6.9全长:≥1655mm6.10钳子管道内径:≥3.2mm6.11最小可视距离:据先端部3mm6.12有内镜信息记忆功能6.13清洗时无需盖防水帽6.14副送水管道6.15CCD成像方式:顺次式成像方式6.17导光插头部一体化防水设计,消毒时无需加盖防水帽.★6.18先端部≥30cm处具备≥4档手动调节可变硬度功能提供技术支持资料(七)放大电子肠镜数量:1根7.1视野角≥170°7.2HDTV成像:≥1080P7.3窄带成像功能7.4景深:≥5-100mm7.5插入部外径:≤11.5mm7.6先端部外径:≤11.7mm7.7弯曲部弯曲角度:上≥180°,下≥180°,左≥160°,右≥160°7.8有效长度:≥1330mm7.9全长:≥1655mm7.10钳子管道内径:≥3.2mm7.11最小可视距离:据先端部≥3mm7.12有内镜信息记忆功能7.13清洗时无需盖防水帽7.14副送水管道7.15CCD成像方式:顺次式成像方式7.16导光插头部一体化防水设计,消毒时无需加盖防水帽.★7.17先端部≥30cm处具备≥4档手动调节可变硬度功能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八)高频电刀8.1单极功能模块8.1.1单极切割功率0—200瓦功率可调#8.1.2单极切割模式1.切割模式≥6种2.要求有内镜专用切割模式即ENDOCUTIQ,分别适用于内镜下十二指肠乳头切开和息肉切除。★8.1.3低电压设计;单极凝血最高电压≤4300V提供技术支持资料8.1.4单极电凝功率:0—120瓦可调8.1.5单极电凝模式:1.柔和电凝;2.强力电凝;3.快速电凝8.2双极功能模块8.2.1双极切割功率:0—120瓦功率可调8.2.2双极凝血控制模式:1.脚踏开关控制;2.自动启动;8.3其他功能技术要求8.3.1具有开机自检功能8.3.2具有最小功率输出控制系统和功率峰值补偿系统8.3.3具有中性电极安全监测系统8.3.4具有输出错误监测系统8.3.5具有时间限制检测系统8.3.6具有错误代码储存功能;便于远程诊断和维修8.3.7具有程序存储和程序控制功能;可存储≥99组程序(每个程序可设≥1个子程序)8.4氩气系统部分★8.4.1具备四种可控凝血深度的氩等离子电凝模式:1.精细电凝,电凝深度≤1mm;2.强力电凝,电凝深度≤3mm3.精细脉冲电凝,电凝深度≤2mm4.强力脉冲电凝,电凝深度≤4mm提供技术支持资料8.4.2氩气流量:0.1—8升/分钟,可调8.4.3内镜下低流量:0.1—2.4升/分钟,可调8.4.4器械自动识别功能能够自动识别出所连接的编码器械,并自动为其适配安全的流量参数8.4.5具备氩气气路阻塞报警系统及氩气低压力报警系统8.4.6具备器械末端氩气压力的自动恒定系统8.4.7具有错误代码存储功能:便于进行远程诊断8.4.8分体式设计★8.4.9氩气消化软管电极要求:1.要求具备≥20种以上各种型号治疗氩气消化软管电极2.消化软管要求具备色环标记,重复使用,要求具备不同开口方向的电极,有直喷电极、侧喷电极、环喷电极。提供技术支持资料(九)台车数量1台9.1原厂台车9.2具备显示器支架臂(十)图文工作站1套10.1电脑显示屏≥25寸10.2电脑内存≥8G10.3彩色多功能打印一体机★10.4免费提供图像采集系统网络接口费提供承诺函(十一)总体要求:11.1内窥镜知名品牌。11.2配置互相匹配,用于消化道疾病的检查和诊断。11.3整机质保≥3年(含镜子)三配置基本要求:提供配置清单1高清图像处理中心1台2氙气光源1台3液晶医用监视器1台4高清电子胃镜2根5高清电子肠镜2根6原厂台车1台7高频手术系统1套8氩等离子体凝固器1套9脚踏开关1个10单极连线1根11减压阀1个12氩气瓶1个13负极板连线1根14中性电极10片15氩气电极2根16高频发生器专用台车1台17取石网篮5个18图文工作站1套19水泵1台20治疗架车1台四供货管理基本要求:1产品附件要求:提供详细产品附件明细。2随机工具、产品的升级要求:提供随机工具。3安装:需要。4调试:需要免费对设备安装,调试。5提供技术援助:提供现场培训及技术支持。6培训:安装完毕,对医院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培训,并得到明确会操作的认可。五售后服务基本要求:1售后服务响应时间: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到达现场时间≤4小时,设备恢复工作≤12小时,提供24小时维修电话。2服务内容与计划:提供服务内容与培训计划等。3维保内容与价格:每年≥4次对该设备PM保养,并有报告。—48—,,—4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化内窥镜高清成像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